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方案

发布时间:2024-01-29 点击: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方案(通用4篇)

方案是从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都部署具体、周密,并有很强可操作性的计划。以下是小编整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方案(通用4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第1篇: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方案

  为加强市财政局干部职工日常管理和监督,全面客观准确评价干部职工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激励鞭策广大干部职工更好地履行职责,勤政廉政,全面促进干部队伍建设.

      一、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是局机关和局属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科级及以下工作人员。(经组织外派挂职、援疆、驻村、外出学习培训的公务员,由所在乡镇级以上机关提出评语和考核等次建议,由派出单位确定考核等次)。

       局内部轮训锻炼的人员,年度考核评选优秀等次参加编制所在单位的考核,评选先进工作者参加工作岗位所在单位的考核。

      二、考核内容及分值

      平时考核以干部职工的岗位职责为依据,对干部职工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做出评价,重点评价干部职工履行工作职责、完成工作目标和出勤情况等。

  为此,平时考核采取量化“积分制”,由考勤工作、常规工作、重点工作、奖励加分、惩戒扣分、民主测评等六部分定性组成。总分定量100分,其中:考勤工作30分,常规工作25分,重点工作30分,民主测评15分。奖励加分和惩戒扣分另行计算。

  平时考核结果分为好、良好、一般、差四个等次。平时考核以月为周期,每月考核“好”等次人数比例一般掌握在各分管领导分管人员参加平时考核总人数的40%以内。

      (一)考勤工作(30分)

  1、考勤和请销假制度。工作人员要按照规定时间上下班,由局人事教育科会同监察室每周开展不定期考勤签到、检查在岗情况,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请销假和出差备案等工作的通知》(驻财组〔2016〕6号)和《关于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的通知》(驻财组〔2014〕45号)等文件执行。凡无故迟到、早退、脱岗的每次扣1分;旷工或无故超假的每半天扣2分(不足半天按脱岗计算)。

  2、值班制度。值班期间应严格遵守值班制度,经上级或局办公室每月开展不定期检查,值班电话无人接听的,全体值班人员每人扣1分;迟到、早退、无故脱岗的,每次扣1分;因缺岗被上级通报或因发生突发事件需要值班人员处置而不到场的,每次扣5分。

      3、学习、会议制度。对单位组织的各类学习、会议(含财经论坛、道德讲堂、培训、测试等),要严格按照会议通知的时间、地点、人员等要求参加。因有事不能参加学习、会议的要提前向分管机关的局领导请假,并填写会议请假报告单,经局领导签字同意后送局人事教育科备案。无故迟到、早退的每次扣1分;无故缺席的每次扣2分。

  4、工作效能制度。工作时间禁止一切与工作无关的活动,如在电脑或手机上打游戏、炒股、网购、浏览与工作学习无关网页或视频、未到下班时间打乒乓球等,经上级或局监察室、人事教育科每周开展不定期检查,每查到一次扣2分;工作日午间饮酒的,每次扣5分,并按有关规定处理;因服务态度不端正、办事拖拉、吃拿卡要等被服务对象投诉并经监察室核实的,每人次扣5分,性质严重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5、节能管理制度。倡导节俭节约,建设节约型机关单位。下班离开单位后,办公室内空调、电脑、电灯等用电设施不关的,经局办公室、后勤服务中心每月开展不定期检查,每发现1次扣该办公室全体人员1分;因此造成安全事故的,全体人员扣10分,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6、重大活动参与制度。无故不参加集体组织的重大活动,并受到上级或局里通报批评的,每次扣2分。

      (二)常规工作(25分)

     7、工作记实。实行工作月记制度,每月末,简要记录每月所做重点工作事项,并在每月的1号,科室、单位负责人交分管局领导审查,其他同志交科室、单位负责人审查,对未完成工作的要说明理由。审查后交分管局领导指定专人存档备查。无故未按时上交的,每次扣1分;缺交的,每次扣2分。

     8、每月小结。每月末,各科室、单位组织一次工作小结,对当月每位同志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等情况进行小结,对未完成的工作要说明理由。如无特殊原因未按时完成,每项工作扣2分。

     9、临时工作。服从领导安排,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临时交办任务(包括各种临时任务如重要工作部署、会议确定事项或领导重要批示等承办件)。对不服从领导工作安排的,每项(次)扣3分;虽能服从工作安排,但无正当理由未按时完成的,每项(次)扣2分。

