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物品协议书

发布时间:2021-06-27 点击:

买卖物品协议书16篇

买卖物品协议书16篇

买卖物品协议书(1)

物品寄售协议书

甲 方:泰州市二手交易网 经办人:▁▁▁▁▁▁▁

电话:▁▁▁▁▁▁▁ ▁

地址:

乙 方:▁▁▁▁▁▁身份证号码:

电话:▁▁▁▁▁▁▁▁▁▁▁▁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的个人闲置物品放到家方店里寄售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内容:

1、乙方所寄售的东西为 数量共 件。物主定价为 物品品质(瑕疵情况): 甲方负责物品品质,

2、甲方提供服务内容为:物品到店--物主定价--登记签字---展示销售---结款。

3、服务费标准

售价10元内寄售物品每件收取1元服务费。售价10元到50元的物品按每10%收取服务费。售价50元到100元的物品每件收取6元服务费。售价100元以上物品服务费面议补充说明。

4、乙方所寄售的物品展示期为 (最长不超过2个月),物品展示期满没有售出乙方应及时收回,如果乙方在一个月内不回收的物品甲方有权自行处理或者抛弃。

5、甲方物品一经售出,应当立即通知甲方,并且在物品售出的第四天把货款交给乙方。在物品售出的三天内为顾客保障期,如果顾客买去三天内不满意在不影响在次销售的情况下可以全额退货。

二、双方权利与义务

1、本店不承担鉴定物品真伪、材质、价格、性能等责任,只为买卖双方提供一交易平台,买家需根据自身鉴别能力谨慎购买,本店所有物品一经出售,三天之后概不退换。

2、乙方对自己寄售的物品合法来源以及产品质量及售后服务负责,对于乙方的物品合法来源及产品质量及售后服务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物主变价应当书面告知或短信通知。

4、物主若需在寄卖期内取回所寄卖之物品,需提前1天向店方预约。

5.保管时间内出现遗失或坏损,店方按售价的70%赔付,不可抗因素除外。

6、物主逾期未取回货物的,本店视为同意此协议继续销售

7、展示期限内,乙方取回寄售物品,应当缴纳服务费。

8、乙方的物品一但售出,甲方应立即通知乙方并且在产品售出的第四天把货款交给乙方。

9、其它未尽事宜可以补充说明:

三、本协议一式两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如有争议参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友好协商解决。

买卖物品协议书(2)

物品租赁协议书

  出租方(甲方)

  地址: 电话:

  电报挂号: 银行帐号:

  承租方(乙方)

  地址: 电话:

  电报挂号: 银行帐号:

  甲乙双方同意按照下列条款签订本租赁合同(以下简称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同依据和租赁物件

  1.甲方依照乙方上级主管部门______的批准并依照乙方租赁托付书的要求,租进______(以下简称租赁物件)出租给乙方使用。租赁物件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和使用地点详见本合同附表第1、5项,该附表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第二条 租赁物件的所有权

  1.在租赁期间,附表所列租赁物件的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对租赁物件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乙方不得在租赁期内对租赁物件进行销售、转让、转租、抵押或采取其他任何侵犯租赁物件所有权的行为。

  2.在租赁期满后,甲方可同意乙方续租或按附表第11项所列名义货价将租赁物件售与乙方。名义货价同最后一期租金一并支付。名义货价交清后,该租赁物件的所有权随即转归乙方。

  第三条 租金的计算和支付

  1.租金以租赁物件的总成本为基础计算。租赁物件的总成本包括租赁物件的价款、海运费、保险费和融资利息(融资利息从甲方支付或甲方实际负担之日起计算)及银行费用等。总成本是甲方用外汇和人民币分不支付上述全部金额、费用的合计额。

  2.租金用美元额度支付时:

  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后的30天内将本合同估计所需要的美元额度采纳银行划拨的方式______次划入甲方中国银行总行营业部的美元额度户头。

  租金用甲方同国外支付租赁物件价款的同一货币计价。在每期对国外支付租金的当日按中国银行的外汇牌价兑换成美元,并以贸易内部结算价格(1美元兑换元人民币)同乙方结算。乙方用人民币支付租金,由甲方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向乙方托收。

  3.租金直截了当用外币支付时:

  租金用租进或购进租赁物件的同一货币计价和支付。

  每期租金,由乙方在规定的支付日期内直截了当汇入甲方在中国银行总行营业部的帐户。

  美元帐号:

  日元帐号:

  西德马克帐号:

  4.租金用调剂美元支付时:

  租金用甲方向国外支付租赁物件价款的同一货币计价。在每期对国外支付租金的当日按中国银行的外汇牌价兑换成美元,并以中国银行调剂美元价格(1美元兑换元人民币)同乙方结算。

  乙方用人民币支付租金,由甲方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向乙方托收。

  第四条 租金的变更和罚款利息

  1.在租赁期内,由于我国政府或租赁物件出口国政府增减有关税项、税率等因素必须变更租金时,甲方用书面通知乙方这种变更并提出新的实际租金,乙方承认这种变更。

  2.租赁物件的总成本与其概算租金不符时,甲方在租赁物件全部交货后,用书面通知乙方实际租金的金额,并以此金额为准对概算租金作出相应的变更,乙方承认这种变更。

  3.乙方延迟支付租金时,甲方将按照延付时刻计算,每日加收延付金额的万分之三的利息。

  第五条 租赁物件的交货和验收

  1.租赁物件在附表第4项所列的卸货港(以下简称交货地点),由甲方(或其代理人)向乙方交货。因政府法律、不可抗力和延迟运输、卸货、报关等不属于甲方责任而造成租赁物件延迟交货时,甲方不承担责任。

  2.租赁物件运达安装或使用地点后,乙方应在30天内检验租赁物件,同时将签收盖章后的租赁物件的验收收据交给甲方。

  3.假如乙方未按前项规定的时刻办理验收,甲方则视为租赁物件已在完整状态下由乙方验收完毕,并视同乙方差不多将租赁物件的验收收据交付给甲方。

  4.假如乙方在验收时发觉租赁物件的型号、规格、数量和技术性能等有不符、不良或瑕疵等情况属于卖方的责任时,乙方应在接货后90天内从中国商品检验局取得商检证明并应立即将上述情况用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将依照与卖方签订的购货协议规定的有关条款协助乙方对外进行交涉,办理索赔等事宜。

  第六条 质量保证及事故处理

  1.租赁物件的质量保证条件同甲方与卖方签订的购货协议中的质量保证条件相符。假如在质量保证期内发生质量咨询题属于卖方责任时,甲方同意将购货协议规定的索赔权转让给乙方,并协助乙方办理索赔事宜。当需要卖方派人来华时,甲方负责办理邀请外商来华的手续。

  2.在租赁期内,因乙方责任事故致使租赁物件遭受损失时,乙方应对此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3.如发生以上任何情况,都不阻碍本合同的执行和效力。

  第七条 租赁物件的使用、维修、保养和费用

  1.租赁物件在租赁期内由乙方使用。乙方应负责日常维修、保养,使设备保持良好状态,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

  2.租赁物件在安装、保管、使用等过程中致使第三者遭受损失时,由乙方对此承担全部责任。

  3.租赁物件在安装、保管、使用等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税款,均由乙方负担。

  第八条 租赁物件的损坏和毁灭

  1.乙方承担在租赁期内发生的租赁物件的毁损(正常损耗不在此限)和灭失的风险。

  2.在租赁物件发生毁损或灭失时,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可选择下列方式之一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其一切费用:

  (1)将租赁物件复原或修理至完全能正常使用的状态;

  (2)更换与租赁物件同等型号、性能的部件或配件、使其能正常使用;

  (3)当租赁物件灭失或毁损至无法修理的程度时,乙方应按附表第9项规定的预定损失金额,赔偿甲方。

  第九条 租赁物件的保险

  1.按FOB或C&F条件交货时,由甲方办理租赁物件的进口运输保险手续。

  2.租赁物件自运抵乙方安装或使用地点之日起由甲方向中国人民保险总公司投保财产险(保险期至本合同终结时为止),为应付自然灾难所引起的租赁物件的毁损风险。

  3.在租赁期间,如发生保险事故,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和中国人民保险总公司在当地的分公司,并向甲方提供检验报告和有关资料,会同甲方向中国人民保险总公司索赔。

  本条各项保险费均计入总租金内用外币支付,由乙方负担。

  依照第八条应由乙方支付给甲方的款项,可在保险赔偿金内减免抵偿。

  第十条 租赁保证金

  1.本合同一经签订乙方即向甲方支付附表第8项规定的租赁保证金,作为履行本合同的保证。

  2.租赁保证金不计利息,在租赁期满时归还乙方或抵最后一期租金的全部或一部分。

  3.乙方违反本合同任何条款时,甲方将从租赁保证金中抵扣乙方应支付给甲方的款项。

  第十一条 违反合同时的处理

  1.除本合同第四条所规定的条款外,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变更或解除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将按我国《经济合同法》的有关条款处理。

  2.乙方如不支付租金或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时,甲方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1)要求乙方及时付清租金和其他费用的全部或一部分。

  (2)终止本合同,收回或要求归还租赁物件,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的损失。

  3.租赁物件交货前,由于乙方违反本合同而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乙方应负责赔偿。

  第十二条 经济担保

  1.乙方托付____为本合同乙方的经济担保人。不论发生何种情况乙方未按照本合同附表的要求支付租金时,乙方经济担保人将按《经济合同法》第十五条的规定承付乙方所欠租金。

  第十三条 争议的解决

  1.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及乙方的经济担保人应首先依照我国《经济合同法》等法规的有关条款来解决。如不能解决时,提请有关经济法庭判决。

  2.甲方与外商签订的购货协议或租赁合同需要仲裁时乙方有责任提供必要的资料并协助甲方对外进行交涉。

  第十四条 本合同的附件

  1.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附件:

  (1)租赁合同附表;

  (2)租赁托付书及附表;

  (3)租赁设备确认书;

  (4)甲方购货协议副本(协议号:);

  (5)乙方租金偿还担保与还款打算书。

  第十五条 其他

  1.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自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双方各执一份正本为凭。合同副本除乙方经济担保人必持一份外,其他需要份数由双方商定。

  2.对本合同内容的任何修改、补充或变更(除第四条外)须采纳书面形式,经双方加盖公章后正式生效。本合同修改、变更部分应视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甲方: (章)

  经理: 业务员:

  乙方:

  代表: (章)

  年 月 日


土地租赁协议样本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进展养殖事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现订立本合同:

  一、甲方自愿将自己位于 的土地 亩出租于乙方,由乙方作养殖事业使用.

