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工贸职业技术学院206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发布时间:2021-07-07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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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工贸职业技术学院206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16篇
广东工贸职业技术学院206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16篇
广东工贸职业技术学院206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1)
兴安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为规范学院的招生工作,保证公平、公正、公开地选拔符合培养要求的学生,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之规定,制定本章程。
学校全称:兴安职业技术学院
学院国标注册代码:
学校地址:内蒙古乌兰浩特市乌察路号。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学制三年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招生计划:人。区内招生计划:人;区外招生计划人。黑龙江省人(旅游管理人、畜牧兽医人、计算机应用技术人),辽宁省人(旅游管理 人、计算机应用技术 人),吉林省人(旅游管理人、畜牧兽医人、计算机应用技术人)河南省人(旅游管理人、计算机应用人),山东省人(旅游管理人、畜牧兽医人)。
语种要求:英语专业只招英语语种考生。
男女比例:不限。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对各专业的要求执行。学生入学后按规定对其进行健康复查,如发现不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体检要求或在体检表中未能真实反映出实际清况,弄虚作假者,取消入学资格。
录取规则:
、我校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择优录取”的原则。
、凡填报我院艺术类专业志愿,须参加我院或其他院校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合格,文化成绩达到所在地艺术类专科录取线者均可录取。
、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方法:()有志愿考生采取专业清方式,即在最低录取分数线以上,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投档,仍不能满足的按第三专业志愿投档,依此类推。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调录到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不予录取。()对于非志愿考生,亦可采取专业清方式。若所报专业已额满,服从专业调剂者,可给予调整;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不予录取。
收费标准:根据自治区物价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元年至元年;住宿费:根据住宿条件(房间床位)为元年至元年。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兴安职业技术学院 ,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联系电话:—
传 真:—
电子信箱:
学院网址:
兴安职业技术学院
年月日
广东工贸职业技术学院206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章程制定工作的通知》(粤教考函﹝2017﹞50号)有关精神及教育部、广东省有关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院校名称:惠州经济职业技术学院
第四条 院校国标代码:13718
第五条 学校地址:惠州市惠城区马安镇新乐路;
邮政编码:516057
第六条 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第七条 办学性质:民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 学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第十条 毕业颁证: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修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各类学分,德智体达到毕业要求,准予毕业,发给毕业证书;在学校规定的修读年限内,修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所规定的内容,未达到毕业要求,准予结业,由学校发给结业证书。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惠州经济职业技术学院,证书种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 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学校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组成的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专业招生计划,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 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委员会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招生的日常事务。
第十三条 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招生监督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 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均以生源省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
第十五条 学校在广东省的录取批次为专科批次、“依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招生录取”批次及“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批次。外省录取批次根据各省文件要求而定。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 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省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 在省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在保证完成招生计划的前提下,制定具体录取标准,按照文科类、理科类、美术类、“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及“依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招生录取”的高职分类考试招生,进行分类录取。
第十八条 根据生源情况确定投档比例,投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0%-120%以内,学校视生源情况在此比例内作适当调整。在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执行相关省份的投档规定。
第十九条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惠州经济职业技术学院投档要求的情况下,依据考生志愿和学校确定的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第二十条 在广东省,报考普通高考、“依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招生录取”的高职分类考试招生文科类、理科类的高中毕业生,物理、化学、生物或政治、地理、历史三门学业水平考试均须获得等级成绩,且至少有一门达到C级及其以上等级。报考普通高考美术类的高中毕业生,物理、化学、生物或政治、地理、历史三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至少有两门达到D级及其以上等级。
第二十一条 普通高考专业录取、“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按“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根据考生所填报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在第一专业志愿额满的情况下,按考生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依次类推,不设置专业志愿级差。专业录取时,当考生投档总分相同时,按照考生排位或相关科目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及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择优录取。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第二十二条 广东省“依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招生录取”的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录取原则。根据考生投档总分和志愿顺序,对省招生办公室投出的考生进行择优录取。专业录取按“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根据考生所填报专业志愿,以投档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在第一专业志愿额满的情况下,按考生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依次类推。在考生投档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依据考生排位进行专业分档。
第二十三条 报考普通高考、“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依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招生录取”的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的考生,当所有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根据考生志愿服从调剂情况,调剂至有剩余计划专业进行录取或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四条 普通高考美术类专业录取时,在高考文化成绩和省术科统考成绩双上线的基础上,高考文化成绩、术科统考成绩按比例合成总分,合成总分=(高考文化成绩/750×0.4)+(术科统考成绩/300×0.6),按合成总分由高到低录取。当考生合成总分相同时,按照考生投档分排位择优录取。
第二十五条 本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第二十六条 对省招生办公示通过的当年度《普通高等学校照顾加分考生资格》中的加分予以认可,加分分值适用于专业分档。国家和省招生办公示通过的各种符合优录条件的考生,学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第六章 录取体检标准
第二十七条 学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残障的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高考成绩达到录取标准,则予正常录取。
第二十八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依据,对新生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予以转专业或取消入学资格。
第七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九条 学校收费标准按照广东省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住宿费:按住宿标准1400-1800元/生·年;
学费:普通专业学费 13500元/生·年或14000元/生·年,“2+1”学分互认中外合作专业收费较高,培养模式和学习费用详见我校网站;收费如有调整,以广东省物价部门最新核定的为准。
第八章 资助学生政策
第三十条 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勤工助学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我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九章 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三十一条 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
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纪委监察室
联系人:安晓云
监督电话:0752-*******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第三十二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752-*******、3619808、3619121、3256789
传真:0752-*******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学校网址:>
广东工贸职业技术学院206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3)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章程制定工作的通知》(粤教考函﹝2017﹞50号)有关精神及教育部、广东省有关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名称:广东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第四条 学校国标代码:13930
第五条 学校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渔兴路18号
邮政编码:510520
第六条 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第七条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 学校主管部门:广东省教育厅
第十条 毕业颁证: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校期间按规定年限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符合毕(结)业条件者,颁发相应学历证书,并报广东省教育厅电子注册。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 广东工程职业技术学院,证书种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 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学校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组成的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专业招生计划,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 教务处为学校招生委员会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普通全日制专科(高职)招生的日常事务。
第十三条 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招生监督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 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均以生源省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
我校电气自动化技术、电子信息工程技术专业与广东技术师范学院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专业联合开展三二分段专升本应用型人才培养试点项目。学生在我校完成三年高职学段学习后各项考核合格,并符合相关条件和要求的,获得我校普通高职毕业证书。通过转段选拔考核的学生进入广东技术师范学院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专业学习两年,符合相关条件和要求的,可获得广东技术师范学院普通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第十五条 学校专科(高职)层次所属的录取批次:专科批次、“依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招生录取”批次及“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批次。外省录取批次根据各省文件要求而定。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 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省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 在省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在保证完成招生计划的前提下,制定具体录取标准,按照文科类、理科类、美术类、“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依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招生录取”的高职分类考试招生,进行分类录取。
第十八条 根据生源情况确定投档比例,投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0%-120%以内,学校视生源情况在此比例内作适当调整。在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执行相关省份的投档规定。
第十九条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广东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投档要求的情况下,广东工程职业技术学院依据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择优录取。
第二十条 在广东省,报考普通高考、“依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招生录取”的高职分类考试招生文科类、理科类的高中毕业生,物理、化学、生物或政治、地理、历史三门学业水平考试均须获得等级成绩,且至少有一门达到C级及其以上等级。报考普通高考美术类的高中毕业生,物理、化学、生物或政治、地理、历史三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至少有两门达到D级及其以上等级。
第二十一条 普通高考专业、3+证书录取按“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根据考生所填报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在第一专业志愿额满的情况下,按考生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依次类推,不设置专业志愿级差。专业录取时,当考生投档总分相同时,按照考生排位、参考综合素质评价及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择优录取。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第二十二条 广东省“依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招生录取”的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录取原则。根据考生投档总分和志愿顺序,对省招生办公室投出的考生进行择优录取。专业录取按“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根据考生所填报专业志愿,以投档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在第一专业志愿额满的情况下,按考生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依次类推。在考生投档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依据考生排位进行专业分档。
第二十三条 报考普通高考、“依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招生录取”的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的考生,当所有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总成绩并兼顾单科成绩,调剂到招生计划有空额的专业录取,如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四条 普通高考美术类专业录取时,在高考文化成绩和省术科统考成绩双上线的基础上,高考文化成绩、术科统考成绩按比例合成总分,合成总分=(高考文化成绩/750×0.4)+(术科统考成绩/300×0.6),按合成总分由高到低录取。当考生合成总分相同时,术科成绩高的考生优先录取。
第二十五条 本校各专业录取无男女比例限制。
本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语种,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第二十六条 对省招办公示通过的当年度《普通高等学校照顾加分考生资格》中的加分予以认可。国家和省招生办公示通过的各种符合优录条件的考生,学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第六章 录取体检标准
第二十七条 学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残障的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高考成绩达到录取标准,则予正常录取。
第二十八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依据,对新生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予以转专业或取消入学资格。
第七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九条 学校收费标准按照广东省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文科类专业学费 5250元/生·年;艺术类专业学费10000元/生·年;其他类专业学费6410元/生·年;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15000元/生·年;住宿费1200—1700元/生·年。
第八章 资助学生政策
第三十条 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我院相关规定执行。学校通过以下方式,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1.国家助学奖学金。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国家助学奖学金的标准:①国家奖学金奖励特别优秀的学生每生每年8000元;②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生每年5000元;③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每生每月200元,每年按10个月发放)。
2.国家助学贷款。向符合贷款条件的学生提供助学贷款。
3.勤工助学。学校勤工助学办公室负责安排特困生勤工助学岗位,上岗者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后可获得相应的报酬。
4.专项困难补助。学校每年划拨专项经费,用于资助特困生的生活补贴。
5.临时困难补助。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学生所在的班、系及学校各党支部每年举行多种形式的“献爱心”活动,帮助特困生解决经济困难。
第九章 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三十一条 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
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纪检监察审计处
联系人:廖玮
监督电话:020-******** 传真:020-********
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第三十二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 020-******** 37395743
传真:020-********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学校网址:>
广东工贸职业技术学院206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4)
2015年漳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关于依法治招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和高校实施“阳光工程”招生的要求,做好2015年招生工作,促进招生工作科学化、制度化、程序化,增加招生透明度,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省招委会、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漳州职业技术学院的高职高专、艺术类的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院简介
第三条 学院全称和性质
1、学院全称:漳州职业技术学院(全国代码11314)
2、学校地址:漳州市芗城区大学路1号
3、办学类型:全日制公办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4、层次:大专
5、学制:三年
6、主管部门:福建省教育厅
第四条 学院简介
漳州职业技术学院前身为创办于1984年的漳州职业大学,是由漳州市人民政府举办的一所全日制公办普通高职院校。2002年4月,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更名为漳州职业技术学院。2002年获福建省职业教育先进单位;2003年被确定为全国承担数控技术应用专业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培训工作的90所高职院校之一;2004年成功通过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优秀评估;2005年获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2007年10月被教育部、财政部确定为“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立项建设单位,2010年6月顺利通过国家级验收;2010年4月被教育部评为“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2012年6月被教育部确定为全国重点建设职业教育师资培养培训基地;2014年5月获评第四届“黄炎培职业教育优秀学校奖”。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五条 2015年我院招生专业及指导性招生计划具体以福建省教育厅下达的为准。
第四章 专业录取要求
第六条 各专业考生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七条 性别比例不限。
第八条 各专业考生都无须参加英语口试。
第九条 录取模式: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
第十条 招生工作在学院招生监察组的监督下进行。
第五章 录取原则
第十一条 学院录取新生的原则是:以各省当年高考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录取。
1.调档比例:根据各省(市、自治区)的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
2.报考志愿处理办法: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填报我校的考生。若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再录取非第一志愿的考生。
3.专业确定办法:专业(类)投档,按考生志愿采取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录取,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按高分到低分顺序,调剂到未满额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将予以退档。专业志愿不设分数级差。录取时按省教育考试院的规定办理正式录取手续。
其中对于福建省及实行“按专业投档”省份招生录取原则如下:
1.
我院今年高职(专科)批录取继续实行专业平行志愿投档模式,严格按照福建省招生考试院“按专业投档”的相关政策进行,录取时按省教育考试院的规定办理正式录取手续。
2.
3.
对艺术类专业考生:实行专业平行志愿投档模式。综合成绩参考福建省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原则的综合分折算方法。
4.
