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政策利好的股票

发布时间:2021-06-09 点击:

国家政策利好的股票17篇

国家政策利好的股票17篇

国家政策利好的股票(1)

国家政策:国家关于技师、高级技师待遇的有关规定

一、劳动人事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劳动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1.劳动部《关于加强技师管理工作的通知》(劳培[1991]14号)

第六条第三款 各单位根据国务院各行业主管部门实行技师聘任制的实施意见的规定,参照本单位工程师、高级工程师等专业技术人员的有关福利待遇,确定技师、高级技师的福利待遇;对有重大技术成果和为培训技术工人、传授技艺做出贡献的,应及时予以表彰和奖励。

2.劳部发[1994] 98号文件,获得职业资格证书的职工,在其从事相应岗位的工作时,应确定或晋升相应的工资待遇。国家职业资格一级享受同等高级职称或者高级工程师待遇;国家职业资格二级享受同等中级职称或者工程师待遇。

3.山东省: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职业培训提高城乡劳动者就业能力的通知》(鲁政发〔2003〕83号)精神,技能人才是人才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大力宣传技能人才在国家经济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和突出贡献。进一步完善政策,支持并鼓励技能人才的成长。高级技工学校毕业生在政策上与大专以上学历人员同等对待,在使用上要一视同仁;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和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在企业工作的,分别享受中级(工程师)和高级(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职称有关待遇。

维修电工技师是维修电工国家职业资格二级。

(一)维修电工技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5年或累计17年以上者。

2、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2年或累计15年以上,取得本职业高级工证书者。

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0年或累计12年以上,取得本职业高级工证书后,经本职业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者。

4、取得本职业高级工证书或相关专业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后,连续从事本职业3年以上,经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者。

5、取得本职业高级工证书或相关专业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后,连续从事本职业5年以上者。

6、相关专业高级技工学校、高等职业院校或以上学历,取得本职业高级工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者。

维修电工国家职业标准

职业概况

1.1职业名称

维修电工。

1.2职业定义

从事机械设备和电气系统线路及器件等的安装、调试与维护、修理的人员。

1.3职业等级

本职业共设五个等级,分别为: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1.4职业环境

室内,室外。

1.5职业能力特征

具有一定的学习、理解、观察、判断、推理和计算能力,手指、手臂灵活,动作协调,并能高空作业。

1.6基本文化程度

初中毕业。

1.7培训要求

1.7.1 培训期限

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根据其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晋级培训期限:初级不少于500标准学时;中级不少于400标准学时;高级不少于300标准学时;技师不少于300标准学时;高级技师不少于200标准学时。

1.7.2培训教师

培训初、中、高级维修电工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技师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关专业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技师和高级技师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2年以上或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1.7.3培训场地设备

标准教室及具备必要实验设备的实践场所和所需的测试仪表及工具。

1.8鉴定要求

1.8.1 适用对象

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1.8.2申报条件

——技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经本职业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0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生和大专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满2年。

——高级技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1.8.3鉴定方式

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理论知识考试采用阅卷笔试方式,技能操作考核采用现场实际操作方式。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60分以上者为合格。技师、高级技师鉴定还须进行综合评审。

1.8.4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

理论知识考试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为1:15,每个标准教室不少于2名考评人员;技能操作考核考评员与考生配比为1:5,且不少于3名考评员。

1.8.5鉴定时间

理论知识考试时间不少于120 min;技能操作考核时间为:初级不少于150 min,中级不少于150 min,高级不少于180 min,技师不少于200 min,高级技师不少于240 min;论文答辩时间不少于45 min。

1.8.6鉴定场所设备

理论知识考试在标准教室里进行;技能操作考核应在具备每人一套的待修样件及相应的检修设备、实验设备和仪表的场所里进行。

3.4技师技能要求

3.5高级技师

国家政策利好的股票(2)

2016政府优惠政策

1、背景政策

摘要:李克强对未来经济的指示

关键词:消费,消费是经济增长的主要动力,是未来经济发展的重点

1、发展以“互联网+”为核心新型的消费模式

2、壮大网络信息和个性时尚的新兴消费

3、促进金融消费:在全国开展消费金融公司试点,鼓励金融机构创新消费信贷产品。

2、大学生创业优惠政策

1、营业执照.

大学毕业生在毕业后2年内自主创业,到创业实体所在地的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允许0资本办理营业执照。

2、税收

大学毕业生新办咨询业、信息业、技术服务业的企业或经营单位,经税务部门批准,免征企业所得税两年;新办从事交通运输、邮电通讯的企业或经营单位,经税务部门批准,第一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二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新办从事公用事业、商业、物资业、对外贸易业、旅游业、物流业、仓储业、居民服务业、饮食业、教育文化事业、卫生事业的企业或经营单位,经税务部门批准,免征企业所得税一年。

3、银行贷款

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和有条件的城市信用社要为自主创业的毕业生提供小额贷款,并简化程序,提供开户和结算便利,贷款额度在2万元左右。贷款期限最长为两年,到期确定需延长的,可申请延期一次。贷款利息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确定,担保最高限额为担保基金的5倍,期限与贷款期限相同。

1.内容

为了支持下岗职工创业和大学生创业,创业贷款的利率可以按照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档次利率下浮20%,许多地区推出的下岗失业人员和大学生创业贷款还可以享受60%的政府贴息。

大学生创业贷款是国家给大学生提供的创业优惠措施,为支持大学生创业,国家各级政府出台了许多优惠政策,涉及融资、开业、税收、创业培训、创业指导等诸多方面。

2.贷款要求

(1)大学生创业贷申请者年满十八周岁,具有合法有效身份证明和贷款行所在地合法居住证明,有固定的住所或营业场所;

(2)大学生创业贷款申请者持有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营业执照及相关行业的经营许可证,从事正当的生产经营活动,有稳定的收入和还本付息的能力;

(3)大学生创业贷款申请者投资项目已有一定的自有资金;

(4)大学生创业贷款用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和银行信贷政策规定,不允许用于股本权益性投资;

(5)在银行开立结算帐户,营业收入经过银行结算。

4、注册资本

大学毕业生在毕业后两年内自主创业,到创业实体所在地的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注册资金(本)在50万元以下的,允许分期到位,首期到位资金不低于注册资本的10%(出资额不低于3万元),1年内实缴注册资本追加到50%以上,余款可在3年内分期到位。

5、其他

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所属的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免费为自主创业毕业生保管人事档案(包括代办社保、职称、档案工资等有关手续)2年;提供免费查询人才、劳动力供求信息,免费发布招聘广告等服务;适当减免参加人才集市或人才劳务交流活动收费;优惠为创办企业的员工提供一次培训、测评服务。

毕业2 年以内的普通高校学生从事个体经营(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外)的,自其在工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还有相关的税收优惠和贴息。

3、地方政策

黑龙江:大学生可以优先转入相关专业学习,允许保留学籍休学创业创新,和毕业生一样享受国家的自主创业扶持政策,到2020年,将有1/10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参加创业培训。哈尔滨对大学生创业项目给予补贴。凡大学生在哈市创业的,在城镇创业的对其创业项目给予 2000元的一次性创业项目补贴;为鼓励大学生返乡创新创业。对返乡到农村(乡镇及以下)创业的大学生给予3000元的一次性创业项目补贴。对科技含量高、市场潜力大、能在短时间内形成经济增长点的优秀和重点科技创业项目,经评审给予20万元至30万元经费资助;开展大学生创业大赛与大学生创业典型评选活动,大力扶持网络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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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电商国家政策汇总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沈冰

目录

关于实施支持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有关政策的意见 2

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税收政策的通知 6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出口货物退(免)税有关问题的公告 8

支付机构跨境电子商务外汇支付业务试点指导意见 10

海关总署公告2014年第12号(关于增列海关监管方式代码的公告) 14

海关总署公告2014年第56号(关于跨境贸易电子商务进出境货物、物品有关监管事宜的公告) 15

海关总署公告2014年第57号(关于增列海关监管方式代码的公告) 18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商务部等部门关于实施支持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有关政策意见的通知

    国办发〔2013〕8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商务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民银行、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外汇局《关于实施支持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有关政策的意见》已经国务院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商务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民银行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工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外汇局关于实施支持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有关政策的意见

  国务院办公厅

  2013年8月21日

关于实施支持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有关政策的意见

商务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民银行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工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外汇局

发展跨境电子商务对于扩大国际市场份额、拓展外贸营销网络、转变外贸发展方式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为加快我国跨境电子商务发展,支持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以下简称电子商务出口),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支持政策

(一)确定电子商务出口经营主体(以下简称经营主体)。经营主体分为三类:一是自建跨境电子商务销售平台的电子商务出口企业,二是利用第三方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开展电子商务出口的企业,三是为电子商务出口企业提供交易服务的跨境电子商务第三方平台。经营主体要按照现行规定办理注册、备案登记手续。在政策未实施地区注册的电子商务企业可在政策实施地区被确认为经营主体。

(二)建立电子商务出口新型海关监管模式并进行专项统计。海关对经营主体的出口商品进行集中监管,并采取清单核放、汇总申报的方式办理通关手续,降低报关费用。经营主体可在网上提交相关电子文件,并在货物实际出境后,按照外汇和税务部门要求,向海关申请签发报关单证明联。将电子商务出口纳入海关统计。

(三)建立电子商务出口检验监管模式。对电子商务出口企业及其产品进行检验检疫备案或准入管理,利用第三方检验鉴定机构进行产品质量安全的合格评定。实行全申报制度,以检疫监管为主,一般工业制成品不再实行法检。实施集中申报、集中办理相关检验检疫手续的便利措施。

(四)支持电子商务出口企业正常收结汇。允许经营主体申请设立外汇账户,凭海关报关信息办理货物出口收结汇业务。加强对银行和经营主体通过跨境电子商务收结汇的监管。

(五)鼓励银行机构和支付机构为跨境电子商务提供支付服务。支付机构办理电子商务外汇资金或人民币资金跨境支付业务,应分别向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申请并按照支付机构有关管理政策执行。完善跨境电子支付、清算、结算服务体系,切实加强对银行机构和支付机构跨境支付业务的监管力度。

(六)实施适应电子商务出口的税收政策。对符合条件的电子商务出口货物实行增值税和消费税免税或退税政策,具体办法由财政部和税务总局商有关部门另行制订。

(七)建立电子商务出口信用体系。严肃查处商业欺诈,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等行为,不断完善电子商务出口信用体系建设。

二、实施要求

(一)自本意见发布之日起,在已开展跨境贸易电子商务通关服务试点的上海、重庆、杭州、宁波、郑州等5个城市试行上述政策。自2013年10月1日起,上述政策在全国有条件的地区实施。

(二)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制订发展跨境电子商务扩大出口的实施方案,并切实履行指导、督查和监管责任,对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做到早发现、早处理、早上报。要积极引导经营主体坚持以质取胜,注重培育品牌;依托电子口岸平台,建立涵盖经营主体和电子商务出口全流程的综合管理系统,实现商务、海关、国税、工商、检验检疫、外汇等部门信息共享;加强信用评价体系、商品质量监管体系、国际贸易风险预警防控体系和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体系建设,确保电子商务出口健康可持续发展。

(三)商务部、发展改革委、海关总署会同相关部门对政策实施进行指导,定期开展实施效果评估等工作,确保政策平稳实施并不断完善。海关总署会同商务部、税务总局、质检总局、外汇局、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加快跨境电子商务通关试点建设,加快电子口岸结汇、退税系统与大型电子商务平台的系统对接。

三、其他事项

(一)本意见所指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是指我国出口企业通过互联网向境外零售商品,主要以邮寄、快递等形式送达的经营行为,即跨境电子商务的企业对消费者出口。

(二)我国出口企业与外国批发商和零售商通过互联网线上进行产品展示和交易,线下按一般贸易等方式完成的货物出口,即跨境电子商务的企业对企业出口,本质上仍属传统贸易,仍按照现行有关贸易政策执行。跨境电子商务进口有关政策另行研究。


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税收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3]9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商务部等部门关于实施支持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有关政策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3]89号)的要求,经研究,现将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以下称电子商务出口)税收政策通知如下:

  一、电子商务出口企业出口货物(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明确不予出口退(免)税或免税的货物除外,下同),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适用增值税、消费税退(免)税政策:

  1.电子商务出口企业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已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出口退(免)税资格认定;

  2.出口货物取得海关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且与海关出口货物报关单电子信息一致;

  3.出口货物在退(免)税申报期截止之日内收汇;

  4.电子商务出口企业属于外贸企业的,购进出口货物取得相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消费税专用缴款书(分割单)或海关进口增值税、消费税专用缴款书,且上述凭证有关内容与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有关内容相匹配。

  二、电子商务出口企业出口货物,不符合本通知第一条规定条件,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适用增值税、消费税免税政策:

  1.电子商务出口企业已办理税务登记;

  2.出口货物取得海关签发的出口货物报关单;

  3.购进出口货物取得合法有效的进货凭证。

  三、电子商务出口货物适用退(免)税、免税政策的,由电子商务出口企业按现行规定办理退(免)税、免税申报。

  四、适用本通知退(免)税、免税政策的电子商务出口企业,是指自建跨境电子商务销售平台的电子商务出口企业和利用第三方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开展电子商务出口的企业。

  五、为电子商务出口企业提供交易服务的跨境电子商务第三方平台,不适用本通知规定的退(免)税、免税政策,可按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六、本通知自2014年1月1日起执行。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2013年12月30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出口货物退(免)税有关问题的公告

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

文  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13号

发布日期:2014-2-27

生效日期:2014-4-1

为进一步发挥外贸综合服务企业提供出口服务的优势,支持中小企业更加有效地开拓国际市场,经商财政部、商务部同意,现将有关出口货物的退(免)税事项公告如下:

一、外贸综合服务企业以自营方式出口国内生产企业与境外单位或个人签约的出口货物,同时具备以下情形的,可由外贸综合服务企业按自营出口的规定申报退(免)税:

(一)出口货物为生产企业自产货物;

(二)生产企业已将出口货物销售给外贸综合服务企业;

(三)生产企业与境外单位或个人已经签订出口合同,并约定货物由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出口至境外单位或个人,货款由境外单位或个人支付给外贸综合服务企业;

(四)外贸综合服务企业以自营方式出口。

上述出口货物不适用《国家税务总局 商务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外贸出口经营秩序切实加强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的通知》(国税发〔2006〕24号)第二条第(三)项规定、《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39号)第七条第(一)项第7目之(3)的规定。

二、外贸综合服务企业申报本公告第一条规定的出口货物退(免)税时,应在《外贸企业出口退税进货明细申报表》第15栏(业务类型)、《外贸企业出口退税出口明细申报表》第19栏〔退(免)税业务类型〕填写“WMZHFW”。

三、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应加强风险控制,严格审查生产企业的经营情况和生产能力,确保申报出口退(免)税货物的国内采购及出口的真实性。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如发生虚开增值税扣税凭证(包括接受虚开增值税扣税凭证,善意取得的除外)、骗取出口退税等涉税违法行为的,应作为责任主体按规定接受处理。

