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局扫黑除恶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2020-07-31 点击:

自然资源局扫黑除恶工作总结

  扫黑除恶是指清除黑恶势力。黑社会作为和谐社会的一个巨大毒瘤。惠好考试网精心为大家整理了自然资源局扫黑除恶工作总结,希望对你有帮助。

  自然资源局扫黑除恶工作总结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自然资源局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践行“两个维护”,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领导带头,全员齐动,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项决策部署,紧握土地和矿产资源管理法律法规利剑,直刺自然资源领域百姓深恶痛绝的各类涉土涉矿违法行为,多举措深入开展自然资源领域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强化责任抓落实。县自然资源局成立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局领导班子成员、各股室和下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建立“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对口抓,下属单位、国土所具体抓”的工作机制。抽调骨干力量负责扫黑除恶工作,全面负责全系统案件线索摸排工作的统筹协调、督促检查、线索汇总、任务落实,确保工作顺利开展。印发《自然资源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2020年实施方案》,从政治站位、责任担当、目标任务、打击重点、线索摸排及移交、协作配合、责任追究等方面进行安排部署。县局与局属各单位、各国土所签订《扫黑除恶承诺书》,逐环节、全链条夯实工作责任,做到“有人管事,事有人管,管有结果”。通过局务会、案件分析研判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知识培训会、研究推进措施,解决具体问题,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扎实开展。

  广泛发动抓宣传。为提高全县各界对自然资源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知晓率、参与度,形成群策群力、群打群治的浓厚氛围,继续在交通要道、集镇中心、单位办公场所等醒目地段设立咨询点,悬挂宣传横幅,制作宣传栏、标语,发放宣传资料,印制《自然资源领域扫黑除恶应知应会手册》。系统内职工既是扫黑除恶的主力军、战斗员,又是宣传员,利用QQ群、微信朋友圈等形式广泛宣传专项斗争的方针、政策,解决群众对扫黑除恶治乱相关规定知道的不多、不全、不准的问题,宣传保密制度,消除群众误解,打消群众害怕黑恶势力“秋后算账”顾虑,鼓励社会各界争做自然资源领域扫黑除恶治乱的参与者,减少“旁观者”、“局外人”,推动专项斗争上水平、得民心。

  聚焦治理抓摸排。聚焦自然资源领域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土地征收征用后补偿安置、矿山资源开发等十个易滋生黑恶问题的重点领域,结合秦岭违建整治、“秦东水乡”、中省环保督查、大棚房清理整治、卫片执法、执法监察“利剑行动”等专项行动,在脱贫攻坚驻村入户中,以“宣传到位、底子摸清、工作做实、打击有力”为目标,发动全县社会各界参与、开展线索摸排,举报涉黑涉恶涉乱线索。各国土所、局属各单位将线索摸排情况向县局日报告、周汇总、月小结。

  强化督查抓整改。县自然资源局班子成员,积极开展督导检查、专项巡查,不定期地对包联单位进行督导,并通过实地走访、查阅资料、现场指导等方式,对行业内部、局属各单位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责任、相关职能部门发挥协作配合、线索摸排、宣传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重点地区、重点领域进行重点督查,着力发现和重点查处群众身边的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工作推动不力等问题,及时指出工作短板,抓好问题整改,确保中省市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决策部署落地见效。被督查单位对检查的问题立行立改,以工作实效践行督查意见的落实。对省市县督导检查反馈问题,坚持问题导向,剖析病根,对症下药,靶向施策,及时调整思路,聚焦整改任务,做到有问题不捂不盖,认真抓好整改,及时反馈整改情况,做到让好群众满意,让组织放心,不断增强专项斗争打击力,