  二.租赁期限为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租金为每年每亩地小麦、玉子各 公斤,在每年农作物收获后于出租方要求给付时以市场价格折合人民币给付.(乙方应于甲方提出给付请求后15日以内给付)

  四、土地交付时刻:

  五、乙方在经营期间,若效益差,能够在合同到期前提早解除本合同;但甲方不得在合同到期前解除本合同.

  六、甲方不得干预乙方的正常生产经营,若因为甲方的行为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赔偿乙方的经济损失.

  七、本合同到期后,经双方协商,能够续租合同,由乙方经营.若乙方不愿续订,应恢复土地原状或在甲方自愿的情况下对有关建筑物予以合理作价,由甲方在支付给乙方对价的
情况下取得有关建筑物的所有权.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补充,补充条款的效力优先于本合同.

  本合同一式三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并由乙方报本村村委会本案一份.

  甲方:

  乙方:

  公证机关:

  订立时刻: 年 月 日

买卖物品协议书(3)

物品租赁协议书

  出租方(甲方)

  地址: 电话:

  电报挂号: 银行帐号:

  承租方(乙方)

  地址: 电话:

  电报挂号: 银行帐号:

  甲乙双方同意按照下列条款签订本租赁合同(以下简称“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同依据和租赁物件

  1.甲方根据乙方上级主管部门______的批准并根据乙方租赁委托书的要求,租进______(以下简称租赁物件)出租给乙方使用。租赁物件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和使用地点详见本合同附表第1、5项,该附表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第二条 租赁物件的所有权

  1.在租赁期间,附表所列租赁物件的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对租赁物件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乙方不得在租赁期内对租赁物件进行销售、转让、转租、抵押或采取其他任何侵犯租赁物件所有权的行为。

  2.在租赁期满后,甲方可同意乙方续租或按附表第11项所列名义货价将租赁物件售与乙方。名义货价同最后一期租金一并支付。名义货价交清后,该租赁物件的所有权随即转归乙方。

  第三条 租金的计算和支付

  1.租金以租赁物件的总成本为基础计算。租赁物件的总成本包括租赁物件的价款、海运费、保险费和融资利息(融资利息从甲方支付或甲方实际负担之日起计算)及银行费用等。总成本是甲方用外汇和人民币分别支付上述全部金额、费用的合计额。

  2.租金用美元额度支付时:

  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后的30天内将本合同预计所需要的美元额度采用银行划拨的方式______次划入甲方中国银行总行营业部的美元额度户头。

  租金用甲方同国外支付租赁物件价款的同一货币计价。在每期对国外支付租金的当日按中国银行的外汇牌价兑换成美元,并以贸易内部结算价格(1美元兑换×元人民币)同乙方结算。乙方用人民币支付租金,由甲方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向乙方托收。

  3.租金直接用外币支付时:

  租金用租进或购进租赁物件的同一货币计价和支付。

  每期租金,由乙方在规定的支付日期内直接汇入甲方在中国银行总行营业部的帐户。

买卖物品协议书(4)

买卖协议书怎么写

买方:____________(下称甲方)卖方:____________(下称乙方)地址:____________邮编:_____地址:____________邮编:_____电话:____________传真:_____电话:____________传真:_____电子邮箱:__________电子邮箱:__________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本着自愿及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名称、品种、规格:

____________(应注明产品的牌号或商标)。

2.质量,按下列第()项执行:

(1)按照_______标准执行(须注明按国家标准或部颁或企业具体标准,如标准代号、编号和标准名称等)。

(2)按样本,样本作为合同的附件(应注明样本封存及保管方式)。

(3)按双方商定要求执行,具体为:

_____________(应具体约定产品质量要求)。

第二条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1.数量:________。

2.计量单位和方法:__________。

3.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增(减)量规定及计算方法:____________。

第三条包装方式和包装品的处理:

_________(应尽可能注明所采用的包装标准是否国家或主管部门标准,自行约定包装标准应具体可行,包装材料由谁供应,包装费用的负担。)。

第四条交货方式:

1.交货时间:_______。

2.交货地点:_______。

3.运输方式:_______(注明由谁负责代办运输)。

4.保险:_______(按情况约定由谁负责投保并具体规定投保金额和投保险种)。

5.与买卖相关的单证的转移:___________。

第五条验收:

1.验收时间:_______。

2.验收方式:

______(如采用抽样检验,应注明抽样标准或方法和比例)。

3.验收如发生争议,由___检验机构按___检验标准和方法,对产品进行检验。

买卖物品协议书(5)

二手房买卖合同

(LA)TH2012 NO:

卖 方: [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

地 址:

买 方: [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

地 址:

中介方:六安天鸿房地产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地 址:六安市东大街(六安市房地产管理局往北100米)兴美花园13幢

合约三方同意条款如下:

1. 买卖双方通过中介方买卖位于 之物业(以下简称“该物业” 该物业地址以[房地产证][预售契约][商品房买卖合同]为准,若有差异时,双方同意再作修改,并同意不以此作为取消交易之理由。),该物业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以[房地产证][预售契约][商品房买卖合同]为准,若实际面积有差异时,买卖双方同意以本合约订明之楼价除以面积所得的单价为标准增收或减付,并同意不以此作为取消交易之理由)。

2. 该物业的物业维修基金由[卖方] [买方]支付。如卖方支付物业维修基金,卖方应在办理交易过户手续前或[商品房买卖合同] [预售契约]转名前付清物业维修基金,或由买方自首期楼款中扣除相应的费用;如买方支付物业维修基金,卖方如已支付的部分物业维修基金不再退回,买方自卖方交付该物业之日起负责支付物业维修基金,同时卖方应协助买方办理物业维修基金的转名手续。

3. 卖方持有[房地产证][预售契约][商品房买卖合同]号码为: 。卖方须保证对该物业享有完整所有权,并无存在隐瞒与该物业有关的重要事实或提供虚假情况等违反诚实信用行为。卖方应在办理交易过户手续前将有关该物业的产权纠纷、债务、税项、租赁以及解除抵押等事项处理完毕,并保证交易过户完成时买方无须对上述事项负责。否则,卖方须赔偿买方及中介方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由于卖方原因,造成物业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或发生被政府或司法机关查封等情形由卖方承担全部责任。

4. 买卖双方同意该物业成交价为人民币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元)

5 卖方、买方应按照附件约定的交易期限、付款方式按时交收楼款、完成交易过户手续。

6. 卖方于收取定金时,须出示[房地产证][预售契约][商品房买卖合同][共有人/配偶同意出售证明][委托公证书]等有关证明文件。如卖方未能即时出示上述文件,除买方同意外,否则该定金将暂时存放于中介方帐户内;如卖方最终于 年 月 日前都未能出示上述文件,卖方须负订约过错导致毁约之赔偿责任,中介方将定金交还予买方. 买方对此不能向中介方要求任何赔偿。如需中介方协助办理交易过户手续,卖方在收取定金时须将权属证明原件交中介方办理相关手续。而买方于中介方交还定金或交付卖方已签署之收据时,须归还中介方开出之预收款凭证;如有遗失,买方须支付该预收款凭证开具金额的5%予中介方作为税费补偿。

7. 该物业是以现状售予买方,该物业之现状是指[吉屋] [有家私电器](详见家私电器清单) [该物业现附有租约,买方连同现有之租约一起购入该物业,卖方须协助买方与租户签定新的租约],而买方曾被邀请检查或已检查或已授权代表代其检查该物业,并完全明白该物业的产权状况,故买方不得借此拒绝交易。

8.本次交易所产生税费[按房地产交易所规定以买卖双方各付各税][卖方之税费由 方负责,买方之税费由 方负责]方式交付,其他相关费用各自承担。

9. 卖方交付该物业予买方使用之日期为[业主收齐楼款当天] [ 年 月 日前];卖方在交付该物业时,必须付清一切有关该物业之杂费(如水电费、煤气费、管理费、电话费、网络费、有线电视费等)。买方如需对物业内设施更名,卖方须协助买方办理过户手续。

10. 基于买卖双方独家委托中介方提供中介服务,且中介方已促成买卖双方签订了本合约,买卖双方同意:卖方于本合约签订之日向中介方支付人民币 万 仟 佰 拾 元整 (¥ 元)作为咨询及中介服务费;买方于本合约签订之日向中介方支付人民币 万 仟 佰 拾 元整 (¥ 元)作为咨询及中介服务费。本条规定买卖双方的咨询及中介服务费,中介方可以从买方支付给卖方的定金中抵扣。买方或卖方逾期支付咨询及中介服务费的,每逾期一天,按应付费用的千分之一向中介方支付滞纳金。

11.任何情况下,若卖方或买方任何一方签署本合约后,而未能依本合约之条款卖出或买入该物业,则毁约之一方须即时支付该物业上述楼价百分之六之金额予中介方作为违约金,并赔偿买卖双方咨询及中介服务费金额的总和及支付中介方因追究违约方违约责任而发生的律师费用给中介方,买卖双方对此无异议。

12.卖方不能按本合约约定将该物业售予买方,或者因违约而无法将该物业售予买方的,应向买方支付该物业成交价的10%作违约金,卖方并须退回买方已付的所有费用。

13.卖方逾期交付该物业,或者未能按时履行约定的其他义务,每逾期一天,按该物业成交价的千分之一向买方支付违约金;逾期60天,买方有权不再购买该物业,卖方应退回全部已收款项并向买方支付该物业成交价的10%作违约金。此违约金由买方与中介方均分作赔偿,惟买方不可再为此而向卖方、中介方进一步追究责任或要求赔偿损失。

