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海事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23-11-01 点击:

关于上海海事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三篇】

简章是一个汉语词语,读音为jiǎnzhāng,意思是简明扼要的章程。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关于上海海事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三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第1篇: 上海海事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能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招生名额

我校拟招收硕士研究生750名(计划招生人数以上级主管部门下达计划为准)。

三、报考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其中成人教育(含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应在11月14日前取得毕业证书。

(3)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生,但只可报考委托培养硕士研究生。

(4)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后两年或两年以上(从大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的9月1日),并且获得英语四级(CET-4)证书或合格的英语四级考试成绩,且通过国家组织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段)相应专业的8门以上主干课程的考试,可以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同等学力考生不能跨专业报考,且复试时需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

(5)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要求同(4)。

3.身体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

四、报考办法及受理日期:(具体以“20全国硕士生招生简章”为准)

1.报名时间:

第一阶段:网上报名时间:2010月

报名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yz.chsi.com.cn)。

第二阶段:现场确认时间:年11月

地点及手续:在上海市参加入学考试的考生须到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指定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在外地参加入学考试的考生到各省(市、自治区)高校招生办公室指定的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时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限“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军校学员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并办理交费和现场图像采集等手续。

2.考生报考填写时注意事项

考试科目中有任选科目的,必须注明选考的科目,否则由我校确定。

3.凡属委托培养的研究生,在录取前,我校与考生所在单位、考生须签订委托培养协议书。

五、考试

1.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2.初试日期:由教育部确定。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研究生入学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3.初试科目:详见招生专业目录。初试课程考试方式均为笔试。

4.初试地点:由所在报名点安排确定。

5.复试时间和地点:复试时间、地点及考试方式在初试成绩公布后另行通知。

六、体格检查

在复试时通知考生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格检查。

七、录取

1.根据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业务素质、品行以及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

2.我校接收各校推荐应届本科优秀毕业生免试直升硕士研究生,热忱欢迎全国各高校中获得推荐免试资格(取得毕业学校发放、经省(市、自治区)高校招生办公室盖章的推荐免试表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来我校攻读硕士学位。

八、其他事项

全日制(脱产)硕士生学制为两年半。所有研究生在校期间享受国家规定的奖学金和其它生活待遇。所有研究生均有机会享受“三助”(助教、助研、助管)津贴。委托培养硕士生由委托单位提供培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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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篇: 上海海事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学 校 概 况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是一所以工程技术为主,经济管理、艺术设计等多学科互相渗透、协调发展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校主校区地处上海松江新城大学园区,是一座现代化、信息化、人文化、园林化的美丽校园。

学校创建于1978年,至今已经有31年的高等教育本科办学历程。学校现有4个硕士专业、76个本、专科专业(含专业方向),全日制大学生近0人。多年来,我校大学生的就业率始终保持在95%以上,研究生的就业率达100%,被评为全国和上海市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

学校现有机械工程学院、电子电气工程学院、管理学院、化学化工学院、材料工程学院、汽车工程学院、城市轨道交通学院、艺术设计学院、航空运输学院、飞行学院、服装学院、中法埃菲时装设计师学院、中韩多媒体设计学院、社会科学学院、基础教学学院、高等职业技术学院、马克思主义理论教学部、体育教学部、高级技师学院、女工程师学院等20多个院、部;上海国际邮轮经济研究中心、上海市汽车工程实训中心、计算中心、工程实训中心、艺术设计展示中心、服装设计展示中心等设备先进的教学实训基地;汽车研究所、能源与环境工程研究所、激光工业技术研究所、纳米技术研究中心、上海社会保障问题研究中心等8个科研机构。学校的现代工业训练中心拥有先进的试验、实训装备,是教育部和上海市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学校的科研实力不断加强,学校科研总经费8570万元,省部级以上项目30余项;获得省部级科研成果奖4项;获专利授权数147项,其中发明专利数21项;发表论文1242篇,其中核心刊物论文884篇,三大检索论文43篇;出版论著(含教材)97部。

学校长期坚持“依托上海现代产业,主动服务地区经济”的宗旨,构建了以产学研战略联盟为平台,学科链、专业链对接产业链的办学模式,创建了产学合作教育的人才培养模式,形成鲜明的办学特色。学校依据上海建设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要求,不断拓宽国际合作与交流,先后与加拿大、韩国、美国、法国、澳大利亚、日本、德国等国家的有关高校开展了交流与合作,嫁接国际优质教育资源,提升了学校的办学水平和国际声誉。