四、主管税务机关应按规定受理外贸综合服务企业的出口退(免)税申报,并加强对外贸综合服务企业的预警监控、审核、评估分析,如发现涉嫌骗取出口退税疑点的,应按现行规定进行处理。

五、本公告的外贸综合服务企业是指:为国内中小型生产企业出口提供物流、报关、信保、融资、收汇、退税等服务的外贸企业。

六、本公告自2014年4月1日起施行。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出口本公告第一条范围外的货物,继续按现行退(免)税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

2014年2月27日

支付机构跨境电子商务外汇支付业务试点指导意见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便利机构、个人通过互联网进行电子商务交易、规范支付机构跨境互联网支付业务发展,防范互联网渠道跨境资金流动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及《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指导意见。

  第二条  支付机构跨境电子商务外汇支付业务是指支付机构通过银行为小额电子商务(货物贸易或服务贸易)交易双方提供跨境互联网支付所涉的外汇资金集中收付及相关结售汇服务不包括支付机构提供的使用人民币进行跨境结算的相关服务。

  第三条  支付机构参加跨境电子商务外汇支付业务试点,应首先取得人民银行颁发的《支付业务许可证》,许可业务范围须包括互联网支付支付机构应制定相关试点申请方案经所在地国家外汇管理局分局、外汇管理部(以下简称“外汇分局”)初审报,国家外汇管理局核准点支付机构应按收付和结售汇管。试照跨境理有关规定及经核准的试点申请方案开展业务接受跨境外支,汇付业务监督和管理。从事跨境电子商务的主体准入管理还应遵守国家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第二章试点业务申请

  第四条 符合本指导意见第三章至第六章规定的支付机构可以申请试点开办跨境电子商务外汇支付业务。支付机构可根据自身需求选择,申请开展的业务范围。

  第五条  支付机构申请试点开办跨境电子商务外汇支付业务应向,所在地外汇分局提交以下材料:

  (一)申请报告,载明申请人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组织机构设置、已开展的支付业务和拟申请开展的跨境电子商务外汇支付业务种类有关备情,以及准况和工作计划等

  (二)业务运营方案含,包业务办理流程详细说明资金汇兑和支付整个环节、客户实名制管理、交易真实性审核、国际收支统计申报、数据采集报送、备付金账户管理、业务风险控制等内容

  (三)《支付业务许可证》复印件

  (四)与备付金开户银行的书面合作协议包含备付,金账户管理、支付指令管理、跨境收支申报管理、系统录入管理、数据核对等内容明确方责任务,双义

  (五)内部操作规程含,包支付机构内部各部门业务分工、操作流程和要求等

  (六)国家外汇管理局要求的其他材料。

  第六条 外汇分局初审支付机构申请材料内容是否符合本指导意见规定,选取申请方案符合规定业、务基础良好且内部管理成熟的支付机构,报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

第三章试点业务管理

  第七条 支付机构对参与跨境电子商务外汇支付业务的客户采取实名认证制,严格审核客户身份信息的真实性。

  支付机构自主发展“境外特约商户须按了解你的客户”,照原则保证境外特约商户的真实性、合法性。

  支付机构应通过有效方式核验银行支付账户开户人信息与客户身份信息的一致性者一致方完成支付。

  第八条 支付机构仅对具有真实交易背景的跨境电子商务交易提供跨境外汇支付服务,范围包括货物贸易交易和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审核同意的服务贸易交易交易背景的跨境,不得开展无外汇支付业务。

  第九条  客户外汇备付金账户资金与支付机构自有外汇资金应严格区分管理,不得混用。自有外汇收支运用应遵循现行机构外汇管理规定。

  第十条  支付机构可集中为客户办理收付汇和结售汇业务,但应实现交易信息的逐笔还原轧差收付汇和结售支付,不得汇。机构应在日内办理结售汇业务据与户约定或实际交易情况,及时向客户支付,不得故意延迟支付。

  第十一条 支付机构在提供跨境电子商务外汇支付服务时,可接受客户人民币或自有外汇支付客户向。支付机构划转外汇时,银行应要求其提供包含有交易金额、支付机构名称等信息的网上交易真实性证明材料,经核对金额和支付机构账户名称后办理,并在交易附言中标注“跨境外汇互联网支付划转”字样。

  第十二条 支付机构为客户集中办理结售汇业务时应,按照银行提供的汇率标价得自行变动汇率,不价格就。支付机构应手续费、交易退款涉及汇兑损益分担等,与客户事先达成协议。

  第十三条 交易发生退款的支付机构应,按原路、原币种退回的原则在银行办理,并进行跨境收支申报。

第四章支付机构外汇备付金账户管理。

  第十四条 支付机构应按照现行经常项目外汇账户管理有关规定,在银行开立外汇备付金账户,账户名称结尾标注“PIA”(Payment Institute Account),并通过外,汇备付金账户办理跨境代收、代付业务。

  第十五条 本指导意见所称外汇备付金,是指交易产生后由支付机构为客户代收或代付的外汇资金,不得在无交易情况下预收、预存。

  外汇备付金账户的收入范围为接受境内付款方外汇划转或购汇转入,境外付款方汇入,以及因交易失败由原路、原币种退回的外汇资金;支出范围为外汇划转汇入民币备付金账,结转人户或境内收款方人民币账户至收款方以及因客户错汇、多汇或交易失败产生的原路,原币种退出的外汇资金。

  第十六条 支付机构应选择其境内人民币备付金存管银行,开立1个存管银行外汇备付金账户.同时可根据业务需要选择不超过3家境内商业银行作为备付金合作银行,每家合作银行可开立1个外汇备付金账户.以上两账户均可办理集中外汇收付。

  第十七条 支付机构外汇备付金账户纳入外汇账户管理,银行应将数据填报在“支付机构外汇备付金账户”项下。

第五章风险管理

  第十八条  支付机构业务系统应当能够接收外汇局导入的分拆结售汇“关注名单”,自动别客户是否属于“关注名单”个人,并进行拦截提示,不得对“关注名单”内个人提供服务。

  第十九条 支付机构办理的跨境电子商务外汇支付业务应当具有真实交易背景上单笔交易金额不得超过等值万,原则且美元贸易的单笔交易限额,国家外汇管理局。对于特殊服务易交将根据申请情况另行核准。

  第二十条  试点期间,支付机构按月向所在地外汇分局书面上报客户跨境外汇互联网支付金额笔交易国别等总量报告,并对每月累计交易额超过等值万美元的客户交易情况上报累计高额支付报告。核查属于异常交易的,支付机构应停止为该客户办理业务。

  第二十一条  支付机构负责按照交易性质,审核客户每笔交易的真实性并留,存交易信息、备付金账户资金结售汇及收支明细等相关材料备查。其中客户登记有效期内持续保存,客户销户后,纸质材料至少保存年电、子数据至少保存年。第六章数据报送及信息采集

  第二十二条  支付机构原则上应要求个人客户登记姓名、性别、国籍、职业、住址、联系方式以及有效身份证件的种类、号码和有效期限等身份信息。支付机构应对个人客户提供的姓名、性别、有效身份证件的种类和号码等基本身份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并留存相关信息。

  支付机构应要求机构客户登记单位名称、地址、经营范围、税务登记证号码、组织机构代码按规定无须取得税务登记证或无法取得组织机构代码证的除,外可证明该客户依法设立或者依法开展经营、社会活动的执照、证件或者文件的名称、号码和有效期限,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和授权经办人的姓名、有效身份证件的种类、号码和有效期限。支付机构应核对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和授权经办人的有效身份证件信息,并留存相关信息。支付机构对客户身份的管理,还应符合国家其他法律规定。

  第二十三条  支付机构办理业务时必须掌握真实交易信息,采集逐笔交易的明细数据,包括标的物名称、数量、金额、交易双方和交易时间等。

  第二十四条 支付机构应按现行跨境收支申报的规定,通过境内银行进行的集中涉外收付款项进行国际收支统计间接申报,同时应提供逐笔跨境收支信息,通过银行对实际用汇客户的跨境收支进行还原申报。上述申报要求同时适用跨境人民币交易。

  第二十五  条按现行结售汇管理规定,支付机构应在现行间提供通过银行办理的逐笔购汇或结汇信息照规,银行应按现行定报送结售汇统计报表。个人项下结售汇业务,银行还须按现行个人法规规定录入个人结售汇管理信息系统,依法开展跨境互联网交易的个人客户结售汇不受年度总额限制。

第七章监督检查

  第二十六条  试点期间支付机构违反本规定家外汇管理,国局及其分支机构可要求其整改、停止试点等。

  支付机构如出现违反外汇管理规定的行为汇理,国家外管局以及其分支机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等予处罚。

 

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

2013年2月1日


海关总署公告2014年第12号(关于增列海关监管方式代码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4-02-07

        为促进跨境贸易电子商务零售进出口业务发展,方便企业通关,规范海关管理,实现贸易统计,决定增列海关监管方式代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增列海关监管方式代码“9610”,全称“跨境贸易电子商务”,简称“电子商务”,适用于境内个人或电子商务企业通过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实现交易,并采用“清单核放、汇总申报”模式办理通关手续的电子商务零售进出口商品(通过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或保税监管场所一线的电子商务零售进出口商品除外)。
  二、以“9610”海关监管方式开展电子商务零售进出口业务的电子商务企业、监管场所经营企业、支付企业和物流企业应当按照规定向海关备案,并通过电子商务通关服务平台实时向电子商务通关管理平台传送交易、支付、仓储和物流等数据。
  上述规定自2014年2月10日起实施。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14年1月24日     
 


海关总署公告2014年第56号(关于跨境贸易电子商务进出境货物、物品有关监管事宜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4-07-23

         为做好跨境贸易电子商务(以下简称电子商务)进出境货物、物品监管工作,促进电子商务健康发展,现就电子商务进出境货物、物品监管问题公告如下:
        一、监管要求
        (一)电子商务企业或个人通过经海关认可并且与海关联网的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实现跨境交易进出境货物、物品的,按照本公告接受海关监管。
        (二)电子商务企业应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跨境贸易电子商务进出境货物申报清单》(以下简称《货物清单》,式样见附件1),采取“清单核放、汇总申报”方式办理电子商务进出境货物报关手续;个人应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跨境贸易电子商务进出境物品申报清单》(以下简称《物品清单》,式样见附件2),采取“清单核放”方式办理电子商务进出境物品报关手续。
        《货物清单》、《物品清单》与《进出口货物报关单》等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存放电子商务进出境货物、物品的海关监管场所的经营人,应向海关办理开展电子商务业务的备案手续,并接受海关监管。未办理备案手续的,不得开展电子商务业务。
        (四)电子商务企业或个人、支付企业、海关监管场所经营人、物流企业等,应按照规定通过电子商务通关服务平台适时向电子商务通关管理平台传送交易、支付、仓储和物流等数据。
        二、企业注册登记及备案管理
        (五)开展电子商务业务的企业,如需向海关办理报关业务,应按照海关对报关单位注册登记管理的相关规定,在海关办理注册登记。
        上述企业需要变更注册登记信息、注销的,应按照注册登记管理的相关规定办理。
        (六)开展电子商务业务的海关监管场所经营人应建立完善的电子仓储管理系统,将电子仓储管理系统的底账数据通过电子商务通关服务平台与海关联网对接;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应将平台交易电子底账数据通过电子商务通关服务平台与海关联网对接;电子商务企业、支付企业、物流企业应将电子商务进出境货物、物品交易原始数据通过电子商务通关服务平台与海关联网对接。
        (七)电子商务企业应将电子商务进出境货物、物品信息提前向海关备案,货物、物品信息应包括海关认可的货物10位海关商品编码及物品8位税号。
        三、电子商务进出境货物、物品通关管理
        (八)电子商务企业或个人、支付企业、物流企业应在电子商务进出境货物、物品申报前,分别向海关提交订单、支付、物流等信息。
        (九)电子商务企业或其代理人应在运载电子商务进境货物的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14日内,电子商务出境货物运抵海关监管场所后、装货24小时前,按照已向海关发送的订单、支付、物流等信息,如实填制《货物清单》,逐票办理货物通关手续。个人进出境物品,应由本人或其代理人如实填制《物品清单》,逐票办理物品通关手续。
        除特殊情况外,《货物清单》、《物品清单》、《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应采取通关无纸化作业方式进行申报。
        (十)电子商务企业或其代理人应于每月10日前(当月10日是法定节假日或者法定休息日的,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第12月的清单汇总应于当月最后一个工作日前完成。),将上月结关的《货物清单》依据清单表头同一经营单位、同一运输方式、同一启运国/运抵国、同一进出境口岸,以及清单表体同一10位海关商品编码、同一申报计量单位、同一法定计量单位、同一币制规则进行归并,按照进、出境分别汇总形成《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向海关申报。
        电子商务企业或其代理人未能按规定将《货物清单》汇总形成《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向海关申报的,海关将不再接受相关企业以“清单核放、汇总申报”方式办理电子商务进出境货物报关手续,直至其完成相应汇总申报工作。
        (十一)电子商务企业在以《货物清单》方式办理申报手续时,应按照一般进出口货物有关规定办理征免税手续,并提交相关许可证件;在汇总形成《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向海关申报时,无需再次办理相关征免税手续及提交许可证件。
        个人在以《物品清单》方式办理申报手续时,应按照进出境个人邮递物品有关规定办理征免税手续,属于进出境管制的物品,需提交相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十二)电子商务企业或个人修改或者撤销《货物清单》、《物品清单》,应参照现行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修改或者撤销等有关规定办理,其中《货物清单》修改或者撤销后,对应的《进出口货物报关单》也应做相应修改或者撤销。
        (十三)《进出口货物报关单》上的“进出口日期”以海关接受《进出口货物报关单》申报的日期为准。
        (十四)电子商务进出境货物、物品放行后,电子商务企业应按有关规定接受海关开展后续监管。
        四、电子商务进出境货物、物品物流监控
        (十五)电子商务进出境货物、物品的查验、放行均应在海关监管场所内完成。
        (十六)海关监管场所经营人应通过已建立的电子仓储管理系统,对电子商务进出境货物、物品进行管理,并于每月10日前(当月10日是法定节假日或者法定休息日的,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向海关传送上月进出海关监管场所的电子商务货物、物品总单和明细单等数据。
        (十七)海关按规定对电子商务进出境货物、物品进行风险布控和查验。海关实施查验时,电子商务企业、个人、海关监管场所经营人应按照现行海关进出口货物查验等有关规定提供便利,电子商务企业或个人应到场或委托他人到场配合海关查验。
        电子商务企业、物流企业、海关监管场所经营人发现涉嫌违规或走私行为的,应主动报告海关。
        (十八)电子商务进出境货物、物品需转至其它海关监管场所验放的,应按照现行海关关于转关货物有关管理规定办理手续。
        五、其他事项
        (十九)海关依据《进出口货物报关单》、《物品清单》对电子商务实施统计。
        (二十)本公告有关用语的含义:
        “电子商务企业”是指通过自建或者利用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开展跨境贸易电子商务业务的境内企业,以及提供交易服务的跨境贸易电子商务第三方平台提供企业。
        “个人”是指境内居民。
        “电子商务交易平台”是指跨境贸易电子商务进出境货物、物品实现交易、支付、配送并经海关认可且与海关联网的平台。
        “电子商务通关服务平台”是指由电子口岸搭建,实现企业、海关以及相关管理部门之间数据交换与信息共享的平台。
        “电子商务通关管理平台”是指由中国海关搭建,实现对跨境贸易电子商务交易、仓储、物流和通关环节电子监管执法的平台。
        (二十一)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保税监管场所跨境贸易电子商务进出境货物、物品的监管,除另有规定外,参照本公告规定办理。
        本公告内容自2014年8月1日起施行,未尽事宜按海关现行规定办理。
        特此公告。