      10、保密工作。保密工作被上级查处通报或发生泄密事件,以及发生网络安全事件或对网络舆情应对不力造成严重影响的,每件(次)扣相关责任人员各2分。

  (三)重点工作(30分)

  由分管局领导或其指定专人,对分管科室、单位负责人考核该科室、单位重点工作完成情况;由各科室、各单位负责人,对本科室、单位其他人员考核本人岗位责任分工中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1、结果考核。对市委、市政府的重点工作和财政中心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对科室、单位负责人和相关具体责任人员,凡态度消极、完成质量不符合要求的,每项(次)扣2分;未按时完成的,每项(次)扣3分;被市委、市政府、省财政厅通报批评的,每项(次)扣5分。

  12、过程评价。按时上报市委、市政府、省财政厅或其他政府部门要求报送的各类重点工作报表,以及重点工作总结、计划等文字材料,做到数据准确、文字精炼、表述清楚。凡未按要求上报各类重点工作报表、文字材料的,对科室、单位负责人和相关具体责任人员,每项(次)扣2分;被市委、市政府、省财政厅通报批评的,每项(次)扣5分。

  (四)民主测评(15分)

  13、民主测评。每季度末和年终,按照民主测评程序开展民主测评。在分管领导分管科室、单位范围内,每次测评排名在后3名并且不称职(不合格)票数2票及以上者,每人扣2分。

  (五)奖励加分(25分封顶。同项内容按最高分奖励,不重复加分)

  14、科室(单位)受奖(封顶5分)。以科室(单位)为主体而受到国家级、省级、市级(含市各职能部门)、本局各种书面表彰奖励的,对科室(单位)全体人员分别加5分、3分、2分、1分。因表彰有滞后性,经常是去年的工作今年表彰,无法计入去年积分的,可计入今年积分。

      15、个人受奖(封顶5分)。个人受到国家级、省级、市级(含市各职能部门)、本局各种书面表彰奖励的,分别加5分、3分、2分、1分。因表彰有滞后性,去年工作受到表彰的可计入今年积分。

      16、克难有为(封顶5分)。上级和我局安排的重点、难点、应急工作,敢于担当、表现突出、完成效果好,有上级和我局相关文件、讲话显示体现或省、市、我局领导批示表扬的,可对具体承办人每件(次)加2分。

      17、对外宣传(封顶5分)。在各级党委政府和财政部门主办的报刊及网站上发表与市财政局和所从事岗位工作有关的调研、宣传等文章(不含为评职称而发表),按国家级、省级、市级,每篇分别加3分、2分、1分。

    18、公益活动(封顶5分)。积极参加上级和我局组织的无偿献血、歌咏比赛、演讲比赛、体育赛事等公益公共活动的,每件(次)加1分;在全市和省厅取得名次的每件(次)加2分。

  上述所有奖励加分事项均须有书面依据或与书面依据认定一致的复印件,没有书面依据或复印件不得奖励加分。

      (六)惩戒扣分(扣分不封顶)

     惩戒扣分即是在日常工作中出现通报批评、影响大局、违纪违法、失职失误、推诿避责、限时办结制执行不力等情况,对相关责任人及其所在科室、单位进行扣分。

  19、因工作不力被省、市通报批评的,每通报一次对相关科室单位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员扣3分。

  20、因工作互相推诿或失误、失职等原因造成全局工作受影响,或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对相关责任人员每次扣3分;出现影响本单位或全局安定团结局面事件的,每次扣5分。

  21、在上级纪委等明查暗访中,发现违规、违纪行为,被通报批评的,或被新闻媒体曝光的,或被有关部门发现并查处的,对相关责任人员分别扣3分、5分、8分。

  22、在党风廉政、信访维稳、计划生育、安全工作、依法行政等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职的,对相关责任人员每次扣3分。

  23、在应急任务办理工作中推诿躲避、表现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对相关责任人员每次扣3分。

  24、在财政资金拨付业务中,执行限时办结制度不力,存在无故拖延办结时间、以出差开会为借口不及时办理、行政效率低、吃拿卡要等问题的,对相关责任人员每次扣5分,相关责任人当月考核不得被评为“好”和“良好”等次;在当年度考核中,科室、单位工作人员因限时办结被扣分3人次及以上的,取消该科室、单位年度考核集体和个人评优评先资格,情节严重的依据党纪政纪追究责任。限时办结制度执行情况由财政监督办定期提供书面依据。

