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0-10-22 点击:

“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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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向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迈进的关键时期,也是转型发展、创新发展、跨越发展的关键时期。“十四五”规划是确保我县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开好局、起好步的五年规划,是聚力解决我县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突出问题的五年规划,是我县抓好用好重要战略机遇期的五年规划。科学编制和实施好“十四五”规划,对于推动上高快速崛起具有重大意义。为贯彻落实好国家、省、市关于“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要求,切实组织做好我县“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现提出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编制原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从更高层次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西工作的重要要求,按照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高质量跨越式发展首要战略,把握时代特征,强化战略思维,统一规划体系,提高规划质量,更好发挥发展规划的战略导向作用,为全面推动上高高质量跨越发展提供可行的规划保障和科学的政策指引。

  (二)编制原则

  1.坚持全面谋划与突出重点相协调。既要全面统筹经济社会各领域各方面,推动全县整体发展,又要适应所处发展阶段的特殊需求,突出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整合资源,集中攻关。

  2.坚持战略性与操作性相统一。既要加强对未来五年甚至更长远的发展谋划,增强规划宏观性、前瞻性、指导性,又要突出规划的针对性和约束力,做到可操作、能落实、易评估。

  3.坚持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既要发挥好政府部门编制规划的主导作用,又要坚持开门搞规划,充分听取和吸纳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增强规划编制的科学性、民主性,提高规划工作的透明度和社会参与度。

  二、主要任务

  围绕建立全县“十四五”规划体系,协调组织和统筹推进县级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和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

  (一)编制县级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统一,从解决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矛盾和重大问题入手,明确“十四五”时期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战略任务、重大政策和重点项目。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是全县各级各类规划编制的重要依据。(县发展改革委牵头,县直有关部门配合)

  (二)编制专项规划。围绕细化和落实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对特定领域提出的战略任务,在关系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且需要政府发挥作用的领域编制一批县级“十四五”专项规划。县发展改革委会同县有关部门研究提出编制目录清单,专项规划在广泛征求意见后报县政府审定后实施。(县政府相关部门负责,县发展改革委综合协调)

  (三)编制国土空间规划。县级国土空间规划以全县空间治理和空间结构优化为主要内容,细化落实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提出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要求,聚焦空间开发强度管控和主要控制线落地,并以此为载体统筹协调各类空间管控手段。县自然资源局会同县发展改革委研究提出编制目录清单,规划在广泛征求意见后报县政府审定后实施。(县自然资源局牵头,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相关部门配合)

  三、工作阶段和时间安排

  参照国家、省、市总体安排,我县“十四五”规划纲要编制工作分前期研究、形成纲要框架、起草和征求意见、论证报批四个阶段。

  (一)前期研究阶段(2019年6月-2020年2月)

  1.开展课题研究。组织有关部门对事关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性、前瞻性、关键性、深层次重大问题进行深入研究。涉及相关课题交由有关部门完成。(2019年6月启动,11月上旬前结题)

  2.提出重大事项。县政府有关部门和乡镇(场、街道)认真梳理全县“十四五”期间重大事项,报县政府审定,由县发展改革委汇总(2019年7月11日前县发展改革委将重点内容的初步考虑报市发展改革委;10月1日前将重点内容最终稿报市发展改革委)。

  3.起草规划基本思路。县政府各部门从本行业、本领域实际出发,研究提出行业(领域)“十四五”规划基本思路,2019年10月底前报县发展改革委。县发展改革委汇总并与省、市里衔接后,报县政府审定,提出我县“十四五”规划基本思路。(2020年2月底前完成)

  (二)形成纲要框架阶段(2020年3月-县委“十四五”规划建议出台前)

  1.开展规划调研。各乡镇(场、街道)和县政府有关部门结合本地实际和职责,可采用与课题承担单位联合调研的方式,就“十四五”规划重大目标、重大任务、重大项目和重大政策等开展调研,将调研有关情况梳理并形成调研报告递交县发展改革委汇总。(2020年4月底前完成)

  2.开展建言献策。坚持开门做规划,通过网络问卷调查或在新闻媒体开设专栏等方式开展建言献策,征询社会公众意见建议。(2020年4月至9月)

  3.研究论证重大工程项目。围绕补短板、强弱项、增后劲、提质量等高质量跨越式发展要求,研究提出一批新时代重大工程和重点民生项目。(2020年4月至9月)

  4.起草县“十四五”规划纲要框架。在规划基本思路的基础上,参照县委“十四五”规划建议要求,研究起草“十四五”规划纲要框架。(2020年4月至10月)

  5.召开县“十四五”规划专家论证会第一次会议。听取专家对全县“十四五”规划纲要编制工作的意见建议,讨论“十四五”规划纲要框架提纲。(2020年7月底前完成)