14.买方不能按本合约约定买入该物业,或者因违约而无法买入该物业的,应向卖方支付该物业成交价的10%作违约金。买方逾期支付楼款,或者未能按时履行约定的其他义务,每逾期一天,按该物业成交价的千分之一向卖方支付违约金,逾期60天,卖方有权不再出售该物业,买方应向卖方支付该物业成交价的10%作违约金。此违约金由卖方与中介方均分,而卖方有权再将该物业出售与任何人,惟卖方不可再为此而向买方、中介方进一步追究责任或要求赔偿损失。

15.签署本合约后,如买卖双方在未得中介方同意,私下协议交易或取消本合约,则买卖双方将同时及分别成为本合约之毁约者,并仍须各自负责支付该物业上述楼价百分之三之金额予中介方作为违约金,并赔偿买卖双方咨询及中介服务费金额的总和及中介方因追究违约方违约责任而发生的律师费用给中介方,买卖双方对此无异议。

16. 本合约将取代任何过往卖方、买方、中介方三方在协商中的声称、理解、要约、承诺及协议。

17. 本合约一式三份,经三方签名或盖章后生效,卖方、买方及中介方各持一份。卖方、买方、中介方三方同意如因本合约而产生的纠纷均交由六安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合约附件与本合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8. 三方约定的其他事项(对本合约及附件条款的修改或补充):

卖方: 买方: 中介方:六安天鸿房地产投资顾问有限

签署: 签署: 签 署:

日期: 日期: 日 期:

兹本人/公司 收到买方之部分定金人民币 元整(¥ )

收款人签收: 收款日期: 年 月 日

附 件

买卖双方就交易期限、楼价款的支付方式达成以下一致协议,由买方按下列第 种方式支付楼款。

1. 一次性付款

(1)于 前支付人民币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元)作为定金。

(2)双方应于 前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并取得房地产交易中心收缴证件收据后3天内,买方付清首期楼价款(已包含定金)共计人民币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元)。

(3)于交易过户完成当天付清楼价余款,共计人民币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元)。交易手续需在 前完成,如因房地产交易中心、房管局原因导致延迟,则时间相应顺延。

2. 按揭付款

(1)于 前支付人民币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元)作为定金。

(2)双方应于 前签订《广州市房地产买卖合同》并取得房地产交易中心收缴证件收据后3天内,买方付清首期楼价款(已包含定金)共计人民币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元)。

(3)人民币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元)于买卖完成并办妥他项权利登记后,由贷款银行直接拨入卖方银行帐号作为楼价余款,银行实际贷款额与原贷款额之间差额由买方以现金支付。交易手续需在 前完成,如因房地产交易中心、房管局或银行原因导致延迟,则时间相应顺延。

(4)卖方应协助买方办理按揭手续,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有关文件/合同等。

3. 转按付款

(1)于 前支付人民币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元)作为定金;卖方需在收到此款项 天内向抵押银行申请转按手续,并协助买方办理申请银行贷款手续。

(2)首期楼价款(包含定金)共计人民币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元)应不迟于 年 月 日支付,但支付首期款的前提条件是 。

(3)人民币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元)于交易过户完成并办妥他项权利登记后,由按揭银行扣除卖方所欠款后将余款直接拨入卖方银行帐号作为楼价余款,银行实际贷款额与原贷款额之间差额由买方以现金支付。交易手续需在 年 月 日前完成,如因房地产交易中心、房管局或银行原因导致延迟,则时间相应延迟。

4. 涂销抵押一次性付款

(1)于 前支付人民币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元)作为部分定金。

(2)于签定本合约 天内,支付人民币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元)作为定金余款,卖方收款当日须即时向抵押银行申请提前偿还贷款手续,卖方须在完成提前偿还银行贷款、涂销抵押登记及归档等手续 天内与买方签署《房地产买卖合同》;提前偿还银行贷款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卖方负责支付。

(3)首期楼价款(包含定金)共计人民币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元)应不迟于 年 月 日支付,但支付首期款的前提条件 是 。

(4)于交易过户完成当天付清楼价余款,共计人民币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元)。交易手续需在 前完成,如因房地产交易中心、房管局或银行原因导致延迟,则时间相应延迟。

5. 涂销抵押按揭付款

(1)于 前支付人民币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元)作为部分定金。

(2)于签订本合约 天内支付人民币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元)作为定金余款,卖方收款当日须即时向抵押银行申请提前偿还贷款手续,并在完成提前偿还银行贷款、涂销抵押登记及归档等手续 天内协助买方完成申请银行贷款手续。

(3)部分楼款(包含定金)共计人民币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元)应不迟于 年 月 日支付,但付款的前提条件是 。

(4)人民币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元)于交易过户完成并办妥他项权利登记后,由按揭银行扣除卖方所欠款后将余款直接拨入卖方银行帐号作为楼价余款,银行实际贷款与原贷款额之间差额由买方以现金支付。交易手续需在 前完成,如因房地产交易中心、房管局或银行原因导致延迟,则时间相应延迟。

卖方: 买方: 中介方:六安天鸿房地产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日期: 日期: 日 期:

买卖物品协议书(6)

买卖车库协议书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买卖车库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自愿将__________________小区____幢_____号车库卖给乙方所有;甲方出卖车库的同时将车库的有关收据等手续交付给乙方,甲、乙双方商定成交价格为人民币壹拾万元整。

二、付款方式:

合同签定时,乙方已付甲方1.5万元整(人民币)为预付款;余款8.5万元整(人民币)于该车库有关手续交付乙方后付清;

三、甲方须保证上述车库没有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因甲方的原因,造成该车库不能办理产权更名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并向乙方赔偿损失,支付相当于购款20%的违约金。

四、上述车库的相关权利义务自交付后均归乙方享有,乙方对上述车库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及处分之权利。

五、甲方须保证上述车库能够办理产权登记。并协助乙方办理车库更名手续,若上述车库无法办理产权登记,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甲方须返还购款,并支付相当于购款20%的违约金。

六、本合同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七、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生效,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应严格履行。如有违约,违约方愿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损失,支付违约费用。

八、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

甲方(签名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名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卖方:

买方:

经买卖双方平等协商,在真实意愿的基础上,就车库买卖事宜达成一致,特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并作为所有权归属的凭证。

一、双方买卖的车库位于,面积平方米,卖方获得时间,所有权证明资料名称,资料编码。

买卖物品协议书(7)

物品租赁协议书

  出租方(甲方)

  地址: 电话:

  电报挂号: 银行帐号:

  承租方(乙方)

  地址: 电话:

  电报挂号: 银行帐号:

  甲乙双方同意按照下列条款签订本租赁合同(以下简称“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同依据和租赁物件

  1.甲方根据乙方上级主管部门______的批准并根据乙方租赁委托书的要求,租进______(以下简称租赁物件)出租给乙方使用。租赁物件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和使用地点详见本合同附表第1、5项,该附表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第二条 租赁物件的所有权

  1.在租赁期间,附表所列租赁物件的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对租赁物件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乙方不得在租赁期内对租赁物件进行销售、转让、转租、抵押或采取其他任何侵犯租赁物件所有权的行为。

  2.在租赁期满后,甲方可同意乙方续租或按附表第11项所列名义货价将租赁物件售与乙方。名义货价同最后一期租金一并支付。名义货价交清后,该租赁物件的所有权随即转归乙方。

  第三条 租金的计算和支付

  1.租金以租赁物件的总成本为基础计算。租赁物件的总成本包括租赁物件的价款、海运费、保险费和融资利息(融资利息从甲方支付或甲方实际负担之日起计算)及银行费用等。总成本是甲方用外汇和人民币分别支付上述全部金额、费用的合计额。

  2.租金用美元额度支付时:

  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后的30天内将本合同预计所需要的美元额度采用银行划拨的方式______次划入甲方中国银行总行营业部的美元额度户头。

  租金用甲方同国外支付租赁物件价款的同一货币计价。在每期对国外支付租金的当日按中国银行的外汇牌价兑换成美元,并以贸易内部结算价格(1美元兑换×元人民币)同乙方结算。乙方用人民币支付租金,由甲方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向乙方托收。

  3.租金直接用外币支付时:

  租金用租进或购进租赁物件的同一货币计价和支付。

  每期租金,由乙方在规定的支付日期内直接汇入甲方在中国银行总行营业部的帐户。

  美元帐号:

  日元帐号:

  西德马克帐号:

  4.租金用调剂美元支付时:

  租金用甲方向国外支付租赁物件价款的同一货币计价。在每期对国外支付租金的当日按中国银行的外汇牌价兑换成美元,并以中国银行调剂美元价格(1美元兑换×元人民币)同乙方结算。

  乙方用人民币支付租金,由甲方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向乙方托收。

  第四条 租金的变更和罚款利息

  1.在租赁期内,由于我国政府或租赁物件出口国政府增减有关税项、税率等因素必须变更租金时,甲方用书面通知乙方这种变更并提出新的实际租金,乙方承认这种变更。

  2.租赁物件的总成本与其概算租金不符时,甲方在租赁物件全部交货后,用书面通知乙方实际租金的金额,并以此金额为准对概算租金作出相应的变更,乙方承认这种变更。

  3.乙方延迟支付租金时,甲方将按照延付时间计算,每日加收延付金额的万分之三的利息。

  第五条 租赁物件的交货和验收

  1.租赁物件在附表第4项所列的卸货港(以下简称交货地点),由甲方(或其代理人)向乙方交货。因政府法律、不可抗力和延迟运输、卸货、报关等不属于甲方责任而造成租赁物件延迟交货时,甲方不承担责任。

  2.租赁物件运达安装或使用地点后,乙方应在30天内检验租赁物件,同时将签收盖章后的租赁物件的验收收据交给甲方。

  3.如果乙方未按前项规定的时间办理验收,甲方则视为租赁物件已在完整状态下由乙方验收完毕,并视同乙方已经将租赁物件的验收收据交付给甲方。

  4.如果乙方在验收时发现租赁物件的型号、规格、数量和技术性能等有不符、不良或瑕疵等情况属于卖方的责任时,乙方应在接货后90天内从中国商品检验局取得商检证明并应立即将上述情况用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将根据与卖方签订的购货协议规定的有关条款协助乙方对外进行交涉,办理索赔等事宜。