  建章立制抓长效。制定《扫黑除恶检查制度》、《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涉黑涉恶违法线索排查、甄别、移交制度》、《保密工作制度》等制度,确保中省市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决策部署全面贯彻落实,消除黑恶线索举报者的后顾之忧,筑牢黑恶乱问题反弹防线。在工作中,把专项斗争同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同推进,积极构建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自然资源管理体系和共治共建共享的管理格局。借势借力,做到“三个结合”,一是把开展专项斗争与自然资源执法监察相结合,严厉打击非法占地,违法采矿,对乱修乱占乱采,该停的停,该罚的罚,该没收的没收,进一步整治行业乱象;二是把开展专项斗争与依法行政相结合,借势借力,发动全县各界人士,形成齐抓共管合力,重点解决自然资源领域“有法难依”、“腰杆软”、“不规范”问题;三是把开展专项斗争与政风肃纪相结合,加强队伍建设,教育本系统职工坚守党纪政纪,传承铁军作风,心怀敬畏,不为一时之利充当黑恶势力“官伞”,主动担责,不做“庸伞”。确保全县自然资源领域风清气正,增强全县人民的安全感、幸福感。

  自然资源局扫黑除恶工作总结

  一、工作措施

  1、强化组织领导,提高政治站位。

  自全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我局严格按照中央、省、州、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统一部署,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建设一项长期的重大政治任务,摆在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扫黑除恶领导小组,2019年4月,抽调专人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紧紧围绕政治站位、依法严惩、综合治理、深挖彻查、宣传发动、组织建设、组织领导七个方面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完善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为专项斗争深入开展提供了强有力保证。截止目前,组织召开专题会议6次,摸排研讨会议5次,研究制定了工作方案8个,层层签订目标责任状和线索摸排保证书,同时坚持党组每月集中研究部署,周例会集中学习,先后对一线执法部门进行了5次督促检查。

  2、强化舆论宣传,营造舆论声势。

  我局立足全县林区主阵地,联合林草局,采取流动加固定相结合的宣传方式,在重点林区道路、湿地及自然保护区、民族节日安保现场、街面集市、木材加工厂等人员密集场所,通过张贴通知通告、发放宣传单、公布举报电话,营造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全民参与扫黑除恶的氛围;针对梁河县国有林场职工多、林农及务工人员多的特点,充分发挥扫黑除恶社会各界参与的机制优势,发动林场职工、林农踊跃参与,进行义务宣传,设置了举报箱,公开举报电话,畅通了信息渠道。截止目前,共编发扫黑除恶专题简报32期,开展全局民警职工集中宣讲活动2次、业务培训1次,组织涉林企业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座谈会3场,联合林草局到梁河县国有林场开展扫黑除恶讲座2场,到中小学开展主题班会讲座3次,深入25个涉林企业宣传扫黑除恶40余场次,张贴通知通告700余张,发放扫黑除恶宣传挂历和宣传单4133份,利用“指尖警务”微信群向全县80余名护林员推送扫黑除恶知识80条次,通过全县林政系统微信群推送扫黑除恶宣传知识30条次,受教育群众达5000余人。

  3、强化职能发挥,积极摸排线索。

  围绕“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的总体目标,我局依照属地管理要求,组织对本县木材经营加工场所、经营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餐饮娱乐场所、仓储物流、农贸市场等容易滋生涉林黑恶势力的重点领域,开展常态化滚动摸排,及时发现以林业生产和经营为掩护,从事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活动并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对林区各类警情和案件进行分析梳理,最大限度拓宽林区涉黑涉恶犯罪信息渠道来源。截至目前,共梳理2013年办理刑事案件93起,行政案件1489起,排查线索1条,报县公安局扫黑办,县扫黑办移交线索4条,已核实处理4条。

  4、强化综合治理,净化林区环境

  我局充分发挥“平安林区”创建职能作用,按照一案一方案的管理机制,2019年,制定了《重点林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整治方案》及《梁河县自然资源公安局对九保乡沙坝、管家寨后山非法采砂专项整治方案》,针对性的开展涉林领域的排查和整治,同时加强与各警种、各部门的协作配合,健全完善情报交流、线索核查、重点人管控、信息数据共享等机制,强化对林区重点人员、重点部位管控,严厉打击林区“枪恐爆、黄赌毒、盗抢骗”等违法犯罪活动,统筹推进打击走私、缉枪治爆、涉林违法犯罪等专项行动,彻底整治林区治安乱点,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全力维护林区社会治安稳定。截止2019年6月,梁河县自然资源公安局排查移交线索1条,接收县扫黑办移交涉黑涉恶线索4条,其中完成核查4条,整治九保乡沙坝、管家寨后山非法采砂林区治安乱点1个,深入国有林区巡查5次,未发现涉黑涉恶现象,积极参与县公安局“扫毒”专项整治行动共5次。