        附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跨境贸易电子商务进出境货物申报清单(0).doc              
                   2.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跨境贸易电子商务进出境物品申报清单(0).doc


                                                                                                                                                                                                 海关总署
                                                                                                                                                                                          2014年7月23日


海关总署公告2014年第57号(关于增列海关监管方式代码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4-07-30

 

        为促进跨境贸易电子商务进出口业务发展,方便企业通关,规范海关管理,实施海关统计,决定增列海关监管方式代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增列海关监管方式代码“1210”,全称“保税跨境贸易电子商务”,简称“保税电商”。适用于境内个人或电子商务企业在经海关认可的电子商务平台实现跨境交易,并通过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或保税监管场所进出的电子商务零售进出境商品(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保税监管场所与境内区外(场所外)之间通过电子商务平台交易的零售进出口商品不适用该监管方式)。
        “1210”监管方式用于进口时仅限经批准开展跨境贸易电子商务进口试点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和保税物流中心(B型)。
        二、以“1210”海关监管方式开展跨境贸易电子商务零售进出口业务的电子商务企业、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或保税监管场所内跨境贸易电子商务经营企业、支付企业和物流企业应当按照规定向海关备案,并通过电子商务平台实时传送交易、支付、仓储和物流等数据。
        上述规定自2014年8月1日起实施。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14年7月30日

国家政策利好的股票(4)

新能源汽车国家政策

导读: 截至到2016年6月,国家共出台新能源汽车相关政策30项,其中推广政策出台7项,行业规范政策出台8项,充电基础设施政策出台4项,企业目录相关政策出台5项,行业管理相关政策出台6项。

2016年是“十三五”的开局之年,自2016年起,中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将由起步阶段进入加速阶段。一直以来,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支持政策都对新能源汽车的发展发挥着重要作用。关于新能源汽车“十三五”期间的发展,国家和部分地方政府已发布相关政策。

  据媒体统计,截至到2016年6月,国家共出台新能源汽车相关政策30项,其中推广政策出台7项,行业规范政策出台8项,充电基础设施政策出台4项,企业目录相关政策出台5项,行业管理相关政策出台6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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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汇总了目前已出台的2016年国家新能源汽车政策,以供参考。

  1、《2016-2020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支持政策》

  四部委发布《关于2016-2020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支持政策的通知》,规定2016年新能源汽车各车型推广应用补助标准,并确定2017年至2020年的补贴退坡幅度为每两年下降20%。

  2、《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公告管理办法》

  为全面加强锂离子电池行业管理,深入落实《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条件》(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5年第57号),推动锂离子电池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了关于《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公告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3、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公告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1月8日,为加强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管理,规范行业和市场秩序,促进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产业规模化、规范化、专业化发展,提高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水平,工信部发布《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公告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各界建言献策。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于2016年1月21日前反馈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

4、《住建部关于加强城市电动汽车充电设施规划建设工作通知》

  为加快推进城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规划建设,促进电动汽车推广应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关于加强城市电动汽车充电设施规划建设工作的通知。

  通知指出,当前我国电动汽车已经进入快速推广应用时期,到2020年,全国电动汽车保有量将超过500万辆,充电设施严重不足与电动汽车快速增长的矛盾将进一步加剧,加快充电设施规划建设已成为十分重要而紧迫的任务。

  因此,通知指出,要大力推进充电设施建设,推动形成以使用者居住地基本充电设施为主体,以城市公共建筑配建停车场、社会公共停车场、路内临时停车位附建的公共充电设施为辅助,以集中式充、换电站为补充,布局合理、适度超前、车桩相随、智能高效的充电设施体系。原则上,每辆电动汽车要有一个基本充电车位,每个公共建筑配建停车场、社会公共停车场具有充电设施的停车位不少于总车位的10%,每2000辆电动汽车至少配套建设一座快速充换电站,满足不同领域、不同层次电动汽车充电需求,支持和促进电动汽车推广应用。

  5、《关于“十三五”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奖励政策及加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通知》

  2016年1月19日,财政部、科技部、工信部、发改委和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十三五”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奖励政策及加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通知》。通知指出,为加快推动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培育良好的新能源汽车应用环境,2016-2020年中央财政将继续安排资金对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给予奖补,并制定了奖励标准。

  6、《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第1批)

  1月14日,工信部发布《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第1批),共有247款车型进入此次目录。原《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应用工程推荐车型目录》的车型,自2016年1月1日起废止。除特殊说明外,已核准更改产品技术参数、注册商标、企业名称、注册及生产地址的企业,允许其所生产的相应产品在核准更改后6个月内按照原《公告》内技术参数生产、销售。

  在纯电动轿车方面,北京、华泰、华泰元田、中华、吉利、吉利美日、江淮、力帆、长安、比亚迪、奇瑞、荣威等12个品牌的车型入选。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方面,比亚迪、荣威、传祺三个品牌的车型入选。另外,传祺、中华增程式混合动力轿车,华泰圣达菲纯电动多用途乘用车,御捷马纯电动运动型乘用车入选此次目录。

  纯电动客车方面,福田、大通、安凯、宇通、海格、金龙、恒通、申龙、南车、星凯龙、江西、南车时代、蜀都等品牌的车型入选。

  7、《汽车动力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企业目录(第二批)

  1月20日,工信部发布符合《汽车动力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企业目录(第二批)公告,7家企业入选。进入第二批目录的企业分别为:万向A一二三系统有限公司、惠州比亚迪电池有限公司、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中信国安盟固利动力科技有限公司、多氟多(焦作)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河南环宇赛尔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江苏海四达电源股份有限公司。至此,工信部公布的符合《汽车动力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的企业增至17家。

  8、《关于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核查工作的通知》

  为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35号)的有关精神,培育良好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环境,四部委将于近期对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情况及财政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进行专项核查。自查时间,即日起至2月5日; 现场督查时间,待定。对2013、2014年度获得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的新能源汽车,以及申请2015年度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的新能源汽车有关情况开展核查,核查范围将覆盖全部车辆生产企业以及新能源汽车运营企业(含公交、客运、专用车等)、租赁企业、企事业单位等新能源汽车用户。

  9、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指南(2015-2020年)

  国家发改委、能源局、工信部、住建部于2015年10月印发《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指南(2015-2020年)》。根据各应用领域电动汽车对充电基础设施的配置要求, 经分类测算,2015 年到 2020 年需要新建公交车充换电站 3848 座,出租车充换电站 2462 座,环卫、物流等专用车充电站 2438 座,公务车与私家车用户专用充电桩 430 万个, 城市公共充电站 2397 座,分散式公共充电桩 50 万个,城际快充站 842 座。

  10、《电动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技术政策(2015年版) 》2016年第2号公告

  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信部、环保部、商务部、质检总局日前联合印发《电动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技术政策(2015年版)》对电动汽车动力电池的设计生产、回收主体、梯次利用及再生利用等做出了具体规定。

  11、《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

  2月4日,为加强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管理,规范行业和市场秩序,促进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产业规模化、规范化、专业化发展,提高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水平,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了《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和《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公告管理暂行办法》,自 2016年 3月 1日起施行,由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解释,并根据行业发展情况和宏观调控要求适时进行修订。

  12、《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公告管理暂行办法》

  2月4日,为加强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管理,规范行业和市场秩序,促进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产业规模化、规范化、专业化发展,提高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水平,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了《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和《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公告管理暂行办法》,自 2016年 3月 1日起施行,由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解释,并根据行业发展情况和宏观调控要求适时进行修订。

  13、《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

  为规范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管理,保障运营安全,提高服务质量,维护运营市场秩序,促进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事业健康有序发展,保护乘客、城市公共汽电车运营企业及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交通运输部起草了《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6年3月2日。

  14、《关于推进“互联网+”智慧能源发展的指导意见》

  2月29日,《关于推进“互联网+”智慧能源发展的指导意见》正式发布。这一《指导意见》被业界誉为能源互联网的顶层设计,似乎也预示着2016年将成为能源互联网的元年。“互联网+”智慧能源(以下简称能源互联网)是一种互联网与能源生产、传输、存储、消费以及能源市场深度融合的能源产业发展新形态,具有设备智能、多能协同、信息对称、供需分散、系统扁平、交易开放等主要特征。在全球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中,互联网理念、先进信息技术与能源产业深度融合,正在推动能源互联网新技术、新模式和新业态的兴起。能源互联网是推动我国能源革命的重要战略支撑,对提高可再生能源比重,促进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提升能源综合效率,推动能源市场开放和产业升级,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提升能源国际合作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15、《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第2批)

  2月29日,工信部发布《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第2批),共有466款车型,进入此次目录。在纯电动轿车\乘用车方面,比亚迪、东风、风神、启辰、莲花、迈迪、之诺、中华、吉利、知豆、康迪、腾势、众泰、江南、力帆、长安、奇瑞、凯翼、开瑞、江铃、海马、野马、宝马21个品牌的车入选。

  插电式混合动力轿车\乘用车方面,比亚迪、野马、荣威三个品牌的车型入选。另外,传祺GAC7100SHEVD5增程式混合动力轿车、比亚迪BYD7150WTHEV3和沃尔沃VCC7204C13PHEV混合动力轿车入选。

  纯电动客车方面,海格、东风、青年、福田、海格、黄海、金杯、申沃、畅达、亚星、安凯、宇通、比亚迪、野马、金龙、金旅、中通、申龙、大马、开沃、山西、黑龙江、象牌、常隆、陆地方舟、星凯龙、舒驰、江西、飞燕、扬子江、南车时代、广通、蜀都、万达等品牌的车型入选。插电式混合动力客车方面,亚星、安凯、晶马、中通等品牌的车型入选。

  混合动力客车方面,宇通、万达、南车时代、中通、金旅、金龙、海格、比亚迪、福田等品牌的车型入选。

  值得注意的是,纯电动专用车都未进入第一批和第二批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中。

  16、《关于促进绿色消费的指导意见》˙新能源汽车部分

  发改委、科技部、财政部、商务部、环保部等十部门联合制定了《关于促进绿色消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鼓励绿色产品消费、扩大绿色消费市场、加强金融扶持等17条具体举措,力促绿色消费发展。新能源汽车部分:

  (1)鼓励绿色产品消费。加大 新能源汽车推广力度,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组织实施 “以旧换再”试点,推广再制造发动机、变速箱,建立健全对消费 者的激励机制。

  (2)完善绿色采购制度。严格执行政府对节能环保产品的优 先采购和强制采购制度,扩大政府绿色采购范围,健全标准体系和 执行机制,提高政府绿色采购规模。具备条件的公共机构要利用内 部停车场资源规划建设电动汽车专用停车位,比例不低于 10%,引 进社会资本利用既有停车位参与充电桩建设和提供新能源汽车应 用服务。2016 年,公共机构配备更新公务用车总量中新能源汽车的 比例达到 30%以上,到 2020 年实现新能源汽车广泛应用。

  (3)完善经济政策。对符合条件的节能、节水、环保、资 源综合利用项目或产品,可以按规定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把高耗能、 高污染产品及部分高档消费品纳入消费税征收范围。落实好新能源 汽车充电设施的奖补政策和电动汽车用电价格政策。全面实行保基 本、促节约,更好反映市场供求、资源稀缺程度、生态环境损害成 本和修复效益的资源阶梯价格政策,完善居民用电、用水、用气阶 梯价格。

  (4)加强金融扶持。银行金融业机构要认真落实绿色信贷 指引,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积极开展绿色消费信贷业务。研究出 台支持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绿色建筑、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产品、 设施等绿色消费信贷的激励政策,促进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支持力 度。鼓励开发新能源汽车保险产品,鼓励保险公司为绿色建筑提供 保险保障。研究建立绿色消费积分制。

  17、《关于进一步加强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为进一步完善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体系,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保护消费者利益,保障道路交通安全,促进汽车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18、《关于汽车业的反垄断指南》(征求意见稿)

  3月23日,国家发改委官网发布了《关于汽车业的反垄断指南》(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指南》”),并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指南》在横向垄断协议中明确提出,新能源汽车研发与生产过程中的横向合作协议,可以使竞争者分担投资风险、提高效率、促进社会公共利益。同时,在《指南》纵向垄断协议个案豁免的常见情形中包括了“新能源汽车推广期的固定转售价和限定最低转售价”,并明确指出:为节约能源、保护环境、避免“服务搭便车”,在新能源汽车推广期,短期(如:9个月以内,从汽车供应商就具体车型发出第一张批售发票之日起算)的固定转售价和限定最低转售价对于激励经销商努力推广新能源产品,加大销售力度,扩大市场对新产品的需求是必要的,进而能够促进新产品成功上市,给予消费者更多选择。不同于传统汽车,新能源汽车售出后,将有配套的充电桩建设等售后问题需要厂家持续跟进,而推广该产品对于资源的节约和环境的保护将起到不小的裨益,因此,在新能源汽车推广期内,厂商或者汽车供应商对经销商进行短时间的一定限制,是为了给经销商最大程度的激励,进而促进新能源汽车的销售,或为购买新能源汽车的消费者提供更好的售前售后的服务。

  19、《2016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

  4月1日,国家能源局发布《2016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意见明确,2016年计划建设充电站2000多座、分散式公共充电桩10万个,私人专用充电桩86万个,各类充电设施总投资300亿元。

  20、《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规划》

  国家能源局制定的《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提出,到2020年国内充换电站数量达到1.2万个,充电桩达到450万个。以充电桩均价2万元/个,充电站300万元/座计,未来六年国内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站)的直接市场规模有望达到1240亿元。

  21、《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第3批)

  4月1日,工信部发布《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第3批),共有309款新能源车型入选。纯电动轿车/乘用车方面,首望、东南、领志、海马、红星五款车型入选。另外,传祺的增程式混合动力轿车和插电式混合动力轿车入选本次目录。

  本次目录入选的纯电动客车诸多,一汽、东风、福田、长安、黄海、申沃、亚星、安凯、宇通、楚风、桂林、野马、海格、金龙、金旅、中通、少林、恒通客车、申龙、大马、开沃、春洲、卡威、金马、山西、常隆、陆地方舟、友谊、钻石、长江、星凯龙、黄河、飞燕、扬子江、南车时代、白云、广通、蜀都、万达等车型入选。插电式混合动力客车方面,安凯、楚风、中通、恒通客车、飞驰等车型入选。值得注意的是,福田燃料电池城市客车入选。