  (三)起草和征求意见阶段(县委“十四五”规划建议出台后-2020年12月)

  1.起草纲要草案。根据县委“十四五”规划建议,对纲要框架进行完善充实,形成规划纲要草案。(2020年11月底前完成)

  2.征求社会各阶层、各界别人士意见。广泛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企业家和群众团体意见建议。(2020年12月中旬前完成)

  3.修改完善。充分吸纳各方面意见并与国家、省、市规划纲要草案衔接后,对规划纲要进行修改完善。(2020年12月底前完成)

  (四)论证报批阶段(2020年12月-2021年全县“两会”召开前)

  1.召开县“十四五”规划专家论证会第二次会议,对规划纲要草案进行论证。(2020年12月底前完成)

  2.报请县委、县政府研究审议全县“十四五”规划纲要草案。(2021年全县“两会”召开前)

  3.按照县委、县政府审议意见修改完善后,经报省、市发展改革委衔接,提请县人大审议规划纲要草案。(2021年全县“两会”召开前)

  县“十四五”重点专项规划和国土空间规划原则上与规划纲要同步部署、同步研究、同步编制,2021年6月底前全部出台。各专项规划编制要基本与县“十四五”规划纲要同步,2021年上半年报同级人大审议后发布。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以县人民政府县长胡海洋为组长、县政府相关领导为副组长,县相关职能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县“十四五”规划编制领导小组(具体名单附后)。加强对“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的统一领导和协调,提出加快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目标和落实举措。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县发改委主任黄雪梅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在县发改委,负责落实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二)明确责任分工

  县发展改革委负责统筹推进全县“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协调解决规划编制过程中遇到的问题,重大事项及时向县政府报告。同时,具体承担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编制工作。县有关部门是县级专项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的责任主体,在规划编制过程中,要细化落实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对重点领域和空间治理发展战略、重点任务、重大举措等要求,切实强化专项规划的支撑作用和国土空间规划的基础作用,加强专项规划、国土空间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的结合,探索实施多规合一。县有关部门要加强沟通,紧密协作,形成工作合力。乡镇(场)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本地“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的责任主体,要抓紧启动编制工作,加强与县级各类规划的衔接,做到上下联动、左右协同。

  (三)组建工作专班

  以县发展改革委为主,适当从乡镇(场、街道)、县有关部门抽调精干人员,组成县“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专班,实行集中办公,具体承担规划纲要编制任务;或者通过公开招标的形式,聘请社会中介机构做好规划建议和规划纲要编制工作。各地、各部门要相应制定规划编制工作实施方案,落实工作专班。

  (四)加强经费保障

  各级“十四五”规划(含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和课题研究等工作所需经费,由同级财政予以保障。

  “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会议精神,切实组织做好我市“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把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转型综改试验区建设相结合作为经济工作主线,把握时代特征,强化战略思维,统一规划体系,提高规划质量,更好发挥发展规划的战略导向作用,为全面推进吕梁高质量转型发展提供政策指引。

  二、编制原则

  1.坚持全面谋划与突出重点相协调。既要全面统筹经济社会各领域各方面,推动全市整体发展,又要适应所处发展阶段的特殊需求,突出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整合资源,集中攻关。

  2.坚持战略性与操作性相统一。既要加强对未来五年甚至更长远的发展谋划,增强规划宏观性、战略性、指导性,又要突出规划的针对性和约束力,做到可操作、能落实、易评估。

  3.坚持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既要发挥好政府部门编制规划的主导作用,又要坚持开门搞规划,充分听取和吸纳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增强规划编制的科学性、民主性,提高规划工作的透明度和社会参与度。

  三、重点任务

  围绕建立全市“十四五”规划体系,协调组织和统筹推进市、县规划纲要、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和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

  (一)做深做实前期研究。选择确定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点、难点等突出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初步梳理形成“十四五”规划基本思路的发展目标、指导原则、重点任务和重大举措。(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配合)

  (二)编制市规划纲要。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统一,从解决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矛盾和重大问题入手,明确“十四五”时期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战略任务、重大政策和重点项目。市规划纲要是全市各级各类规划编制的重要依据。(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配合)

  (三)编制专项规划。围绕细化和落实市规划纲要对特定领域提出的战略任务,在关系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且需要政府发挥作用的领域,编制一批市级“十四五”专项规划。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有关部门研究提出编制目录清单,报市政府审定后实施。(市直有关部门牵头,市发展改革委综合协调)

  (四)编制国土空间规划。市级国土空间规划以全市空间治理和空间结构优化为主要内容,细化落实市规划纲要提出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要求,聚焦空间开发强度管控和主要控制线落地,统筹协调各类空间管控手段。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会同市发展改革委研究提出编制目录清单,报市政府审定后实施。(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配合)