第六章 收费标准
第十二条 学费及退费标准
按省物价局标准收费,每年每生学费6000元,其中艺术类专业每年每生学费7200元,具体参考闽价费〔2012〕356号文件《关于我省公办学校高职高专学费标准有关问题的复函》。学费退费严格按照闽价费〔2012〕567号文件《福建省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公寓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和闽价〔2005〕费435号文件《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规范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收费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奖助贷标准
学院为了保证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努力完善和规范“以勤工助学为主导、贷款为主体,奖、助、贷、补”为一体联动助学工作体系。目前学院学生资助形式主要包括:
“奖”—奖学金
奖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院奖学金三种。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学院特等奖学金3000元/人,学院一等奖学金1200元/人,学院二等奖学金800元/人,学院三等奖学金500元/人,学院学业进步奖学金300元/人。
“助”—勤工助学
学院勤工助学岗位包括校内和校外岗位,依据“特困生优先”和“按劳取酬”原则,让同学们在通过诚实劳动获取报酬的同时,锻炼才干。
“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银行类金融机构,即经办银行,向符合条件的学生在其户籍所在的县(市、区)办理发放的贷款,主要用于解决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问题。该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贷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贷款额度根据家庭经济困难程度确定。
“补”—国家助学金
学院困难补助金即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金是面向在校生中约20%贫困家庭学生提供的困难补助,一年按10个月计算、发放补助额。对其中5%左右的特别困难学生每人每月补助400元,除特困生外其余15%左右贫困生,每人每月补助250元。
大学生医保
我院全体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范围,参保费用为每人每学年420元,其中个人缴纳60元,政府补助360元。经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参保所需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给予全额补助。
第七章 其它
第十四条 对录取结果的通知:
1、凡被我校录取的考生,由学校寄发录取通知书告知本人。
2、考生可在各省份相关网站查询录取结果。
第十五条 新生报到相关规定:
1、新生入学后,学校根据招生政策和体检标准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发现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其入学资格。
2、对在规定期限内没有报到又未向学校提出延期报到书面申请的学生,学校将视其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第十六条 学历证书
被我院录取的考生属于国家计划内统招,毕业后颁发漳州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大专毕业证。
第八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招生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招生政策为准执行。 第十八条 本章程由漳州职业技术学院招就办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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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工贸职业技术学院206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5)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8〕1号)有关精神及广东省招生考试相关文件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揭阳职业技术学院
第四条 学校国标代码:12956
第五条 学校地址:广东省揭阳市榕城区仙桥紫峰山下,
邮政编码:522000
第六条 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第七条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 学校隶属单位:揭阳市人民政府
业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第十条 毕业颁证: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校期间按规定年限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符合毕(结)业条件者,颁发相应学历证书,并报广东省教育厅电子注册。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 揭阳职业技术学院,证书种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 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学科招生计划,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 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普通全日制专科(高职)招生的日常事务。
第十三条 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招生监督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 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均以生源省公
布的专业目录为准。
第十五条 学校在广东省的录取批次为:专科批次、“依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招生录取”批次及“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批次。外省录取批次根据各省文件要求而定。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 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省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以考生成绩为基本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 在生源地省(区、市)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在保证完成招生计划的前提下,制定具体录取标准,按照文科类、理科类、美术类、体育类、“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依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招生录取”的高职分类考试招生,进行分类录取。
第十八条 根据生源情况确定投档比例,投档比例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0%-120%以内,学校视生源情况在此比例内作适当调整。在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执行相关省份的投档规定。
第十九条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揭阳职业技术学院投档要求的情况下,依据考生志愿和学校确定的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第二十条 在广东省,报考普通高考、“依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招生录取”的高职分类考试招生文科类、理科类的高中毕业生,物理、化学、生物或政治、地理、历史三门学业水平考试均须获得等级成绩,且至少有一门达到C级及其以上等级。报考普通高考美术类、体育类高中毕业生,物理、化学、生物或政治、地理、历史三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至少有两门达到D级及其以上等级。
第二十一条 普通高考、“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 专业录取按“分数优先”原则。根据考生投档总分从高到低录取,先安排高分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若该专业额满,再逐一查看该生的后续专业志愿。当考生投档总分相同时,按照考生排位、参考综合素质评价及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择优录取。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第二十二条 广东省“依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招生录取” 的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录取原则。根据考生投档总分和志愿顺序,对省招生办公室投出的考生进行择优录取。专业录取按“分数优先”原则。根据考生投档总分从高到低录取,先安排高分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若该专业额满,再逐一查看该生的后续专业志愿。在考生投档总分排序相同的情况下,依据考生排位进行专业分档。
第二十三条 报考普通高考、“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依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招生录取”的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的考生,当所有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投档总分并兼顾单科成绩,调剂到招生计划有空额的专业录取,如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四条 美术类、体育类统考专业录取时,在高考文化成绩和省术科统考成绩双上线的基础上,高考文化成绩、术科统考成绩按比例合成总分,合成总分=(高考文化成绩/750×0.4)+(术科统考成绩/300×0.6),按合成总分由高到低录取。当考生投档总分相同时,按照考生排位择优录取。
第二十五条 我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第二十六条 对省招生办公示通过的当年度《普通高等学校照顾加分考生资格》中的加分予以认可,加分分值适用于专业分档。国家和省招生办公示通过的各种符合优录条件的考生,学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第六章 录取体检标准
第二十七条 学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残障的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成绩达到录取标准,则予正常录取。
第二十八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依据,对新生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予以转专业或取消入学资格。
第七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九条 学费标准:学前教育、语文教育、数学教育、英语教育、会计、工商企业管理、商检技术、市场营销、电子商务、物流管理、旅游管理、商务英语、文秘专业每生每学年5250元;美术教育、艺术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每生每学年10000元;园林技术专业每生每学年5130元;其他专业每生每学年6410元。住宿费:每生每学年950元。
相关收费如有变动,按省市发改部门核定标准执行。
第八章 资助学生政策
第三十条 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资助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我校相关规定执行。目前我校奖学、助学项目有:
1.国家: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高校学生服兵役及退伍复学资助。
2.省市:退役士兵教育资助、少数民族聚居区少数民族大学生资助、广东省建档立卡学生免学费和生活费补助等。
3.学校:学校奖学金、新生专项资助、学生困难补助、勤工助学、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学生干部标兵、优秀毕业生、特困生救急基金。
4.非常设性社会资助项目:海尔奖学金等。
第九章 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三十一条 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
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纪检监审科
联系人:廖喜鹏
监督电话:0663-*******
传 真:0663-*******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第三十二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663-*******
传 真:0663-*******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学校网址:>
广东工贸职业技术学院206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6)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保证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章程制定工作的通知》(粤教考函﹝2017﹞50号)有关精神及教育部、广东省有关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广东文艺职业学院
第四条 学校国标代码:13707
第五条 学校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市广路242、250号,邮政编码:511400
第六条 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第七条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 学校隶属部门:广东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学校业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第十条 毕业颁证: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校期间按规定年限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符合毕(结)业条件者,颁发相应学历证书,并报广东省教育厅电子注册。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 广东文艺职业学院,证书种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 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学校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组成的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学科招生计划,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委员会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普通全日制专科招生的日常事务。
第十三条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招生监督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 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详见生源省公布的专业目录。
第十五条学校在广东省的录取批次为专科批次、“依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招生录取”批次及“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批次。外省(自治区、直辖市)录取批次根据各省文件要求而定。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 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省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 在省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在保证完成招生计划的前提下,制定具体录取标准,按照文科类、理科类、美术类、音乐类、“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依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招生录取”的高职分类考试招生,进行分类录取。
第十八条根据生源情况确定投档比例,投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0%-120%以内,学校视生源情况在此比例内作适当调整。在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执行相关省份的投档规定。
第十九条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广东文艺职业学院投档要求的情况下,依据考生志愿和学校确定的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第二十条 在广东省,报考普通高考、“依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招生录取”的高职分类考试招生文科类、理科类的高中毕业生,物理、化学、生物或政治、地理、历史三门学业水平考试均须获得等级成绩,且至少有一门达到C级及其以上等级。报考普通高考音乐类/美术类的高中毕业生,物理、化学、生物或政治、地理、历史三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至少有两门达到D级及其以上等级。
第二十一条 普通高考专业录取按“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根据考生所填报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在第一专业志愿额满的情况下,按考生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依次类推,不设置专业志愿级差。专业录取时,当考生投档总分相同时,按照考生排位、参考综合素质评价及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择优录取。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第二十二条 广东省“依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招生录取”的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录取原则。根据考生投档总分和志愿顺序,对省招生办公室投出的考生进行择优录取。专业录取按“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根据考生所填报专业志愿,以投档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在第一专业志愿额满的情况下,按考生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依次类推。在考生投档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依据考生排位进行专业分档。
第二十三条 “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录取按“分数优先”原则,根据考生投档总分从高到低录取,先安排高分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若该专业额满,再逐一查看该生的后续专业志愿。投档总分相同时,排位前者优先录取。
第二十四条 报考普通高考、“依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招生录取”、 “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的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的考生,当所有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根据考生志愿服从调剂情况,结合考生总成绩并兼顾单科成绩,调剂至有剩余计划专业进行录取,否则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五条 美术类、音乐类专业成绩认可各生源省(区)统考成绩;参加学校专业校考的广东省普通高考考生,专业成绩以学校公布的校考成绩为准。
第二十六条 普通高考美术类、音乐类专业的录取原则
1.广东省普通高考美术类、音乐类专业录取时,在高考文化成绩和省术科统考成绩双上线的基础上,遵循“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根据考生所填报专业志愿,按省招生办的投档分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在第一专业志愿额满的情况下,按考生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依次类推。当考生投档分相同时,排位前者优先录取。
关于校考专业,考生在我校取得所报专业的校考成绩入围合格的基础上,按文化投档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投档分数相同时,依次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单科成绩的排序顺序为:高考语文、英语、文科数学/理科数学、文科综合/理科综合。
2.在广东省外,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确定的投档规则出档后,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按照投档分数由高到低的顺序,优先录取投档分数排在前面的考生,再录取投档分数排在后面的考生。当考生投档分数相同时,依次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单科成绩的排序顺序为:高考语文、英语、文科数学/理科数学、文科综合/理科综合。
第二十七条 有关加分或照顾录取政策,在各省份执行各省招生办公布的加分项目及分值。加分分值适用于投档及专业分档。
第二十八条 外语语种不限,本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语种,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第六章 录取体检标准
第二十九条 学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残障的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高考成绩达到录取标准,则予正常录取。
第三十条 因专业要求,美术类各专业均不招色盲者。请考生慎重报考。
第三十一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依据,对新生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予以转专业或取消入学资格。
第七章 收费标准
第三十二条 学生学费按照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财政厅颁发的《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学费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6]367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其中文科类专业学费每生每学年5250元,其他类专业学费每生每学年6410元,艺术类(非理论类)专业学费每生每学年10000元。
住宿费:每生每学年1200元(公寓式宿舍,有空调、热水器)或每生每学年1500元(新学生公寓,有空调、热水器)
第八章 资助学生政策
第三十三条 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及学院奖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我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九章 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三十四条 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
联系部门:学校党委办公室
联系人:梁娟红
监督电话:020-********
传真:020-********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第三十五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0-********、84878982
传真:020-********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学校网址:>
广东工贸职业技术学院206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7)
湖南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院校代码:10865 院校名称:湖南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一、办学属性及层次: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职业技术学院(高职专科)
隶属湖南省教育厅
二、办学地址:院本部:湖南长沙望城旺旺中路8号
长沙校区:湖南长沙杨家山
三、学院简介:
湖南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是湖南信息产业的一所公办高职院校,是教育部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院校、湖南省示范性高等职业学院、湖南省文明高等学校、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党建工作合格高校”、湖南信息产业职业教育集团牵头单位和理事长单位、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先进单位。
学院现有在校高职学生8800余人,在职教师575人,其中双师型教师202人,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教师211人、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教师147人、省级教学名师1人、省级专业带头人4人、省级青年骨干教师4人、外籍教师5人。学院拥有省级教学团队2个。
学院设有信息工程系、机电工程系、计算机工程系、经济管理系4个系部28个专业,其中省级精品专业5个,省级教改试点专业5个,拥有国家级精品课程及院级以上精品课程多门。学院拥有校内实习实训室62个,仪器设备总价值4508万元。学院还有各种形式的馆藏图书333万册。学院拥有中央财政支持的计算机应用与软件技术专业实训基地、省级应用电子技术重点实习实训基地、湖南省中职教师培训基地、长沙国家软件产业基地、湖南省服务外包人才培训基地、软件外包人才培养基地、微软/ATA软件开发实训基地、数码快印实训基地、湖南省职业院校农民工培训基地、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信息产业部第六鉴定站。
学院切实做好毕业生就业推荐工作,与深圳华为科技有限公司、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等数百家大型企业建立了稳定的毕业生供需关系,与微软/ATA、中锐集团、三辰卡通集团、宏通装饰艺术工程有限公司等企业合作进行人才培养,每年组织上千名学生到企业进行顶岗实习。历年来学院的就业率在全省名列前茅。学院成立了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扶持和指导学生在校内成功开辟了商务中心、校园咖啡屋、爱心报刊亭等20多个创业工作室,大力推动了毕业生的就业工作。
学院开辟了全日制专升本、在校长短线自考、北京理工大学远程教育等提升平台,并大力拓展与英国、德国、新加坡、韩国等国的大学合作,努力为学生提供出国深造的机会。
学院设有奖学金、特困基金和助学金,每年拨款20余万元在校内设立100余个勤工俭学岗位,提供近千人次勤工俭学的机会。贫困学生除了可以按规定申请国家贴息的助学贷款和困难补助外,还可以根据个人情况申请勤工俭学岗位。
四、录取规则:
1、学院今年共有招生计划3000人,面向湖南等24个省(区)招生,分省分专业计划由各省市区招生管理部门向社会公布,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考生进行德、智、体全面考察,依据考生志愿择优录取;
2、身体健康、男女生比例不限;
3、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按考生的第一志愿进行录取,如超过录取数,由我院进行调剂,新生入校后,可根据考生的兴趣及爱好选择专业。
五、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31-******** 82782777
传 真:0731-********
学院网址:>
广东工贸职业技术学院206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8)
金华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自主招生章程
为了加快高技能人才培养,提高高等职业教育质量,使职业教育真正满足社会发展需求,同时在招生过程中搭建考生与用人企业交流的平台,进一步推进校企合作,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的意见》和浙江省高校招生委员会、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做好高等职业教育招生综合改革工作的通知》和《浙江省高等职业院校自主招生暂行规定》等文件精神要求,经浙江省高校招生委员会批准,2012年我校在部分专业继续实行自主招生。为规范我校自主招生工作,实施阳光招生,切实保障考生权利,结合我校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依据教育部和浙江省关于高等职业技术院校自主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积极探索新的选拔模式,更好地选拔适合高职教育的学生,坚持“六公开、六不准”制度,实施阳光招生工程,接受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与监督,接受全社会的监督,及时、准确、全面公开自主招生相关信息,切实保障考生公平竞争权利。
二、招生专业、对象、计划、学制和收费标准
三、报考条件和报名方式
(一)报考条件
1.符合高考或高职单考单招报考条件,并已办理高考及高职单考单招报名手续的高中毕业生(每个考生限报一所自主招生的高职院校),且在校期间无违纪处分记录、身体条件满足专业要求;
2.报考护理(中澳合作)专业的普高考生要求中学会考英语成绩B等及以上。
(二)报名时间方法
1.报名
考生可通过网络报名或到学校现场报名。
网络报名:考生可于3月27日—4月6日下午16时登录我校招生网()查询招生政策、报名方法及注意事项,并按要求准确输入个人报考信息,填写并打印《金华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自主招生报名表》。
现场报名:考生也可于3月27日—4月6日的工作日(上午8时至11时半,下午14时至16时)来我校招生处现场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与网络报名相同。
《金华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自主招生报名表》须考生所在学校加盖公章、承诺书由考生本人签名
2.报名考试费
报名考试费收缴:中职考生和入围普高生通过相关银行把报名考试费110元汇入我校(具体方法和银行账号详见学校招生网)相关账户,银行缴费的截止时间为4月12日(以汇出时间为准)。
3.现场确认
入围考生于2012年4月13日到我校进行现场确认,未经现场确认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现场确认时需交验以下书面材料(复印件以A4纸格式):
(1)加盖考生所在学校公章的金华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自主招生报名表和考生本人签名的《诚信考试承诺书》;
(2)考生本人户口簿原件,并交复印件一份;
(3)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并交复印件一份;
(4)考生高中阶段的各科会考成绩(等第),必须加盖所在学校公章;
(5)素质特长申请材料:符合素质特长申请条件的考生须在现场确认时交验有关证件、证明的原件,交复印件一份(必须加盖所在学校公章),并填写《金华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素质特长申请表》。未在现场确认时上交相关材料和填写申请表的视为自动放弃。
4.考生所交材料和费用恕不退还。
(三)专业志愿填报
每个考生只能填报一个专业志愿(其中按大类招生的专业,只填专业大类名称),如考生填多个专业志愿,以第一个专业志愿为准,其它志愿无效。
四、素质特长认定
素质特长经相关部门认定,学校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确定素质特长成绩,不同素质特长可累计(获得浙江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二等奖及以上的考生累计不超过80分,其他考生累计不超过50分);同一素质特长取最高项(具体素质特长项目和成绩见我校素质特长项目分值表)。素质特长成绩计入录取总分。
五、文化考试及综合素质测试
学校成立由招生专业相关的专家、企业高级技术人员组成的考评组,由学校自主命题,自主组织考试。考试内容、形式、考评办法由学校提出方案,经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批准后组织实施。
(一)考生分类及入围办法
1.考生分类
第一类为普高考生;
第二类为中职考生。
2.考生入围确定办法
第一类考生按专业以中学学业水平测试折算分为依据,按计划数的300%划定入围分数线(入围最低分总分相同的考生同时入围),确定入围考生名单(入围名单于4月10日公布在我校招生网上)。具有素质特长条件,又未达到入围分数线的考生,会考折算总分加上素质特长成绩后不低于入围分数线,视为入围。
入围确定办法如下:
根据考生的中学会考相关科目的等第按下表所示的分值折算成分数,总分计算公式为:
总分=语文折算分×语文权重系数+数学折算分×数学权重系数+英语折算分×英语权重系数+物理折算分×物理权重系数+化学折算分×化学权重系数
中学会考等第折算分值表
各专业会考科目权重系数表
第二类考生不设入围分数线,在规定时间参加我校组织的文化考试和综合素质测试。
(二)文化考试
1.考试时间:2012年4月14日,考试地点:金华市婺州街1188号金华职业技术学院内。
2.考试科目:语文、数学、英语(根据2012年浙江省高考大纲),各科总分为100分,三门课程合计总分300分。
3.文化测试总分计算:文化考试总分=语文成绩×语文权重系数+数学成绩×数学权重系数+英语成绩×英语权重系数(各科的权重系数见下表)
文化考试各科成绩权重系数:
(三)综合素质测试
1.测试时间:2012年4月14—15日。
2.测试地点:金华市婺州街1188号金华职业技术学院内。
3.测试方式:笔试或面试。
(1)笔试
笔试参照文化课考试组织形式。
(2)面试
学校按照招生专业成立综合素质测试考评组,考评组由5位考评人员(设组长1名)组成,考评人员在学校纪委的监督下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库成员数不少于考评人员数的3倍,其中校外专家不少于专家库成员数的三分之一。考评组根据测试方案对考生进行逐个测试。
4.测试办法:详见各综合素质测试方案。
5.测试评分:综合素质测试满分为300分。
(1)采用笔试形式的素质测试按照试卷的标准答案和评分标准进行评分。
(2)采用面试形式的素质测试由考评组成员按照评分规则和评分标准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之后,取平均分作为考生的项目测试分。
(三)成绩公布与查询
文化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在考试结束10日内公布在学校招生网上,考生根据提示进行查询。
六、录取规则
(一)根据国家教育部和浙江省教育考试院要求,实行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监督、学校负责的体制,按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
(二)身体健康要求
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办理。凡考生体检符合“学校可以不予录取”条款的,学校将按“不予录取”执行。
(三)总分的计算
1.第一类考生分数计算方法:
总分=中学学业水平测试折算分×中学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权重系数+文化考试总分×文化成绩权重系数+综合素质测试总分×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权重系数+素质特长成绩。
中学学业水平测试折算分计算公式为:
中学学业水平测试折算分=语文折算分×语文权重系数+数学折算分×数学权重系数+英语折算分×英语权重系数+物理折算分×物理权重系数+化学折算分×化学权重系数(中学学业水平测等第折算分值与各专业会考科目及权重系数见下列表格)。
中学学业水平测试等第折算分值如下表:
中学学业水平测试等第权重系数如下表:
中学学业水平测试、文化成绩和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权重系数:
2.第二类考生分数计算方法:
总分=文化考试总分×文化成绩权重系数+综合素质测试总分×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权重系数+素质特长成绩(文化成绩和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权重系数见下表)。
文化成绩和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权重系数:
(四)录取
1.学校将按照“严格程序,加强管理,接受监督”的原则和“标准刚性化,程序规范化,招生办法公开化,录取结果公示化”的要求,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录取分数的划定
按专业的实际招生计划数在符合录取资格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划定录取分数线,确定拟录取名单;
3.拟录取名单公示
拟录取名单将在学校招生网以及浙江省教育考试网公示10个工作日;
4.正式录取
公示后无疑义,确定正式录取名单,并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发放录取通知书。
考生未录取原因的解释及遗留问题的解决由我校自行负责。
被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当年的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未被录取的则可参加六月份的普通高校或高职单考单招招生统一考试,不影响其正常录取。
(五)其他说明
1.分数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一位小数,最后总分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预录取时如果总分相同,优先录取在高中阶段具备相关选修课程学分或相关选修课程成绩优良的考生;选修课程成绩相同,优先录取有素质特长成绩的考生;没有素质特长成绩或素质特长成绩相同,优先录取综合素质测试总分较高的考生;综合素质测试总分也相同,优先录取文化考试中语文成绩较高的考生;以上各项成绩均相同,优先录取文化考试中数学成绩较高的考生。
2.若参考人数达不到招生计划数1.5倍的专业(或专业大类,如果既招中职生又招普高生的专业,按计划分别计算),招生计划进行调整,该专业(或专业大类)的实际计划按报名人数的67%计算(有小数点的按进一法计算,但不超过原计划数),其余计划转入普高统招计划。
3.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七、实施进程安排(时间如有变化将在学校招生网上及时告知)
八、违规处理与招生监督
(一)自主招生工作在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的统一领导下,由学校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二)自主招生工作的全过程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参与、实施监督,并主动接受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综合素质测试形式为面试的,全程录像或录音。
(三)?自主招生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招生政策、规定,严格执行《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浙江省招生委员会、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公布高等职业技术院校自主招生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浙江省高等职业技术院校自主招生试点暂行规定》、《金华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监督管理细则》的各项规定,确保自主招生工作顺利完成。
(四)考生应本着诚信原则提交报考申请,如有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它欺诈手段取得报名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取消资格;已录取的若有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取消其录取资格或入学资格,并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
(五)其它违规行为的处理遵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六)自主招生纪检组办公电话:。
九、附则
学校以往有关自主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如与本方案相冲突,以本方案为准;本方案若有与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十、本方案由金华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素质特长项目分值表
广东工贸职业技术学院206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9)
广东工贸职业技术学院白云校区
演艺厅(户外移动设备)使用申请表(2018版)
活动名称
活动类型
□晚会;□讲座
预计日期
备选日期
申请项目
□ 演艺厅 ;□ 户外移动设备 (地点)
申请方责任人
联系电话\短号
布场时间
时 分
活动开始时间
时 分
使用户外移动
设备在此勾选
□ 移动音响套装(包括:音箱、调音台、音频功率放大器)
□ 移动无线麦( 支)□ 头戴麦( 支)
□ 移动麦架( 支) □ 对讲机( 个) 其他
使用演艺厅
设备在此勾选
□ 音响套装(包括:音箱、调音台、音频功率放大器)
□ 手持无线麦( 支) □ 头戴麦( 支) □ 会议麦( 支)
□ 移动麦架( 支) □ 对讲机( 个)
□ 舞台灯 □ 投影仪 □ 会议桌、桌布 其他
活动流程、要求、特殊效果简述
校团委审批意见
签名: 201 年 月 日
演艺中心意见
及最终举办时间
签名: 201 年 月 日
(申请流程:填表→团委审批→立即将表交与演艺中心安排工作。务必按照顺序审批,否则须重填申请表)
后附《管理规定》及《注意事项》,须双面打印。
附:
广东工贸职业技术学院演艺厅管理规定
白云校区演艺厅(教学楼2区105课室)是举行较大规模的文艺演出、学术报告、专题讲座和会议的主要场所,为规范使用和管理,校团委特制定本规定。
一、任何部门或组织,在未经校团委同意的情况下不得使用演艺厅以及动用任何设备设施;
二、活动的前一天不提供彩排,如特殊情况需彩排,请向校团委申请
三、使用期间,使用方的活动内容及实际使用的设备设施必须与申请时填报的内容一致,不得随意增加或擅自变更;在演艺厅设施使用过程中,若个别设备不能正常工作,请及时与演艺中心反映,禁止尝试自行解决突发问题,以免引起其它正常的设施故障。
演艺厅及室外音响设备申请注意事项
1. 活动举办方需提前五个工作日以上交表,不接收临时申请。如遇申请后被校级重大活动占用,校团委不负责顺延排期,须自行重新申请。
2. 为演艺中心工作人员提供工作饮用水。
3. 请迅速布场撤场,撤场时间控制在40分钟以内,禁止过多拍合照耽误时间。场地需清理干净并把东西归回原位摆放整齐,签好《使用登记表》才可离开,撤场后请勿在演艺厅内开会及逗留。
4. 社团协会活动一般不予使用,除经团委审批的大型重要活动。
5. 户外活动在活动开始前,申请方需按演艺中心安排自行进行设备搬运等工作;
6. 周六日一般不开展活动,除校级大型重要活动。
7. 2区316,104,103等大课室可供使用,自行按教务处流程申请。
8. 在活动过程中造成设备损坏,由举办方老师直接与校团委老师联系,第一时间沟通理赔事宜。
9. 彩排在活动当天开始前一小时进行。彩排期间一般不提供灯光音响设备使用。
10. 活动举办与否交由校团委审批。本表由校团委制定,最终解释权归校团委所有。
我方已知悉《演艺厅管理规定》和《注意事项》,并保证遵循以上要求开展工作。
申请方负责人签名
注:使用户外移动设备参照以上规定实行。
广东工贸职业技术学院206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10)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章程制定工作的通知》(粤教考函﹝2017﹞50号)有关精神及教育部、广东省有关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广东岭南职业技术学院
第四条 学校国标代码:12749
第五条 学校地址:广州校区:广州市天河区大观中路492号,邮政编码:510663;清远校区:清远市清城区学贤路省职教大学城内 邮政编码:511500
第六条 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第七条 办学性质:民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 学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第十条 毕业颁证: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修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各类学分,德智体达到毕业要求,准予毕业,发给毕业证书;在学校规定的修读年限内,修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所规定的内容,未达到毕业要求,准予结业,由学校发给结业证书。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 广东岭南职业技术学院,证书种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 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学校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组成的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专业招生计划,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 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委员会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普通全日制专科(高职)招生的日常事务。
第十三条 学校设立由校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招生监督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 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均以生源省份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
第十五条 学校在广东省的录取批次为专科批次、“依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招生录取”批次及“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批次。外省录取批次根据各省文件要求而定。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 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省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 在省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在保证完成招生计划的前提下,制定具体录取标准,按照文科类、理科类、 美术类、“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依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招生录取”的高职分类考试招生,进行分类录取。
第十八条 根据生源情况确定投档比例,投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0%-120%之间,学校视生源情况在此比例内作适当调整。在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执行相关省份的投档规定。
第十九条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广东岭南职业技术学院投档要求的情况下,依据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择优录取。
第二十条 在广东省,报考普通高考、“依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招生录取”的高职分类考试招生文科类、理科类的高中毕业生,物理、化学、生物或政治、地理、历史三门学业水平考试均须获得等级成绩,且至少有一门达到C级及其以上等级。报考普通高考美术类的高中毕业生,物理、化学、生物或政治、地理、历史三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至少有两门达到D级及其以上等级。
第二十一条 普通高考普通类、“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类专业录取按“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根据考生所填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在第一专业志愿额满的情况下,按考生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依次类推,不设置专业志愿级差。专业录取时,根据考生专业填报顺序,投档总分相同时,按照考生排位进行择优录取。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第二十二条 广东省“依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招生录取”的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录取原则。根据考生投档总分和志愿顺序,对省招生办公室投出的考生档案进行择优录取。专业录取按“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根据考生所填报专业志愿,以投档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在第一专业志愿额满的情况下,按考生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依次类推。在考生投档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依据考生排位进行专业分档。
第二十三条 报考普通高考、“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依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招生录取”的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的考生,当所有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投档总分并兼顾单科成绩,调剂到招生计划有空额的专业录取,否则,作退档处理。在考生投档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依据考生排位进行专业分档。
第二十四条 普通高考美术类专业录取时,在高考文化成绩和省术科统考成绩双上线的基础上,高考文化成绩、术科统考成绩按比例合成总分,合成总分=(高考文化成绩/750×0.4)+(术科统考成绩/300×0.6),按合成总分由高到低录取。当考生合成总分相同时,术科成绩高的考生优先录取。
第二十五条 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只录取填报该类专业志愿的考生。
第二十六条 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第二十七条 对省招生办公示通过的当年度《普通高等学校照顾加分考生资格》中的加分予以认可,加分分值适用于专业分档。国家和省招生办公示通过的各种符合优录条件的考生,学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第六章 录取体检标准
第二十八条 学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残障的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高考成绩达到录取标准,则正常录取。
第二十九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依据,对新生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予以转专业或取消入学资格。
第七章 收费标准
第三十条 学生学费、住宿费的收费标准按照省政府批准同意实施的标准执行。学费标准:财务会计类(会计)(中外合作办学)、经济贸易类(国际商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每生每年21000元;艺术设计(中韩联合培养专班)专业每生每年23800元;其它专业每生每年15000至16500元。住宿标准:八人间、六人间、五人间、四人间,住宿费1200至1950元/学年。学校实行学分制收费方式,按学分学费和专业学费两部分计收,学生在学制规定时间完成学业所交纳的总学费,按照不高于物价部门现行规定的学年制学费总额原则实行。
第八章 资助学生政策
第三十一条 学校设立国家奖学金、学校奖学金等,同时面向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在校生设立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和勤工助学岗位。学校奖学金分一般奖学金及专项奖学金;奖学金奖励标准按照学生手册相关规定执行,奖励对象为品学兼优的在校生。
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每年学院部分学生将得到国家提供的标准为8000元、5000元、3000元奖助学金,申请要求详见《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国家助学贷款:入学当年的9月份进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后确认为经济困难的,可申请该贷款,学生填写申请审批表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给学生处,学生处将申请资料报送给银行,银行审核通过后获得贷款,按规定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额度为每年8000元。
学院奖学金:学院每年设立专项奖学金,奖励学习成绩优秀的学生,其中特等奖学金5000元,一等奖学金3000元,二等奖学金1000元,三等奖学金500元。
第九章 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三十二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 020-******** 0763-*******
传真:020-********
学校网址:>
广东工贸职业技术学院206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11)
广东工贸职业技术学院
关于公布2009年校级科研教研课题项目
结题验收评审结果的通知
院属各部门:
学校在2009年9月29日向全院发出了关于组织开展2009年院级科研教研课题项目结题验收评审工作的通知,在规定的时间内,共收到17项结题申请。其中2004年立项的1项,2005年立项的3项,2006年立项的4项,2007年立项的8项,2008年立项的1项。根据项目结题验收评审的要求和安排,学校于2010年6月17日组织评审专家,对照课题原立项目标计划、立项合同书、中期检查表、项目结题验收申请书以及提交的成果、成果应用情况等佐证材料进行了评审,并形成了书面的评审意见。2010年6月23日学校学术委员会召开了结题验收评审会议,对院级科研教研课题项目进行结题评议评审。会上,学校科研处对申请结题的17个课题项目研究工作开展及完成情况作了汇报,评审专家组组长对申请结题的17个课题项目评审情况作了汇报。学院学术委员会对申请结题的17项课题进行了认真的评审后,经投票表决:17个课题项目均获得通过,准予结题。
请获得通过准予结题的各项目负责人于2010年9月20日前到财务处办理结题经费结算手续,2010年9月21日起,学校科研处将会同审计处对以上项目科研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审计。
科研处对已达到结题时间而2009年又未申请结题的2006年立项的5个项目进行了跟踪检查,情况如下:《基于linux平台的网络流量监控器》项目,因原项目负责人离校出国,项目负责人变更,故申请延期结题;《悠闲元技术在注塑机模板设计及制造中的应用》、《无线微型胃肠道内窥镜图像采集与处理子系统的设计研究》、《企业电子纳税模拟教学系统建设研究》和《高职院校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研究与实践》4个项目,因项目负责人身体原因或论文发表延后等情况,故申请延期结题。经学院学术委员会讨论表决:同意以上5个项目延期至2010年12月结题。请延期结题的各项目负责人及课题组成员按照原立项的目标积极开展研究工作,完成课题研究任务并于2010年结题。
特此通知!