  另外,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第282批)的第五部分公布了“撤销企业及产品”的信息,南京铭汇车辆制造有限公司;烟台汽车制造厂;嘉陵工业有限公司;山鹰集团乌江机械厂这四家企业的生产资质被撤销。

  22、《关于开展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

  4月6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开展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国家能源局将在4月-6月开展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安全专项检查,重点对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企业及相关充换电设施进行检查,包括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安全管理、设备设施及监控系统安全运行、建设标准执行等情况。

  23、低速新能源电动车国家标准立项公开征求意见

  2016年4月14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在其网站上对2016年第一批拟立项国家标准项目公开征求意见。在相关的征求意见内容中,其中2016年第一批拟立项标准,《四轮低速电动乘用车技术条件》在其列,这预示着低速电动汽车将迎来国家的规范化政策,从此拥有合法化的身份。

  24、《汽车动力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企业目录(第三批)

  按照《汽车动力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根据企业自愿申报,经地方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初审、专家技术评审、网上公示等程序,工信部公布符合《汽车动力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企业目录(第三批)。八家企业入选,分别是天津市捷威动力工业有限公司、深圳市比克电池有限公司、山西皇城相府中道能源有限公司、河南新太行电源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天能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东莞市迈科新能源有限公司、星恒电源股份有限公司、星恒电源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威能环保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5、《汽车动力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企业申报工作的补充通知

  为规范企业申报流程和要求,贯彻实施动力蓄电池相关标准,严格进行审查和把关,进一步引导行业健康发展,工信部发布关于符合《汽车动力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企业申报工作的补充通知 ,已列入公告的单体企业,应按照GB/T 31484-2015、GB/T 31485-2015和GB/T 31486-2015三项标准要求,对典型产品进行重新检测,并于2016年6月底前提交具有动力蓄电池检测资质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逾期未提交的撤销公告资格。

26、《关于实施制造业升级改造重大工程包的通知》

  5月13日,国家发改委、工信部联合发布《关于实施制造业升级改造重大工程包的通知》(发改产业〔2016〕1055号),旨在做好制造业稳预期、稳信心、稳投资、稳增长工作,促进转型升级、提质增效,加快制造强国建设。制造业升级改造重大工程包聚焦10大重点工程,包括智能化改造工程、基础能力提升工程、绿色制造推广工程、高端装备发展工程等,其中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工程隶属于高端装备发展工程。关于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工程,上述通知中指出,重点开发节能环保发动机、高效动力传动系统、电子控制系统及关键零部件,发展新能源汽车整车控制系统、插电式深度混合动力系统、高性能纯电驱动系统,推动新能源汽车车身和结构轻量化、先进动力电池及系统集成等。

  27、《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则》(修订版―征求意见稿)

  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则(修订版―征求意见稿)发布,新能源汽车除应当符合有关常规汽车产品的检验标准外,还应当符合新能源汽车产品的专项检验标准要求。

  28、《氢能与燃料电池技术战略方向规划目标》

  国家发改委和国家能源局在系统内部印发《能源技术革命创新行动计划(2016-2030年)》,并同时发布了《能源技术革命重点创新行动路线图》,提出了15项重点创新任务,包括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技术创新、先进核能技术创新、氢能与燃料电池技术创新、先进储能技术创新、能源互联网技术创新等。

  29、《电动汽车远程服务与管理系统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

  为加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与安全监管,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实现对新能源汽车运行情况的实时监控,工信部组织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研究制定了《电动汽车远程服务与管理系统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本标准规定了电动汽车远程服务与管理系统的总体结构和功能,对公共平台、企业平台和车载终端的关系进行了定义。本标准适用于电动汽车,适用车型包括乘用车和商用车。

  30、《电动客车安全技术条件》(征求意见稿)

  为加强电动客车行业管理,提高产品安全要求,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装备工业司组织行业机构、重点企业等单位研究编制了《电动客车安全技术条件》(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各方意见,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16年6月18日。

国家政策利好的股票(5)

国家政策

一、大学生创业贷款政策:

资金是大学生创业的第一难题,大学毕业生有的刚工作不久,有的甚至连工作都还没有,而大多数家庭又没有足够的实力来支持家中的孩子来创业。其实不仅仅是大学生创业,这对于大多数想要创业的人来说都是很难跨过的一个难坎!甚至于很多想要创业的人在创业资金这第一道槛上就被挡住了。

国家对此出台了相关的大学生创业贷款政策,主要优惠政策内容有:

1、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和有条件的城市信用社要为自主创业的各大高校毕业生提供小额贷款。在贷款过程中,简化程序,提供开户和结算便利,贷款额度在5万元左右。

2、贷款期限最长为两年,到期后确定需要延长贷款期限的,可以申请延期一次。

3、贷款利息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确定,担保最高限额为担保基金的5倍,担保期限与贷款期限相同。

大学生创业贷款办理方法如下:

大学毕业生在毕业后两年内自主创业,需到创业实体所在地的当地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注册资金(本)在50万元以下的,可以允许分期到位,首期到位的资金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10%(出资额不得低于3万元),1年内实际缴纳注册资本如追加至50%以上,余款可以在3年内分期到位。如有创业大学生家庭成员的稳定收入或有效资产提供相应的联合担保,信誉良好、还款有保障的,在风险可控的基础上可以适当加大发放信用贷款,并可以享受优惠的低利率。

二、税收优惠政策:

大学生自主创业第二个受到关注的地方在于税务方面的问题。我国的赋税属于比较高的国家,而且税收项目比较多,除了企业必须要缴纳的国税、地税和所得税以外,根据企业所从事的不同行业还会有一些其他的税需要缴纳。

国家在大学生创业优惠政策中对于税收方面作出了以下规定:

1、凡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当地工商部门批准其经营之日起1年内免交税务登记证工本费(即:免税)。

2、新成立的城镇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国家*的行业除外),当年安置待业人员(含已办理失业登记的高校毕业生,下同)超过企业从业人员总数60%的,经相关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免纳所得税3年。

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免税期满后,当年新安置待业人员占企业原从业人员总数30%以上的,经相关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减半缴纳所得税2年。

除此之外,具体不同的行业还有不同的税务优惠:

1、大学毕业生创业新办咨询业、信息业、技术服务业的企业或经营单位,提交申请经税务部门批准后,可免征企业所得税两年。

2、大学毕业生创业新办从事交通运输、邮电通讯的企业或经营单位,提交申请经税务部门批准后,第一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二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3、大学毕业生创业新办从事公用事业、商业、物资业、对外贸易业、旅游业、物流业、仓储业、居民服务业、饮食业、教育文化事业、卫生事业的企业或经营单位,提交申 请经税务部门批准后,可免征企业所得税一年。

有了众多免税的创业优惠政策扶持,相信广大自主创业的大学毕业生,在创业初期就能省下大量资金用于企业运作。

三、企业运营管理:

企业运营管理方面的创业优惠政策相对于贷款优惠和税收优惠政策来说,并不受到大多数大学生创业者的关注,甚至有的自主创业大学毕业生根本不知道有这一优惠政策。这方面的优惠政策:

1、 员工聘请和培训享受减免费优惠。对大学毕业生自主创办的企业,自当地工商部门批准其经营之日起1年内,可以在政府人事、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所属的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和公共职业介绍机构的网站免费查询人才、劳动力供求信息,免费发布招聘广告等。这一点有助于在创业初期获得相关行业所需求的人才资源。能够帮助自主创业的大学毕业生以最低代价,更容易地获取所需专业人才。

2、 参加政府人事、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所属的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和公共职业介绍机构举办的人才集市或人才、劳务交流活动时可给予适当减免交费;政府人事部门所属的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免费为创办企业的毕业生、优惠为创办企业的员工提供一次培训、测评服务。

以上大学生创业优惠政策是国家针对全国所有自主创业的大学生所制定的。另外,各地政府为了扶持当地大学生创业,也出台了相关的政策法规,而且因为更有针对性,所以更加细化,更贴近实际,大学生如果准备创业,那么在了解国家的大学生自主创业鼓励政策外,也一定要去了解当地的详细的创业优惠政策。除此此外,大学生自主创业在档案保存和社会保障办理方面也有对应的优惠,是为了鼓励大学生自主创业,解决创业的后顾之忧,提供有效的保障和服务。

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以下简称高校毕业生)是我国宝贵的人力资源。当前,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我国就业形势十分严峻,高校毕业生就业压力加大。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把高校毕业生就业摆在当前就业工作的首位,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拓宽就业门路,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城乡基层、中西部地区和中小企业就业,鼓励自主创业,鼓励骨干企业和科研项目单位吸纳和稳定高校毕业生就业。为进一步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经国务院同意,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城乡基层就业。鼓励高校毕业生积极参加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城市社区建设和应征入伍。围绕基层面向群众的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生产服务、生活服务、救助服务等领域,大力开发适合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对到农村基层和城市社区从事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工作的高校毕业生,符合公益性岗位就业条件并在公益性岗位就业的,按照国家现行促进就业政策的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和公益性岗位补贴,所需资金从就业专项资金列支;对到农村基层和城市社区其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就业的,给予薪酬或生活补贴,所需资金按现行渠道解决,同时按规定参加有关社会保险。对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县以下农村基层单位就业、并履行一定服务期限的高校毕业生,以及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毕业生,按规定实施相应的学费和助学贷款代偿。对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高校毕业生,在研究生招录和事业单位选聘时实行优先,在地市级以上党政机关考录公务员时也要进一步扩大招考录用的比例。

继续实施和完善面向基层就业的专门项目,扩大项目范围。相关项目由各有关部门继续加强组织领导,省级人民政府负责做好各类基层就业项目之间的政策衔接。2009年,中央有关部门继续组织实施“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项目,各地也要因地制宜开展地方项目,鼓励和引导更多的高校毕业生报名参加。鼓励高校毕业生在项目结束后留在当地就业,今后相对应的自然减员空岗全部聘用服务期满的高校毕业生。对参加项目的高校毕业生给予生活补贴,所需资金按现行资金渠道解决,同时按规定参加有关社会保险。各专门项目相关待遇政策的衔接办法,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教育部、中央组织部、共青团中央等有关部门另行研究制定。

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就业。各类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是高校毕业生就业的主要渠道。要进一步清理影响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制度性障碍和限制,为他们提供档案管理、人事代理、社会保险办理和接续、职称评定以及权益保障等方面的服务,形成有利于高校毕业生到企业就业的社会环境。对企业招用非本地户籍的普通高校专科以上毕业生,各地城市应取消落户限制(直辖市按有关规定执行)。企业招用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按规定享受相关就业扶持政策。劳动密集型小企业招用登记失业高校毕业生等城镇登记失业人员达到规定比例的,可按规定享受最高为20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扶持。

三、鼓励骨干企业和科研项目单位积极吸纳和稳定高校毕业生就业。鼓励国有大中型企业特别是创新型企业创造条件,更多地吸纳有技术专长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充分发挥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和高科技企业集中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作用,加强人才培养使用和储备。各地在实施支持困难企业稳定员工队伍的工作中,要引导企业不裁员或少裁员,更多地保留高校毕业生技术骨干,对符合条件的困难企业可按规定在2009年内给予6个月以内的社会保险补贴或岗位补贴,由失业保险基金支付;困难企业开展在岗培训的,按规定给予资金补助。承担国家和地方重大科研项目的单位要积极聘用优秀高校毕业生参与研究,其劳务性费用和有关社会保险费补助按规定从项目经费中列支,具体办法由科技、教育、财政等部门研究制定。高校毕业生参与项目研究期间,其户口、档案可存放在项目单位所在地或入学前家庭所在地人才交流中心。聘用期满,根据工作需要可以续聘或到其他岗位就业,就业后工龄与参与项目研究期间的工作时间合并计算,社会保险缴费年限连续计算。

四、鼓励和支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鼓励高校积极开展创业教育和实践活动。对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符合条件的,免收行政事业性收费,落实鼓励残疾人就业、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以及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等现行税收优惠政策和创业经营场所安排等扶持政策。在当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的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自筹资金不足的,可申请不超过5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对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的,可按规定适当扩大贷款规模;从事当地政府规定微利项目的,可按规定享受贴息扶持。有创业意愿的高校毕业生参加创业培训的,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强化高校毕业生创业指导服务,提供政策咨询、项目开发、创业培训、创业孵化、小额贷款、开业指导、跟踪辅导的“一条龙”服务。各地要建设完善一批投资小、见效快的大学生创业园和创业孵化基地,并给予相关政策扶持。鼓励支持高校毕业生通过多种形式灵活就业,并保障其合法权益,符合规定的,可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政策。

五、强化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和就业指导。充分发挥人力资源市场配置资源的作用,强化公共就业服务的功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等部门及高校要加强协作,采取网络招聘、专场招聘、供求洽谈会和用人单位进校园等多种方式,大力开展面向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服务系列活动,为应届高校毕业生提供更多、更快、更好的免费就业信息和各类就业服务。高校要强化对大学生的就业指导,开设就业指导课并作为必修课程,重点帮助毕业生了解就业政策,提高求职技巧,调整就业预期。加强高校就业指导服务机构建设,落实人员、场地和经费。加强人力资源市场管理,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加强招聘活动安全保障,维护高校毕业生就业权益。

六、提升高校毕业生就业能力。大力组织以促进就业为目的的实习实践,确保高校毕业生在离校前都能参加实习实践活动。完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见习制度,鼓励见习单位优先录用见习高校毕业生。见习期间由见习单位和地方政府提供基本生活补助。拓展一批社会责任感强、管理规范的用人单位作为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从2009年起,用3年时间组织100万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参加见习。加强高等职业院校学生的技能培训,实施毕业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双证书”制度,努力使相关专业符合条件的应届毕业生通过职业技能鉴定获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根据高校毕业生需要,提供专场或其他形式的职业技能鉴定服务,教育部门及高校要给予积极配合。对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的高校毕业生,按规定给予鉴定补贴。

七、强化对困难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援助。对困难家庭的高校毕业生,高校可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适当的求职补贴。各级机关考录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时,免收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的报名费和体检费。对离校后未就业回到原籍的高校毕业生,各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摸清底数,免费提供政策咨询、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和人事档案托管等服务,并组织他们参加就业见习、职业技能培训等促进就业的活动。对登记失业的高校毕业生,各地要将他们纳入当地失业人员扶持政策体系。对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和零就业家庭的高校毕业生,实施一对一职业指导、向用人单位重点推荐、公益性岗位安置等帮扶措施,按规定落实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等就业援助政策。