  (五)抓紧启动市县规划编制。各县(市、区)按照全省、市规划编制工作的总体部署,抓紧开展前期研究,组织编制本地“十四五”规划。各县(市、区)规划依据省、市规划纲要制定,既要加强与市规划纲要和市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和国土空间规划的衔接,又要结合县(市、区)实际,突出当地特色。(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牵头,市发展改革委指导协调)

  四、时间安排

  参照国家、省总体安排,全市“十四五”规划纲要编制工作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前期课题研究阶段(2019年6月一10月)。本阶段主要任务是选择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点、难点等突出问题进行专题研究。课题采用公开遴选方式,选择有关研究机构开展课题研究。各县(市、区)、市直有关部门要根据《关于做好全市“十四五”规划前期工作的通知》(吕发改规划发〔2019〕204号) 要求,抓紧开展前期研究,于9月底前分别报送希望纳入国家、省和我市“十四五”规划基本思路的初步考虑和重大项目。

  第二阶段,“十四五”规划思路研究阶段(2019年11月—2020年6月)。本阶段主要任务是在前期课题研究的基础上,完成吕梁市“十四五”经济社会发展基本思路的起草工作,提出纳入基本思路的重要指标、重大工程和项目、重大改革和政策举措等。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从本地、本领域实际出发,研究提出各项“十四五”规划基本思路并报市发展改革委,特别是要围绕补短板、强弱项、提质量,研究提出一批重大标志性工程和重点民生项目。

  第三阶段,“十四五”规划《纲要》编制阶段(2020年7月一12月)。本阶段主要任务是在基本思路的基础上,按照市委关于“十四五”规划的建议,完成我市“十四五”规划《纲要》研究起草工作,广泛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企业家和群众团体意见建议,报请市委、市政府研究审议通过,并报省发展改革委衔接,提请市人大审议。

  市“十四五”重点专项规划、国土空间规划原则上与规划纲要同步研究编制。报请市委、市政府批准的规划,须事先与我市规划《纲要》进行统筹衔接,衔接重点是规划目标特别是约束性指标、发展方向、总体布局、重大政策、重大工程,风险防控等。

  各县(市、区)规划编制要基本与市级规划同步。各县(市、区)规划《纲要草案》在提交本县(市、区)人大审议通过前,县(市、区)发展改革局应将规划文本报请市发展改革委予以衔接;规划《纲要草案》经县(市、区)人大审议通过后,需将正式印发的规划文本报市发展改革委备案。

  四、保障措施

  (一)明确责任分工。为加强我市“十四五”规划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吕梁市“十四五”规划领导小组(见附件1),负责指导和协调全市“十四五”规划编制和评估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发展改革委,具体承担市规划纲要编制工作。市直有关部门是市级专项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的责任主体,在规划编制过程中,要细化落实市规划纲要对重点领域和空间治理发展战略、重点任务、重大举措等要求,切实强化专项规划的支撑作用和国土空间规划的基础作用。县(市、区)是本地“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参照省、市级规划编制工作总体安排,抓紧启动编制工作,做好与省、市各类规划的衔接,做到上下联动、左右协同。

  (二)规范编制程序。规划编制实施必须要有规范化的程序,起草、衔接、论证、审批、发布等程序要制度化。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要排好时间表和路线图,确保规划编制工作顺利推进。在规划编制过程中,要运用大数据等现代技术,提高规划科学性;要创新规划的表达方法,增加规划可视性;要扩大民主参与、广开言路,充分借助现代信息平台问需于民、问计于民,争取使规划编制过程真正成为汇聚民智、协调利益、形成共识的过程。

  (三)强化工作保障。市“十四五”规划编制要成立工作专班,具体承担规划纲要编制任务。各县(市、区)、各部门要相应制定规划编制工作实施方案,落实工作专班,组建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工作作风实的规划编制队伍。各级“十四五”规划(含规划纲要、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和课题研究等工作所需经费,由同级财政予以保障。此外,邀请省内外知名专家、学者组成“十四五”规划专家咨询委员会,为规划编制提供咨询、论证等智力支持。

  “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

  “十四五”时期(2021-2025年),是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下,全面建设“强富美高”新仪征的关键时期,科学编制和实施仪征市“十四五”规划具有重要意义。根据国家和省有关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加快推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聚力建设高水平小康的目标任务,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充分凝聚各方智慧,明确“十四五”时期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思路、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重大项目,科学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总体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使其成为指导全市未来五年经济社会发展的行动纲领,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从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向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迈进。

  二、主要任务

  (一)开展前期课题研究。对“十三五”目标任务和重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预测总结,对“十四五”时期我市发展环境、发展目标、发展战略、总体思路、产业升级、要素保障、城乡建设、民生事业、社会治理等内容开展调查研究,为规划纲要、专项规划编制提供理论支撑。该项工作由市发改委统筹协调,各课题研究责任单位按照任务分工做好相关工作。