  上述惩戒扣分事项原则上须经局监察室调查核实。另外,上述情节严重的,经局监察室核实并报局领导批准,对相关人员取消年度积分资格,年度考核等次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

  三、考核程序

  平时考核采取“周记实、月考核、季审定”的方式,并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各科室、各单位根据岗位职责将工作任务(目标)分解到每个工作人员并填写个人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认定表(见附件1),把岗位职责、年度工作目标任务作为考核的相关依据,并一式三份报分管局领导、指定专人和局考核办公室备案。在此基础上,按以下程序考核:

  (一)建立考核档案。由各分管局领导指定专人为分管科室、单位全体人员按编制建立考核档案,一人一盒。各科室、各单位要安排固定人员每月1号及时搜集并上报上月常规工作、重点工作、奖励加分、惩戒扣分、民主测评等资料,不及时上报资料没有依据者不得加或扣分,与此同时,分管局领导指定专人要每月1号及时催交整理相关资料入档;每季度末,由局办公室、人事教育科、监察室、后勤服务中心、财政监督办和创建办等提供每周或每月考勤工作和相关奖励加分、惩戒扣分等书面依据,由局人事教育科统一汇总后,向分管局领导指定专人提供。所有资料均需提供书面依据并加盖公章,为月考核、季审定、年终综合考评奠定基础。

  (二)每月考核。每月5号前主管领导对分管人员上月的工作记实进行审核,并根据实际工作完成情况和加扣分情况,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人员填写《公务员平时考核表》,局属事业单位填写《工作人员平时考核表》,由分管局长联系人收齐后报分管局长进行评鉴,写出考核评语,提出月考核等次建议。

  (三)季度考核。前三个季度末,由局考核委员会办公室按市人社局有关精神分配考核优秀等次比例和名额;随后由每位同志填写本季度“积分制考核表”(见附件3);再由分管局领导指定专人,组织分管的各科室、单位被考核人员进行民主测评,随后根据各项考核内容据实填写“积分制”考核综合得分汇总表(见附件4);最后由分管局领导指定专人,依据被考核人的工作记实情况、“积分制”考核情况、现实工作表现和民主测评结果,提出本季度的平时考核等次结果建议,经分管局领导同意后,在季度终了5日内,报考核委员会审核并留存,确定季度平时考核结果,并作为年终年度考核等次依据。

  (四)年终综合考评。第四季度仍按照以上季度考评的一系列程序开展考评,并组织全局年度民主测评(各分管局领导不再组织季度民主测评),由局考核委员会办公室汇总测评结果。同时,局考核委员会办公室将市人社局分配的优秀等次名额分下去,并将我局的先进工作者名额分下去,结合前三个季度评选出的平时考核优秀人选、“积分制”考核排名情况和现实工作表现,由各分管局领导按照所分配的年度考核优秀等次和先进工作者名额,最终确定考核优秀等次人选和先进工作者人选,由局考核委员会办公室统一汇总,提交局党组会研究决定。

      四、结果运用

  (一)作为评定年度考核等次的依据。

  局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按市人社局文件和相关政策执行,评定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选原则上应按照年度综合积分排名结合平时工作表现确定。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员应当在平时考核获得“好”等次较多,且无“一般”、“差”等次的工作人员中产生。

  机关与局属单位优秀比例分别核算和评选,不得相互占用指标。未完成公务员网络培训和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网上继续教育学分任务的单位和个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将核减该单位优秀等次比例,该单位负责同志及相关人员不得评为优秀等次。考核周期内病事假超过12个工作日的,参加平时考核,不确定等次。受党纪、政纪处分人员的平时考核,参照年度考核有关规定办理。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平时考核的工作人员,经教育后仍然拒绝参加的,直接确定其考核结果为“差”等次。

  (二)作为评选先进工作者的依据。

  年底,局机关及局属单位的在岗工作人员(包括内部轮训锻炼人员),在分管局领导的主持下,根据季度平时考核和年终综合考评结果,结合平时工作表现,评选出“市直财政系统先进工作者”。先进工作者的评选在局分管领导的主持下以分管或协助分管科室(单位)为单位进行,按所分管科室(单位)实有人数的10%比例评选,确定的拟表彰人选,由局考核委员会办公室统一汇总后,提交局党组会研究决定。