八、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地要加强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组织领导,将高校毕业生就业纳入当地就业总体规划,统筹安排,确定目标任务,实行目标责任制,加强工作考核和督查。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发挥职能,落实工作责任。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牵头制定和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并做好高校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就业服务工作。教育部门要指导高校大力加强在校生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并继续深化高等教育改革。财政部门要根据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势和实际需要,统筹安排资金用于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其他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共同推动工作。要大力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宣传,引导高校毕业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和成才观,形成全社会共同促进高校毕业生多渠道就业的良好舆论环境。各地要按照本通知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切实有效的政策措施,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千方百计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办公厅

二○○九年一月十九日

1)大学毕业生在毕业后两年内自主创业,到创业实体所在地的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注册资金(本)在50万元以下的,允许分期到位,首期到位资金不低于注册资本的10%(出资额不低于3万元),1年内实缴注册资本追加到50%以上,余款可在3年内分期到位。

(2)大学毕业生新办咨询业、信息业、技术服务业的企业或经营单位,经税务部门批准,免征企业所得税两年;新办从事交通运输、邮电通讯的企业或经营单位,经税务部门批准,第一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二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新办从事公用事业、商业、物资业、对外贸易业、旅游业、物流业、仓储业、居民服务业、饮食业、教育文化事业、卫生事业的企业或经营单位,经税务部门批准,免征企业所得税一年。

(3)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和有条件的城市信用社要为自主创业的毕业生提供小额贷款,并简化程序,提供开户和结算便利,贷款额度在 2万元左右。贷款期限最长为两年,到期确定需延长的,可申请延期一次。贷款利息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确定,担保最高限额为担保基金的5倍,期限与贷款期限相同。

(4)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所属的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免费为自主创业毕业生保管人事档案(包括代办社保、职称、档案工资等有关手续)2年;提供免费查询人才、劳动力供求信息,免费发布招聘广告等服务;适当减免参加人才集市或人才劳务交流活动收费;优惠为创办企业的员工提供一次培训、测评服务。

(5)以上优惠政策是国家针对所有自主创业的大学生所制定的,各地政府为了扶持当地大学生创业,也出台了相关的政策法规,而且更加细化,更贴近实际。

国家政策利好的股票(6)

国家政策利好 传媒类专业就业前景广阔

 在国家大力振兴文化产业的大浪潮下,文化产业的子体——艺术类专业,成了就业新宠。尤其是传媒类相关专业,近年来市场需求热度持续上升。

在国家十三五规划建议的说明中,未来五年,中国的文化产业要实现成为国家战略性支柱产业,文化产业的增长比例至少每年要达到15%以上。国家层面已多次出台有利于文化产业健康发展的政策,在一系列政策利好的前提下,文化产业将迎来黄金发展期。而文化产业最大新生主力军要数传媒专业(编导、播音、摄影、表演)毕业相关人才。

老于今天将传媒类的几个主要专业的就业前景及方向分享给同学们。

编导专业:

编导专业所含专业方向众多,大致可以分为影视编导专业、文编专业、电视编导专业、导演专业、戏文专业、文化产业管理专业、摄影专业、录音专业、数字媒体专业等。

在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人才编导一体化的发展趋势之下,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的就业前景日趋广阔。另外值得一提的是,作为现代第四大媒体的网络的升温,网络艺术方向的毕业生将会有很好的发展前景。无论在电台、电视台,还是在网络公司,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的毕业生都将会大有用武之地。

具体工作可以为记者、策划、节目编导、摄像、编辑、撰稿、制片、编剧、发行、后期制作、剪辑,乃至灯光、场记。也可以在电视台的频道成立的栏目组中担当制片人,这样你就能管理一个栏目组了。

总之编导专业以幕后工作为主,个别能力极强的兼之台前。

具体就业途径:

1、各种行业公司影视制作效果设计师;

2、电视台栏目策划、编导、记者;

3、各种影视广告公司编导及制片;

4、广告影视公司后期制作员。

​当业务水平已过硬时,你就有四条路可走了:

1.继续留在电视台或电台,谋求更精更强,若能成为正式员工,工作和收入都较稳定;

2.进入私营为主的影视公司、广告公司或者是文化传播公司,主要也是涉及到后期剪辑和与具体拍摄相关的各种工作,比方说进入某个影视公司承办的摄制组,像灯光、声音、场记、导演助理、摄像助理等等。

3.行政部门你也可以选择,像各地的广播电视局,以及其上一级的广电总局,不过这可不是一般人能进去的。这个工作应该很有挑战。

4.如果你厌倦了那种规规矩矩的工作,那么就作一个自由摄像师吧或者叫做民间影像记录者,现在比较流行的说法,拍你自己喜欢的纪录片,可以拿去参加各种影展和奖项角逐,一旦获奖奖金也不菲啊,但既然从事这项工作,肯定是对艺术有着自己独特的感受,目的也就是--快乐。

老于发福利:只要是老于的粉丝,编导培训大咖级名师—吴峯老师价值399元网课,72小时内免费。

 有编导艺考方面的问题都可以咨询吴峯老师,微信号:beishiting

播音专业:

播音与主持艺术大致又可以分为空乘方向、礼仪方向、配音方向、双语方向等。

随着传媒和大众娱乐的不断发展,各地各级电视台之间的竞争也在不断激化,有能力、有个性的播音员和节目主持人成为了电视台、电台争夺的焦点。该专业文理兼收,毕业生能在广播电台、电视台及其他单位从事广播电视播音与节目主持工作。

目前,全国省级广播电台有四十多家,各省台又分信息、文艺、娱乐、旅游、交通、经济、都市等几家甚至十几家系列台。除去省级台,全国还有近千座省辖市和市级广播电台、市级广电媒体。它们机制灵活,求才若渴,人才普遍面临断层,名校毕业生难以聘到,骨干主持人常有跳槽。在这样的背景下,年轻的大学毕业生很快会被提拔到中层,可以一展才华。各地广告收入逐年递增,传媒从业人员的收入提高较快,普通地方台节目主持人月收入至少在5000-10000左右,有名的主持就更不用说了,当然,这也只是表面上能看到的收入,能力突出的主持人会有很多走穴的机会,其收入要远远高于本职工作的收入。

表演专业:

随着传媒业的发展,媒体对表演类人才的需求量逐年剧增,影视表演毕业生就业呈较为灵活的特点。

近年来迅猛发展的文化产业,电影、电视剧、广告等事业为影视表演专业的人才提供了各种各样的岗位,使影视表演人才在选择岗位时有了较大的选择空间,就业前景非常广阔。与其他普通专业相比,就业起点较高,收入丰厚。该专业毕业生可以在电影制片厂、电视剧制作中心、电视台、各单位剧院或者剧团、国家机关、宣传文教部门、企事业单位和高校从事表演,宣传,教学与科研等工作。说起演员的薪酬,想必你们都比较清楚,但是表演专业能够“出人头地”的概率相对较小,同学们还是要做好一定的思想准备。

摄影专业:

摄影行业在我国是一个高速发展的朝阳产业,未来行业对摄影人才的需求将逐年增加,其中经过正规培训的高端摄影人才将更加抢手。

目前,我国的摄影行业与日韩、欧美等发达国家相比,不论从规模到人才,还有行业规范到管理水平都处于初期阶段,与成熟产业的标准还有较大差距,整个行业发展潜力很大。

关于就业方向,影楼、报社、电视台、剧组、影视公司、广告公司等都需要摄影人才。

老于短评

传媒类专业属于典型的金字塔结构,大明星片酬数百元甚至千万,而群演工资只有百八十块。好的导演、编剧一部作品也是以百万元计。在金字塔顶端的永远只是少数人,而想成为这个行业的少数人,除了自身的先天条件之外,还要付出比别人数倍的努力。

现在,对于正在集训或将要集训的你,最现实的是,尽自己最大努力,考一个最好的大学。

一切都才刚刚开始……

国家政策利好的股票(7)

感恩国家资助政策

大海感恩于细流,方能显其博大;泰山感恩于土壤,方能显其雄浑;天空感恩于流云,方能显其广阔;我们感恩于社会,方能显其自强。

我是徐州机电工程学院机械工程系的一名学生,当我得知自己获得助学金申请资格的时候,我的心情十分激动,因为这给我的不仅仅是物质上的资助,更是一种人生信念的坚定。我生在一个并不富裕的农村家庭,看到父母那么的辛苦赚钱,我从我的内心里想为他们减轻一些负担,资助政策帮助了我,满足了我心里的一个心愿。

资助政策就像集结号,把千万个困难学子召集到象牙塔里,让年轻的梦想得以飞翔,他吹暖的是寒门学子的心,吹响的是奋进的最强音。黑暗的天空因为有了群星的点缀而璀璨,平凡的我们因为有了感恩而不平凡。是资助政策,又给了我学校期间的一次温暖,他让我看到了我的世界也有美丽的色彩。是资助政策,他真正震撼了我的心灵,改变了我的价值观,知道了生活并不是没有希望,知道了这个社会充满了爱。是资助政策,让我有了追逐梦想的机会,找到了自己前进的方向,并且带着一份坚持的关爱一直走下去。

感恩的心在血液中沸腾着,他指引着我们不断的向前进。

感谢资助政策,你是春天里的第一场雨,带给小草生命,带给大地活力,带给人们希望。在我最需要你的时候,你降临在我的身边,你的来到让我沉睡了整个冬天的梦想又有了破土重生的希望,你的滋润让这个世界都蠢蠢欲动,让每一个人都感受到春天的临近,也为我们拉近了梦想与现实的距离。

感谢资助政策,你是夏天里那一场拯救了数万生命的及时雨。夏天本是干旱的,本是炎热的,本是难熬的。你的降临就像沙漠里的一捧清泉,如雪中送炭一般令人激动,令人兴奋。虽然对有些人来说一捧水一块木炭并不重要,但只要用在特定的时间里,用在特定的人身上,他可能就是一笔宝贵的财富,甚至能拯救一个生命,也许你的到来并不能完全解决人们的困难,但至少你给他们带去了希望,鼓励人们勇敢地走下去,告诉我们,他们不是一个人,他们的身后是整个社会,整个民族。

同时我们也应该感恩于社会。他犹如春日里的雨滴,给我们滋养生命的源泉;犹如夏日里的一棵苍天大树,给我们抵御风暴的保护伞;犹如秋日里的太阳,赶走了失望和萧瑟,带来了温暖和希望;犹如冬日里的皑皑白雪,像一床温暖的新棉絮,赶走了严寒,带来了春天的讯息。

感恩的心灵在心中成长,感恩的热血在心中流淌,感恩的思想在脑海中眺望,感恩的胸怀无比坦荡。感激伟大祖国的美好和谐的政策,感激国家资助政策为我们带来的帮助,感谢那些给予别人帮助却不图回报的人们。你们将引领我们成长,开创辉煌

国家政策利好的股票(8)

国家政府三农政策

摘要:“三农问题”是指农业、农村、农民这三个问题。2000年初,湖北省党委书记李昌平向朱镕基总理写信提出“农民真苦,农村真穷,农业真危险”及出版《我向总理说实话》后,“三农”问题在社会上引起了广泛反响。中共中央2003年底正式将“三农”问题写入工作报告。在新的历史阶段,农业、农村、农民问题的核心是农民收入问题,它直接关系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实现。然而,近几年农民收入增幅一降再降,必须清醒地认识到三农问题的核心是农民收入问题,探求收入增幅下降的原因,并提出对策措施,以便从增加农民收入入手,解决三农问题. 迄今为止,三农问题一直都是社会的焦点,并逐渐演变为一种普遍的社会现象。三农问题的存在严重影响着国民的素质,社会的稳定,及国家经济的发展。为解决三农问题,国家实施了很多有效的政策,在政府﹑党和人民的共同努力下,三农问题得到了一定的解决。

关键词:三农问题、政策分析、解决措施、成效

一、改革开放以来中央关于“三农”问题的“一号文件”回顾

“三农”问题在中国的改革开放初期曾是“重中之重”,中共中央在1982年至1986年连续五年发布以农业、农村和农民为主题的中央“一号文件”,对农村改革和农业发展作出具体部署。这五个“一号文件”,在中国农村改革史上成为专有名词——“五个一号文件”。时隔18年,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于2003年12月30日签署《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见》。中央一号文件再次回归农业。2005年1月30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工作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若干政策的意见》,即第七个一号文件公布。2006年2月21日,新华社受权全文公布了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主题的2006年中央“一号文件”。2007年1月29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积极发展现代农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下发。2008年1月30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切实加强农业基础建设进一步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的若干意见》下发。2009年2月1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2009年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的若干意见》公布,2010年2月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 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的若干意见》下发。

突破僵化体制

1982年1月1日,中共中央发出第一个关于“三农”问题的“一号文件”,对具有划时代意义的农村改革进行了总结,并对当年和此后一个时期农村改革和农业发展作出了具体部署。文件突破了传统的“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体制,明确指出包产到户、包干到户或大包干“都是社会主义生产责任制”。

联产承包制是伟大创造

1983年1月,第二个中央“一号文件”《当前农村经济政策的若干问题》正式颁布。这个文件从理论上说明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在党的领导下中国农民的伟大创造,是马克思主义农业合作化理论在我国实践中的新发展”。文件提出,稳定和完善农业生产责任制,是当前的农村工作的主要任务;森林过伐、耕地减少、人口膨胀,是我国农村的三大隐患。解决上述三个问题,必须强调党员、干部带头,模范地执行政策,杜绝不正之风。要按照我国国情,逐步实现农业的经济结构改革、体制改革和技术改革,走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农业发展道路。

承包土地15年不变

1984年1月1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一九八四年农村工作的通知》,即第三个“一号文件”。强调要继续稳定和完善联产承包责任制,延长土地承包期。为鼓励农民增加对土地的投资,规定土地承包期一般应在15年以上,生产周期长的和开发性的项目,承包期应当更长一些。文件明确了农村进行商品生产的重要性,提出只有发展商品生产,才能进一步促进社会分工,把生产力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才能使农村繁荣富裕起来,才能使我们的干部学会利用商品货币关系,利用价值规律,为计划经济服务,才能加速实现我国社会主义农业的现代化。继续坚持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的原则。

扩大市场调节力度

1985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进一步活跃农村经济的十项政策》,即第四个“一号文件”。取消了30年来农副产品统购派购的制度,对粮、棉等少数重要产品采取国家计划合同收购的新政策。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进一步系统化,同时从农产品统派购制度、产业结构调整、交通、支持乡镇企业、鼓励人才流动、放活金融政策、加强小城镇建设等十个方面活跃农村经济。文件还提出扩大市场调节,使农业生产适应市场的需求,促进农村产业结构的合理化,进一步把农村经济搞活。国家还将农业税由实物税改为现金税。

农业是国民经济基础

1986年1月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了《关于一九八六年农村工作的部署》,即第五个“一号文件”。肯定了农村改革的方针政策是正确的,必须继续贯彻执行。文件进一步摆正了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在肯定原有的一靠政策、二靠科学的同时,强调增加投入,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同时明确提出个体经济是社会主义经济的必要补充,允许其存在和发展。文件指出农业的物质技术基础还十分脆弱,一部分地区农民种粮的兴趣有下降的迹象,在农村经济新旧体制交替过程中出现了不协调现象,城乡改革汇合后各方面利益关系的调节更加复杂。要认识到,发展国民经济以农业为基础,不但反映经济规律,也反映着自然规律,必须坚定不移地把它作为一个长期的战略方针。