  (二)起草规划基本思路。在前期课题研究的基础上,深入研究我市“十四五”期间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宏观环境和所处的发展阶段,提出“十四五”期间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目标、主要任务、重大举措和需要解决的重大问题,作为编制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的重要参考和依据。该项工作由市发改委具体负责,各镇、园区、市有关部门配合。

  (三)研究起草规划建议。根据扬州市委关于编制“十四五”规划纲要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研究起草仪征市委《关于编制仪征市“十四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的建议》。该项工作由市委研究室具体负责,市有关部门配合。

  (四)编制《规划纲要》草案。根据市委《关于编制仪征市“十四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的建议》要求,起草形成《仪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内容包括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目标、战略任务、战略布局,产业发展方向和目标,重大项目布局和建设计划,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任务、措施等。该项工作由市发改委具体负责,各镇、园区、市有关部门配合。

  (五)编制专项发展规划。围绕“十四五”时期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目标任务,组织编制全市重点领域、重点产业等专项发展规划,使之成为指导该领域、该行业发展,决定重大项目建设以及安排政府投资和财政支出预算的基本依据。此项工作由市发改委统筹安排,市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具体承担相关专项规划编制工作。

  (六)编制镇域(园区)规划。围绕落实市“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总体目标任务的要求,各镇、园区要结合本地实际,对接衔接好市级《规划纲要》和各专项规划,自行组织编制本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市发改委要加强对各镇、园区规划编制工作的指导。

  三、进度安排

  根据五年规划编制步骤和全市工作安排,我市“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主要分为以下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0年4月底前)。2020年4月,通过新闻媒体面向社会征集仪征市“十四五”规划前期研究重大课题,各单位将希望纳入到国家、省“十四五”基本思路的重大项目和重大事项进行梳理,并报送至扬州市发改委。2020年4月,拟定“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研究确定前期重大研究课题,召开动员部署会,成立工作机构,搭建工作班子。

  (二)前期课题研究阶段(2020年5月底前)。提交课题研究成果,组织调研成果汇报和研讨。

  (三)基本思路起草阶段(2020年6月底前)。形成基本思路初稿,广泛征求意见,呈报市委、市政府审议,并报送省、扬州市发改委。

  (四)规划起草报批阶段(2021年1月底前)。

  1、《规划纲要》编制安排。2020年9月,起草形成《规划纲要》草案初稿,呈送市委、市政府审定。2020年12月,市委出台《关于编制仪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的建议》。2021年1月底前,《规划纲要》草案提交市人代会审议批准。

  2、专项规划编制安排。2020年4月,各镇、园区、市有关部门根据本区域、本领域发展需要并结合前期重大课题研究情况,提出“十四五”各镇、园区发展规划和相关部门专项规划的编制计划,提交市发改委;市发改委研究提出全市“十四五”各镇、园区发展规划和相关部门专项规划名录,并报市政府审定。2020年11月,各镇、园区、市有关部门起草相关规划,并提交市发改委。2021年2月,做好各类专项、镇域(园区)规划与全市《规划纲要》的衔接修改工作,呈报市政府审定后印发。

  四、保障措施

  (一)健全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全市“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发改、工信、住建、交运、自然资源和规划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陈光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刘同胜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各镇、园区、市有关部门要加强“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推进,由主要领导牵头,搭建工作班子,明确一名联络员,负责与市“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联系和协调工作。

  (二)强化沟通衔接。对接好国家、省“十四五”期间产业政策和投资导向,做好全市重大项目的筛选、储备,特别是要排细排实政府投资重大项目,主动加强与国家、省、扬州市各对口部门的汇报衔接,争取更多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大事项纳入上级规划。按照下级规划服从上级规划、专项规划服从总体规划的要求,加强专项规划与总体规划、专项规划与上级规划以及与区域规划、空间规划的相互衔接。衔接的重点包括发展目标、空间布局、产业发展、基础设施、民生保障、重大项目等。各单位要顾全大局,密切协作,积极主动做好衔接。

  (三)广泛征求意见。聘请各领域内专家成立仪征市“十四五”规划编制专家咨询组,对全市规划基本思路、草案及相关规划提供业务指导和技术支持。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增强规划编制工作的透明度和公开度,提高编制工作的民主化和科学化水平。通过各类媒体平台,广开言路,问计于民,问需于民。完善民主参与、衔接协调、论证咨询、公布和评估等有关制度,使规划编制工作真正步入程序化、规范化轨道。

  (四)落实服务保障。为保证“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的圆满完成,市相关部门和各镇、园区要选派业务骨干组建规划编制班子,加强规划编制培训,提高业务水平。要设立规划编制工作专项资金,用于考察学习、前期研究、人员培训、聘请专家、咨询座谈等,所需专项资金列入各镇、园区财政和部门预算。

“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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