     (三)作为奖优惩劣的依据。

  对平时考核结果“好”和“良好”等次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给予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

  在各项评优评先活动中,原则上应从本年度“积分制”考核年度综合积分靠前的工作人员中推荐提名;积分排名位列后20%的人员,不得作为各级各类评优评先及综合性表彰的推荐人选。对于连续三年积分排名靠前或在年度考核中连续三年获优秀等次的,作为优先交流轮岗、培养推荐、提拔任用的依据;对连续两年积分排名靠后且积分较低的,可给予诫勉谈话、通报批评、岗位调整等处理。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要充分认识做好平时考核工作的重要性,坚持把考核工作作为奖励先进、治慵懒散、规范行为的重要抓手。成立市财政局考核委员会,局党组书记、局长何xx主任,局党组副书记、调研员冯xx,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xx任副主任,其他党组成员为委员会成员。考核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xx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在人事教育科,各分管局领导指定专人负责分管范围内的平时考核工作,分管局领导指定专人和办公室、人事教育科、机关党委、监察室、后勤服务中心主要负责人为办公室成员。

  (二)明确工作责任,严格管理把关。各科室、各单位要认真对照考核办法,因人因岗明确工作职责,落实工作责任,将考核内容与各项具体工作落实对应到岗到人。同时,安排专人负责平时考核工作,做好考核登记、材料收集报送、基础台帐、联络服务和管理等工作,确保信息准确真实,档案妥善保管,考核程序规范,严格管理把关。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导致平时考核失实、失真的个人和科室单位,一经发现,考核确定为不称职。

      六、本考核办

           法由局考核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本考核办法电子档已通过局办公内网网络寻呼发送至全体人员。

      七、本考核办

           法自20xx年1月1日起执行。局考核委员会办公室要每月召开一次例会,随时掌握平时考核制度执行情况,及时发现解决问题,切实维护制度的严肃性,把平时考核制度落到实处。

第2篇: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方案

  为加强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下同)的日常管理和监督,推进公务员考核工作经常化、制度化、全覆盖,全面准确的评价公务员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公务员队伍,根据《XX》文件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考核方案。

  一、组织领导及机构设置

  (一)局党组负责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的领导协调和监督检查,保障考核方案正常组织实施。

  (二)局成立平时考核领导小组。考核领导小组由局党组成员组成,考核领导小组组长由党组书记、局长担任,成员由其他党组成员担任。考核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分管人事工作的副局长担任,办公室工作人员由人秘股负责人和具体负责人事工作的同志担任。

  1.考核领导小组职责:负责审议平时考核工作实施方案,审核考核对象个人总结,组织、指导、监督平时考核工作,受理考核结果复核申请,确定考核等次结果。

  2.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负责制定平时考核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实施考核评价、汇总公开考核结果等工作。

  二、考核对象

  本单位管理权限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

  三、考核内容

  平时考核以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的职位职责、党组布置的工作任务等为依据,以考核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日常表现基础,重点考核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和阶段工作目标的情况,以及承担急难险重任务、处理复杂问题、应对重大考验的表现等。

  德,是指思想政治素质及个人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等方面的表现。

  能,是指履行职责的业务素质和能力。

  勤,是指现出勤情况、工作责任心、工作作风等方面的表现。

  绩,是指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率和所产生的效益。

  廉,是指廉洁自律等方面的表现。

  四、考核程序

  (一)考核管理

  公务员平时考核一般每季度开展一次,年度最后一个周期的平时考核可以结合年度考核一并开展。平时考核领导小组于每年的4月、7月、10月底前完成上一季度的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并将《公务员平时考核情况表》和情况报告报区委组织部。

  (二)个人工作小结

  考核对象对照平时工作进展情况,对周期内本人思想政治、工作表现及遵规守纪等情况进行简要小结,填写《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记实表》。

  (三)等次审核评鉴

  审核评鉴应当结合工作任务督办和日常了解等情况,注重公务员担当作为表现情况,结合个人工作小结及工作表现,综合研判,保证实事求是和客观公正。考核对象提交《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记实表》后,由分管领导在“审核意见”一栏中提出考核结果等次建议,提交平时考核领导小组进行审定。