千方百计促进农民增收

2004年2月8日,针对近年来全国农民人均纯收入连续增长缓慢的情况,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见》,成为改革开放以来中央的第六个“一号文件”,也是时隔18年后中央再次把农业和农村问题作为中央”一号文件”的主题。文件要求,要调整农业结构,扩大农民就业,加快科技进步,深化农村改革,增加农业投入,强化对农业支持保护,力争实现农民收入较快增长,尽快扭转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不断扩大的趋势。

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2005年1月30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工作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若干政策的意见》,即改革开放以来中央第七个“一号文件”。文件要求,要稳定、完善和强化各项支农政策,切实加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建设,继续调整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努力实现粮食稳定增产、农民持续增收,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2006年2月2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即改革开放以来中央第八个“一号文件”。文件要求,要完善强化支农政策,建设现代农业,稳定发展粮食生产,积极调整农业结构,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农村民主政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加快社会事业发展,推进农村综合改革,促进农民持续增收,确保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有良好开局。>>

发展现代农业是建设新农村的首要任务

2007年1月29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关于积极发展现代农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即改革开放以来中央第九个“一号文件”。文件要求,发展现代农业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首要任务,要用现代物质条件装备农业,用现代科学技术改造农业,用现代产业体系提升农业,用现代经营形式推进农业,用现代发展理念引领农业,用培养新型农民发展农业,提高农业水利化、机械化和信息化水平,提高土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和农业劳动生产率,提高农业素质、效益和竞争力。

进一步夯实农业基础

2008年1月30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关于切实加强农业基础建设进一步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的若干意见》。即改革开放以来中央第十个“一号文件”。文件强调,按照统筹城乡发展要求切实加大“三农”投入力度,巩固、完善、强化强农惠农政策,形成农业增效、农民增收良性互动格局,探索建立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的体制机制,并制定一系列政策措施。文件以切实加强农业基础建设,进一步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为主题,切中了当前农业农村发展的要害,抓住了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基础问题,是党中央从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出发,从农村发展迫切需要出发,对“三农”工作作出的重大部署。 陈锡文解读 文件解读 2008年中央一号文件含金量高 跨越藩篱 超越梦想——写在第10个一号文件公布之际  我国将长期坚持完善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制度

把保持农业农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作为首要任务

2009年2月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关于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的若干意见》。这是改革开放以来第十一个以“三农”为主题的中央一号文件。《意见》指出,必须切实增强危机意识,充分估计困难,紧紧抓住机遇,果断采取措施,坚决防止粮食生产滑坡,坚决防止农民收入徘徊,确保农业稳定发展,确保农村社会安定。 “一号文件”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继续提供有力保障 充分用好重农强农的政策武器 稳定粮食生产 保障有效供给 我国加大支持农民种粮力度 全力解决农民工就业

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 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

2010年2月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关于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 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的若干意见》。这是改革开放以来第十二个以“三农”为主题的中央一号文件。《意见》指出,当前,我国农业的开放度不断提高,城乡经济的关联度显著增强,气候变化对农业生产的影响日益加大,农业农村发展的有利条件和积极因素在积累增多,各种传统和非传统的挑战也在叠加凸显。面对复杂多变的发展环境,促进农业生产上新台阶的制约越来越多,保持农民收入较快增长的难度越来越大,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要求越来越高,破除城乡二元结构的任务越来越重。

二、三农问题的背景、产生原因

(一)三农问题的背景:改革开放以来,在农村地区实行家庭联产承包制,大大提高了广大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也促使农业向专业化,商品化发展。然而,中国农业产品开始同外国农业大国竞争,从而开始出现农民“手里有粮买不出”的现象。随后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有大部分农民认为种田没有足够的收入,因而出现农民进城打工的现象,随之而来的是农村地区生产积极性下降,农业投入减少,引发越来越多的农民进城打工,农村人丁稀少。由于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农业﹑农村的发展对国家经济的发展起着重要作用,因此三农问题成为当今社会显著的问题。

(二)三农问题的产生原因

1.农民的收入水平低,增长缓慢,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大,这是三农问题产生的根源。

2.土地资源不足,农村劳动力严重过剩,及土地产权模糊。

3.资金投入少。农民由于收入少,增收难,就越来越少的投入资金在农业上;国家虽然拨发了大量资金用于经济发展,但大部分都用于二﹑三产业,因此在农业和农村上的投入很少,缺乏强劲的经济后盾。

4.农民的素质普遍较低。现在是知识经济时代,科技是第一生产力,经济的发展需要高科技的支撑,农业也一样,但很多农民由于素质低,缺乏知识,不能掌握高科技术,不能将其转化为生产力。

5.农民的负担重。虽然国家推行农业税,要求减轻农民的负担,但一些地方政府还是压榨农民,农民的负担并没有得到减轻,使农民的收入减少,这严重打击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

6.农业产业化程度低,这是引发三农问题的重要原因。在我国,还是以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为主,并没有完全形成规模的经济

三、三农问题的具体内容:

农民问题:是“三农”问题中的核心问题,集中表现为农民的经济收入低,增收难,素质低,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大,贫富差距大。

农村问题:集中表现为农村面貌落后,基础设施不齐全,经济不发达。

农业问题:农业仍然是制约国民经济的薄弱环节。集中表现为农民种的东西卖不出,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没有形成规模经济,农业产业化程度低。

四、近年中央一号文件解读——以2008年中央一号文件解读 为例: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切实加强农业基础建设进一步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的若干意见》30日正式公布。这是近5年来第5个关于“三农”问题的中央一号文件,也是改革开放以来第10个以“三农”问题为主题的中央一号文件。

当前农业、农村经济的形势

2007年,在灾害多发严重的情况下,我国农业农村保持了近几年来稳步发展的良好势头。一是粮食生产继续稳定发展。总产10030亿斤,比2006年增加0.7%。二是农民收入增速加快,收入水平迈上新台阶。全国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4140元,比2006年增加553元,是历史上增加最多的一年;名义收入增长15.4%,实际收入增长达到9.5%,是1997年以来增长最快的年份。其中,工资性收入和家庭农业经营收入分别增加221元和224元,是收入增长的主要动因。三是农村基础设施加快改善,社会事业发展迈出重大步伐。乡村道路、安全饮水、农村沼气、农村用电和通信等基础设施建设得到加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部免除学杂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已覆盖全国85%以上的县(区、市),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已在全国初步建立,扶贫开发取得新进展。四是农村改革继续深化。农村综合改革、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稳步推进。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各项试点迈出较大步伐,扩大了农业政策性保险试点范围。五是农村社会继续稳定和谐。

近几年农业农村形势好,原因是多方面的,关键是党中央国务院的政策好,初步形成了发展农业生产、促进农民增收和有利于统筹城乡发展的新的农村政策体系。但在我国经济快速增长、社会结构深刻转型、利益格局深刻变化的大背景下,农业农村发展面临着一系列新情况、新问题:资源环境制约日趋严峻,农产品供求总量趋紧、结构性矛盾上升,来自国际市场的影响明显加大,农业生产性基础设施投入不足,农民新的就业门路不多,农村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不适应农民需求等。因此,各地都热切期盼2008年中央能再出一个主题明确、针对性强、含金量高的一号文件。

二、为什么要将主题确定为农业基础建设

一是贯彻十七大精神的要求。党的十七大对“三农”工作做出了新的部署,对农村发展提出了新的要求,明确提出“要加强农业基础地位,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长效机制,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关键要加强农业基础建设和农村的各项基础性工作。

二是突出了保持经济稳定和促进农业发展的关键。近年来,我国农业发展取得了明显成就。但粮食等主要农产品仍处于供求紧平衡状态,若干农产品还需进口作补充,耕地持续减少、淡水资源短缺、金融和科技支持不足、农田水利设施老化失修等问题对农业稳定发展的制约日益突显,农业仍然是整个国民经济中最薄弱的环节。加强农业基础、突破瓶颈制约、确保农产品供给,是当前保持经济稳定与社会和谐所面临的突出任务,也是发展现代农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首要任务。

三是可统筹兼顾农村各方面的工作。这个“主题”,既突出了重点,强调了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农业科技、人才、服务等基本支撑能力,稳定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和深化农村改革、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等基础性工作,也能兼顾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发展和加强农村社会事业与公共服务等方面的内容。

三、关于文件的框架和主要内容

(一)分析形势,提出总体要求

在分析农业农村发展取得进展和正在经历的深刻变化的基础上,提出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农业农村工作的总体要求,阐述了如何加快构建强化农业基础的长效机制。一是按照统筹城乡发展要求切实加大“三农”投入力度。可以概括为“三个明显”、“三个调整”,即财政支农资金、国家对农村的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和政府土地出让金用于农村的增量,都要明显高于上年;调整耕地占用税、城市维护建设费的使用方向,调整国家贫困县公益性、生态性建设项目的地方配套比例。二是继续巩固、完善、强化强农惠农政策。主要措施为“四个增加”,即增加对农民的种粮直补、良种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和农业生产资料价格综合补贴。同时,要形成农业增效、农民增收良性互动格局,探索建立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的体制机制。

(二)保障主要农产品基本供给,加强农业基础建设

确保农产品供给是当前农业农村工作面临的紧迫任务,突出抓好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是确保农业持续稳定发展的前提。文件明确提出了一要高度重视发展粮食生产,要求稳定粮食播种面积,优化品种,提高单产。在稳定发展粮食生产的同时,要大力发展油料生产,鼓励发展棉花、糖料生产;二是切实抓好肉禽蛋奶菜等“菜篮子”产品生产;三是加强农业标准化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四是支持农业产业化发展;五是加强和改善农产品市场调控。

针对基础设施薄弱,尤其是水利建设滞后,严重制约我国农业生产的长远发展的局面,文件明确要求以水利建设为重点大力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一共讲了6条。一要狠抓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加大对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大中型灌区末级渠系改造和小型排涝设施建设的支持;二要大力发展节水灌溉,扩大大型灌溉排水泵站技术改造规模和范围,搞好节水灌溉示范;三要抓紧实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四要加强耕地保护和土壤改良;五要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六要继续加强生态建设。在资金投入方面,明确提出了“两个大幅度”的要求,即大幅度增加对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的专项资金、大幅度增加对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的投入力度,直接体现了中央对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的决心。

(三)逐步提高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

一是关于强化农业科技和生产性服务体系的建设,加快推进农业科技研发和推广应用,建立健全动植物疫病防控体系,大力培养农村实用人才,积极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村服务组织,加强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积极推进农村信息化;二是关于着力提高农村义务教育、基本医疗服务和农村公共文化水平;三是在建立健全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同时,不断提高扶贫开发水平;四是大力发展农村公共交通和继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在这部分中,明确提出了“四个提高”的要求,即提高对农村义务教育、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提高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补贴标准和逐步提高农村扶贫标准。

(四)加强体制和组织保障

这部分强调要稳定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深化农村改革和推进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一是坚持和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切实保障农民土地权益;二是积极推进乡镇机构和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加快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和创新,妥善处置乡村债务;三是全面加强农民工权益保障,要求形成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的制度,探索在城镇有稳定职业和固定居所的农民登记为城市居民的办法,建立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加强就业、社保、居住、子女教育等方面的公共服务;四是扎实推进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要求加强村级党组织建设,完善村民自治制度,加强乡村基层干部队伍建设,探索乡村有效治理机制。

文件还强调了要加强对农村工作的领导,要求各地党委政府和中央各有关部门毫不松懈地抓好农业农村工作,既要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地加强农业基础建设,又要深化改革、转变观念,努力营造全社会参与和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氛围。

五、解决三农问题的具体要求与举措:

党的十六大提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然而建设小康社会的重点在于农村。因此,要实现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就必须把工作的重点摆在农村,把工作的入手点摆在解决农村﹑农业﹑农民的问题上,就如胡锦涛总书记说的要“关注农村,关心农民,支持农业”,“把解决‘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

1.党中央、国务院对今年农业农村工作的重视

2.国家大幅度增加对农业农村投入

3.完善农业补贴制度

4.继续提高粮食最低收购价

5.适时采取玉米、大豆、油菜籽等临时收储政策

6.改善农村金融服务

7.完善农业保险补贴政策

8.加大家电下乡实施力度

9.支持农民建房

10.增加产粮大县奖励

11.建设高标准农田

12.扶持菜篮子产品标准化生产

13.完善动物防疫补贴政策

14.完善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政策

15.支持优势农产品生产和特色农业发展

16.支持乡镇企业、农产品加工业和休闲农业发展

17.支持农业产业化发展

18.促进农村劳动力就业创业

19.开展农民培训和农村实用人才培养

20.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21.加快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

22.强化耕地保护和质量建设

23.推进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

24.农村土地承包法律政策

25.土地流转政策

26.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

27.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

28.放宽中小城市和小城镇落户条件

29.完善党领导的村民自治

30.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

具体来说就是需要以下措施:

(一)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进行城乡一体化,缩小城乡差距,这是解决农村问题的“重大新思路”。以工代农,以城促乡,把中国的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过渡。

第一,要统筹城乡发展规划。把城乡作为一个整体,制定一个统一的土地利用规划和城乡建设规划,使城乡发展紧密相连,相互促进。

第二,要统筹城乡产业布局。按照一﹑二﹑三产业互动,促进城乡各产业有机联系,协调发展。

第三,要统筹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针对城乡基础设施差异大,功能不齐全等问题,把城市和农村作为整体,强化城乡设施连接,加强对农村基础设施的投入;巩固和发展城乡教育制度,卫生等公共服务。

第四,要统筹城乡劳动就业。通过深化的改革,建立统一的城乡人力资源市场和健全覆盖城乡的就业服务体系,为城乡居民提供更多的就业岗位。

(二)加快发展农村经济,减轻农民负担,增加农民收入。三农问题的核心——增加农民收入。为加快发展农村经济,减轻农民负担,大幅度增加农民收入,中央和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一是推行农村税费改革,在2003年,中国政府发出《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的文件;二是国家领导人温家宝承诺推出给农民减负具体方案;三是取消农业税,在2005年的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上经过表决决定,农业税条例自2006年1月1日起废止。

(三)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在2005年中央通过的《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设》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标,其核心是发展农业和建设农村,加大政府对农业和农村的投入,巩固基础设施建设。

(四)依靠科技,建立现代化农业。一是科技是第一生产力,应该提高农业的科技含量,走科教兴农战略,还要大力发展技术培训和职业技术教育,进一步提高劳动人民的素质,创新理念,创新思维。二是要大力调整农业结构,促进农业产品的升级和资源的优化配置,走公司+农户的道路。

(五)大力发展乡镇企业,走城镇化道路。十六大报告明确提出:应大力倡导发展乡镇企业,走城镇化道路,逐步提高城镇化水平,创造有效的就业岗位,把农村剩余劳动向制造业﹑服务业和城镇转移,来减少农业人口,对发展农村经济,解决农村问题及扩大城乡市场发挥了重要作用。

