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公积金查询个人账户查询_临沂公积金查询 临沂公积金查询个人账户

发布时间:2019-07-09 点击:

临沂公积金查询个人账户查询_临沂公积金查询 临沂公积金查询个人账户

对咱们普通老百姓来说,公积金可是相当重要。不仅能买房、租房,就算不去动它退休时提取也是一笔不小的资产哦!下面是小学生作文网 小编为大家带来的临沂公积金查询,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点击进入》》》》》》临沂住房公积金查询系统

  临沂公积金查询个人账户

  临沂住房公积金网上查询系统:http://www.lyzfgjj.gov.cn/abc/login.html。

  临沂住房公积金初始密码是多少?

  一、临沂住房公积金初始密码:

  临沂住房公积金并没有统一的初始密码,每个人的都不一样,是由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供的,密码在装卡的那个信封上。如果密码丢失,可以到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密码挂失,不是很麻烦。

  二、遗忘了密码怎么办?

  答:持卡人如遗忘密码,须持住房公积金卡、本人身份证到住房公积金卡发卡银行网点重新设置密码。您可以按以下步骤设置住房公积金卡密码:请您持本人身份证和住房公积金卡到公积金业务承办银行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由经办人员应将您本人身份证号码输入计算机,核对无误后,再由您本人自行设置6位以内阿拉伯数字密码。

  三、临沂住房公积金查询方法:

  1、携带身份证到中心进行现场查询。

  2、拨打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电话16823456查询。

  3、登录临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http://www.lyzfgjj.gov.cn/ 查询。

  4、通过短信查询,短信编辑“身份证号码”到1065626222查询。

  延伸阅读:

  临沂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

  一、借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临沂市常住户口或有效居住证明;

  2、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或提取公积金后又连续缴存12个月以上,并且申请贷款时欠缴住房公积金不超过3个月;

  3、在本市区域内购买、建造、大修自住普通住房(不含商住两用房);

  4、有稳定的收入来源,信用良好,具备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按时履行还款义务;

  5、能够提供公积金中心认可的抵押、质押或担保,以及符合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程序是什么?

  1、借款人向公积金中心各分支机构领取并如实填报《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同时附全部材料报送公积金中心审查。审查的内容主要有:借款人缴存住房公积金情况、借款用途、借款内容、贷款资信等情况;

  2、公积金中心自收到贷款材料之日起8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不予贷款的决定,并通知借款人;

  3、准予贷款的,由公积金中心各分支机构委托受托银行与借款人签订《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办理抵押担保手续;

  4、受托银行向借款人发放贷款。

  临沂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

  第一条 为进一步推动临沂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市公积金中心)重大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和法制化,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市公积金中心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市公积金中心制定和执行重大行政决策,适用本规定。

  市公积金中心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程序,按照《临沂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范性文件制定及备案程序规定》执行。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重大行政决策,是指市公积金中心依照法定职权,对涉及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运作,与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利益密切相关的下列事项作出的决定:

  (一)提出制定或调整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等政策的方案;

  (二)拟订住房公积金具体缴存比例、月缴存额上下限;

  (三)拟订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

  (四)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增值收益分配方案;

  (五)其他需要决策的重大事项。

  第四条 市公积金中心作出重大行政决策,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依法决策。重大行政决策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进行,正确履行法定职责,事先进行合法性审查,坚决防止和纠正违法决策行为;

  (二)科学决策。尊重客观规律,运用科学方式,做到现实性和前瞻性相结合,使决策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规律和住房公积金发展规律;

  (三)民主决策。重大行政决策必须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会议决定的原则。

  第五条 建立健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相结合的重大行政决策机制。

  第六条 市公积金中心主要领导代表市公积金中心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行使决策权。

  第七条 重大行政决策的前期准备工作,一般经下列程序:

  (一)调查研究。各业务科室为相关决策事项的承办单位,负责对决策事项进行调查研究,全面、准确、及时掌握决策所需有关情况。

  (二)提出方案。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承办单位对决策事项进行综合论证,并提出决策方案。

  (三)征求意见。方案草案提出后,应征求有关方面意见。征求意见可以通过公众媒体、召开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以及征求关联单位意见等方式。听证事项范围和听证会有关程序,按照《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执行。

  (四)专家论证。对一些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向专家咨询或组织专家对决策方案进行必要性、可行性、科学性论证。专家论证意见应当作为重大行政决策的重要依据。

  (五)风险评估。承办单位应当对重大行政决策实施之后可能出现的不稳定因素和其他重大影响进行评估,并编制评估报告。评估报告的主要内容应当包括决策的背景和目的、风险评估过程、风险评估的内容和结果、风险预测、相应的化解处置预案、保障决策目标实现的具体措施和建议等。未经风险评估的,不得提交主任办公会议研究。

  (六)合法性审查。建立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决策前,由督查科对决策方案草案是否超越法定权限、是否违反法定程序、是否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等进行合法性审查,并提出书面审查意见。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主任办公会议讨论并作出决策。

  第八条 市公积金中心重大行政决策方案提交主任办公会议讨论,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承办单位作决策方案说明;

  (二)督查科作合法性审查说明;

  (三)分管领导发表意见;

  (四)会议其他人员发表意见;

  (五)主要领导发表意见。

  第九条 在集体讨论的基础上,市公积金中心主要领导作出同意、不同意、修改、暂缓或者再次讨论的决定。

  作出暂缓决定超过1年的,决策方案退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

  综合科根据主任办公会议,如实记录重大行政决策方案的讨论情况和决定,对不同意见应当载明。

  第十条 重大行政决策需要报市政府批准或者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决定的,应当按程序上报批准或者提请审议决定。

  第十一条 市公积金中心各有关单位应当根据各自职责,全面、及时、正确地贯彻执行市公积金中心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第十二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市公积金中心重大行政决策及执行违法或者不适当的,可以

  第十三条 市公积金中心各有关单位应当定期报告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执行情况。若发现市公积金中心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所依赖的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或因不可抗力导致决策目标全部或者部分不能实现的,应当及时报告。经主任办公会议研究,根据实际情况作出继续执行、停止执行、暂缓执行或者修正决策方案的决定。

  第十四条 督查科根据决策方案和市公积金中心工作部署,通过跟踪调查、考核等措施,对市公积金中心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并及时向有关领导报告。

  第十五条 对应听证而未听证,未经合法性审查,未经集体讨论等违反决策程序,导致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

  第十六条 市公积金中心各有关单位违反本规定,导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不能全面、及时、正确实施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

  第十七条 建立市公积金中心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档案,内容包括提请审议的决策方案草案和说明、会议记录以及决策执行过程中监督和反馈修正等有关材料。

  第十八条 本规定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1年12月31日。

临沂公积金查询 临沂公积金查询个人账户小学作文网(www.zzxu.cn)收集整理,转载请注明出处!原文地址http://www.zzxu.cn/fanwen/jieshao/981924.html

临沂公积金查询个人账户查询_临沂公积金查询 临沂公积金查询个人账户

https://m.czhuihao.cn/xiaoxue/73022/

《临沂公积金查询个人账户查询_临沂公积金查询 临沂公积金查询个人账户.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下载文档

精彩图片

热门精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