  五、考核结果运用

  根据《广东省公务员平时考核办法(试行)》条款,平时考核等次分为好、较好、一般、较差四个等次,好的等次占参加平时考核人数的40%内。

  年度考核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应当从当年平时考核结果好等次较多且无一般、较差等次中产生。

  当年平时考核结果均为好等次的,年度考核可以在规定比例内优先确定为优秀等次。

  当年平时考核结果一般、较差等次累计次数两次以上,年度考核原则上确定为基本称职或者不称职等次。

  当年平时考核结果均为较差等次的,年度考核可以直接确定为不称职等次。

  六、其他说明

  (一)公务员应当按照规定参加平时考核。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的,或在考核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等行为的,视情况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检查;经教育后拒不改正的,当年年度考核确定为不称职等次。

  (二)公务员有下列情形的,参加平时考核,不确定等次:

  1.新录用的公务员在试用期内的;

  2.病、事假累计时间超过当期平时考核周期一半的;

  3.涉嫌违法违纪被立案审查调查尚未结案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因工伤、产假超过当期平时考核周期一半的公务员,参加平时考核,一般可确定为较好等次。公务员涉嫌违纪违法被立案审查调查尚未结案的,参加平时考核,不确定等次。结案后,不给予处分或者给予警告处分的,可以补定等次;其中,给予警告处分的,不得补定为好等次。公务员受警告处分的当年(不含受处分之前和解除处分后,下同),参加平时考核,不得确定为好等次;受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的当年及第二年,参加平时考核,不确定等次。公务员受党纪处分的,平时考核结果参照年度考核有关规定执行。

  公务员对本人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得知考核结果5个工作日内书面向局平时考核领导小组反映。

  本单位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自202-年7月起开始实施。

第3篇: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方案

  为了加强党对公务员队伍的集中统一领导,贯彻实习近平总书记干部审查,在平时的重要要要求下功夫,建立日常审查、分类审查、近距离审查的知识人体系,激励全局公务员新时代新担任新作用,坚定信念,为民服务,勤务实务,敢于担任,清洁廉洁的高素质专业公务员队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审查规定(试行)》、《公务员平时审查办法(试行)》、《湖南省公务员平时审查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一、组织机构。

  强调党管干部原则,成立以行政审查服务局党组书记、局长倪勇为领导的公务员平时审查工作领导小组,党组成员、副局长彭向荣为副组长,领导小组成员为吴玉成、伏正平、倪志彪。领导小组设办公室,彭雁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在财务室。机关纪律检查组参加公务员平时的审查监督。

  二、实施范围。

  1、局机关非领导成员公务员。

  三、平时评价的具体细则。

  (1)平时评价的内容。

  公务员平时以公务员的职务责任和工作任务为基础,及时了解公务员德、能、勤、成绩、廉价的日常表现,重点审查深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则,实践党的大众路线,贯彻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党委中心工作,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和阶段工作目标,承担紧急危险重大任务,处理复杂问题,应对重大考验,防止重大风险时的表现等。

  平时重点考察非领导成员公务员履行职责、完成工作目标、重点工作任务和工作情况,评估其工作业绩、工作效率等。

  我们公司是直接面向大众的窗口公司和服务部门,平时强调评价服务态度、服务质量和服务承诺的实现状况,重视为大众解决事实困难的效果,重视大众的获得满意度。

  (二)平时评价的方法。

  平时的评价采用周记、月总结、季节评价的方法进行。平时的审查必须围绕职场责任制定工作计划、细分解、定量审查、性能监察等环节组织实施。

  1.制定计划。根据本单位工作职责和上级下达的年度工作任务、工作重点,制定内容全面详细、工作重点突出的工作计划。临时工作应及时纳入工作计划。

  2.细分分解。根据工作计划,采用定性和定量结合的方法,尽量细分、量化、具体化,对各工作任务提出数量、进度、标准等要求,实行个人,不能作为工作实绩细分评价的主要内容量化,细分后可以提出明确的定性要求。

  3.量化评价。细分分解,对人负责的目标,必须制定可行的量化评价方法。对超额完成任务、工作创新或取得显着成绩的加分未按要求完成工作目标任务的相应扣分。加分、减分值在制定各项目标评价分值时应合理设定。