(六)进行土地产权制度改革。在我国现阶段,土地政策是平衡农民的一个重要工具,政府也规定各地方进行土地产权制度改革。土地产权制度改革既要坚持土地公有制,又要明晰土地产权,正确对待城乡土地制度“二元”结构。把土地的所有权归属于集体,让农民真正拥有土地的使用权,这不仅有利于防止地方政府滥用土地发展城市经济

六、意义

(一)、是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的迫切需要

首先,解决好“三农”问题,是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的迫切需要。民以食为天,吃饭是生存的第一需要。手里有粮,心中不慌。吃饭没有保障,一切都无从谈起。解决中国人民的吃饭问题基本能够保证,但从长远发展来看,仍存在着许多不容忽视的困难和问题。中国人口基数太大,而且还在增加。随着人口的增长,对粮食的需求量越来越大。与此同时,中国人均可耕地面积还在不断减少。任何时候,中国人民的饭碗只能端在自己手里,中国人必须养活自己。“三农”问题不解决好,国家的粮食安全就没有保证。是确保社会稳定、国家长治久安的迫切需要。

在中国,如果没有2/3以上农村人口的稳定,就没有整个国家的稳定;如果没有农民对社会稳定的大力支持,整个社会的稳定只能是空中楼阁。如果农业、农村、农民问题长期得不到有效解决,势必直接影响社会的稳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只有加快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加强农村民主政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保证广大农民安居乐业,农村社会稳定才能有坚实的基础,国家的长治久安也才能有可靠的保障。

(二)、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需要

  党的十六大提出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是惠及十几亿人口的目标。对照这个目标,最大的差距在农村;实现这个目标,最繁重、最艰巨的任务在农村。没有农民的小康就没有全国人民的小康,没有农村的现代化就没有国家的现代化。可以说,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重点在农村,难点在农村,希望也在农村。

国家政策利好的股票(9)

国家政策及建议

一. 国家政策

1)国家相关政策

近年来,家政服务不断发展、成熟,展示出其作为朝阳产业的活力与生机。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产业结构的优化成为必然趋势。这也就意味着第一、二产业比重会逐步降低,第三产业比重则会相应上升。家政服务业,作为第三产业中的朝阳产业,在未来市场中的前景会更加广阔。特别是在经济繁荣,市场发展的今天,人们对家政服务业需求数量的增多和需求质量的提高,必将促使家政服务行业加快发展的步伐。中青家政的总经理周守创将家庭服务业市场称为“富矿”,并指出这一“富矿”的形成除了市场这只无形之手的因素,另一只手国家新政也是重要因素。面对需求量大并且缺口多,但是门槛低的家政服务行业,国家采取了支持与鼓励的政策。近些年来,党和国务院领导及国家有关部门对家政服务行业十分关注。2008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搞活流通扩大消费的意见》中提出要积极推进家政服务网络建设。2009年中央和国务院有关部委研究制定了“规范和发展家庭服务业的指导意见”,国家有关部门也已经提出了关于实施家政服务就业工程的意见。2010年9月1日,国家正式颁布了“家庭服务业新政”, 该新政中确定了家政服务业为专项投资对象,并制定了相关培训计划…这一系列的举措表明,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日益发展的今天,政府对家政服务行业投去了更多的关注的目光。无论是对家政服务公司,还是家政服务人员,或者是对消费者,政府都制定了一系列相关政策来促进和鼓励家政服务行业的发展。家政服务行业,如果能够得到顺利的发展,就能解决大量就业问题。因此,近些年国家对家政服务产业的大量扶植,能催生出一批新生的家政服务公司,并解决和刺激了日益优越的物质生活下人们对家政服务日益增加的需求。这些政策措施,对于满足消费者需求,解决就业问题,推动家政服务行业乃至于整个第三产业的发展都是有着重要意义的

2)国家政策分析

但是,社会中同时存在一些家政服务行业的问题,需要政府的解决。首先是谈及的是家政服务公司数量较多,质量却参差不齐。在国家鼓励发展家政服务行业的春雨之下,不少家政公司应运而生,但是,缺乏严格的评定标准,使得家政公司市场过分自由化。家政服务的质量得不到保证。其次是家政服务人员素质问题。不少家政公司的服务人员缺乏专门培训,凭着几年或者更有甚者没有经验就上岗就业。对雇主缺乏基本礼貌,服务质量不高。尽管国家已采取相应措施,但是其力度与。再次要谈及家政服务培训公司问题。目前这类公司较少,品质不高,专业性不强,这就制约了家政服务人员素质的提高。最后需要指出的是,国家制定的关于家政服务行业的法律较少,对家政服务行业的权利与义务没有明晰的规定,很多家政服务人员或消费者的权益得不到保证。

国家政策利好的股票(10)

休闲农业项目:

1)现代农业园区试点申报立项目

补贴额度:省级1000-2000万元、国家级1-2亿元  

3)龙头企业带动产业发展试点项目

补贴额度:500-800万元         申报时间:10月;

4)一二三产业融合试点项目

补贴额度:项目总投资的30%     申报时间:5月;

5)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现代农业领域项目

补贴额度:80万元              申报时间:6-7月;

6)扶贫项目

申报时间:1月

种植农业项目:

1)资源节约与环境保护中央预算内投资备选项目

  补贴额度:项目总投资10%左右    申报时间:6月;

2)现代农业示范项目

补贴额度:200万-2亿             申报时间:6月;

3)生物质能综合利用示范项目

补贴额度:项目总投资10%左右      申报时间:6月;

4)国家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项目

补贴额度:300万                  申报时间:9月;

5)扶持“菜篮子”产品生产项目

补贴额度:300万以内              申报时间:7-8月;

6)农业综合开发农业部专项(良种繁育、优势特色种植项目)

补贴额度:100-500万              申报时间:12月之前;

7)2015-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种植机械)

补贴额度:项目总投资30%左右      申报时间:12月;

8)农产品促销项目资金

补贴额度:项目总投资10%左右      申报时间:6月;

9)现代种业提升工程农作物种子项目

补贴额度:800-1500万元          申报时间:2月;

10)农业综合开发林业专项

补贴额度:120万元 ;

11)农业综合开发存量资金土地治理项目

补贴额度:每亩补助1100元        申报时间:3月;

12)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

补贴额度:500万元               申报时间:6月;

13)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

补贴额度:不超过2000万元        申报时间:8月;

14)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

补贴额度:60-300万元            申报时间:4月;

15)国家中药材生产扶持项目

补贴额度:100-300万元           申报时间:7月;

16)一县一特产业发展试点项目

补贴额度:300-500万元            申报时间:10月;

17)龙头企业带动产业发展试点项目

补贴额度:500-800万元            申报时间:10月;

18)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现代农业领域项目

补贴额度:80万元                 申报时间:6-7月;

19)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

补贴额度:80-120万元            申报时间:3月

养殖农业项目:

1)现代种业提升工程畜禽良种项目

  补贴额度:300-500万元      申报时间:2月;

2)现代农业示范项目

补贴额度:200万-2亿             申报时间:6月;

3)生物质能综合利用示范项目(养殖项目)

补贴额度:项目总投资10%左右      申报时间:6月;

4)国家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项目

补贴额度:300万                  申报时间:9月;

5)扶持“菜篮子”产品生产项目

补贴额度:300万以内              申报时间:7-8月;

6)农业综合开发农业部专项(良种繁育、优势特色养殖项目)

补贴额度:100-500万              申报时间:12月之前;

7)2015-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养殖及饲料加工机械)

补贴额度:项目总投资30%左右      申报时间:12月;

8)农产品促销项目资金

补贴额度:项目总投资10%左右      申报时间:6月;

9)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

补贴额度:60-300万元            申报时间:4月;

10)一县一特产业发展试点项目

补贴额度:300-500万元            申报时间:10月;

11)龙头企业带动产业发展试点项目

补贴额度:500-800万元            申报时间:10月;

12)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现代农业领域项目

补贴额度:80万元                 申报时间:6-7月;

13)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

补贴额度:80-120万元            申报时间:3月

农业流通加工类项目:

1)冷链物流和现代物流项目

补贴额度:200-1000万元    申报时间:7月;

2)国家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项目

补贴额度:300万元         申报时间:9月;

3)开发性金融支持农产品加工业重点项目

申报时间:12月;

4)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

补贴额度:项目总投资的30%  申报时间:5月;

5)2015-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

补贴额度:农机价格的30%    申报时间:12月;

6)农业综合开发农业产业化经营项目

补贴额度:50万元-300万元   申报时间:6月;

7)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

补贴额度:60万元-300万元   申报时间:4月;

8)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现代农业领域项目

补贴额度:80万元           申报时间:6-7月;

更多农业项目申报信息关注下方二维码:

 

国家政策利好的股票(11)

国家政策带来的新商机

作者:暂无

来源:《智富时代·时代财富》 2015年第9期

文_龚光程 编辑_曾文广

2015年7月4日,国务院印发了《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提出“互联网+现代农业”的具体行动计划,将利用互联网提升农业生产、经营、管理和服务水平,培育一批网络化、智能化、精细化的现代“种养加”生态农业新模式,形成示范带动效应;加快完善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体系,培育多样化农业互联网管理服务模式,逐步建立农副产品、农资质量安全追溯体系,促进农业现代化水平明显提升。

7月14日,财政部与商务部公布

2015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的200个示范县名单。国家计划安排 20亿元专项资金进行对口帮助,发展农村电子商务。重点支持中西部地区,特别是老区农村的电子商务发展,资金的使用重点向建设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倾斜。在新公布的200个示范县中,中西部县区占82.5%,其中贫困县超过43.5%。每一个试点县将获得1000万元资金。

互联网已为我国大中城市居民的生产生活带来了全新的变革,而在广大的农村地区,由于物流、网络设施等的制约,至今尚未完全“唤醒”。在一、二线城市的网购增速已开始放缓的当下,国家推出上述政策,其目的就是要促进农村生产生活的变革。因此,农村电商、农产品电商、农村物流和农特微商领域将出现许多崭新的创业商机。

麦肯锡2015年2月发布报告称,尽管目前中国农村互联网的普及率只有19%,但约六成的农村数字消费者都在使用电子商务,而且跟城市居民一样活跃。阿里研究院预计,2016年中国农村电商消费市场总量将突破4600亿元;随着物流和网络基础设施的普及,未来10~20年,农村电商消费市场甚至有望超过城市。

嗅觉敏锐的互联网企业纷纷投向农村市场这片新蓝海,寻找增长空间——京东近期公布了农村电商发展战略,在农村建“京东帮服务店”和县级服务中心。

国家政策利好的股票(12)

国家政策:

国家发改委生物质成型燃料发展规划提出,在2010年前,结合解决农村基本能源需要和改变农村用能方式,开展生物燃料应用示范点建设,达到年消耗燃料500万吨,代替300万吨煤,政府将在"十一.五"期间,投入大量的财力和人力,在全国范围内重点推广生物质能源利用技术。国家经贸委,国家计委,财政部,国家税务局相继颁发关于进一步开展资源综合利用的意见,资源整合利用目录及综合利用产品增值税优惠政策的通知等系列政策。

一.机器简介:
秸秆煤炭压块成型机是做锅炉秸秆燃料.取暖炉燃料.壁挂炉燃料.地暖燃料.工业窑炉燃料的专用设备,它以农牧下脚料.边角料.废弃物.工业废料(废.碎木料.纸浆).食品工业废料(酒糟.糠醛渣.蔬果渣)等为原材料经粉碎.成型等工艺制成高密度.高热量的燃料棒作为锅炉的燃料。原材料是可再生资源,来源广泛,成本低廉,利废创收,是国家重点推广可再生能源,秸秆燃料产品节能.环保.适用,市场前景好。我国锅炉燃料市场需求量大,国家对以往作为锅炉主原料的煤.油等资源采取逐步限制政策,大力提倡鼓励新型清洁能源的发展,秸秆燃料成本低.节能.环保.可再生具有可持续发展的优势,得到国内外多个部门.地区和国家的关注。秸秆燃料棒成型机设计合理.坚固耐用.结构简单.操作便利,用劳动力少,对工人基础要求低,没有机械操作经验也可以很快入门,设备价格合理,生产厂家帮助设备选型,负责设备质量,提供技术指导.安装调试.人员培训一系列服务,让百姓用的起,用的好。

二.产品用途:
秸秆煤炭是指以农村的玉米秸秆,小麦杆,棉花杆,稻壳,花生壳,树枝.树叶.锯末等农作物.固体废弃物为原料,经过粉碎后加压,增密成型形成秸秆煤炭.成型后的秸秆炭块体积小,比重大,耐燃烧,便于储存和运输体积仅相当于原秸秆的1/30,是同重量秸秆的10-15倍,其密度为0.9-1.4g/m3.热值可达到3500-5500大卡,是高挥发物的固体燃料
秸秆煤炭可以代替木柴.原煤.液化气等热源广泛用于生活炉灶,取暖炉,热水锅炉,工业锅炉,生物质电厂生物气化锅炉等。秸秆煤炭是一种新型的生物质再生能源,环保清洁,远远低于原煤的成本和市场价格,应用范围极为广泛,城市中的采暖供热以及宾馆,饭店,洗浴等行业解决了使用燃煤锅炉不符合环保要求的难题,并解决了燃油的成本高于秸秆煤炭的十余倍之多,给行业造成的沉重的经营压力。

三.秸秆煤炭机设备性能:
1产能高.价格低.耗电低
2.物料适应性强:适应于各种生物质原料的成型,秸秆从粉状至50mm长度之间,含水率5-30%之间,都能加工成型。
3.电加热功能:全自动电加热装置,可调节物料的 干湿度,解决堵塞,不成型的难题
4.压轮自动调节功能:利用推力轴承双向旋转的原理自动调节压力角度,使物料不挤团.不闷机,保证出料成型的稳定。
5.操作简单使用方便:自动化程度高,用工少仅需3人
6.工艺流程:粉碎-输送-成型-成品入库

秸秆压块设备技术参数

秸秆煤炭技术参数

国家政策利好的股票(13)

“头顶上安全”将有法可依,完善了高空抛物坠物相关各方的民事责任,用让抛物者买单的方式守护头顶安全。

《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 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

——凸显信息时代法律态度,在APP过度处理个人信息、伪造侵害肖像权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保护更严格。

《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零三十四条 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

个人信息是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的各种信息,包括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码、生物识别信息、住址、电话号码、电子邮箱地址、行踪信息等。

个人信息中的私密信息,同时适用隐私权保护的有关规定。

华律网

第一千零三十五条 收集、处理自然人个人信息的,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原则,不得过度收集、处理,并符合下列条件:

(一)征得该自然人或者其监护人同意,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公开收集、处理信息的规则;

(三)明示收集、处理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

(四)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双方的约定。

个人信息的处理包括个人信息的使用、加工、传输、提供、公开等。

——对高利贷和“霸王条款”说“不”,明确规定禁止高利放贷,对格式条款制度细化规定,进一步加强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

《民法典》(2021.1.1生效)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厘清物业与业主关系,增加规定物业服务合同,明确小区电梯广告的收益由业主共享,切实为老百姓解决物业纠纷提供法律依据。

《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二百八十二条 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等利用业主的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属于业主共有。

国家政策利好的股票(14)

1

这类房子没有证件也要赔偿

祖上流传下来的房屋,由于有特殊的历史背景,即便是没有任何证件也算是合法的,可以获得全额补偿。

简单来说,只要房子建造时是符合当时的政策规定的,都可以获得赔付。

2

新增拆迁过渡费

农民在拆迁时可以获得最低2万元的拆迁过渡期安置补偿费。

安置补助费(包括宅基地、租赁费、每户2万元)等。

3

双向补偿方法

房子被拆迁后,不仅可以领取到农民房屋的补偿,另外还有一份针对宅基地的补偿。

从明年开始,拆迁补偿范围将不仅限于农村房屋,将主要包括两方面:

一方面,农民的固定财产:农房以及房屋内的装修;

另一方面,其他财产:地上附着物补偿比如农民的果园菜园,或者水井厕所等。

4

拆迁补偿的两种方式

补偿方式分为两种:

一种是金钱补偿,即根据农民被损失利益的总价值折合成人民币进行补偿;

第二种是等价置换,即农民可以在政府规划区域内本着多退少补的原则选购商品房来弥补自己的损失。

农民朋友可以自由选择其中一种!