  第六条 质量保证及事故处理

  1.租赁物件的质量保证条件同甲方与卖方签订的购货协议中的质量保证条件相符。如果在质量保证期内发生质量问题属于卖方责任时,甲方同意将购货协议规定的索赔权转让给乙方,并协助乙方办理索赔事宜。当需要卖方派人来华时,甲方负责办理邀请外商来华的手续。

  2.在租赁期内,因乙方责任事故致使租赁物件遭受损失时,乙方应对此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3.如发生以上任何情况,都不影响本合同的继续执行和效力。

  第七条 租赁物件的使用、维修、保养和费用

  1.租赁物件在租赁期内由乙方使用。乙方应负责日常维修、保养,使设备保持良好状态,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

  2.租赁物件在安装、保管、使用等过程中致使第三者遭受损失时,由乙方对此承担全部责任。

  3.租赁物件在安装、保管、使用等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税款,均由乙方负担。

  第八条 租赁物件的损坏和毁灭

  1.乙方承担在租赁期内发生的租赁物件的毁损(正常损耗不在此限)和灭失的风险。

  2.在租赁物件发生毁损或灭失时,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可选择下列方式之一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其一切费用:

  (1)将租赁物件复原或修理至完全能正常使用的状态;

  (2)更换与租赁物件同等型号、性能的部件或配件、使其能正常使用;

  (3)当租赁物件灭失或毁损至无法修理的程度时,乙方应按附表第9项规定的预定损失金额,赔偿甲方。

  第九条 租赁物件的保险

  1.按FOB或C&F条件交货时,由甲方办理租赁物件的进口运输保险手续。

  2.租赁物件自运抵乙方安装或使用地点之日起由甲方向中国人民保险总公司投保财产险(保险期至本合同终结时为止),为应付自然灾害所引起的租赁物件的毁损风险。

  3.在租赁期间,如发生保险事故,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和中国人民保险总公司在当地的分公司,并向甲方提供检验报告和有关资料,会同甲方向中国人民保险总公司索赔。

  本条各项保险费均计入总租金内用外币支付,由乙方负担。

  根据第八条应由乙方支付给甲方的款项,可在保险赔偿金内减免抵偿。

  第十条 租赁保证金

  1.本合同一经签订乙方即向甲方支付附表第8项规定的租赁保证金,作为履行本合同的保证。

  2.租赁保证金不计利息,在租赁期满时归还乙方或抵最后一期租金的全部或一部分。

  3.乙方违反本合同任何条款时,甲方将从租赁保证金中抵扣乙方应支付给甲方的款项。

  第十一条 违反合同时的处理

  1.除本合同第四条所规定的条款外,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变更或解除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将按我国《经济合同法》的有关条款处理。

  2.乙方如不支付租金或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时,甲方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1)要求乙方及时付清租金和其他费用的全部或一部分。

  (2)终止本合同,收回或要求归还租赁物件,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的损失。

  3.租赁物件交货前,由于乙方违反本合同而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乙方应负责赔偿。

  第十二条 经济担保

  1.乙方委托____为本合同乙方的经济担保人。不论发生何种情况乙方未按照本合同附表的要求支付租金时,乙方经济担保人将按《经济合同法》第十五条的规定承付乙方所欠租金。

  第十三条 争议的解决

  1.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及乙方的经济担保人应首先根据我国《经济合同法》等法规的有关条款来解决。如不能解决时,提请有关经济法庭判决。

  2.甲方与外商签订的购货协议或租赁合同需要仲裁时乙方有责任提供必要的资料并协助甲方对外进行交涉。

  第十四条 本合同的附件

  1.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附件:

  (1)租赁合同附表;

  (2)租赁委托书及附表;

  (3)租赁设备确认书;

  (4)甲方购货协议副本(协议号:);

  (5)乙方租金偿还担保与还款计划书。

  第十五条 其他

  1.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自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双方各执一份正本为凭。合同副本除乙方经济担保人必持一份外,其他需要份数由双方商定。

  2.对本合同内容的任何修改、补充或变更(除第四条外)须采用书面形式,经双方加盖公章后正式生效。本合同修改、变更部分应视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甲方: (章)

  经理: 业务员:

  乙方:

  代表: (章)

  年 月 日

买卖物品协议书(8)

物品租赁协议书

  出租方(甲方)

  地址: 电话:

  电报挂号: 银行帐号:

  承租方(乙方)

  地址: 电话:

  电报挂号: 银行帐号:

  甲乙双方同意按照下列条款签订本租赁合同(以下简称“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同依据和租赁物件

  1.甲方根据乙方上级主管部门______的批准并根据乙方租赁委托书的要求,租进______(以下简称租赁物件)出租给乙方使用。租赁物件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和使用地点详见本合同附表第1、5项,该附表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第二条 租赁物件的所有权

  1.在租赁期间,附表所列租赁物件的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对租赁物件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乙方不得在租赁期内对租赁物件进行销售、转让、转租、抵押或采取其他任何侵犯租赁物件所有权的行为。

  2.在租赁期满后,甲方可同意乙方续租或按附表第11项所列名义货价将租赁物件售与乙方。名义货价同最后一期租金一并支付。名义货价交清后,该租赁物件的所有权随即转归乙方。

  第三条 租金的计算和支付

  1.租金以租赁物件的总成本为基础计算。租赁物件的总成本包括租赁物件的价款、海运费、保险费和融资利息(融资利息从甲方支付或甲方实际负担之日起计算)及银行费用等。总成本是甲方用外汇和人民币分别支付上述全部金额、费用的合计额。

  2.租金用美元额度支付时:

  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后的30天内将本合同预计所需要的美元额度采用银行划拨的方式______次划入甲方中国银行总行营业部的美元额度户头。

  租金用甲方同国外支付租赁物件价款的同一货币计价。在每期对国外支付租金的当日按中国银行的外汇牌价兑换成美元,并以贸易内部结算价格(1美元兑换X元人民币)同乙方结算。乙方用人民币支付租金,由甲方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向乙方托收。

  3.租金直接用外币支付时:

  租金用租进或购进租赁物件的同一货币计价和支付。

  每期租金,由乙方在规定的支付日期内直接汇入甲方在中国银行总行营业部的帐户。

  美元帐号:

  日元帐号:

  西德马克帐号:

  4.租金用调剂美元支付时:

  租金用甲方向国外支付租赁物件价款的同一货币计价。在每期对国外支付租金的当日按中国银行的外汇牌价兑换成美元,并以中国银行调剂美元价格(1美元兑换X元人民币)同乙方结算。

  乙方用人民币支付租金,由甲方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向乙方托收。

  第四条 租金的变更和罚款利息

  1.在租赁期内,由于我国政府或租赁物件出口国政府增减有关税项、税率等因素必须变更租金时,甲方用书面通知乙方这种变更并提出新的实际租金,乙方承认这种变更。

  2.租赁物件的总成本与其概算租金不符时,甲方在租赁物件全部交货后,用书面通知乙方实际租金的金额,并以此金额为准对概算租金作出相应的变更,乙方承认这种变更。

  3.乙方延迟支付租金时,甲方将按照延付时间计算,每日加收延付金额的万分之三的利息。

  第五条 租赁物件的交货和验收

  1.租赁物件在附表第4项所列的卸货港(以下简称交货地点),由甲方(或其代理人)向乙方交货。因政府法律、不可抗力和延迟运输、卸货、报关等不属于甲方责任而造成租赁物件延迟交货时,甲方不承担责任。

  2.租赁物件运达安装或使用地点后,乙方应在30天内检验租赁物件,同时将签收盖章后的租赁物件的验收收据交给甲方。

  3.如果乙方未按前项规定的时间办理验收,甲方则视为租赁物件已在完整状态下由乙方验收完毕,并视同乙方已经将租赁物件的验收收据交付给甲方。

  4.如果乙方在验收时发现租赁物件的型号、规格、数量和技术性能等有不符、不良或瑕疵等情况属于卖方的责任时,乙方应在接货后90天内从中国商品检验局取得商检证明并应立即将上述情况用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将根据与卖方签订的购货协议规定的有关条款协助乙方对外进行交涉,办理索赔等事宜。

  第六条 质量保证及事故处理

  1.租赁物件的质量保证条件同甲方与卖方签订的购货协议中的质量保证条件相符。如果在质量保证期内发生质量问题属于卖方责任时,甲方同意将购货协议规定的索赔权转让给乙方,并协助乙方办理索赔事宜。当需要卖方派人来华时,甲方负责办理邀请外商来华的手续。

  2.在租赁期内,因乙方责任事故致使租赁物件遭受损失时,乙方应对此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3.如发生以上任何情况,都不影响本合同的继续执行和效力。

  第七条 租赁物件的使用、维修、保养和费用

  1.租赁物件在租赁期内由乙方使用。乙方应负责日常维修、保养,使设备保持良好状态,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

  2.租赁物件在安装、保管、使用等过程中致使第三者遭受损失时,由乙方对此承担全部责任。

  3.租赁物件在安装、保管、使用等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税款,均由乙方负担。

  第八条 租赁物件的损坏和毁灭

  1.乙方承担在租赁期内发生的租赁物件的毁损(正常损耗不在此限)和灭失的风险。

  2.在租赁物件发生毁损或灭失时,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可选择下列方式之一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其一切费用:

  (1)将租赁物件复原或修理至完全能正常使用的状态;

  (2)更换与租赁物件同等型号、性能的部件或配件、使其能正常使用;

  (3)当租赁物件灭失或毁损至无法修理的程度时,乙方应按附表第9项规定的预定损失金额,赔偿甲方。

  第九条 租赁物件的保险

  1.按FOB或C&F条件交货时,由甲方办理租赁物件的进口运输保险手续。

  2.租赁物件自运抵乙方安装或使用地点之日起由甲方向中国人民保险总公司投保财产险(保险期至本合同终结时为止),

    为应付自然灾害所引起的租赁物件的毁损风险。

  3.在租赁期间,如发生保险事故,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和中国人民保险总公司在当地的分公司,并向甲方提供检验报告和有关资料,会同甲方向中国人民保险总公司索赔。