  4.性能监测。对工作目标逐项建立帐簿,各管理领导应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督促检查和跟踪,按要求及时检查已完成的目标。同时建立健全的工作、学习、大众投诉、社会评价等辅助评价制度,为公务员完成工作任务、遵守纪律、依法行政、公共服务、廉洁工作等准确有效评价提供依据。

  5、定期通报。对公务员完成评价目标任务的进度、质量等情况,每月或每季度在公司内部通报,促使评价公务员看到差距,采取措施,努力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三)平时审查的程序:

  1.记住工作。工作必须立即进行。

  根据工作实际、岗位特点,落实日台账、周记,建立工作日志,下周一前填写《周工作记录表》。记住内部。

  容量应包括工作任务、完成期限、完成情况、工作情况等。被测试了。

  核公务员根据单位对每项工作的审查要求,在《工作记录评价簿》中及时填写本人的工作情况和每项工作的推进情况。

  (2)月总结。每月底,领导小组组织工作总结,总结当月每人履行职务、完成工作任务(目标)和重点工作、出勤等情况,总结未完成的工作说明理由。

  (3)季度评价。每季度末,领导小组组织本部门对审查员进行民主评价,根据审查员周工作记录、月总结情况、现实工作表现和民主评价结果,分别写出评价意见,提出本季度审查等次建议,经公司领导同意后,向领导小组报告存档。评价意见必须根据日常把握的情况、被评价者的个人记录情况,特别是履行职场责任和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来决定,以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为目标。内容是确定成绩,指出问题,提出努力方向。

  2.民主评价。每季度和年底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大众民主评议。参加大众评议员是全体员工、政务服务厅窗口员工、服务对象的代表。

  3、主管领导评价。主管领导每月或每季度根据个人工作记录、性能监测情况和群众评论情况,评估被评估公务员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率、效益和出勤情况。

  4.公布审查情况。每月或每季度公务员平时评价的评价状况在机构内公示。

  5.反馈评价状况。主管领导人以书面或对话的形式将平时的评价状况反馈给被评价的公务员。反馈评价状况客观真实,必须确定成绩,指出存在的问题,提出改善的明确要求。

  6、领导小组结合实际,提出评定平时审查结果等级的标准,督促审查,掌握平时审查情况,及时整理发现的问题。

  (四)审查标准。

  平时评价季度评价和年末评价,根据德、能、勤、成绩、廉价进行评价,其中成绩项目中业务工作占70%,窗口部门和服务大众满意度占30%。民主评价结果在量化评价中占30%的权重。

  公务员平时的审查结果分为好、好、一般、坏4个等级,好的等级公务员人数控制在参加平时审查的公务员总人数的40%以内。4个等级对应好、好、一般、差4个分数,基本标准如下

  1、好:量化评价分数在90分以上,平时评价认真求实,积极参加各项训练,积极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精通业务,能力强,开拓创新意识,工作责任感强,超额完成工作任务,工作风格好,成绩效率高,贡献大

  2、好:量化评价分数在70~90分不包括90分,平时评价认真求实,认真参加各项训练,重视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熟悉业务工作,工作风格好,工作责任心强,工作积极,自己工作

  4、差距:量化评价在60分以下,平时评价大致疏忽,迟到、早退,不按时参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学习、训练,工作责任心差,不能按时完成工作任务,工作质量差,工作中有明显的错误和错误

职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及有有效投诉情形的。

公务员在承担急难险重任务、处理复杂问题、应对重大考验、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时,表现突出、有显著成绩和贡献的,当期平时考核结果可以直接确定为好等次,并及时给予奖励。公务员在重大关头、关键时刻不服从组织安排,不敢担当、不愿负责或者推诿扯皮、敷衍搪塞造成不良后果的,当期平时考核结果可以直接确定为较差等次。

(五) 平时考核结果的使用

平时考核结果是年度考核确定等次的基础和依据。年度考核等次根据平时考核情况综合确定,好等次人选一般在季度考评中至少有2次被确定为好等次的人员中产生。

被考核人在季度考评中有1次被确定为一般等次的,年度考核不能确定为好等次;有2次以上被确定为一般等次或1次以上被确定为较差等次的,视情况年度考核确定为一般或较差等次。