5

拆迁补偿金算法

拆迁补偿金额=宅基地面积*每平补偿单价+农民房屋估价+安置费+附着物+其他建筑物被拆迁的补偿范围:

包括农民的房屋、房屋的装修、以及院内附着物等。

其次就是对农民的安置费用,今年的赔偿标准是:1900元/平方米;砖房2400元/平方米;

锤击或预制砖混凝土结构,住房2800元/平方米。

6

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该费用针对非住宅类房屋运营性房屋进行补偿,因为属个案,补偿标准不能统一。
一般按市场价位进行补偿,目前家用电器移机费:空调200元一台;有线电视150元一户等等。

具体数额以发布时征收拆迁时出具的补偿标准为准。

7

严禁的三种拆迁行为

注意力:国家明令禁止以下三种拆迁行为:

1、强拆暴拆等行为被禁止;

2、农村拆迁政府必须发布相应的拆迁文件;

3、禁止先拆迁后补偿的行为。

国家政策利好的股票(15)

感恩国家政策资助


感恩国家资助政策

大海感恩于细流,方能显其博大;泰山感恩于土壤,方能显其雄浑;天空感恩于流云,方能显其广阔;我们感恩于社会,方能显其自强。

我是徐州机电工程学院机械工程系的一名学生,当我得知自己获得助学金申请资格的时候,我的心情十分激动,因为这给我的不仅仅是物质上的资助,更是一种人生信念的坚定。我生在一个并不富裕的农村家庭,看到父母那么的辛苦赚钱,我从我的内心里想为他们减轻一些负担,资助政策帮助了我,满足了我心里的一个心愿。

资助政策就像集结号,把千万个困难学子召集到象牙塔里,让年轻的梦想得以飞翔,他吹暖的是寒门学子的心,吹响的是奋进的最强音。黑暗的天空因为有了群星的点缀而璀璨,平凡的我们因为有了感恩而不平凡。是资助政策,又给了我学校期间的一次温暖,他让我看到了我的世界也有美丽的色彩。是资助政策,他真正震撼了我的心灵,改变了我的价值观,知道了生活并不是没有希望,知道了这个社会充满了爱。是资助政策,让我有了追逐梦想的机会,找到了自己前进的方向,并且带着一份坚持的关爱一直走下去。

感恩的心在血液中沸腾着,他指引着我们不断的向前进。

感谢资助政策,你是春天里的第一场雨,带给小草生命,带给大地活力,带给人们希望。在我最需要你的时候,你降临在我的身边,你的来到让我沉睡了整个冬天的梦想又有了破土重生的希望,你的滋润让这个世界都蠢蠢欲动,让每一个人都感受到春天的临近,也为我们拉近了梦想与现实的距离。

感谢资助政策,你是夏天里那一场拯救了数万生命的及时雨。夏天本是干旱的,本是炎热的,本是难熬的。你的降临就像沙漠里的一捧清泉,如雪中送炭一般令人激动,令人兴奋。虽然对有些人来说一捧水一块木炭并不重要,但只要用在特定的时间里,用在特定的人身上,他可能就是一笔宝贵的财富,甚至能拯救一个生命,也许你的到来并不能完全解决人们的困难,但至少你给他们带去了希望,鼓励人们勇敢地走下去,告诉我们,他们不是一个人,他们的身后是整个社会,整个民族。

同时我们也应该感恩于社会。他犹如春日里的雨滴,给我们滋养生命的源泉;犹如夏日里的一棵苍天大树,给我们抵御风暴的保护伞;犹如秋日里的太阳,赶走了失望和萧瑟,带来了温暖和希望;犹如冬日里的皑皑白雪,像一床温暖的新棉絮,赶走了严寒,带来了春天的讯息。

感恩的心灵在心中成长,感恩的热血在心中流淌,感恩的思想在脑海中眺望,感恩的胸怀无比坦荡。感激伟大祖国的美好和谐的政策,感激国家资助政策为我们带来的帮助,感谢那些给予别人帮助却不图回报的人们。你们将引领我们成长,开创辉煌

国家政策利好的股票(16)

感恩国家资助政策

大海感恩于细流,方能显其博大;泰山感恩于土壤,方能显其雄浑;天空感恩于流云,方能显其广阔;我们感恩于社会,方能显其自强。

我是徐州机电工程学院机械工程系的一名学生,当我得知自己获得助学金申请资格的时候,我的心情十分激动,因为这给我的不仅仅是物质上的资助,更是一种人生信念的坚定。我生在一个并不富裕的农村家庭,看到父母那么的辛苦赚钱,我从我的内心里想为他们减轻一些负担,资助政策帮助了我,满足了我心里的一个心愿。

资助政策就像集结号,把千万个困难学子召集到象牙塔里,让年轻的梦想得以飞翔,他吹暖的是寒门学子的心,吹响的是奋进的最强音。黑暗的天空因为有了群星的点缀而璀璨,平凡的我们因为有了感恩而不平凡。是资助政策,又给了我学校期间的一次温暖,他让我看到了我的世界也有美丽的色彩。是资助政策,他真正震撼了我的心灵,改变了我的价值观,知道了生活并不是没有希望,知道了这个社会充满了爱。是资助政策,让我有了追逐梦想的机会,找到了自己前进的方向,并且带着一份坚持的关爱一直走下去。

感恩的心在血液中沸腾着,他指引着我们不断的向前进。

感谢资助政策,你是春天里的第一场雨,带给小草生命,带给大地活力,带给人们希望。在我最需要你的时候,你降临在我的身边,你的来到让我沉睡了整个冬天的梦想又有了破土重生的希望,你的滋润让这个世界都蠢蠢欲动,让每一个人都感受到春天的临近,也为我们拉近了梦想与现实的距离。

感谢资助政策,你是夏天里那一场拯救了数万生命的及时雨。夏天本是干旱的,本是炎热的,本是难熬的。你的降临就像沙漠里的一捧清泉,如雪中送炭一般令人激动,令人兴奋。虽然对有些人来说一捧水一块木炭并不重要,但只要用在特定的时间里,用在特定的人身上,他可能就是一笔宝贵的财富,甚至能拯救一个生命,也许你的到来并不能完全解决人们的困难,但至少你给他们带去了希望,鼓励人们勇敢地走下去,告诉我们,他们不是一个人,他们的身后是整个社会,整个民族。

同时我们也应该感恩于社会。他犹如春日里的雨滴,给我们滋养生命的源泉;犹如夏日里的一棵苍天大树,给我们抵御风暴的保护伞;犹如秋日里的太阳,赶走了失望和萧瑟,带来了温暖和希望;犹如冬日里的皑皑白雪,像一床温暖的新棉絮,赶走了严寒,带来了春天的讯息。

感恩的心灵在心中成长,感恩的热血在心中流淌,感恩的思想在脑海中眺望,感恩的胸怀无比坦荡。感激伟大祖国的美好和谐的政策,感激国家资助政策为我们带来的帮助,感谢那些给予别人帮助却不图回报的人们。你们将引领我们成长,开创辉煌

国家政策利好的股票(17)

随着国家政策频緊出台利好新能源汽车

材料一:

随着国家政策频緊出台利好新能源汽车, 各地方对于新能源汽车

的扶持力度也逐步加大,截至 2048 年 6 月 20 日,全国共有上海、深

圳、重庆等 15 省市出台新能源汽车补贴、奖励政在如此大规模促进

新能源汽车发展的情况下,电动汽车的产销量也获得了可喜的成绩。

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统计分析, 2018年 1-5 月,汽车产销均呈

增长趋势。5 月,汽车生产 234.44 万辆,同比增长 12.84%;销售 228.

77 万辆,同比增长 9. 61%. 其中新能源汽车产销分别完成 9. 6 万辆

和 10. 2 万辆,同比分别增长 85. 6%和 125.6%.

就在这形势看似一片大好的情况下, 一个致命的问题却悄然浮现。

一些为蹭热度、 蹭补贴进入这个领域的电池厂商生产出来的电池远远

达不到新补贴政策要求, 由于产品不合格, 生产的大童电池只好报废 .

福建狂狮科技总经理王少平表示,“国内锂动力电池正在向高品质、

有产能的企业集中, 大者恒大的趋势开始越来越明显。 ”而随着动力

电池市场的进一步升温,锂电池行业内的企业分化开始进一步加剧。

(摘编自《动力电池市场的“内忧外患”》,上海有色网 2018

年 6 月 21 B)

材料二:

2017 年全球动力电池销量前 10 的企业中,中国企业就有 7 席,

占据世界第一位 ; 预计到 2020 年,我国在全球电池市场所占的份额将

达七成以上; 目前我国电池生产企业已超过了 200 家,是全球拥有锂

电池生产企业最多的国家。 然而这一串数字, 并没有让业内人士覚得

骄傲。

南开大学新能源材料化学研究所所长周笈说: “从行业角度来看,

美国有比较强的研发设计能力, 目前仍然引领锂电池原始创新、 核心

材料研发;日本作为电池材料制造大国,生产规范严格,能够最先制

造出新的成品电池 ; 我国和韩国作为第二梯队,后续跟进 . ”据了解,

电池四大核心材料中,正、负极材料、电解液都已实现了国产化,唯

独隔膜仍是短板 . 核心专利缺乏,隔膜等关键材料不给力,不仅成了

国产锂电池难以承受之痛, 也拖了国产锂电池企业“走出去”的后腿。

(摘编自《一层隔膜两重天:国产锂电池尚需拨云见日》, 《科

技日报》2018年 6 月 22 B)

材料三:

日本新能源产业技术综合开发机构日前宣布, 该国部分企业及学

术机构将在未来 5 年内联合研发下一代电动车全固态锂电池, 并力争

早日应用于新能源汽车产业 . 该项目预计总投资 100 亿日元,丰田、

松下等 23 家汽车、电池和材料企业以及京都大学、日本理化学研究

所等 15 家学术机构将共同参与研究, 计划到 2022 年全面掌握全固态

电池相关技术。

此前,法国雷诺汽车业务负责人诺曼德表示, 全固态电池是新能

源汽车工业的新希望, 在成本、 密度和热稳定性方面都较目前的锂离

子电池有巨大优势。

相比于传统锂离子电池,全固态电池将体现出比较明显的优势。

首先,相同能量下,全固态电池更薄且体积更小,从而方便应用在新

型小尺寸智能电子设备,实现终端产品的小微型化。其次,全固态电

池轻便,能量密度高。综合考虑到以上两大因素,全固态电池相比于

一般锂离子电池, 能量密度可以有一个较大幅度的提升。 到目前为止,

许多实验室中,都已经可以小规模批童试制出能量密度为

300-400Wh/kg 的全固态电池 . 从能量密度的数据上看,全固态电池带

给人们的直观体会是我们的手机等电子产品从 "" 一天一充”升级到

“两天一充”.

(摘编自《日本为何对全固态锂电池情有独钟 ?》,OFweek锂电

网2018 年 06 月 20 日)

1. 下列对材料相关内容的理解, 不正确的一项是 ( )(3 分)

A. 材料一以 2018 年 5 月份的汽车产销量为例,通过列数据、作

比较可以看出, 在汽车整体产销增长的情况下, 新能源汽车的发展势

头更为迅猛。

B. 动力电池市场的进一步升温, 加大了对为蹭热度、 蹭补贴而进

入该市场的电池厂商的淘汰力度, 锂电池行业内的企业分化开始进一

步加剧。

C.中国动力电池在市场份额和企业数量上占有绝对优势, 但从业

内人士的角度来看, 我国动力电池产业虽然规模够大, 但仍然存在着

不足。

D.作为电池四大核心材料之一的隔膜不能实现国产化, 不仅制约

了国产锂电池的进一步升级, 也成了国产锂电池企业“走出去”的障

碍。

2. 下列对材料相关内容的概括和分析, 不正确的一项是 ( )(3

分)

A. 国家关于新能源汽车的利好政策, 推进了地方补贴、 奖励政策

的出台,为新能源汽车的蓬勃发展提供了契机, 而相应的动力电池行

业的跟进迫在眉睫。

B.三则材料都提及了新能源汽车和动力电池之间的关联, 新能源

汽车为电池产业带来市场, 优质的动力电池则是前者得以持续健康发

展的关键因素。

C.日本作为电池材料制造大国,能够最先生产出新的成品电池,

走在动力电池制造的前列, 这可能得益于日本的企业和学术机构共同

参与研究这一特点。

D.全固态电池在成本、 密度和热稳定性方面都较目前的锂离子电

池有巨大优势, 它是新能源汽车工业的新希望, 也将为人们的日常生

活带来便利。

3. 请结合以上三则材料, 分析我国动力电池产业想要有所突破应

该从哪些方面努力。( 6 分)

答案解析

1. D. (原文是“核心专利缺乏,隔膜等关键材料不给力,不仅

成了国产锂电池难以承受之痛, 也拖了国产锂电池企业“走出去”的

后腿”,并非“隔膜不能实现国产化”。)

2.B.(“三则材料都提及了新能源汽车和动力电池之间的关联”

一句错,材料二并没有提到两者的关联。)

3. ①提高动力电池生产企业的准入门槛,保证产品质量。

②提升国产动力电池的研发设计能力,掌握核心专利。

③加大对动力电池研究的资金投入。

④加强企业与科研机构的联系, 增强研发设计能力, 使科技成果

能够快速落地。

国家政策利好的股票17篇

https://m.czhuihao.cn/zhichang/138723/

《国家政策利好的股票17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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