我校三十多年本科教育历程奠定了研究生培养的基石。学校现有5个上海市重点学科,5个上海市教委重点学科,6个上海市教育高地、2个上海市高校高水平特色发展项目。,经教育部批准,我校与上海交通大学联合培养“车辆工程”硕士研究生,走上了研究生教育的快车道。1月,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我校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年,社会保障、车辆工程、材料加工工程及服装设计与工程等4个硕士点开始独立招收硕士研究生,研究生教育进入了全新的发展阶段。学校注重研究生培养质量和管理规范,制定了研究生教育管理规章制度,建立了研究生教育管理体系,构建了包括培养方案质量保障体系、课堂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等在内的研究生培养质量保障体系,并按研究生培养过程的各个环节分步实施。学校积极推进研究生导师的规划、遴选、聘任工作,建立了一支年龄结构合理、学术水平较高的硕士生导师队伍。在研究生创新能力培养方面,设立了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基金和研究生创新能力培养专项资金。

学校在研究生教育中积极对接上海的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发挥与产业界紧密相连的办学优势,建设符合现代化特色大学要求的研究生教育模式;依据学校的办学理念,依托产学研战略联盟,促进研究生教育的工程实践创新,逐步形成我校研究生培养特色,不断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

热忱欢迎全国各地的学子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

报 考 须 知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能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招生名额

20我校拟招收硕士研究生150名(实际招生人数以上级主管部门下达计划为准),全部为国家计划内研究生。

三、报考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后两年或两年以上(从大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的9月1日),并且获得英语四级(CET-4)证书或合格的英语四级考试成绩,且通过国家组织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段) 相应专业的 8门以上主干课程的考试,可以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同等学力考生不能跨专业报考,且复试时需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

(4)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生,但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硕士生。

(5)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取得成人教育(含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证书,但未取得学士学位的人员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报考。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0年9月1日后出生),报考委托培养、自筹经费研究生者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4.身体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

四、报考办法及受理日期:(具体时间以“年全国硕士生招生简章”为准)

1.报名时间:第一阶段:网上报名 时间:10月报名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yz.chsi.com.cn)。第二阶段:现场确认 时间:2011月中旬地点及手续:在上海市参加入学考试的考生须到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指定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在外地参加入学考试的考生到各省(市、自治区)高校招生办公室指定的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军官证)、本科毕业证书(应届生持学生证),并办理交费和现场图像采集等手续。

2.考生报考填写时注意事项考试科目中有任选科目的,必须注明选考的科目,否则由我校确定。

3.凡属委托培养的研究生,在录取前,我校与考生所在单位、考生须签订委托培养协议书

五、考试

1.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2.初试日期:由教育部确定。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研究生入学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3.初试科目:详见招生专业目录。初试课程考试方式均为笔试。

4.初试地点:由所在报名点安排确定。

5.复试时间和地点:复试时间、地点及考试方式在初试成绩公布后另行通知。

六、体格检查在复试时通知考生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格检查。

七、录取

1.根据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业务素质、品行以及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

2.我校接收各校推荐应届本科优秀毕业生免试直升硕士研究生,热忱欢迎全国各高校中获得推荐免试资格(取得毕业学校发放、经省(市、自治区)高校招生办公室盖章的推荐免试表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来我校攻读硕士学位。八、其他事项全日制(脱产)硕士生学制为两年半。所有研究生在校期间享受国家规定的奖学金和其它生活待遇。所有研究生均有机会享受“三助”(助教、助研、助管)津贴。委托培养硕士生由委托单位提供培养费。

以上招生简章内容若与国家有关部门及教育部今后颁布的规定有不符之处,须按国家有关部门及教育部的规定执行。

第3篇: 上海海事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上海海事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20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之前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之前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4.报名参加除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律硕士(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三)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

三、报名

推免生:经本科毕业学校(具有开展推免工作资格的高校)选拔并确认资格的推免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9月28日―10月24日)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我校复试。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统考。)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单独考试及工商管理和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的考生应在上海理工大学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要求:

报考2015年硕士研究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技术服务工作由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负责。

1.网上报名时间:

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

网上预报名时间:

209月25日至9月28日,每天9:00-22:00。

2.报名流程:

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时只填报我校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我校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2)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3)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5)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6)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现场确认。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须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1.现场确认时间:

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到报考点指定的地方进行现场确认。

(2)考生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3)在2015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4)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关于上海海事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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