附件:
1.2009年通过院级验收评审准予结题的课题项目一览表
2.2006年立项申请延期结题课题项目情况一览表
二0一0年六月二十五日
附件1:
2009年通过院级验收评审准予结题的课题项目一览表
序号
项 目 名 称
负责人
立项时间
立项序号
项目经费
(元)
1
市场营销职业化技能培养的教学模块系列之一:营销策划
于雁翎
2004-12
2004-S-04
9000
2
职业核心能力案例库的建设
林惠华
2005-12
2005-S-01
10000
3
高校ERP教学模式探讨
祝丽杰
2005-12
2005-S-11
3000
4
市场营销客户关系管理研究
李政敏
2005-12
2005-S-12
3000
5
基于盐业流通仿伪管理的RFID中间件
熊云艳
2006-12
2006-Z-02
3000
6
电子商务专业实践教学体系研究
邹德军
2006-12
2006-J-04
2000
7
高职院校女生教育与就业研究
徐少红
2006-12
2006-S-03
2000
8
高职高专院校实训指导教师队伍建设研究与实践
黄昌燕
2006-12
2006-J-03
10000
9
现代交通路线曲线定位理论与技术的研究
张坤宜
2007-12
2007-Z-01
3000
10
无线组播路由技术研究
蔡雪莲
2007-12
2007-Z-03
3000
11
论所得税会计理论及方法的创新
刘云丽
2007-12
2007-S-01
2000
12
物流行业败德行为的对策研究
连茜平
2007-12
2007-S-02
2000
13
公文语言研究
梁巧丽
2007-12
2007-S-03
2000
14
模具CAD/CAN基于工作任务的职业能力教学研究
王平
2007-12
2007-J-01
2000
15
PLC课程的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研究
侯益坤
2007-12
2007-J-02
2000
16
《新思维高职高专英语—综合教程》(第三册)的多媒体课件制作
邓国栋
2007-12
2007-J-06
2000
17
广东快速城镇化进程中农村养老问题研究报告
王世斌
2008-12
2008-S-04
2000
附件2:
2006年立项申请延期结题课题项目情况一览表
序号
项 目 名 称
负责人
立项时间
备注
1
基于linux平台的网络流量监控器
王 斌
2006-12
申请变更项目负责人
同时申请延期
2
有限元技术在注塑机模板设计及制造中的应用
牛克忠
2006-12
申请延期
3
无线微型胃肠道内窥镜图像采集与处理子系统的设计研究
王亚珍
2006-12
申请延期
4
企业电子纳税模拟教学系统建设研究
何 斌
2006-12
申请延期
5
高职院校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研究与实践
赵 红
2006-12
申请延期
备注:《基于linux平台的网络流量监控器》原项目负责人:麦日成,现项目负责人:王 斌。
广东工贸职业技术学院206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12)
2020年漯河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漯河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为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实施阳光工程的精神,做好本年普通高考招生工作,维护学校和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文件,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漯河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考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漯河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三条:漯河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四条:学校全称:漯河职业技术学院
第五条:学校国标代码:10835;河南招生代码6277,其他省份招生代码以当地省招生办公布为准。
第六条: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七条:办学层次:普通专科
第八条:办学地点:河南省漯河市大学路123号
第九条:办学特点:漯河职业技术学院地处中国食品名城、国家园林城市、中国旅游城市——河南省漯河市。京珠高速、南洛高速、京广铁路、107国道穿境而过,为豫南最大交通枢纽,交通十分便利。学院现有13个教学系部和一个二级学院,开设55个专业,66个专业方向,涵盖经济学、文学、管理学、工学、艺术、法学6大学科门类,全日制在校学生15000人。学院实行专家治学,先后启动“双百工程”、“教授工程”、“双师教师”培训计划、“名师工程”等,同时,面向全国招聘专家型人才和外籍教师到校任教,学院现有教职工785人,其中教授、副教授235人、博硕研究生266余人、“双师型”教师285人。学院坚持以服务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为宗旨,走产学研结合之路,积极开展“订单培养”、“工学结合”等办学模式探索,取得了明显成效。学院首倡的“订单培养”办学模式蜚声全国,在社会上产生了较大影响,学院“订单培养”学生就业满意率在96%以上。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条:漯河职业技术学院设有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讨论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
第十一条:漯河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漯河职业技术学院专科(高职)招生工作的日常事宜。
第四章招生计划
第十二条:2017年学院面向河南、山西、甘肃、广东、吉林、辽宁、黑龙江、安徽等省共计招收5840人,详细招生计划由教育部下达到各省招生办公室。
第十三条:招生计划公布形式:一是由各省招生办信息网站向社会公布;二是由学院通过招生章程与学院招生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第五章录取原则
第十四条:录取工作是在各省招办的统一组织下进行,严格执行教育部“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规定。
第十五条:2017年学院的招生录取工作分四个批次进行,具有如下:
第一批:单独招生批:按照学院单招考试的总成绩,依据考生所报考专业,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二批:提前艺术专科批:要求考生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双过线,按报考志愿顺序,从文化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三批:对口专科批次:按照省招生办规定:平行志愿投档,高分优先录取。
第四批:专科批次:按照省招生办规定:平行志愿投档,高分优先录取。
第十六条:航空服务(限招女生)、高速铁路客运乘务需面试,面试合格后方可录取。
第十七条:河南省以外的省(直辖市、自冶区)招生,按生源地省(直辖市、自冶区)招生办规定的批次和录取原则录取。
第十八条:录取时同意各省招办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和做法。
第十九条:新生入校后,学校将进行复查,对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徇私舞弊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所交学费不予退还,并将其退回原户口所在地。
第六章学费及奖助措施
第二十条:学费标准:学院严格按照河南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规定的收费标准收费,工学类专业为3600元/生·年,文学、管理学类专业为3300元/生·年,艺术类专业为4600元/生·年;住宿费根据房间标准(8-6人间)500-700元/生·年。
第二十一条:学院奖助措施:目前,学院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河南省人民政府奖学金、河南省人民政府助学金、学院奖、助学金、订单培养企业奖学金;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国家助学贷款;对特困学生提供勤工俭学岗位等,让每一位莘莘学子都能圆大学梦。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本章程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依据。学院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学院招生工作办公室。
咨询电话:0395-59835162127856
QQ在线:2211275037266246472525674600721632460206
招生网址:>
广东工贸职业技术学院206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13)
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
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章程制定工作的通知》(粤教考函﹝2017﹞50号)有关精神及教育部、广东省有关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院校名称: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
第四条 院校国标代码:13713
第五条 学校地址:校本部:珠海市金湾区西湖城区金二路;邮政编码:519090
第六条 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第七条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 学校隶属单位:珠海市政府
业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第十条 毕业颁证: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校期间按规定年限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符合毕(结)业条件者,颁发相应学历证书,并报广东省教育厅电子注册。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证书种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 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学校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组成的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专业招生计划,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 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委员会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招生的日常事务。
第十三条 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招生监督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 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详见生源省公布的专业目录。
第十五条 学校在广东省的录取批次为:专科批次、“依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招生录取”批次及“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批次。其他省份录取批次根据各省文件要求而定,详见各生源省份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
第十六条 我校港口与航运管理专业与广州航海学院交通运输专业联合开展三二分段专升本应用型人才培养试点项目。学生在我校完成三年高职学段学习后各项考核合格,并符合相关条件和要求的,获得我校普通高职毕业证书。通过转段选拔考核的学生进入广州航海学院交通运输专业学习两年,符合相关条件和要求的,可获得广州航海学院普通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七条 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省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以考生高考成绩或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为基本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第十八条 在省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在保证完成招生计划的前提下,制定具体录取标准。按照文科类、理科类、美术类、“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依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招生录取”的高职分类考试招生,进行分类录取。
第十九条 根据生源情况确定投档比例,投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0%-120%以内,学校视生源情况在此比例内作适当调整。在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执行相关省份的投档规定。
第二十条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投档要求的情况下,依据考生志愿和学校确定的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第二十一条 在广东省,报考普通高考、“依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招生录取”的高职分类考试招生文科类、理科类的高中毕业生,物理、化学、生物或政治、地理、历史三门学业水平考试均须获得等级成绩,且至少有一门达到C级及其以上等级。
第二十二条 在广东省,普通高考(文理类、美术类)、“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依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招生录取”的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均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原则为“分数优先,遵循志愿”。