公务员平时考核的结果作为转正定级、提拔使用、奖励惩戒和解除处分的参考依据。

对平时考核中被确定为较差等次的人员,由单位分管领导进行诫勉谈话。

(六)其他事项

1、转任的公务员,由其转任的现工作单位进行平时考核。其转任前的平时考核情况,由原单位提供。调任或者由军队转业到机关的公务员,由调任或者转业后的现工作单位进行平时考核。考核时间从报到当天起算,无重大问题,当期平时考核一般定为较好及以上等次。参加援派或者挂职的公务员,在援派或者挂职期间由接收单位进行平时考核,考核结果反馈给派出单位。派出学习培训、抽调参加专项工作的公务员,由派出单位进行平时考核,主要根据学习培训、专项工作表现确定等次。其学习培训、专项工作表现的相关情况,由所在学习培训和专项工作单位提供。其中,学习培训未完成规定学时学分或考核不合格的,当期平时考核不得确定为好等次。

2、公务员有下列情形的,参加平时考核,不确定等次:

(1)新录用的公务员在试用期内的;

(2)病、事假累计时间超过当期平时考核周期一半的;

(3)涉嫌违法违纪被立案审查调查尚未结案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 因工伤、产假超过当期平时考核周期一半的公务员,参加平时考核,一般可确定为较好等次。

4、 受处分或者组织处理、诫勉的公务员平时考核,参照年度考核的有关规定处理。

5、凡无故不参加平时考核的人员,当年不得参加年度考核;凡不按时或不按规定填写《平时绩效考核评价表》的人员,其分管领导可以直接确定其该考核期为“一般”档次,并进行告诫,凡被告诫两次以上者当年年度考核直接确定为“较差”。

(七)考核纪律

1、全体参加考核人员要提高对平时考核重要性的认识,要正确对待自己和他人,客观地、实事求是地反映情况,保证考核工作的严肃性。

2、全体参加考核人员必须严格执行考核程序和考核标准,做到客观公正。

3、考核工作中要注意弘扬民主作风,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

4、考核小组在平时考核工作中发现问题要及时予以纠正。对违反考核纪律的,一经查实,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本工作方案自202-年1月1日起执行,由局机关平时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4篇: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方案

  为客观评价公务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进一步调动公务员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吉林省行政机关公务员岗位绩效考核办法(试行)》、吉林省行政机关公务员岗位绩效考核工作部署会议及《梅河口市行政机关公务员岗位绩效考核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考核原则坚持依法考核、注重实绩,坚持领导评价与群众评议相结合、平时考核与定期考核相结合、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的原则,逐步建立公务员绩效客观评价体系,以改进和完善奖惩激励机制,促进行政效能和部门执行力的提高。

  二、考核范围全镇非领导班子成员公务员。

  三、实施程序

  1、成立中和镇公务员岗位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具体成员名单附后)。

  2、在镇公务员岗位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指导下,开展公务员岗位绩效考核工作。

  四、实施内容及时限要在认真学习领会《吉林省行政机关公务员岗位绩效考核办法(试行)》相关规定的基础上,结合我镇实际,按照时限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成立中和公务员岗位绩效考核领导小组,明确职责。领导小组成员由领导班子成员及负责人事工作的负责人组成,主要负责公务员岗位绩效考核的领导工作,研究制定符合我镇实际的岗位绩效考核实施细则或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党委书记对公务员岗位绩效考核工作负总责。各分管领导担负对所分管部门的考核评价职责,具体负责对所分管的部门公务员填报的岗位绩效考核指标的`审定、给出平时考核等次评价意见及对平时考核结果的折算分值的审核;确定对所管理公务员职责外临时性工作完成情况的赋分。组织委员具体负责全镇公务员岗位绩效考核的组织、协调、管理工作;对公务员岗位绩效考核指标的审核备案,形成统一的岗位绩效考核指标,组织实施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折算分管领导平时考核和年度民-主评议分值;对公务员年度考核加分减分的认定和分值统计汇总,报送主要领导审核;提出公务员岗位绩效考核等次建议;及组织进行考核结果的公示、反馈、备案和兑现。被考核公务员,要根据单位为本部门确定的年度工作任务,由本人按照岗位职责,填报岗位绩效考核指标;提交季度考核工作小结、年度工作总结及奖惩情况材料;接受分管领导的平时考核评价及机关内部测评、服务对象和社会公众的民-主评议;按时填报《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2、制定中和镇公务员岗位绩效考核方案,召开动员大会,提高全体干部职工对此项工作的认识和重视程度。