  本条各项保险费均计入总租金内用外币支付,由乙方负担。

  根据第八条应由乙方支付给甲方的款项,可在保险赔偿金内减免抵偿。

  第十条 租赁保证金

  1.本合同一经签订乙方即向甲方支付附表第8项规定的租赁保证金,作为履行本合同的保证。

  2.租赁保证金不计利息,在租赁期满时归还乙方或抵最后一期租金的全部或一部分。

  3.乙方违反本合同任何条款时,甲方将从租赁保证金中抵扣乙方应支付给甲方的款项。

  第十一条 违反合同时的处理

  1.除本合同第四条所规定的条款外,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变更或解除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将按我国《经济合同法》的有关条款处理。

  2.乙方如不支付租金或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时,甲方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1)要求乙方及时付清租金和其他费用的全部或一部分。

  (2)终止本合同,收回或要求归还租赁物件,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的损失。

  3.租赁物件交货前,由于乙方违反本合同而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乙方应负责赔偿。

  第十二条 经济担保

  1.乙方委托____为本合同乙方的经济担保人。不论发生何种情况乙方未按照本合同附表的要求支付租金时,乙方经济担保人将按《经济合同法》第十*五条的规定承付乙方所欠租金。

  第十三条 争议的解决

  1.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及乙方的经济担保人应首先根据我国《经济合同法》等法规的有关条款来解决。如不能解决时,提请有关经济法庭判决。

  2.甲方与外商签订的购货协议或租赁合同需要仲裁时乙方有责任提供必要的资料并协助甲方对外进行交涉。

  第十四条 本合同的附件

  1.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附件:

  (1)租赁合同附表;

  (2)租赁委托书及附表;

  (3)租赁设备确认书;

  (4)甲方购货协议副本(协议号:);

  (5)乙方租金偿还担保与还款计划书。

  第十*五条 其他

  1.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自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双方各执一份正本为凭。合同副本除乙方经济担保人必持一份外,其他需要份数由双方商定。

  2.对本合同内容的任何修改、补充或变更(除第四条外)须采用书面形式,经双方加盖公章后正式生效。本合同修改、变更部分应视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甲方: (章)

  经理: 业务员:

  乙方:

  代表: (章)

  年 月 日

买卖物品协议书(9)

物品租赁协议书

出租方(甲方)

地址: 电话:

电报挂号: 银行帐号:

承租方(乙方)

地址: 电话:

电报挂号: 银行帐号:

甲乙双方同意按照下列条款签订本租赁合同(以下简称“合 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同依据和租赁物件

1. 甲方根据乙方上级主管部门 的批准并根据乙方租赁

委托书的要求,租进 (以下简称租赁物件)出租给乙方使用。

租赁物件的名称、 规格、型号、数量和使用地点详见本合同附表第 1、 5 项,该附表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第二条 租赁物件的所有权

1. 在租赁期间,附表所列租赁物件的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 对租赁物件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乙方不得在租赁期内对租赁物 件进行销售、转让、转租、抵押或采取其他任何侵犯租赁物件所有权 的行为。

2. 在租赁期满后,甲方可同意乙方续租或按附表第 11 项所列 名义货价将租赁物件售与乙方。名义货价同最后一期租金一并支付。 名义货价交清后,该租赁物件的所有权随即转归乙方。

第三条 租金的计算和支付

1. 租金以租赁物件的总成本为基础计算。租赁物件的总成本 包括租赁物件的价款、海运费、保险费和融资利息(融资利息从甲方 支付或甲方实际负担之日起计算)及银行费用等。总成本是甲方用外 汇和人民币分别支付上述全部金额、费用的合计额。

2. 租金用美元额度支付时:

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后的 30 天内将本合同预计所需要的美 元额度采用银行划拨的方式 次划入甲方中国银行总行营业部的

美元额度户头。

租金用甲方同国外支付租赁物件价款的同一货币计价。在每 期对国外支付租金的当日按中国银行的外汇牌价兑换成美元,并以贸 易内部结算价格(1美元兑换X元人民币)同乙方结算。乙方用人民

币支付租金,由甲方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向乙方托收。

3. 租金直接用外币支付时:

租金用租进或购进租赁物件的同一货币计价和支付。

每期租金,由乙方在规定的支付日期内直接汇入甲方在中国

银行总行营业部的帐户。

美元帐号:

日元帐号:

西德马克帐号:

4. 租金用调剂美元支付时:

买卖物品协议书(10)

物品寄售协议书

甲 方:泰州市二手交易网 经办人:▁▁▁▁▁▁▁

电话:▁▁▁▁▁▁▁ ▁

地址:

乙 方:▁▁▁▁▁▁身份证号码:

电话:▁▁▁▁▁▁▁▁▁▁▁▁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的个人闲置物品放到家方店里寄售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内容:

1、乙方所寄售的东西为 数量共 件。物主定价为 物品品质(瑕疵情况): 甲方负责物品品质,

2、甲方提供服务内容为:物品到店--物主定价--登记签字---展示销售---结款。

3、服务费标准

售价10元内寄售物品每件收取1元服务费。售价10元到50元的物品按每10%收取服务费。售价50元到100元的物品每件收取6元服务费。售价100元以上物品服务费面议补充说明。

4、乙方所寄售的物品展示期为 (最长不超过2个月),物品展示期满没有售出乙方应及时收回,如果乙方在一个月内不回收的物品甲方有权自行处理或者抛弃。

5、甲方物品一经售出,应当立即通知甲方,并且在物品售出的第四天把货款交给乙方。在物品售出的三天内为顾客保障期,如果顾客买去三天内不满意在不影响在次销售的情况下可以全额退货。

二、双方权利与义务

1、本店不承担鉴定物品真伪、材质、价格、性能等责任,只为买卖双方提供一交易平台,买家需根据自身鉴别能力谨慎购买,本店所有物品一经出售,三天之后概不退换。

2、乙方对自己寄售的物品合法来源以及产品质量及售后服务负责,对于乙方的物品合法来源及产品质量及售后服务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物主变价应当书面告知或短信通知。

4、物主若需在寄卖期内取回所寄卖之物品,需提前1天向店方预约。

5.保管时间内出现遗失或坏损,店方按售价的70%赔付,不可抗因素除外。

6、物主逾期未取回货物的,本店视为同意此协议继续销售

7、展示期限内,乙方取回寄售物品,应当缴纳服务费。

8、乙方的物品一但售出,甲方应立即通知乙方并且在产品售出的第四天把货款交给乙方。

9、其它未尽事宜可以补充说明:

三、本协议一式两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如有争议参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友好协商解决。

买卖物品协议书(11)

民间房屋买卖协议书

甲方(出卖方):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让方):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政策法规之规定,经充分协商,甲乙双方现就房屋买卖事宜订条约如下: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一、甲方售卖房屋座落:幢号室号建筑结构总层建筑面积(平方)房屋用途为,房屋建成年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

二、房屋登记簿记载所有权证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房屋的其他情况

一、该房屋其它所(共)有权证状况为下列第_____项。(仅选一项)

1、出卖方保证该房屋没有其它所(共)有权证。

2、该房屋登记簿记载其它所(共)有权证号为_______________,出卖方保证已就该房屋出卖事由征得其他各位所(共)有权人的同意。

二、房屋抵押状况为下列第_____项。(仅选一项)

1、出卖方保证该房屋在本合同生效之前并未设定抵押权。

2、该房屋在本合同生效之前已经设定抵押权。出卖方承诺在申请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前解除该抵押,并注销相应的抵押登记,相关费用由出卖方承担。

三、房屋租赁状况为下列第_____项。(仅选一项)

1、出卖方保证该房屋在本合同生效之前并未租赁给他人。

2、该房屋在本合同生效之前已经租赁给他人。出卖方保证相关承租人已经明确放弃优先购买权。出卖方承诺在房屋交付前解除所有租赁关系,并注销相应的租赁登记,相关费用由出卖方承担。

四、房屋物业管理状况为下列第_____项。(仅选一项)

1、该房屋目前由__________________负责物业管理。

2、该房屋目前尚未纳入物业管理范围。

3、随同该房屋同时转让给买受方的房屋附属物品详见本合同附件一。

第三条价格与费用

一、按实得建筑面积计算,该房屋单位(售价)(暂定价)为(________币)每平方米______元,总金额为(____币)______元整。

除上述房价款外,甲方依据有关规定代政府收取下列税费:

1.代收____,计(_____币)____元整;

2.代收____,计(_____币)____元整;

上述代收税费合计(_____币)______元整。

二、房屋价款具体支付方式约定为下列第____款。(仅选一款)

1、一次性付款:

买受方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按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房屋价款,一次性支付人民币(¥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2、分期付款:

买受方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按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房屋价款的___%,支付人民币(¥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买受方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按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房屋价款的___%,支付人民币(¥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买受方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按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房屋价款的___%,支付人民币(¥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3、贷款支付:

4、其它方式:

第四条乙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乙方如未按本协议第八条规定的时间付款,甲方对乙方的逾期应付款有权追究违约利息。自本协议规定的应付款限期之第二天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月利息按____计算。逾期超过___几天,即视为乙方不履行本协议。届时,甲方有权按下述第_____种约定,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1.终止协议,乙方按累计应付款的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乙方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和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由乙方据实赔偿。

2.乙方按累计应付款的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协议继续履行。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上述房地产办理过户手续所需缴纳的契税由方承担,营业税由方承担,印花税由方承担,个人所得税由方承担,向房产交易部门交纳的手续费由方承担.其它税费约定情况:.

第六条本合同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双方应采取协商办法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即生效,须共同遵守.本合同未尽事项,可另行议定,其补充协议经双方签章后与本契约具有同等效力.

第八条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市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一份.