第二十三条 专业录取实行平行志愿,按分数优先原则。专业录取时,当考生投档总分相同时,按照成绩排位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二十四条 考生所有填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时,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将予以退档;普通高考和依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招生录取时,考生如服从专业调剂,根据考生志愿服从调剂情况,调剂至有剩余计划专业进行录取。“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录取时,考生如服从专业调剂,根据考生志愿服从调剂情况及专业证书符合原则,调剂至有剩余计划专业进行录取。原填报志愿时不服从专业调剂,但在录取前向我校提交书面申请愿意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经学校研究同意,可作专业调剂处理。
第二十五条 普通高考美术类专业录取时,在高考文化成绩和省术科统考成绩双上线的基础上,高考文化成绩、术科统考成绩按比例合成总分,合成总分=(高考文化成绩/750×0.4)+(术科统考成绩/300×0.6),按合成总分由高到低录取,当合成总分相同时且符合录取条件则同时录取。
第二十六条 外语语种要求:本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语种,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第二十七条 对省招生办公示通过的当年度《普通高等学校照顾加分考生资格》中的加分予以认可,加分分值适用于专业分档。国家和省招生办公示通过的各种符合优录条件的考生,学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第六章 录取体检标准
第二十八条 学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残障的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高考成绩达到录取标准,则予正常录取。
第二十九条 会展策划与管理专业因国际会展公司对考生身高有要求,酒店管理专业因国际品牌级酒店对考生身高有要求,请男身高1.70米以下,女身高1.60米以下的考生慎重报考。
第三十条 空中乘务专业因民航企业对考生体检有要求,空中乘务专业体检标准参照中国民用航空局颁布的CCAR67FS乘务员体格检查标准进行,因考虑就业岗位的要求,请不符合以下要求的考生慎重报考
1.身高:女生162~4375px,男生172~4625px;
2.无精神病史;肝功能正常;无肝炎或肝脾肿大;无肺结核等传染病;无久治不愈的皮肤病,如头癣、湿疹、牛皮癣、慢性荨麻疹等;因考虑就业岗位的要求,请乙肝表面抗原呈阳性或转氨酶高的考生慎重报考;
3.视力:单眼矫正视力均不低于C字视力表0.5。眼球大小适中,对称,目光有神,无色盲、无色弱;
4.五官端正,肤色好,面部和手、臂等部位无明显的疤痕、斑点等;牙齿排列整齐,无明显异色,说话、微笑时无嘴型不对称;无狐臭;
5.体形匀称,无明显的“O”型或“X”型腿;步态自如,动作协调;
6.面部表情自然,微笑甜美;善于表达,口齿清楚,中英文发音基本准确,无口吃、舌短现象;听力正常。
第三十一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依据,对新生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予以转专业或退学处理。
第七章 收费标准
第三十二条 学生学费、住宿费的收费标准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物价局有关文件执行。
学费标准:1.普通专业:文科类专业5250元/学年、理科类专业6410元/学年、艺术类专业10000元/学年;
2.中外联合培养专业:中美合作大数据技术与应用专业国内学费为6410元/学年,其他费用及国外学习期间学费详见我校网站。
住宿费:1200元/学年
第八章 资助学生政策
第三十三条 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我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四条 设置奖、助学金制度,设立了学生勤工助学专门管理机构,为家庭困难学生提供勤工俭学服务。实行国家助学贷款制度。我校已与中国国家开发银行签订协议,按国家资助政策协助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第九章 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三十五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756-*******;0756-*******
传真:0756-*******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学校网址:>
广东工贸职业技术学院206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14)
广东工贸职业技术学院
年自主招生考试大纲
年“自主招生”计划
Ⅰ.常规模式自主招生计划
专业名称
招生对象
学制(年)
招生计划(人)
备注
.模具设计与制造
中职应往届毕业生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中职应往届毕业生
.计算机网络技术
中职应往届毕业生
.会计
中职应往届毕业生
.电子商务
中职应往届毕业生
.商务英语
中职应往届毕业生
合 计
Ⅱ.现代学徒制自主招生计划
专业名称
招生对象
学制(年)
招生计划(人)
合作单位
招生方式
.工程测量技术
普通高中应往届毕业生
广东广量测绘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招工招生同步
.信息安全与管理
普通高中应往届毕业生
蓝盾信息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旅游英语
普通高中应往届毕业生
深圳中洲圣廷苑酒店有限公司
.市场营销
普通高中应往届毕业生和中职应往届毕业生
广东万讯网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合 计
年模具设计与制造专业考试大纲
【文化基础考试(综合文化知识专业综合理论)职业技能考核】(面向中职应往届毕业生常规模式招生)
一、综合文化知识考试
(一)考试内容和要求
综合文化知识考试的命题参照年的高考大纲,按照学校“年春季分类考试招生章程”以及广东省教育厅有关自主招生考试最新文件要求。以综合能力测试为主,内容涵盖自然科学和人文科学基本知识、职业道德基本要求、人际交往基本常识、汉语言写作基本能力。考试内容既考核学生对日常所学课本知识的掌握、理解与应用解答能力,同时也考核学生对日常知识的积累及综合应用能力。考试具体要求如下:
.语言应用能力(分):主要考核学生运用汉语进行书面表述及写作的能力。
.数学基础(分):主要考核学生对数学基本概念的掌握以及正确的运算能力。
.职业道德基本要求(分):主要考核学生对职业素养知识的理解、分析及表达应用等。
.综合素养(分):主要考核人文科学和人际交往基本知识。
(二)考试时间、分值与题型
.考试时间:分钟
.答卷方式:闭卷、笔试
.试卷总分:分
.主要题型:选择题、论述题、汉语写作
二、专业综合理论考试
(一)考试内容和要求
以综合理论能力测试为主,内容涵盖机械制图、公差与配合、机械制造基础等方面的知识。考试内容既考核学生对日常所学课本知识的掌握、理解与应用解答能力,同时也考核学生综合应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考试具体要求如下:
.机械制图知识 (分)
()机械制图中的各种线型和尺寸标注。
()标准件和常用件的表示法。
()零件三视图、局部视图和剖视图的表达方法。
()公差配合的基本概念。
()形状、位置公差与表面粗糙度的基本概念。
.机械制造工艺 ( 分)
()加工工艺的基本概念。
()车、铣、钻、扩、铰、镗、攻丝等工艺特点。
()切削用量的选择原则。
()加工余量的选择方法。(包括产生加工误差的原因、减少误差的方法等)
()制定简单的加工工艺及提高生产效率的途径。
.定位夹紧知识(分)
()定位基准的基本概念。
()工件定位基准的正确选择方法。
()工具、夹具、量具的使用与维护知识。
.常用金属切削刀具知识。(分)
()刀具种类、用途、牌号、性能与选择。
()刀具工作角度的选择原则。
()加工参数对工件质量的影响。
.安全文明生产与环境保护知识 (分)
()安全操作与劳动保护知识。
()文明生产知识。
(二)考试时间、分值与题型
.考试时间:分钟
.考试方式:闭卷、笔试
.试卷总分:分
.主要题型:选择题、判断题和综合题。
三、职业技能考核
(一)考试内容和要求
以零件测绘和技能操作测试为主,内容涵盖机械工程图样绘制、数控车床或数控铣床基本操作技能。考试内容既考核学生对有关机械加工设备的实际操作技能,同时也考核学生综合应用所学机械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考核具体要求如下:
.基本要求
()熟练操作数控车床或数控铣床;
()掌握基础零件的数控加工程序编制与工艺;
()熟练使用数控车床或数控铣床的工、量、刃具;
()熟练测绘机械零件的工程图。
.考试内容
()数控车床或数控铣床操作(分)
完成通电启动机床;回零操作;对刀操作;程序录入与修改;程序运行;加工过程控制;实现工件的良好加工。
()程序编制与工艺(分)
编写程序;选择与使用刀具;安排加工过程;选择装夹方案。
()工、量具使用及制图测绘(分)
熟练直尺、游标卡尺、千分尺等基本量具的使用;熟练手工绘图,结合尺寸、形位等技术要求准确表达基本的机械零件。
.考试形式和试卷结构
考试形式:闭卷和现场实际操作,按照试卷要求提交操作结果。
考试时间:分钟
考核分值:满分分
.设备规格一览表
设备名称
型号规格
操作系统
数控车床
、
华中数控
数控铣床
、
华中数控
年电子信息工程技术专业考试大纲
【文化基础考试(综合文化知识专业综合理论)职业技能考核】(面向中职应往届毕业生常规模式招生)
一、综合文化知识考试
(一)考试内容和要求
综合文化知识考试的命题参照年的高考大纲,按照学校“年春季分类考试招生章程”以及广东省教育厅有关自主招生考试最新文件要求。以综合能力测试为主,内容涵盖自然科学和人文科学基本知识、职业道德基本要求、人际交往基本常识、汉语言写作基本能力。考试内容既考核学生对日常所学课本知识的掌握、理解与应用解答能力,同时也考核学生对日常知识的积累及综合应用能力。考试具体要求如下:
.语言应用能力(分):主要考核学生运用汉语进行书面表述及写作的能力。
.数学基础(分):主要考核学生对数学基本概念的掌握以及正确的运算能力。
.职业道德基本要求(分):主要考核学生对职业素养知识的理解、分析及表达应用等。
.综合素养(分):主要考核人文科学和人际交往基本知识。
(二)考试时间、分值与题型
.考试时间:分钟
.答卷方式:闭卷、笔试
.试卷总分:分
.主要题型:选择题、论述题、汉语写作
二、专业综合理论考试
(一)考试内容和要求
以综合理论能力测试为主,内容涵盖电工基础、数字电子、模拟电子等方面的知识。考试内容既考核学生对日常所学课本知识的掌握、理解与应用解答能力,同时也考核学生综合应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考试具体要求如下:
.电工基础知识 (分)
()电路的组成、电路的工作状态分析。
()电流、电压、电功率概念。
()欧姆定律。
()电阻元件特性和电阻的串并联。
()基尔霍夫定律(、)。
()二端网络的等效,电源的串联和并联;
()支路电流法、叠加定理、网孔电流法。
()电容元件和电感元件,电容、电感的串联和并联。
()正弦交流电的三要素、单相正弦交流电路的特性和分析;
()日光灯照明电路。
()变压器的作用、单相变压器的结构和工作原理。
()安全用电常识。
.模拟电子技术知识点 ( 分)
()二极管的结构和特性、特殊的二极管如发光二极管、稳压管。
()二极管电路的应用和分析;
()晶体管的类型及类型判断。三极管电流放大作用:(能根据管脚电压判断三极管工作状态)。
()单管放大电路的分析(包括静态分析和动态分析)
()直流稳压电源的组成部分及电路分析;桥式整流电路(结构、工作原理)。
()负反馈的类型及判断。
()集成运放的应用电路分析(同相比例、反相比例、加减法运算电路)。
.数字电子技术知识(分)
()数制、数制转换和编码相关知识。
()逻辑函数及其化简方法。
()二极管和三极管的开关特性。
()逻辑门电路(与、或、非)。
()组合逻辑电路(小规模集成电路)的分析和设计。
()译码器的分类和应用(线译码器的应用)、显示译码器。
()数据选择器的应用(尤其是八选一数据选择器)。
()组合逻辑电路的特点和时序逻辑电路的特点。
()触发器:、、、触发器逻辑功能。
()简单时序逻辑电路分析。
.安全文明生产与环境保护知识 (分)
()安全操作与劳动保护知识。
()文明生产知识。
(二)考试时间、分值与题型
.考试时间:分钟
.考试方式:闭卷、笔试
.试卷总分:分
.主要题型:填空题、选择题、判断题和综合题。
三、职业技能考核
(一)考试内容和要求
以电子产品焊接和技能操作测试为主,内容涵盖使用工具和仪器仪表的能力、元器件识别与检测能力、电子产品的安装与调试能力、识别电子线路图的能力及职业素养与安全文明操作等基本操作技能。考试内容既考核学生对电子产品的装配和调试的实际操作技能,同时也考核学生综合应用所学电子类专业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考核具体要求如下:
.基本要求
()能按照企业要求进行工具管理,对工具进行安全检查;
()能按照材料清单识别选择各类器材;
()熟练使用万用表检测电阻、电容器、电感器,判别二极管、三极管的极性和好坏;
()判别集成电路引脚顺序和方向,能判断数码管类型,检测数码管、话筒、扬声器等常用器件的好坏。
()掌握元器件焊接与装配的主要工艺要求;
()能正确完成电路的通电调试与检测,并记录结果;
()掌握查找电路故障的一般方法,正确排除故障。
()完成工作任务的过程中,操作符合安全操作规程,合理使用电源,无安全事故。
.考试内容
()学生识读电路图方面的能力(分)
能够根据材料清单,对各种元器件进行识别和检测,分钟以后,缺失或损坏一个元件扣分,最多扣分。
()焊接电路工艺(分)
电子产品的焊接与装配。
()测试调试电路(分)
电子产品的调试、故障诊断及结果记录。
()职业素养、操作规程(分)
.考试形式和试卷结构
考试形式:闭卷和现场实际操作,按照试卷要求提交操作结果。
考试时间:分钟
考核分值:满分分
. 年计算机网络技术专业考试大纲
【文化基础考试(综合文化知识专业综合理论)职业技能考核】(面向中职应往届毕业生常规模式招生)
一、综合文化知识考试
(一)考试内容和要求
综合文化知识考试的命题参照年的高考大纲,按照学校“年春季分类考试招生章程”以及广东省教育厅有关自主招生考试最新文件要求。以综合能力测试为主,内容涵盖自然科学和人文科学基本知识、职业道德基本要求、人际交往基本常识、汉语言写作基本能力。考试内容既考核学生对日常所学课本知识的掌握、理解与应用解答能力,同时也考核学生对日常知识的积累及综合应用能力。考试具体要求如下:
.语言应用能力(分):主要考核学生运用汉语进行书面表述及写作的能力。
.数学基础(分):主要考核学生对数学基本概念的掌握以及正确的运算能力。
.职业道德基本要求(分):主要考核学生对职业素养知识的理解、分析及表达应用等。
.综合素养(分):主要考核人文科学和人际交往基本知识。
(二)考试时间、分值与题型
.考试时间:分钟
.答卷方式:闭卷、笔试
.试卷总分:分
.主要题型:选择题、论述题、汉语写作
二、专业综合理论考试
(一)考试内容和要求
以综合理论能力测试为主,内容涵盖计算机基础、计算机网络技术基础两个方面的内容。结合中等职业学校教学实际和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培养对象的基本要求,测试考生专业知识的应用能力、专业操作技能,以及职业素质和学习能力。考试具体要求如下:
. 计算机基础知识 (分)
()计算机发展简史和分类
()数制与计算机编码
()计算机系统组成
()计算机的系统软件和应用软件
()计算机基本工作原理
()计算机的主要技术指标
()计算机病毒及其防治
.计算机网络基础知识(分)
()计算机网络的基本概念
()网络互连技术
()局域网基础知识
()互联网基础知识
(二)考试时间、分值与题型
.考试时间:分钟
.考试方式:闭卷、笔试
.试卷总分:分
.主要题型:选择题、判断题和综合题。
三、职业技能考核
(一)考试内容和要求
以计算机的使用和网络应用能力测试为主,内容涵盖文字处理、数据处理、网络技术应用基本操作技能。考试内容既考核学生的实际操作技能,同时也考核学生综合应用所学计算机网络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考核具体要求如下:
.基本要求
()熟练操作文字处理;
()熟练操作数据处理;
()掌握使用网络知识构建网络、使用网络、管理网络;