  3、科学制定岗位绩效目标,填写“202-年度行政机关岗位绩效考核指标及直接领导评价意见表”。绩效考核指标的分值权重要严格按照《吉林省行政机关公务员岗位绩效考核办法(试行)》设定。各部门要按照部门职责和当年、政府,镇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确定的重点工作任务及政府绩效评估计划,制定每名公务员的岗位绩效考核指标,并进行量化分解。被考核公务员结合本人岗位职责,填报岗位绩效考核指标,提交分管领导审核后,报送到镇党政办公室备案。

  4、平时考核坚持准确及时、简便易行、注重实效的原则,采取季度记实、半年考核的办法进行。具体程序和要求如下:(1)公务员本人在每季度末,将本季度的年度岗位绩效考核指标完成情况、工作效率和效果、综合素质和敬业精神、思想品德和廉洁自律以及领导交办的岗位职责以外的临时性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及效率、效果五个方面的情况进行总结,形成书面材料,由分管领导审阅后,交到镇党政办备案。(2)分管领导在每半年工作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根据公务员季度工作记实,并结合其平时实际表现,对公务员进行评价考核,按照A(很好)、B(好)、C(较好)、般)、E(较差)五个等次,给出客观公正的评价等次意见(确定评价等次时,要参考《吉林省行政机关公务员岗位绩效考核办法(试行)》中给出的参考标准),根据需要组织民-主评议。对于评价等次为较差的,应经部门领导班子开会集体讨论后,做出处理意见,处理意见分组织谈话、书面检查、通报批评三种形式。(3)考核领导小组监督检查。单位绩效考核领导小组要及时监督检查公务员本人的工作记实情况和分管领导的评价情况,党政办要将分管领导的评价意见和平时主要表现情况记录备案,并及时折算出每个公务员平时考核得分。

  5、在每年年末或翌年年初时进行年终考核,由镇党政办组织进行。

  (1)个人总结。被考核人要实事求是地对一年来履行职位职责及完成工作任务、工作创新、政治思想表现等情况进行总结,写出书面材料,并在一定范围内述职。填写《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2)民主评议。由镇党政办组织机关公务员或服务对象和社会公众,对公务员的满意度进行评议,按规定比例给出评价意见。

  (3)加分减分。由镇考核领导小组,根据所掌握公务员的有关情况,将加分或减分分值按《吉林省行政机关公务员岗位绩效考核办法(试行)》中的规定,直接计入年度考核部分。

  (4)汇总结果。由镇党政办,将公务员的平时考核、平时民-主评议及年终民-主评议结果,按照公务员岗位绩效考核指标权重进行汇总,并与加分或减分分值累加,形成公务员年度考核得分,按得分分值由高到低排序,并按《吉林省行政机关公务员岗位绩效考核办法(试行)》中的规定确定年度考核等次。

  (5)提出等次建议。根据平时考核、民-主评议情况和年度个人总结,由公务员分管领导写出评语,填入《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镇党政办依据年度公务员岗位绩效考核得分,由高到低,按照优秀比例不超过参加考核的公务员总数的15%—20%(具体比例需依据中和镇政府绩效考核结果而定),提出考核等次建议。

  (6)确定考核等次。领导班子集体,根据党政办提出的公务员岗位绩效考核等次建议,确定公务员年度考核等次。

  (7)上报审核。由镇党政办,将确定的公务员年度岗位绩效考核等次意见,报市人社局公务员管理科审核,确定最终考核等次比例及优秀等次人选。

  (8)组织公示。经市人社局公务管理科审核后,对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人员,要在镇政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至7个工作日。

  (9)结果反馈。由镇党政办,将确定的公务员年度岗位7机关公务员绩效考核实施方案,细化绩效考核标准。实施时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抓好落实,防止走过场。同时要不断探索和研究解决新情况、新问题,确保公务员绩效考核工作取得实效,切实提高考核工作水平。

  (四)强化督促指导。加强检查、指导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对在考核中存在态度拖拉应付、走过场和徇私舞弊、打击报复、弄虚作假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人员,取消其评优资格。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方案(通用4篇)

https://m.czhuihao.cn/zhichang/251309/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方案(通用4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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