  5、强化整改落实,促进工作开展

  二、存在困难

  一是思想认识还有差距。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一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能从讲政治的高度去认识、推进和落实。但对专项斗争的“高度—事关政治安全、政权安全、制度安全”重点在农村的理解和把握上还存在差距。

  二是宣传发动还有欠缺。在针对涉林人员和企业宣传力度还不够,特别是涉林人员和企业中的务工人员流动性大,有时未能及时的对其进行宣传告知。

  三是线索摸排力度不够。警力较少,林区面积大,导致在线索摸排上力度不够。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强化思想保证为根基。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深化思想认识,落实各项工作措施,主动担当作为,吧扫黑除恶重大政治任务扛在肩上,围绕“一年打击遏制、两年深挖彻查、三年长效常治”目标,举全警之力,高标准、硬措施、严要求,坚决打赢扫黑除恶这场攻坚战、持久战。

  二是保证线索研判为抓手。对相关部门通报的乱砍滥伐林木、乱捕滥猎野生动物、乱毁滥占林地等线索进行专业研判,从中发现涉黑涉恶线索。充分发挥治安耳目、刑事特情、阵地控制等情报资源,从高危场所、区域、行业和重点人群中,收集各类涉黑涉恶线索,确定打击整治重点,同时加强林区治安乱点的发现与整治工作。

  三是加强宣传发动为助力。进一步创新形式加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宣传力度,在原有宣传阵地的基础之上,进一步在举报奖励上宣传到位,利用好一切可以利用的媒体合渠道,针对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的宣传与非法集资、精准扶贫、乡村振兴等工作紧密结合,同时,在宣传的过程中要利用各类查处的典型案例,以案释法,达到宣传震慑的效果。

  自然资源局扫黑除恶工作总结

  一、强化组织领导,提升政治站位。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制定《xx旗人民法院关于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方案》,成立领导小组,负责部署和具体指导本院扫黑除恶工作的审判、安全保障及协调督办工作,为专项斗争开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二、强化团队建设,提升审判能力。选取3名政治素质高、审判业务精、作风过硬的法官组成专业化审判团队负责扫黑除恶案件的审判工作,严格规范审理程序,确保办案质量。积极加强对审判人员的业务能力培训力度,组织团队审判人员、法官助理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统一执法理念,明确执法标准,确保依法、准确、有力惩处黑恶势力犯罪。同时,在审理普通刑事案件和接到群众来信来访中做好涉黑案件线索的采集梳理工作,一旦发现相关线索,及时上报并移送侦查机关。

  三、坚持依法审理,增强打击合力。将专项斗争与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相结合,明确围绕扫除十五类重点打击对象,确定打击重点,对检察院起诉的涉黑案件实行优先办理,结合刑事认罪认罚从宽处罚制度,依法从严、从快审理涉黑案件,严格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证据裁判等法律原则和制度,切实把好案件事实关、证据关及法律适用关,密切与检察院、公安、司法行政部门协作配合,完善沟通机制,统一法律适用标准,完善证据认定规则,确保凝聚合力、精准打击、量刑适当。

  四、建立专门案件台账,全程监督案件进度。建立专门涉“黑恶”案件收结案登记本,明确专人进行登记。案件将按照1:1:1办案顺序分案,快速进入审判程序,确保及时结案,并做好审判总结工作。

  五、指定辩护制度兜底,加强人权司法保障。对于涉“黑恶”类案件,若被告人未聘请辩护人,将依据相关文件规定,通知法律援助机构为被告人指定辩护人,同时依法通知辩护人所在地司法行政机关派员旁听庭审,确保每一名被告人的权利得到有效的保障,进一步提升案件的服判息诉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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