.考试内容
()文字处理(分)
① 的基本操作:文档的建立和编辑方法。
② 的基本排版:字符和段落的格式排版操作方法,页眉与页脚及页面设置的操作方法。
③ 的图文排版:在文档中建立、编辑表格的方法;在文档中插入图片、图形的方法,图片、图形与文档混排的处理方法。
()数据处理(分)
①的基本操作:建立与编辑工作表方法。
②格式化工作表操作:行高、列宽的调整;数字、字体的格式化方法;单元格的边框线及底纹的设置方法。
③公式与函数的操作:公式的输入、自动求和及快速计算的方法;公式的快速复制与计算结果的自动更新。
④数据管理的操作:数据的排序、筛选和分类汇总的方法。
()网络技术应用(分)
①网络主机的配置,包括地址、子网掩码、网关、的配置。
②常用网络命令的使用:如、等。
③使用 模拟器软件,按照网络结构拓扑图,完成网络设备的连接,网络设备的基本配置,路由协议的配置等,实现网络之间的通信。
.考试形式和试卷结构
考试形式:闭卷和现场实际操作,按照试卷要求提交操作结果。
考试时间:分钟
考核分值:满分分
年会计专业考试大纲
【文化基础考试(综合文化知识专业综合理论)职业技能考核】(面向中职应往届毕业生常规模式招生)
一、综合文化知识考试
(一)考试内容和要求
综合文化知识考试的命题参照年的高考大纲,按照学校“年春季分类考试招生章程”以及广东省教育厅有关自主招生考试最新文件要求。以综合能力测试为主,内容涵盖自然科学和人文科学基本知识、职业道德基本要求、人际交往基本常识、汉语言写作基本能力。考试内容既考核学生对日常所学课本知识的掌握、理解与应用解答能力,同时也考核学生对日常知识的积累及综合应用能力。考试具体要求如下:
.语言应用能力(分):主要考核学生运用汉语进行书面表述及写作的能力。
.数学基础(分):主要考核学生对数学基本概念的掌握以及正确的运算能力。
.职业道德基本要求(分):主要考核学生对职业素养知识的理解、分析及表达应用等。
.综合素养(分):主要考核人文科学和人际交往基本知识。
(二)考试时间、分值与题型
.考试时间:分钟
.答卷方式:闭卷、笔试
.试卷总分:分
.主要题型:选择题、论述题、汉语写作
二、专业综合理论考试
(一)考试内容和要求
以综合理论能力测试为主,内容基础会计、财务会计、财经法规等方面的知识。考试内容既考核学生对日常所学课本知识的掌握、理解与应用解答能力,同时也考核学生综合应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考试具体要求如下:
.基础会计知识 (分):
()会计基本理论。
()会计要素与会计等式。
()复式记账。
()会计凭证与会计报表。
()主要经济业务核算。
()财产清查。
.财务会计知识 ( 分)
()资产。
()负债。
()所有者权益。
()收入、费用、利润
()财务报告。
.财经法规(分)
()会计道德知识。
()会计法知识。
()税法知识。
(二)考试时间、分值与题型
.考试时间:分钟
.考试方式:闭卷、笔试
.试卷总分:分
.主要题型: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综合题
三、职业技能考核
职业技能考核主要对考生进行职业适应性测试,采用面试方式。主要内容包括自我介绍和会计专业知识两方面内容。自我介绍分钟,专业知识分钟,每位考生测试时间控制在分钟以内。
考试分值:满分为分。
(一)自我介绍部分(分):
每位考生独立完成,主要是考核学生的基本素质,包括个性特征、自我认识与评价、个人优缺点、特长、兴趣、爱好等。
基本要求:自我介绍大方得体,充分表现考生的个性特征、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知识面和举止仪表。
(二)专业知识问题解答或操作(分)
每位考生抽取一个会计专业相关问题,独立思考并进行回答或操作,操作包括点钞、数字输入、填写支票、填写记账凭证。
基本要求:主要是考核学生对会计基本知识的认知能力、逻辑思维能力、问题理解能力、概括能力、知识面以及应变能力等。
年电子商务专业考试大纲
【文化基础考试(综合文化知识专业综合理论)职业技能考核】(面向中职应往届毕业生常规模式招生)
一、综合文化知识考试
(一)考试内容和要求
综合文化知识考试的命题参照年的高考大纲,按照学校“年春季分类考试招生章程”以及广东省教育厅有关自主招生考试最新文件要求。以综合能力测试为主,内容涵盖自然科学和人文科学基本知识、职业道德基本要求、人际交往基本常识、汉语言写作基本能力。考试内容既考核学生对日常所学课本知识的掌握、理解与应用解答能力,同时也考核学生对日常知识的积累及综合应用能力。考试具体要求如下:
.语言应用能力(分):主要考核学生运用汉语进行书面表述及写作的能力。
.数学基础(分):主要考核学生对数学基本概念的掌握以及正确的运算能力。
.职业道德基本要求(分):主要考核学生对职业素养知识的理解、分析及表达应用等。
.综合素养(分):主要考核人文科学和人际交往基本知识。
(二)考试时间、分值与题型
.考试时间:分钟
.答卷方式:闭卷、笔试
.试卷总分:分
.主要题型:选择题、论述题、汉语写作
二、专业综合理论考试
(一)考试内容和要求
以综合理论能力测试为主,内容涵盖电子商务基础等方面的知识。考试内容既考核学生对日常所学课本知识的掌握、理解与应用解答能力,同时也考核学生综合应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考试具体要求如下:
.电子商务基础知识(分)
.网络零售(分)
.网络营销理论与应用(分)
.订单履约与物流配送(分)
.网络商店的规划与运营(分)
.无线网络与移动电商(分)
.电子支付与网络银行(分)
.电商安全与风险管理(分)
.电子商务法律(分)
(二)考试时间、分值与题型
.考试时间:分钟
.考试方式:闭卷、笔试
.试卷总分:分
.主要题型:选择题、判断题和综合题。
三、职业技能考核
职业技能考核主要对考生进行职业适应性测试,采用面试方式。考核主要内容包括自我介绍和电子商务专业相关常识两方面内容。自我介绍分钟,电子商务专业相关常识分钟,每位考生测试时间控制在分钟以内。
考试分值:满分为分。
(一)自我介绍(分):
每位考生独立完成,主要是考核学生的基本素质,包括个性特征、自我认识与评价、个人优缺点、特长、兴趣、爱好等。
基本要求:自我介绍大方得体,充分表现考生的个性特征、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知识面和举止仪表。
(二)问题回答(分)
每位考生抽取一个电子商务专业相关问题,独立思考并进行回答。
基本要求:主要是考核学生对电子商务基本知识的认知能力、逻辑思维能力、问题理解能力、概括能力、知识面以及应变能力等。
年商务英语专业考试大纲
【文化基础考试(综合文化知识专业综合理论)职业技能考核】(面向中职应往届毕业生常规模式招生)
一、综合文化知识考试
(一)考试内容和要求
综合文化知识考试的命题参照年的高考大纲,按照学校“年春季分类考试招生章程”以及广东省教育厅有关自主招生考试最新文件要求。以综合能力测试为主,内容涵盖自然科学和人文科学基本知识、职业道德基本要求、人际交往基本常识、汉语言写作基本能力。考试内容既考核学生对日常所学课本知识的掌握、理解与应用解答能力,同时也考核学生对日常知识的积累及综合应用能力。考试具体要求如下:
.语言应用能力(分):主要考核学生运用汉语进行书面表述及写作的能力。
.数学基础(分):主要考核学生对数学基本概念的掌握以及正确的运算能力。
.职业道德基本要求(分):主要考核学生对职业素养知识的理解、分析及表达应用等。
.综合素养(分):主要考核人文科学和人际交往基本知识。
(二)考试时间、分值与题型
.考试时间:分钟
.答卷方式:闭卷、笔试
.试卷总分:分
.主要题型:选择题、论述题、汉语写作
二、专业综合理论考试
(一)考试范围与要求
考查的知识点以《中等职业学校英语教学大纲》基础模块的基本要求为基准,兼顾职业模块与拓展模块中与高等职业教育相关的部分内容,包括语音、词汇、语法、情景交际、阅读理解、应用写作等。
.基础知识
()语音:要求能正确朗读个英语字母;能够根据基本拼读规则和音标朗读单词;能够在朗读句子和短文时做到语音、语调、重音基本正确。
()词汇:词汇量以《中等职业学校英语教学大纲》附录中词汇表的要求为依据,本表共收入单词约个左右(含九年义务教育阶段的词汇及常见的职业类词汇)。并能根据构词法自主扩展词汇量。包括以下考点:
①单词、词组在语境中的恰当使用。
②近义词在意义和用法上的差异。
③单词的固定搭配和词组的特定含义。
()语法: 要求考生掌握以下语法项目的基本用法:
①名词:名词的数、名词的所有格、名词作主语、宾语、表语、定语
②代词:人称代词、物主代词、反身代词、指示代词、疑问代词、连接代词、不定代词等的用法。
③数词:基数词和序数词的写法、读法和用法,年、月、日的写法和读法,钟点的写法和读法。
④介词和介词短语:表示时间和地点的介词、其它常用介词和介词短语的用法。
⑤冠词:冠词的种类、定冠词和不定冠词的常见用法、不用冠词的情况等。
⑥连词:常用的连词如\ \在句中的作用和用法。
⑦形容词:形容词的基本用法、形容词的比较级和最高级的基本用法等。
⑧副词:副词的种类、副词的构成、副词的比较级和最高级的基本用法。
⑨动词:系动词、常见的行为动词、助动词、常见情态动词的基本用法。
⑩时态:一般现在时、一般过去时、一般将来时、现在进行时、现在完成时的基本用法。
⑪被动语态:一般现在时、一般过去时、一般将来时被动语态的构成及用法。
⑫动词的非谓语形式:动词不定式、、形式的基本用法。
⑬句子:简单句的句子成分、基本句型。
⑭并列复合句与主从复合句:理解各种复合句(包括宾语从句、状语从句、定语从句、主语从句、表语从句)的意义,并能在阅读中应用。
⑮倒装结构:基本用法。
()简单情景交际用语:
本部分通过书面形式考查中职生对最基本英语交际用语的应用和识别能力,即考查学生是否能在有限的标准英语范围内对基本常用交际用语的准确性进行判断与应用。要求考生掌握有关以下功能项目基本交际用语:
①问候与道别( )
②自荐与引荐( )
③感谢与道歉( )
④祝愿和祝贺( )
⑤预约与邀请( )
⑥接受与拒绝( )
⑦求助与提供帮助( )
⑧赞同与反对( )
⑨接受与拒绝( )
⑩询问与提供信息( )
⑪劝告与建议( )
.综合能力
()阅读理解能力
本部分要求考生具有通过阅读获取、分析和处理信息的能力。要求考生掌握基本的阅读技能,具有基本的阅读理解能力。能读懂“话题项目表”范围内常见题材的英文材料,材料包括与日常生活相关的短文,与职业场景相关的简单应用文,如通知、信函等。总阅读量在—个词左右。主要考查以下几个方面的能力:
①抓住阅读材料的中心意思
②理解文中具体信息
③理解作者的观点、意图和态度
④能读懂简单的应用文
⑤根据文中的信息进行简单的判断和推理
阅读话题项目表:
①个人与家庭( )
②学校生活( )
③日常生活( )
④休闲娱乐( )
⑤健康()
⑥工作()
⑦节日与习俗( )
⑧居住环境( )
⑨出行()
⑩科学技术( )
()应用写作能力
本部分考查考生应用英语词汇、语法等知识进行书面表达的综合能力,要求考生做到以下几个方面:
①书写规范
②使用一定的句型、词汇
③简单的表达观点与看法
(二)题型及解答要求
.英语知识运用(满分分)
()单项选择(共小题,每小题分,满分分)。主要考察学生英语基本语法方面的能力。
()完型填空(共小题;每小题分,满分分)。主要考察学生对短文理解和对词义辨别的能力。
()阅读理解(共篇短文,共小题,每题分,满分分)。主要考察学生对短文整体和信息点理解。
2. 书面表达(共两节,分)
()中英互译(共分,每小题分)。主要考察学生对基本商务交际用语的掌握。
()应用文写作(分)。主要考察学生对日常商务写作能力,包括电子邮件、备忘录、图表等。字数在字之间。
(三)考试时间、分值
.考试时间:分钟
.考试方式:闭卷、笔试
.试卷总分:分
三、职业技能考核
职业技能考核主要对考生进行口语交际能力(包括语音、语调、语法、表现力)的考核,采用面试方式。
考试分值:满分为分。
考试内容和要求如下:
(1)英文自我介绍 (分钟,分)
(2)朗读(分钟,分)
一篇字数为字左右的和日常生活相关的短文。
(3)回答考官一个问题:(分钟,分)
考生要求能在考官的问题上进行相关内容的拓展,考查考生的知识面和即兴陈述的能力。
. 年工程测量技术专业考试大纲
(文化素质考试职业技能考核)
(面向高中应往届毕业生现代学徒制招生)
一、文化素质考试
(一)考试内容和要求
文化素质考试的命题参照年的高考大纲,按照学校“年春季分类考试招生章程”以及广东省教育厅有关自主招生考试最新文件要求,以综合能力测试为主,内容涵盖语言应用能力、逻辑推理能力、信息采集和应用能力、综合解决问题能力、职业道德基本要求、自然科学和人文科学基本知识、人际交往基本常识等。考试内容既考核学生对高中课本知识的掌握、理解与应用解答能力,同时也考核学生对日常知识的积累及综合解决问题的能力。考试具体要求如下:
.语言应用能力(分):
()汉语应用能力(分):主要考核汉语言写作能力。
()英语应用能力(分):主要考核英语语法基础、英语阅读能力。
.数学基础(分):以数学基础知识为背景,重点考核考生所具有的基本数学素养、对基本数学概念的理解,考核考生基本逻辑思维能力、数学运算能力、空间想象能力以及运用数学知识分析和解决简单实际问题的能力。
.职业道德基本要求(分):主要考核学生对职业素养知识的理解、分析及表达应用等。
.综合素养(分):主要考核人文科学基本知识、人际交往基本知识和信息采集和应用方面的知识。
(二)考试时间、分值与题型
.考试时间:分钟
.答卷方式:闭卷、笔试
.试卷总分:分
.主要题型:选择题、论述题、汉语写作
二、职业技能考核
职业技能考核主要对考生进行职业适应性测试,采用面试方式。考核主要内容包括自我介绍、说时事和工程测量专业相关常识三方面内容。每位考生的考试时间控制在分钟以内。
考试分值:满分为分。
自我介绍部分(分):
每位考生独立完成,主要是考核学生的基本素质,包括个性特征、自我认识与评价、个人优缺点、特长等。
基本要求:自我介绍大方得体,充分表现考生的个性特征、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知识面和举止仪表。
(二)时事评论部分(分)
基本要求:关心国内外新闻时事,表现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分析问题能力与知识面。
(三)与工程测量专业相关的常识部分(分)
每位考生独立回答问题,主要是考核学生对工程测量技术专业相关基本常识的了解,从给定的二个问题中抽取一个回答。
年信息安全与管理专业考试大纲
(文化素质考试职业技能考核)
(面向高中应往届毕业生现代学徒制招生)
一、文化素质考试
(一)考试内容和要求
文化素质考试的命题参照年的高考大纲,按照学校“年春季分类考试招生章程”以及广东省教育厅有关自主招生考试最新文件要求,以综合能力测试为主,内容涵盖语言应用能力、逻辑推理能力、信息采集和应用能力、综合解决问题能力、职业道德基本要求、自然科学和人文科学基本知识、人际交往基本常识等。考试内容既考核学生对高中课本知识的掌握、理解与应用解答能力,同时也考核学生对日常知识的积累及综合解决问题的能力。考试具体要求如下:
.语言应用能力(分):
()汉语应用能力(分):主要考核汉语言写作能力。
()英语应用能力(分):主要考核英语语法基础、英语阅读能力。
.数学基础(分):以数学基础知识为背景,重点考核考生所具有的基本数学素养、对基本数学概念的理解,考核考生基本逻辑思维能力、数学运算能力、空间想象能力以及运用数学知识分析和解决简单实际问题的能力。
.职业道德基本要求(分):主要考核学生对职业素养知识的理解、分析及表达应用等。
.综合素养(分):主要考核人文科学基本知识、人际交往基本知识和信息采集和应用方面的知识。
(二)考试时间、分值与题型
.考试时间:分钟
.答卷方式:闭卷、笔试
.试卷总分:分
.主要题型:选择题、论述题、汉语写作
二、职业技能考核
职业技能考核主要对考生进行职业适应性测试,采用面试方式。考核主要内容包括自我介绍和信息安全与管理专业相关常识两方面内容。自我介绍分钟,信息安全与管理专业相关常识分钟,每位考生测试时间控制在分钟以内。
考试分值:满分为分。
(一)自我介绍(分):
每位考生独立完成,主要是考核学生的基本素质,包括个性特征、自我认识与评价、个人优缺点、特长、兴趣、爱好等。
基本要求:自我介绍大方得体,充分表现考生的个性特征、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知识面和举止仪表。
(二)问题回答(分)
每位考生抽取一个信息安全与管理专业相关问题,独立思考并进行回答。
基本要求:主要是考核学生对信息安全与管理基本知识的认知能力、逻辑思维能力、问题理解能力、概括能力、知识面以及应变能力等。
年旅游英语专业考试大纲
(文化素质考试职业技能考核)
(面向高中应往届毕业生现代学徒制招生)
一、文化素质考试
(一)考试内容和要求
文化素质考试的命题参照年的高考大纲,按照学校“年春季分类考试招生章程”以及广东省教育厅有关自主招生考试最新文件要求,以综合能力测试为主,内容涵盖语言应用能力、逻辑推理能力、信息采集和应用能力、综合解决问题能力、职业道德基本要求、自然科学和人文科学基本知识、人际交往基本常识等。考试内容既考核学生对高中课本知识的掌握、理解与应用解答能力,同时也考核学生对日常知识的积累及综合解决问题的能力。考试具体要求如下:
.语言应用能力(分):
()汉语应用能力(分):主要考核汉语言写作能力。
()英语应用能力(分):主要考核英语语法基础、英语阅读能力。
.数学基础(分):以数学基础知识为背景,重点考核考生所具有的基本数学素养、对基本数学概念的理解,考核考生基本逻辑思维能力、数学运算能力、空间想象能力以及运用数学知识分析和解决简单实际问题的能力。
.职业道德基本要求(分):主要考核学生对职业素养知识的理解、分析及表达应用等。
.综合素养(分):主要考核人文科学基本知识、人际交往基本知识和信息采集和应用方面的知识。
(二)考试时间、分值与题型
.考试时间:分钟
.答卷方式:闭卷、笔试
.试卷总分:分
.主要题型:选择题、论述题、汉语写作
二、职业技能考核
职业技能考核主要对考生进行职业适应性测试,采用面试方式。主要内容包括英语自我介绍和旅游专业相关常识两方面内容。自我介绍分钟,专业常识分钟,每位考生测试时间控制在分钟以内。
考试分值:满分为分。
(一)英语自我介绍部分(分):
每位考生独立完成,主要是考核学生的基本英语口语能力,包括个性特征、个人优缺点、兴趣爱好等。
基本要求:自我介绍用英语,介绍时举止大方得体,声音洪亮,语言表达基本正确,充分表达考生的个性特征、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知识面和举止仪表。
(二)与酒店专业相关的常识问答题样题(分)
每位考生独立中文回答问题,主要是考核学生对旅游专业相关基
本常识的了解。
基本要求:主要是考查学生的逻辑思维能力、问题理解能力、概括能力、沟通能力、知识面以及应变能力等。
年市场营销专业考试大纲
【文化基础考试(综合文化知识专业综合理论)职业技能考核】(面向中职应往届毕业生现代学徒制模式招生)
一、综合文化知识考试
(一)考试内容和要求
综合文化知识考试的命题参照年的高考大纲,按照学校“年春季分类考试招生章程”以及广东省教育厅有关自主招生考试最新文件要求。以综合能力测试为主,内容涵盖自然科学和人文科学基本知识、职业道德基本要求、人际交往基本常识、汉语言写作基本能力。考试内容既考核学生对日常所学课本知识的掌握、理解与应用解答能力,同时也考核学生对日常知识的积累及综合应用能力。考试具体要求如下:
.语言应用能力(分):主要考核学生运用汉语进行书面表述及写作的能力。
.数学基础(分):主要考核学生对数学基本概念的掌握以及正确的运算能力。
.职业道德基本要求(分):主要考核学生对职业素养知识的理解、分析及表达应用等。
.综合素养(分):主要考核人文科学和人际交往基本知识。
(二)考试时间、分值与题型
.考试时间:分钟
.答卷方式:闭卷、笔试
.试卷总分:分
.主要题型:选择题、论述题、汉语写作
二、专业综合理论考试
(一)考试内容和要求
以综合理论能力测试为主,内容涵盖市场营销的内涵、市场营销的核心概念、市场营销环境分析以及组合策略等方面的知识。考试内容既考核学生对日常所学课本知识的掌握、理解与应用解答能力,同时也考核学生综合应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考试具体要求如下:
.市场营销概念知识 (分)
()市场营销的内涵。
()市场营销的核心概念。
()市场营销组合的内容。
()企业经营观念发展演变的历史。
.市场营销环境分析 ( 分)
()市场营销环境的内涵
()宏观营销环境因素
()微观营销环境因素
()环境威胁分析矩阵图
()市场机会分析矩阵图
()机会——威胁矩阵图和分析模型
组合策略知识(分)
()产品整体概念,产品生命周期的特点及各阶段的策略,新产品开发策略,品牌、商标、包装的概念及策略。
()定价的主要目标及影响定价的基本因素,三种基本定价方法及常见的产品定价策略。
()营销渠道的定义、功能、一般流程和构成,中间商类型、渠道选择的影响因素和评价标准,中间商选择、激励,渠道冲突和窜货管理的内容与方法。
()促销组合四种方式即人员推销、广告、销售促进和公共关系的内涵和适用范围,人员推销的步骤、广告决策流程、销售促进管理流程和公共关系决策流程 。
.推销方面的知识(分)
()不同的推销模式
()寻找顾客的方法
()接近顾客的基本策略和技巧
()推销洽谈的步骤、方法、策略和技巧
()促成交易的基本策略
.消费心理学知识(分)
()消费者一般心理活动过程、个性心理结构
()感觉、知觉、注意的概念
()气质、性格的内涵
()消费者购买决策
()消费者购买行为的过程
(二)考试时间、分值与题型
.考试时间:分钟
.考试方式:闭卷、笔试
.试卷总分:分
.主要题型:选择题、判断题和综合题。
三、职业技能考核
职业技能考核主要对考生进行职业适应性测试,采用面试方式。主要内容包括自我介绍和市场营销专业相关常识方面的内容。自我介绍分钟,专业常识分钟,每位考生测试时间控制在分钟以内。
考试分值:满分为分。
(一)自我介绍部分(分):
每位考生独立完成,主要是考核学生的基本素质,包括个性特征、自我认识与评价、个人优缺点、特长、兴趣、爱好等。
基本要求:自我介绍大方得体,充分表现考生的个性特征、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知识面和举止仪表。
(二)与市场营销专业相关的常识问答题样题(分)
每位考生抽取一个市场营销专业的相关问题,独立思考并进行回答。
基本要求:主要是考核学生对市场营销专业基本知识的认知能力、逻辑思维能力、问题理解能力、概括能力、知识面以及应变能力等。
年市场营销专业考试大纲
【文化基础考试(综合文化知识专业综合理论)职业技能考核】(面向高中应往届毕业生现代学徒制招生)
一、综合文化知识考试
(一)考试内容和要求
综合文化知识考试的命题参照年的高考大纲,按照学校“年春季分类考试招生章程”以及广东省教育厅有关自主招生考试最新文件要求。以综合能力测试为主,内容涵盖自然科学和人文科学基本知识、职业道德基本要求、人际交往基本常识、汉语言写作基本能力。考试内容既考核学生对日常所学课本知识的掌握、理解与应用解答能力,同时也考核学生对日常知识的积累及综合应用能力。考试具体要求如下:
.语言应用能力(分):主要考核学生运用汉语进行书面表述及写作的能力。
.数学基础(分):主要考核学生对数学基本概念的掌握以及正确的运算能力。
.职业道德基本要求(分):主要考核学生对职业素养知识的理解、分析及表达应用等。
.综合素养(分):主要考核人文科学和人际交往基本知识。
(二)考试时间、分值与题型
.考试时间:分钟
.答卷方式:闭卷、笔试
.试卷总分:分
.主要题型:选择题、论述题、汉语写作
二、职业技能考核
职业技能考核主要对考生进行职业适应性测试,采用面试方式。主要内容包括自我介绍和市场营销专业相关常识方面的内容。自我介绍分钟,专业常识分钟,每位考生测试时间控制在分钟以内。
考试分值:满分为分。
(一)自我介绍部分(分):
每位考生独立完成,主要是考核学生的基本素质,包括个性特征、自我认识与评价、个人优缺点、特长、兴趣、爱好等。
基本要求:自我介绍大方得体,充分表现考生的个性特征、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知识面和举止仪表。
(二)与市场营销专业相关的常识问答题样题(分)
每位考生抽取一个市场营销专业的相关问题,独立思考并进行回答。
基本要求:主要是考核学生对市场营销专业基本知识的认知能力、逻辑思维能力、问题理解能力、概括能力、知识面以及应变能力等。
广东工贸职业技术学院206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15)
姓名
录取院校
录取专业
应小晶
0004 | 浙江师范大学
07 | 汽车维修工程教育(师范)
徐燕飞
0004 | 浙江师范大学
04 | 市场营销
蔡子乔
0004 | 浙江师范大学
07 | 汽车维修工程教育(师范)
陈碧环
0004 | 浙江师范大学
06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白洪湖
0004 | 浙江师范大学
07 | 汽车维修工程教育(师范)
卢阿沙
0004 | 浙江师范大学
06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吴君丽
0004 | 浙江师范大学
03 | 电子商务
林健
0004 | 浙江师范大学
04 | 市场营销
何紫娟
0004 | 浙江师范大学
04 | 市场营销
叶廷
0004 | 浙江师范大学
03 | 电子商务
周雁荣
0004 | 浙江师范大学
03 | 电子商务
杨敏晓
0004 | 浙江师范大学
06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陈帆
0004 | 浙江师范大学
07 | 汽车维修工程教育(师范)
陈露梦
0005 | 宁波大学
06 |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
周碧婷
0005 | 宁波大学
04 | 汉语言文学
王晶晶
0005 | 宁波大学
06 |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
况作德
0005 | 宁波大学
05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李波
0005 | 宁波大学
02 | 行政管理
单平
0005 | 宁波大学
02 | 行政管理
蔡玉兰
0005 | 宁波大学
05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颜海峰
0005 | 宁波大学
05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包好好
0005 | 宁波大学
05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邹和婷
0005 | 宁波大学
02 | 行政管理
黄彬彬
0005 | 宁波大学
01 | 工商管理
张巧红
0005 | 宁波大学
05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吴令丽
0005 | 宁波大学
02 | 行政管理
王佳丽
0005 | 宁波大学
02 | 行政管理
朱子樱
0006 |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
01 | 软件工程
林徐芳
0006 |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
03 | 英语
张芳芳
0006 |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
03 | 英语
沈华珍
0006 |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
03 | 英语
洪闻
0006 |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
01 | 软件工程
姜莉
0006 |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
03 | 英语
陈艳芝
0007 | 浙江工商大学
03 | 英语
董杨悦
0007 | 浙江工商大学
03 | 英语
韩政果
0007 | 浙江工商大学
03 | 英语
邵旭
0007 | 浙江工商大学
02 | 旅游管理
余晓伦
0007 | 浙江工商大学
04 | 汉语言文学
吴佳颖
0007 | 浙江工商大学
04 | 汉语言文学
邵丹
0007 | 浙江工商大学
03 | 英语
江良玉
0007 | 浙江工商大学
03 | 英语
于琦
0007 | 浙江工商大学
03 | 英语
方乙琦
0007 | 浙江工商大学
01 | 旅游管理
袁豪巍
0007 | 浙江工商大学
01 | 旅游管理
张晓霞
0007 | 浙江工商大学
01 | 旅游管理
周婉怡
0007 | 浙江工商大学
02 | 旅游管理
陈鸿
0008 | 浙江理工大学
04 | 公共事业管理
吴琴
0008 | 浙江理工大学
07 | 公共事业管理
潘婷婷
0008 | 浙江理工大学
07 | 公共事业管理
项营营
0008 | 浙江理工大学
07 | 公共事业管理
朱英华
0009 | 温州医学院
01 | 临床医学(三年)
潘栋
0010 | 浙江海洋学院
02 | 市场营销
沈伊鑫
0010 | 浙江海洋学院
01 | 旅游管理
周键
0010 | 浙江海洋学院
03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李淑青
0010 | 浙江海洋学院
02 | 市场营销
张红
0011 | 浙江农林大学
02 | 旅游管理
赵蕖
0011 | 浙江农林大学
02 | 旅游管理
王漫莉
0011 | 浙江农林大学
02 | 旅游管理
王伟伟
0012 | 浙江中医药大学
03 | 市场营销
周玲玲
0012 | 浙江中医药大学
01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王嘉敏
0012 | 浙江中医药大学
01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林珂
0012 | 浙江中医药大学
03 | 市场营销
周琦
0012 | 浙江中医药大学
01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陈丽洁
0014 | 浙江万里学院
04 | 会展经济与管理
陈东东
0014 | 浙江万里学院
01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谢彬
0014 | 浙江万里学院
01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潘州颖
0014 | 浙江万里学院
01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黄佩磊
0014 | 浙江万里学院
01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蒋秋红
0014 | 浙江万里学院
02 | 物流管理
尹芳芳
0014 | 浙江万里学院
01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任翔
0014 | 浙江万里学院
02 | 物流管理
姚飞飞
0014 | 浙江万里学院
01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金瑞
0014 | 浙江万里学院
01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虞璧箐
0014 | 浙江万里学院
01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何佳峰
0014 | 浙江万里学院
04 | 会展经济与管理
卢琤
0014 | 浙江万里学院
04 | 会展经济与管理
徐维
0015 | 浙江科技学院
02 | 建筑电气与智能化
杜婷
0015 | 浙江科技学院
02 | 建筑电气与智能化
鲍疆羽
0015 | 浙江科技学院
02 | 建筑电气与智能化
叶银萍
0016 | 浙江财经学院
07 | 市场营销
蔡佩佩
0016 | 浙江财经学院
05 | 英语
王娟
0016 | 浙江财经学院
06 | 汉语言文学
许琴樱
0016 | 浙江财经学院
06 | 汉语言文学
柴李清
0016 | 浙江财经学院
03 | 国际经济与贸易
李嘉睿
0016 | 浙江财经学院
02 | 市场营销
邱超
0016 | 浙江财经学院
03 | 国际经济与贸易
方陈珠
0016 | 浙江财经学院
02 | 市场营销
陈丽楠
0016 | 浙江财经学院
06 | 汉语言文学
郑祯
0016 | 浙江财经学院
06 | 汉语言文学
钱佳楠
0016 | 浙江财经学院
01 | 统计学
吴雯霞
0016 | 浙江财经学院
01 | 统计学
屠晓清
0016 | 浙江财经学院
01 | 统计学
王璐
0016 | 浙江财经学院
01 | 统计学
孙作浩
0017 | 嘉兴学院
02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卢星星
0017 | 嘉兴学院
01 | 汉语言文学
陈吉
0017 | 嘉兴学院
02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史芳婷
0017 | 嘉兴学院
02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李圣南
0017 | 嘉兴学院
01 | 汉语言文学
李明源
0017 | 嘉兴学院
02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张斌