第九条甲乙双方约定随之转让的附属装修设施为

第十条其它约定事项:

出卖方:买受方:

甲方(法人):

营业执照号码:

注册地址: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

甲方(自然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甲方(自然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乙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原则订立房产买卖合同如下:

一、合同标的

1、甲方自愿将位于_____________的房产出售给乙方。

(1)本合同所称的房屋是指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该标的房屋总面积为_______平方米;

(2)本合同项下房屋相应的土地使用权随房屋一并转让。

2、甲方承诺在征得乙方同意的前提下,可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内按购房价格回购该房地产。

3、甲方保证对所出卖的房屋享有完全的处分权并保证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而且没有产权纠纷和债券债务纠纷。

4、如因甲方原因,造成该房屋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或发生债券债务纠纷的,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二、合同价款

1、房地产交易总价为¥_________元整(大写:人民币____佰____拾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乙方向甲方共支付房款¥_________元整(大写:人民币____佰____拾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一部分资金由银行转账(转入账户: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卡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转入金额:¥____________元),一部分金额为现金交易(金额:¥____________元,收款人姓名:________)。

2、本合同项下房屋相应的土地使用权价款已包含在交易总价中。公共部分于公共房屋分摊建筑面积不再另行计价。

三、付款方式及期限

甲乙双方同意以下方式付款:

1、乙方向甲方交付全额房款,人民币_____佰_____拾_____万_____仟_____佰_____拾_____元整给甲方。

四、房屋交付及产权登记的约定

1、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当天内将本合同项下房屋所有权全部交付给乙方。

五、违约责任

1、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如甲方到期未能按合同中第一条第二款规定的价格及时间回购该房屋,乙方有权继续享有该房屋的所有权,并由甲方承担¥____________元的违约金。

六、争议的解决方式

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妥的,依法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七、特别约定

1、房屋交付后如发生房屋征收或拆迁等对房屋及相应土地的补偿,由乙方所有。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捺印或盖章)后生效。

出卖人(甲方):买受人(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买卖物品协议书(12)


物品转让协议书范本_物品转让协议书样本

  物品转让是所有权的转让,那么物品转让协议书怎么写呢?以下是在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物品转让协议书范文,感谢您的阅读。

物品转让协议书范文篇一

  甲方: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手机号:

  乙方:身份证号码:

  工作单位:手机号:

  一、甲方将沈阳市浑南新区铁匠街号#私有住房租予乙方使用。月租金元。自20xx年月日起至220xx年月日止,租期个月,押金元。付租方法:上打租,乙方一次性付给甲方个月的租金元。余款需于年月日前支付。

  二、在租用期内甲方不得干扰乙方正常使用房屋,不得私自增加房价。

  三、在租用期内,乙方不得破坏屋内设施,不得私自对室内结构进行改造,不得转租、转借、转让他人租用,或另做它用,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协议。如乙方利用所租房屋从事非法活动(含搞传销),则甲方有权收回住房使用权。

  四、在租用期内,乙方负责:水费、电费、有线电视、物业费等费用,采暖费用由甲方负责。电表指数,水表指数0153(按1.9元/吨),乙方发生费用待合同到期时结算。乙方负责

  五、室内配有下列物品:

  1、家电类:

  1)太阳能热水器(作价3000元);

  2)油烟机(作价400元);

  3)电视机(作价400元);

  4)洗衣机(作价350元);

  5)电话机(作价70元);

  6)电冰箱(作价400元);

  7)空调两台(作价3000元)。

  2、家具装饰类:

  1.2米宽床(作价500元);

  书柜(作价500元);

  晾衣架(作价140元);

  椅子1把(作价45元);

  灯具(作价1000元);

  阳台装饰材料(400元)

  煤气罐(作价40元)等物品。

  上述物品如乙方丢失或损坏按价赔偿。

  六、由于乙方使用太阳能热水器不当,给甲方或第三方造成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七、由于乙方过错,给甲方或第三方造成经济损失时,由乙方负责承担损失。

  八、在租期到期后,甲乙双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欲续租应提前30天通知甲方,甲方同意后,乙方需提前20日续交下期房租,到期不交甲方有权终止协议。

  九、一方违约,另一方有权提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

  十、本协议一式二份,自签订之日起产生法律效力,双方需严格遵守,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物品转让协议书范文篇二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在真实、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向乙方转让汇龙国际花园地下电动车停车位相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电动车停车位编号

  转让的电动车停车位位于汇龙国际花园 幢地下停车库,编号为 号,该车位为划线分隔,无隔断墙、无封闭,并由开发商划好车位分隔线。

  二、使用期限

  甲方同意将上述电动车停车位所有权转让给乙方,乙方享有与汇龙国际花园商品房土地同等年限的所有权。

  三、付款方式及责任

  1、本电动车停车位转让金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 元)(此价格中不包含车位的物业管理服务费),乙方付款方式为一次性付清全款。

  2、转让后,甲乙双方须到物业公司备案,就电动车停车位物业管事宜办理移交手续。

  四、使用管理

  1、自甲方向乙方移交该车位之后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及法律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2、乙方使用车位,须服从物业公司的统一管理,并交纳相应的车位管理服务费用及车辆充电预付金为人民币(大写)壹佰元元整( 100元),参照电表年终多退少补。

  五、生效条件

  甲、乙双方对本协议未尽事项应协商解决,发生争议由甲方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合同附件、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契约收存

  本协议正本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物业小区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物品转让协议书范文篇三

  (下称甲方)

  (下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土地转让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同意,本着平等、互利、公平的前提下,就甲方名下所有的位于宁夏泾源县香水街以南粮食局家属院内土地的使用权及地上的建筑物(宾馆、餐厅)转让给乙方的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以至共同遵守。

  一、概况:

  1、土地项目 使用位置:

  泾源县荣盛路以西、香水街以南粮油加工场院内(以地形图为界)

  2、土地项目使用宗地号、土地面积

  3、土地项目所述使用性质:

  4、地上建筑物面积:

  5、土地、建筑物,政府相关批复、证件等。

  6、相关债权、债务移交、法人变更、股东变更。

  二、价格:

  甲乙双方协商土地6707平方米,地上建筑物4011.270平方米及宾馆设施11台电脑,餐厅的设施、装潢及厨房用具已定价1100万(宾馆、餐厅800万,土地300万,共计1100万)

  三、交接:

  达成以上协议后由甲方协调,在泾源成立宁夏浙商投资有限公司泾源分公司(负责人李宏生),泾源分公司按有关规定协商所交的挂靠费以外,独立经营、照章纳税、财务独立。甲方在泾源注册的泓源餐饮有限责任公司以股东转让的形式转让到乙方名下开展经营,合同签订之后乙方以自己的建筑风格对接新的规划建筑项目方案。

  四、付款:

  合同签订后付给甲方100万进行宾馆门面移交,宁夏浙商投资有限公司泾源分公司,泓源餐饮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手续办齐付200万,宾馆抵押800万贷款,在贷款到期前由乙方联系甲方配合,在宁夏或平凉贷款或办理转贷手续。如到期转贷不了,乙方承担银行利息。

  五、违约责任:

  合同签订后甲方如不按时交接办理移交手续,影响乙方项目开发,按20%罚滞纳金,乙方如不按时缴费或转贷造成的经济损失仍按20%罚滞纳金。

  六、因当时为了在宁夏泾源县便利开发经营本项目,由甘肃正硕实业有限公司挂靠宁夏浙商投资有限公司立此项目。为了明确双方的责、权、利,附补充协议一份,补充协议与原协议有同等的法律效应。

  七、本协议一式四份,从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买卖物品协议书(13)

买 卖 合 约

(GZ)SA/5 NO:00000

卖 方: [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

地 址:

买 方: [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

地 址:

中介方:广州美联港置房地产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环市东路403号广州国际电子大厦17楼1701—1702室

合约三方同意条款如下:

1. 买卖双方通过中介方买卖位于 之物业(以下简称“该物业” 该物业地址以[房地产证][预售契约][商品房买卖合同]为准,若有差异时,双方同意再作修改,并同意不以此作为取消交易之理由。),该物业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以[房地产证][预售契约][商品房买卖合同]为准,若实际面积有差异时,买卖双方同意以本合约订明之楼价除以面积所得的单价为标准增收或减付,并同意不以此作为取消交易之理由)。

2. 该物业的物业维修基金由[卖方] [买方]支付。如卖方支付物业维修基金,卖方应在办理交易过户手续前或[商品房买卖合同] [预售契约]转名前付清物业维修基金,或由买方自首期楼款中扣除相应的费用;如买方支付物业维修基金,卖方如已支付的部分物业维修基金不再退回,买方自卖方交付该物业之日起负责支付物业维修基金,同时卖方应协助买方办理物业维修基金的转名手续。

3. 卖方持有[房地产证][预售契约][商品房买卖合同]号码为: 。卖方须保证对该物业享有完整所有权,并无存在隐瞒与该物业有关的重要事实或提供虚假情况等违反诚实信用行为。卖方应在办理交易过户手续前将有关该物业的产权纠纷、债务、税项、租赁以及解除抵押等事项处理完毕,并保证交易过户完成时买方无须对上述事项负责。否则,卖方须赔偿买方及中介方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由于卖方原因,造成物业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或发生被政府或司法机关查封等情形由卖方承担全部责任。

4. 买卖双方同意该物业成交价为人民币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元)

5 卖方、买方应按照附件约定的交易期限、付款方式按时交收楼款、完成交易过户手续。

6. 卖方于收取定金时,须出示[房地产证][预售契约][商品房买卖合同][共有人/配偶同意出售证明][委托公证书]等有关证明文件。如卖方未能即时出示上述文件,除买方同意外,否则该定金将暂时存放于中介方帐户内;如卖方最终于

年 月 日前都未能出示上述文件,卖方须负订约过错导致毁约之赔偿责任,中介方将定金交还予买方. 买方对此不能向中介方要求任何赔偿。如需中介方协助办理交易过户手续,卖方在收取定金时须将权属证明原件交中介方办理相关手续。而买方于中介方交还定金或交付卖方已签署之收据时,须归还中介方开出之预收款凭证;如有遗失,买方须支付该预收款凭证开具金额的5%予中介方作为税费补偿。