0017 | 嘉兴学院
02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郭丽青
0020 | 杭州师范大学
03 | 电子商务
姚萍萍
0020 | 杭州师范大学
03 | 电子商务
郝耐雪
0020 | 杭州师范大学
04 | 旅游管理
胡凯璐
0020 | 杭州师范大学
04 | 旅游管理
张晓玲
0020 | 杭州师范大学
04 | 旅游管理
范佳丽
0021 | 湖州师范学院
01 | 旅游管理
朱静芸
0021 | 湖州师范学院
01 | 旅游管理
陈江舰
0022 | 绍兴文理学院
03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邱洁妮
0022 | 绍兴文理学院
03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朱小峰
0023 | 台州学院
02 | 工商管理(人力资源方向)
范福林
0023 | 台州学院
02 | 工商管理(人力资源方向)
沈婷
0023 | 台州学院
02 | 工商管理(人力资源方向)
施烨俊
0023 | 台州学院
02 | 工商管理(人力资源方向)
谢瑞依
0023 | 台州学院
01 | 汉语言文学
周卫
0023 | 台州学院
02 | 工商管理(人力资源方向)
郑家宇
0023 | 台州学院
01 | 汉语言文学
陈淇
0023 | 台州学院
02 | 工商管理(人力资源方向)
龚泽峰
0023 | 台州学院
03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金凤俐
0023 | 台州学院
02 | 工商管理(人力资源方向)
宁辉
0023 | 台州学院
01 | 汉语言文学
陈佳丽
0024 | 温州大学
01 | 英语
吴浏
0024 | 温州大学
02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周梦迪
0024 | 温州大学
01 | 英语
陈娜
0024 | 温州大学
04 | 国际经济与贸易
金丹莹
0024 | 温州大学
04 | 国际经济与贸易
孙洁
0024 | 温州大学
01 | 英语
石冬冬
0024 | 温州大学
03 | 工商管理
夏素谊
0024 | 温州大学
03 | 工商管理
吴黎婷
0024 | 温州大学
01 | 英语
王芳芳
0024 | 温州大学
03 | 工商管理
范磊
0024 | 温州大学
02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顾万英
0024 | 温州大学
03 | 工商管理
金佳慧
0024 | 温州大学
01 | 英语
颜霞敏
0024 | 温州大学
03 | 工商管理
卢文华
0033 | 浙江树人大学
02 | 物流管理
郑帆
0033 | 浙江树人大学
01 | 国际经济与贸易
沈蕾
0033 | 浙江树人大学
01 | 国际经济与贸易
周敏哲
0038 | 丽水学院
02 | 机械设计制造及自动化
邵媛贾
0038 | 丽水学院
02 | 机械设计制造及自动化
牟璐曦
0038 | 丽水学院
02 | 机械设计制造及自动化
应洁
0038 | 丽水学院
01 | 汉语言文学
徐晨
0038 | 丽水学院
01 | 汉语言文学
虞忆锋
0038 | 丽水学院
02 | 机械设计制造及自动化
曹仁智
0038 | 丽水学院
02 | 机械设计制造及自动化
盛志超
0038 | 丽水学院
02 | 机械设计制造及自动化
袁晓晶
0038 | 丽水学院
01 | 汉语言文学
李健
0038 | 丽水学院
02 | 机械设计制造及自动化
施小薇
0065 | 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
03 | 工商管理
杨珂
0065 | 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
01 | 英语
陈斌
0065 | 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
01 | 英语
冯婷婷
0065 | 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
04 | 国际经济与贸易
陈佳蕾
0065 | 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
04 | 国际经济与贸易
沈鸣艳
0065 | 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
01 | 英语
包如彩
0074 | 宁波大红鹰学院
04 | 动画
季芸芸
0074 | 宁波大红鹰学院
03 | 工商管理
林柔倩
0074 | 宁波大红鹰学院
04 | 动画
李佩远
0074 | 宁波大红鹰学院
04 | 动画
张魏芬
0074 | 宁波大红鹰学院
02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方楠
0074 | 宁波大红鹰学院
02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杜挺秀
0074 | 宁波大红鹰学院
01 | 英语
汪晓芳
0125 | 嘉兴学院南湖学院
01 | 市场营销
叶慧颖
0125 | 嘉兴学院南湖学院
01 | 市场营销
广东工贸职业技术学院206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16)
2020年济宁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为确保学院2015年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结合学院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学院概况
第一条学院全称:济宁职业技术学院;学院部委码:12335。
第二条学院办学层次及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院校。
第三条学院地址:
校本部:山东省济宁市金宇路3号邮编:272037
北校区:山东省济宁市济岱路8号邮编:272030
第四条学院基本情况
国办高校省级名校济宁职业技术学院是2000年10月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2012年被确立为山东省首批技能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学院坐落在儒家文化发源地——孔孟之乡、礼仪之邦的山东省济宁市城区中心地带,地理位置优越,人文底蕴深厚。
学院现有教职工678人,教授、副教授147人,博士、硕士学位232人。全日制高职(专科)在校生10581余人。学院占地955亩,建筑面积31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3.2亿元。
成果丰硕特色突出学院坚持“质量立院、特色兴院、人才强院、文化铸院、精品建院”发展战略,确立了“立足济宁、服务鲁南,围绕装备制造、生物技术等主导产业,培养生产、建设、服务、管理第一线高端技能型专门人才”的办学定位,形成了“产教互融、校企共同、学岗直通、文化育人”的办学特色。
学院2015年被授予第四届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2014年被确立为山东省首批教育信息化试点单位。拥有2个中央财政支持重点专业,3个国家发改委立项世界银行职教项目支持专业,7个山东省高校特色专业,1个国家级教学团队、5个省级教学团队,1名全国先进工作者、3名省级教学名师、1名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文化育人素质拓展学院充分发挥孔孟之乡优势,融入传统文化经典,吸纳企业文化精华,实施“课程﹢活动+实践”的人文素质拓展工程,提高学生艺术素养,增强就业竞争力。开发并推出《心读》《职业人文素养》《儒家文化与企业管理》等系列校本课程,开展中华经典诵读、“五月的鲜花”精品文艺汇演、校园文化艺术节等系列文化活动,培养学生“通事达理”的做人品格,“志存高远”的立业精神,“敬事而信”的扎实作风。
产教互融校企共同学院以“校企共同体”体制机制创新为突破口,“产教互融”建设重点专业,“平台+模块”构建课程体系,“校企双嵌”共建教学团队,“生产实境”建设实训基地,“五位一体”提升社会服务能力,培养“品优技高有才艺”的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专门人才。校企共建了“如意服装学院”、“山推机电学院”等6个二级学院;牵头成立了“济宁市机电职教集团”、“济宁市汽车职教集团”、“济宁市建筑职教集团”3个校企共同体;设有“惠普班”、“鲁抗班”、“豪雅班”、“山推班”、“中锐班”、“天元建工班”、“哈佛幼教班”、“商鲲高铁班”、“中煤电子商务班”等20余个冠名班。
学岗直通光彩就业学院创新学岗直通人才培养模式,实现人才培养方案与企业岗位素质要求直通,教学内容与岗位任务直通,教学组织与生产过程直通,实训环境与岗位实境直通,顶岗实习与就业岗位直通,校园文化与企业文化直通。学院与山推股份公司、东方航空公司等数百家大中型企业建立了就业合作关系,毕业生与就业岗位比一直保持在1:5以上,特色主干专业达1:10以上。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五条学院2015年各招生专业学制均为三年,层次均为专科(高职)。
各省区分专业招生计划和各专业相关报考要求以各省区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第六条学院招生计划通过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院招生简章、学院网站等渠道向社会公布。
第四章录取规则
第七条录取工作严格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录取政策和划定的录取分数线执行,遵照德、智、体全面衡量的原则,公平竞争、择优录取。
录取审查时,普通高中毕业生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体育测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结果须达到合格档次以上。
1、根据各省的志愿设置及投档录取原则进行录取。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执行相关省份的投档规定,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接受投档,第一次填报志愿的投档考生不足时,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征集志愿考生。对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录取,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本校的考生,第一志愿投档考生不足时,再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以此类推。
2、艺术类专业投档原则、录取规则按照《山东省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执行。航空服务专业不安排专业测试校考,认同其他院校相同或相近专业合格成绩。
3、春季高考按专业类别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4、单独招生考试及录取执行《济宁职业技术学院2015单独招生章程》以及教育部、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
第八条各专业外语语种不限,男女比例不限。
第九条航空服务专业招生要求:男生身高4325px—4625px、女生身高4075px—4375px,年龄不超过20周岁,五官端正,身材匀称,面部和手、臂等裸露部位无明显疤痕,无精神病、癫痫病,口齿清楚,普通话基础良好。
旅游管理专业“商鲲高铁班”招生要求(需面试):年龄16~20周岁,女生身高4050px—4300px、男生身高4300px—4550px,肤色好、气质佳、体型匀称,身体健康,无传染病,面部、颈部、臂部、腿部均无明显疤痕,无明显“X”型“O”型腿、走路无明显内八、外八现象。
第十条录取结果经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招办)审核后,通过省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网站、学院网站等向社会公布。
第五章组织机构
第十一条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十二条学院招生就业指导处是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济宁职业技术学院普通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三条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六章其它
第十四条考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入学须知》要求,按时到校报到。确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报到的考生,应向学院提出申请,经学院同意后方可延期报到。
第十五条新生入校后,学院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入学体检,对体检不合格的学生,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六条学费按山东省制定的普通高校统一收费标准执行。理工类专业每生每学年5000元,文史类专业每生每学年4800元(航空服务专业学费每生每学年7000元)。住宿费按山东省物价局统一制定的标准执行。
学生入学后,由于学生自身原因要求退学的,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按照《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鲁政办发[2008]65号)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学院坚持以人为本、关爱学生、服务学生的方针,采取“奖、贷、助、补、减”等办法帮扶学生。
奖学金分为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山东省人民政府奖学金、学院奖学金(1200元/人年、800元/人年、600元/人年)和企业奖学金。
助学金分为国家助学金和学院助学金。
学院设有勤工助学金和特困生补助。全日制在校生可申请勤工助学岗位,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可申请特困生补助。
学院开通入学绿色通道,不让任何一名考生因家庭困难而辍学。
第十八条学生修业期满,各科成绩合格,学院颁发学历证书。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济宁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七章附则
第十九条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济宁职业技术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条本章程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本章程由济宁职业技术学院解释。
第二十二条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电话:(0537)22257752285775
网址:>此招生章程已经山东省教育厅审核,并在教育部备案,详细内容可登录山东省教育厅网站和教育部“阳光高考”招生信息发布及管理平台网站(>
https://m.czhuihao.cn/wendang/1574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