7. 该物业是以现状售予买方,该物业之现状是指[吉屋] [有家私电器](详见家私电器清单) [该物业现附有租约,买方连同现有之租约一起购入该物业,卖方须协助买方与租户签定新的租约],而买方曾被邀请检查或已检查或已授权代表代其检查该物业,并完全明白该物业的产权状况,故买方不得借此拒绝交易。

8.本次交易所产生税费[按房地产交易所规定以买卖双方各付各税][卖方之税费由 方负责,买方之税费由

方负责]方式交付,其他相关费用各自承担。

9. 卖方交付该物业予买方使用之日期为[业主收齐楼款当天] [ 年 月 日前];卖方在交付该物业时,必须付清一切有关该物业之杂费(如水电费、煤气费、管理费、电话费、网络费、有线电视费等)。买方如需对物业内设施更名,卖方须协助买方办理过户手续。

10. 基于买卖双方独家委托中介方提供中介服务,且中介方已促成买卖双方签订了本合约,买卖双方同意:卖方于本合约签订之日向中介方支付人民币 万 仟 佰 拾 元整 (¥ 元)作为咨询及中介服务费;买方于本合约签订之日向中介方支付人民币 万 仟 佰 拾 元整 (¥ 元)作为咨询及中介服务费。本条规定买卖双方的咨询及中介服务费,中介方可以从买方支付给卖方的定金中抵扣。买方或卖方逾期支付咨询及中介服务费的,每逾期一天,按应付费用的千分之一向中介方支付滞纳金。

11.任何情况下,若卖方或买方任何一方签署本合约后,而未能依本合约之条款卖出或买入该物业,则毁约之一方须即时支付该物业上述楼价百分之六之金额予中介方作为违约金,并赔偿买卖双方咨询及中介服务费金额的总和及支付中介方因追究违约方违约责任而发生的律师费用给中介方,买卖双方对此无异议。

12.卖方不能按本合约约定将该物业售予买方,或者因违约而无法将该物业售予买方的,应向买方支付该物业成交价的10%作违约金,卖方并须退回买方已付的所有费用。

13.卖方逾期交付该物业,或者未能按时履行约定的其他义务,每逾期一天,按该物业成交价的千分之一向买方支付违约金;逾期60天,买方有权不再购买该物业,卖方应退回全部已收款项并向买方支付该物业成交价的10%作违约金。此违约金由买方与中介方均分作赔偿,惟买方不可再为此而向卖方、中介方进一步追究责任或要求赔偿损失。

14.买方不能按本合约约定买入该物业,或者因违约而无法买入该物业的,应向卖方支付该物业成交价的10%作违约金。买方逾期支付楼款,或者未能按时履行约定的其他义务,每逾期一天,按该物业成交价的千分之一向卖方支付违约金,逾期60天,卖方有权不再出售该物业,买方应向卖方支付该物业成交价的10%作违约金。此违约金由卖方与中介方均分,而卖方有权再将该物业出售与任何人,惟卖方不可再为此而向买方、中介方进一步追究责任或要求赔偿损失。

15.签署本合约后,如买卖双方在未得中介方同意,私下协议交易或取消本合约,则买卖双方将同时及分别成为本合约之毁约者,并仍须各自负责支付该物业上述楼价百分之三之金额予中介方作为违约金,并赔偿买卖双方咨询及中介服务费金额的总和及中介方因追究违约方违约责任而发生的律师费用给中介方,买卖双方对此无异议。

16. 本合约将取代任何过往卖方、买方、中介方三方在协商中的声称、理解、要约、承诺及协议。

17. 本合约一式三份,经三方签名或盖章后生效,卖方、买方及中介方各持一份。卖方、买方、中介方三方同意如因本合约而产生的纠纷均交由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合约附件与本合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8. 三方约定的其他事项(对本合约及附件条款的修改或补充):

卖方: 买方: 中介方:广州美联港置房地产代理有限公司

签署: 签署: 签 署:

日期: 日期: 日 期:

兹本人/公司 收到买方之部分定金人民币 元整(¥ )

收款人签收: 收款日期: 年 月 日

附 件

买卖双方就交易期限、楼价款的支付方式达成以下一致协议,由买方按下列第 种方式支付楼款。

1. 一次性付款

(1)于 前支付人民币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元)作为定金。

(2)双方应于 前签订《广州市房地产买卖合同》并取得房地产交易中心收缴证件收据后3天内,买方付清首

期楼价款(已包含定金)共计人民币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 元)。

(3)于交易过户完成当天付清楼价余款,共计人民币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 元)。交易手续需在 前完成,如因房地产交易中心、房管局原因导

致延迟,则时间相应顺延。

2. 按揭付款

(1)于 前支付人民币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元)作为定金。

(2)双方应于 前签订《广州市房地产买卖合同》并取得房地产交易中心收缴证件收据后3天内,买方付清首

期楼价款(已包含定金)共计人民币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元)。

(3)人民币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元)于买卖完成并办妥他

项权利登记后,由贷款银行直接拨入卖方银行帐号作为楼价余款,银行实际贷款额与原贷款额之间差额由买方以现

金支付。交易手续需在 前完成,如因房地产交易中心、房管局或银行原因导致延迟,

则时间相应顺延。

(4)卖方应协助买方办理按揭手续,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有关文件/合同等。

3. 转按付款

(1)于 前支付人民币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元)

作为定金;卖方需在收到此款项 天内向抵押银行申请转按手续,并协助买方办理申请银行

贷款手续。

(2)首期楼价款(包含定金)共计人民币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元)应不迟于 年 月 日支付,但支付首期款的前提条件是 。

(3)人民币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元)于交易过户完成并办

妥他项权利登记后,由按揭银行扣除卖方所欠款后将余款直接拨入卖方银行帐号作为楼价余款,银行实际贷款额与

原贷款额之间差额由买方以现金支付。交易手续需在 年 月

日前完成,如因房地产交易中心、房管局或银行原因导致延迟,则时间相应延迟。

4. 涂销抵押一次性付款

(1)于 前支付人民币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元)作为部分定金。

(2)于签定本合约 天内,支付人民币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元)作为定金余款,卖方收款当日须即时向抵押银行申请提前偿还贷款手续,卖方须在完成提前偿

还银行贷款、涂销抵押登记及归档等手续 天内与买方签署《广州市房地产买卖合同》;提前偿还银行贷款所

产生的一切费用由卖方负责支付。

(3)首期楼价款(包含定金)共计人民币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元)应不迟于 年 月 日支付,但支付首期款的前提条件 是 。

(4)于交易过户完成当天付清楼价余款,共计人民币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 元)。交易手续需在 前完成,如因房地产交易中心、房管局或银行原因导致

延迟,则时间相应延迟。

5. 涂销抵押按揭付款

(1)于 前支付人民币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元)作为部分定金。

(2)于签订本合约 天内支付人民币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元)作为定金余款,卖方收款当日须即时向抵押银行申请提前偿还贷款手续,并在完成提前偿还银行贷款、涂销抵押登记及归档等手续 天内协助买方完成申请银行贷款手续。

(3)部分楼款(包含定金)共计人民币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元)应不迟于 年 月 日支付,但付款的前提条件是 。

(4)人民币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元)于交易过户完成并办

妥他项权利登记后,由按揭银行扣除卖方所欠款后将余款直接拨入卖方银行帐号作为楼价余款,银行实际贷款与原

贷款额之间差额由买方以现金支付。交易手续需在 前完成,如因房地产交易中心、房管局

或银行原因导致延迟,则时间相应延迟。

卖方: 买方: 中介方:广州美联港置房地产代理有限公司

日期: 日期: 日 期:

买卖物品协议书(14)

私人车辆买卖协议书


  以下是私人车辆买卖协议书文章,供大家参考!
  [提示]合同范本请点击以下链接:
  租房合同|劳动合同|租赁合同|劳务合同|用工合同|购销合同|装修合同
  出卖人:
  买受人:
  一、 汽车金额:
  汽车品牌型号颜色价格备注
  二、交车方式:
  交车地点:  交车时间:
  付款方式:    付款时间:
  三、质量维修:
  1、出卖人向买受人出售的汽车,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颁布的汽车质量标准。
  2、出卖人向买受人出售的汽车,必须是在《全国汽车、民用改装车和摩托车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上备案的汽车。
  3、出卖人向买受人出售汽车时要真实、准确介绍所销售车辆的基本情况。
  4、出卖人在买受人购买车辆时必须向买受人提供:销售发票;车辆合格证、海关进口证明和商品检验单;保修卡或保修手册;说明书;随车工具及备胎;
  5、买受人在购车时应认真检查出卖人所提供的车辆证件、手续是否齐全。
  6、买受人在购车时应对所购车辆的功能及外观进行认真检查、确认。
  7、汽车在购买后,由出卖人负责与生产厂家的维修站联系、解决。
  8、如属于在汽车售出前流通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出卖人未向买受人时示的,依法承担责任。
  9、如买受人使用、保管或保养不当造成的问题,由买受人自行负责。
  四、违约责任:
  五、争议解决: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提交南宁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六、合同文本: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七、合同效力:本合同经买卖双方签章后生效。
  买受人:   出卖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买卖物品协议书(15)

物品借用协议书

  物品借用协议书指的是物品拥有方和物品借用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关于物品借用事宜上协商一致所签订的协议书。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一些关于物品借用协议书的模板,希望对大家有用。

  物品借用协议书篇一  协议双方:

  (拥有方、以下简称为甲方)

  (借用方、以下简称为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公平的原则订立合作协议如下:

  第一条:借用物品型号及附件

  甲方同意将XXXXXXXXXXX借给乙方使用。

  第二条:借用期限及用途

  1、 借用期限从20XX年X月XX日到20XX年X月XX日。

  期满时乙方如需 续借使用,则应在借用期满前三日内向甲方提交书面申请,经甲方同意后方可续借,并重新签订借用协议书。

  2、 借用期满后,若甲方不同意延长借用,乙方应无条件将所借物品完 整归还甲方。

  3、 乙方向甲方承诺,该物品仅作为XXXX需要而使用,不作他用。

  第三条:责任与义务

  1、乙方负有爱护、维护、合理使用,妥善保管所借用物品的责任和义务。

  2、乙方在借用期间如遗失所借物品, 应按所借物品购买时的原价进行赔偿。

  3、乙方所借用的物品不能随意借给他人使用或与甲方项目无关的其他项目。

  4、借用期间,乙方负责所借物品的安全性、完整性。如所借物品有任何损坏,包括物品损坏、零部件损坏或遗失,则乙方必须向甲方进行照价赔偿。

  第四条:故障处理乙方所借物品如遇故障或损坏,应及时向甲方反映,乙方不得自行处理,否则责任自负。

  第五条:协议一式两份,由甲乙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20XX年X月XX日

  物品借用协议书篇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进一步加强合作,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订立如下协议:

  一、乙方(借方)向甲方(借出方)借用如下产品做测试

  产品名称

  数量

  型号

  目录价

  备注

  二、借出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三、归还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四、乙方须向甲方支付产品借用押金。

  五、在借用产品归还前或签订相应销售/订货合同前,借用产品的所有权仍然归属甲方。未经甲方书面认可,乙方不得将所借产品销售或转借给第三方。

  六、借用期间,乙方负责所借产品的安全性、完整性并且产品序列号(S/N)标签不得磨损、丢失、修改。归还时须先经由甲方检测

  (1)如果所借设备经甲方检测后完整无损,则甲方将在10个工作日内退还乙方支付的全部押金;

  (2)如果所借设备有任何损坏,包括机器损坏、零部件损坏或遗失,则乙方必须向甲方照价赔偿。赔偿金将从押金中扣除。

  七、如果借用期间,乙方需要订购借用产品,甲、乙双方将另外签订有关产品的销售合同;如果借用期间,乙方需要延长借用期限,必须和甲方办理有关延长借用设备期限的手续。

  八、如果乙方到期不归还借用产品或不办理延长借用手续,甲方则视乙方无条件同意将借用产品自动转为销售合同产品,押金转为销售货款。

  九、协议一式两份,由甲、乙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传真件有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买卖物品协议书(16)

编号:________

物品租赁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


物品租赁协议书

出租方(甲方)

地址: 电话:

电报挂号: 银行帐号:

承租方(乙方)

地址: 电话:

电报挂号: 银行帐号:

甲乙双方同意按照下列条款签订本租赁合同(以下简称“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同依据和租赁物件

1.甲方根据乙方上级主管部门______的批准并根据乙方租赁委托书的要求,租进______(以下简称租赁物件)出租给乙方使用。租赁物件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和使用地点详见本合同附表第1、5项,该附表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第二条 租赁物件的所有权

1.在租赁期间,附表所列租赁物件的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对租赁物件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乙方不得在租赁期内对租赁物件进行销售、转让、转租、抵押或采取其他任何侵犯租赁物件所有权的行为。

2.在租赁期满后,甲方可同意乙方续租或按附表第11项所列名义货价将租赁物件售与乙方。名义货价同最后一期租金一并支付。名义货价交清后,该租赁物件的所有权随即转归乙方。

第三条 租金的计算和支付

1.租金以租赁物件的总成本为基础计算。租赁物件的总成本包括租赁物件的价款、海运费、保险费和融资利息(融资利息从甲方支付或甲方实际负担之日起计算)及银行费用等。总成本是甲方用外汇和人民币分别支付上述全部金额、费用的合计额。

2.租金用美元额度支付时:

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后的30天内将本合同预计所需要的美元额度采用银行划拨的方式______次划入甲方中国银行总行营业部的美元额度户头。

租金用甲方同国外支付租赁物件价款的同一货币计价。在每期对国外支付租金的当日按中国银行的外汇牌价兑换成美元,并以贸易内部结算价格(1美元兑换×元人民币)同乙方结算。乙方用人民币支付租金,由甲方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向乙方托收。

3.租金直接用外币支付时:

租金用租进或购进租赁物件的同一货币计价和支付。

每期租金,由乙方在规定的支付日期内直接汇入甲方在中国银行总行营业部的帐户。

美元帐号:

日元帐号:

西德马克帐号:

4.租金用调剂美元支付时:

租金用甲方向国外支付租赁物件价款的同一货币计价。在每期对国外支付租金的当日按中国银行的外汇牌价兑换成美元,并以中国银行调剂美元价格(1美元兑换×元人民币)同乙方结算。

乙方用人民币支付租金,由甲方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向乙方托收。

第四条 租金的变更和罚款利息

1.在租赁期内,由于我国政府或租赁物件出口国政府增减有关税项、税率等因素必须变更租金时,甲方用书面通知乙方这种变更并提出新的实际租金,乙方承认这种变更。

2.租赁物件的总成本与其概算租金不符时,甲方在租赁物件全部交货后,用书面通知乙方实际租金的金额,并以此金额为准对概算租金作出相应的变更,乙方承认这种变更。

3.乙方延迟支付租金时,甲方将按照延付时间计算,每日加收延付金额的万分之三的利息。

第五条 租赁物件的交货和验收

1.租赁物件在附表第4项所列的卸货港(以下简称交货地点),由甲方(或其代理人)向乙方交货。因政府法律、不可抗力和延迟运输、卸货、报关等不属于甲方责任而造成租赁物件延迟交货时,甲方不承担责任。

2.租赁物件运达安装或使用地点后,乙方应在30天内检验租赁物件,同时将签收盖章后的租赁物件的验收收据交给甲方。

3.如果乙方未按前项规定的时间办理验收,甲方则视为租赁物件已在完整状态下由乙方验收完毕,并视同乙方已经将租赁物件的验收收据交付给甲方。

4.如果乙方在验收时发现租赁物件的型号、规格、数量和技术性能等有不符、不良或瑕疵等情况属于卖方的责任时,乙方应在接货后90天内从中国商品检验局取得商检证明并应立即将上述情况用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将根据与卖方签订的购货协议规定的有关条款协助乙方对外进行交涉,办理索赔等事宜。

第六条 质量保证及事故处理

1.租赁物件的质量保证条件同甲方与卖方签订的购货协议中的质量保证条件相符。如果在质量保证期内发生质量问题属于卖方责任时,甲方同意将购货协议规定的索赔权转让给乙方,并协助乙方办理索赔事宜。当需要卖方派人来华时,甲方负责办理邀请外商来华的手续。

2.在租赁期内,因乙方责任事故致使租赁物件遭受损失时,乙方应对此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3.如发生以上任何情况,都不影响本合同的继续执行和效力。

第七条 租赁物件的使用、维修、保养和费用

1.租赁物件在租赁期内由乙方使用。乙方应负责日常维修、保养,使设备保持良好状态,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

2.租赁物件在安装、保管、使用等过程中致使第三者遭受损失时,由乙方对此承担全部责任。

3.租赁物件在安装、保管、使用等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税款,均由乙方负担。

第八条 租赁物件的损坏和毁灭

1.乙方承担在租赁期内发生的租赁物件的毁损(正常损耗不在此限)和灭失的风险。

2.在租赁物件发生毁损或灭失时,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可选择下列方式之一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其一切费用:

(1)将租赁物件复原或修理至完全能正常使用的状态;

(2)更换与租赁物件同等型号、性能的部件或配件、使其能正常使用;

(3)当租赁物件灭失或毁损至无法修理的程度时,乙方应按附表第9项规定的预定损失金额,赔偿甲方。

第九条 租赁物件的保险

1.按FOB或C&F条件交货时,由甲方办理租赁物件的进口运输保险手续。

2.租赁物件自运抵乙方安装或使用地点之日起由甲方向中国人民保险总公司投保财产险(保险期至本合同终结时为止),为应付自然灾害所引起的租赁物件的毁损风险。

3.在租赁期间,如发生保险事故,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和中国人民保险总公司在当地的分公司,并向甲方提供检验报告和有关资料,会同甲方向中国人民保险总公司索赔。

本条各项保险费均计入总租金内用外币支付,由乙方负担。

根据第八条应由乙方支付给甲方的款项,可在保险赔偿金内减免抵偿。

第十条 租赁保证金

1.本合同一经签订乙方即向甲方支付附表第8项规定的租赁保证金,作为履行本合同的保证。

2.租赁保证金不计利息,在租赁期满时归还乙方或抵最后一期租金的全部或一部分。

3.乙方违反本合同任何条款时,甲方将从租赁保证金中抵扣乙方应支付给甲方的款项。

第十一条 违反合同时的处理

1.除本合同第四条所规定的条款外,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变更或解除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将按我国《经济合同法》的有关条款处理。

2.乙方如不支付租金或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时,甲方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1)要求乙方及时付清租金和其他费用的全部或一部分。

(2)终止本合同,收回或要求归还租赁物件,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的损失。

3.租赁物件交货前,由于乙方违反本合同而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乙方应负责赔偿。

第十二条 经济担保

1.乙方委托____为本合同乙方的经济担保人。不论发生何种情况乙方未按照本合同附表的要求支付租金时,乙方经济担保人将按《经济合同法》第十五条的规定承付乙方所欠租金。

第十三条 争议的解决

1.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及乙方的经济担保人应首先根据我国《经济合同法》等法规的有关条款来解决。如不能解决时,提请有关经济法庭判决。

2.甲方与外商签订的购货协议或租赁合同需要仲裁时乙方有责任提供必要的资料并协助甲方对外进行交涉。

第十四条 本合同的附件

1.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附件:

(1)租赁合同附表;

(2)租赁委托书及附表;

(3)租赁设备确认书;

(4)甲方购货协议副本(协议号:);

(5)乙方租金偿还担保与还款计划书。

第十五条 其他

1.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自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双方各执一份正本为凭。合同副本除乙方经济担保人必持一份外,其他需要份数由双方商定。

2.对本合同内容的任何修改、补充或变更(除第四条外)须采用书面形式,经双方加盖公章后正式生效。本合同修改、变更部分应视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甲方: (章)

经理: 业务员:

乙方:

代表: (章)

年 月 日

买卖物品协议书16篇

https://m.czhuihao.cn/wendang/150831/

《买卖物品协议书16篇.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下载文档

精彩图片

热门精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