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63号]交通运输局2016年行政执法培训计划

发布时间:2019-05-12 点击:

[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63号]交通运输局2016年行政执法培训计划(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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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运输局2016年行政执法培训计划(3篇)

  交通运输局2016年行政执法培训计划1

  为进一步提高全局交通行政执法人员的素质,促进规范执法、文明执法、和谐执法,努力培养造就一支高素质的行业执法队伍,结合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培训范围

  本局全体交通行政执法人员。

  二、培训内容

  本年度学习内容主要分以下四部分:

  (一)时事政治类

  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中央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精神、《人民日报》《大众日报》社评、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上级部门决策部署。

  (二)法律法规类

  主要包括行政基本法律及交通行业法律、法规。主要内容:《宪法》、《刑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强制法》、《公路法》、《省公路路政条例》、《道路运输管理条例》、《交通部五项执法规范》、《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新颁布的《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省行政程序规定》、《省道路运输条例》、《省道路普通货物运输和道路货物专用运输经营许可办法》、《省治理超限和超载运输办法》等。

  (三)廉洁从政类

  习近平同志关于廉洁从政的讲话、中纪委十八届历次全会精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6-2018年工作规划》、《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贯彻落实八项规定实施细则》、《中共省委常委会落实中央政治局八项规定的实施办法》、《中共市委常委会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办法》、《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区机关作风建设“十条禁令”》和《区优化发展软环境“八不准”》等有关纪律规定。

  (四)经验事迹类

  主要包括上级部门重点推广的典型经验做法及兄弟单位、局属各单位涌现出的新做法、新经验。

  三、培训方式

  坚持法律基础理论教育与专业法律教育相结合、理论教育与执法实践相结合、集中培训与自学相结合,学习与考试相结合,多形式开展法制培训工作。

  局里组织集中学习,采取集体学习、举办讲座、发放法律资料等多种形式进行。各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学习计划自行安排学习,个人根据自己的情况自学。

  四、时间安排

  全局集中学习利用周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时间,适当安排学习内容。

  各单位与个人学习时间,自行安排。

  五、学习要求

  1、普法培训、廉政培训和行政执法培训要和“普法教育”与“法律六进”等活动密切结合起来,通过培训学习,增强全员法律素质和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公正执法、执法为民意识。

  2、各单位要根据要求,制定切合单位实际的培训计划和培训学习纪律、考核奖罚办法,确保学习质量和学习效果。

  3、各单位的培训计划应及时报局法制科。

  4、局法制工作领导小组将随时对各单位培训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积极推广好的经验,差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

  交通运输局2016年行政执法培训计划2

  为贯彻落实好交通运输部《关于加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交政法发[2012]年681号)和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赣交法规字[2013]12号)要求,根据《宜春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工作方案》部署,结合我县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培训计划。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按照推进公正执法、规范执法、文明执法的总体要求,以增强依法行政意识,提高执法能力,规范执法行为为重点,紧紧围绕交通运输的中心工作,联系实际,创新思路,着力提高培训质量,全面提升全县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伍整体素质,培养造就一支政治坚定、素质合格、纪律严明、行为规范、廉洁高效的交通运输执法队伍,为建设“幸福奉新”做贡献。

  总体目标:按照“全面覆盖、分级负责、统一标准、保证质量”的原则,从2013年起至2016年,对全县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一次系统轮训。通过培训,强化执法队伍的作风建设,弘扬为民、利民、便民的执法理念;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和法治观念,自觉规范执法行为;改善执法队伍人才结构,建设多层级执法人才。

  二、主要任务

  (一)全面培训基层执法人员。按照部制定的《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试大纲》厅政法字[2013]70号和省厅《关于转发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试大纲的通知》(赣交法规字[2013]17号)的要求,以一线执法人员为重点,组织开展培训工作。对所有持有和拟申领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证件的人员进行全面系统培训。

  (二)组织开展执法人员考试。各单位要结合本单位的执法类别和实际情况,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执法考试工作。县局也将按照省厅、市局的统一部署,配合实施全县交通运输系统行政执法人员的统一考试。

  三、实施步骤

  (一)前期准备和编制阶段(2013年)。县局要根据执法人员数量、工作状况和培训等情况,按照三年轮训一遍的时限要求,于2013年5月底前将本单位的培训实施方案及培训计划报市局(含纸制和电子版)。计划编制要留有余地,以确保按期完成。

  (二)全面培训阶段(2014—2016年)。

  1、培训的基本原则是:2014、2015、2016年分别按单位执法人员总数的35%、35%、30%确定培训计划,在市局编制全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计划,报省厅审查后下达执行,有关人员按要求及时参加培训。

  2、培训方式。县局将分期分批组织全局的执法人员参加市局及省厅组织的培训,同时各单位也要按照培训计划组织好本单位执法人员实施培训。

  3、培训安排。目前全县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共计49人,其中公路路政10人,道路运政39人。计划2014年底前培训17人;2015年底前培训17人;2016年底前培训15人(每期具体培训安排见附件)。

  (三)开展执法人员考试。

  按照省厅和市局的统一部署进行。考试科目均采用闭卷笔试形式,实行百分制,60份及格。体能和执法实训考核,实行“优良、及格、不及格”等级制。考核不合格者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补考。经过补考仍不及格的,不得颁发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证件,不允许上岗。已取得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证件的,暂扣其执法证件,并进行离岗培训。

  (四)建立执法人员和执法证件数据库

  要结合执法人员培训考试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执法人员和执法证件管理信息系统,指定专人负责,将所有执法人员的基本信息、执法岗位信息、培训记录、考试结果等相关信息录入系统,利用信息系统组织开展证件年审和换发证件工作,建立和完善执法人员和执法证件数据库。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是建设高素质执法队伍的基础性、战略性工程,是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保证。为切实抓好此项工作,决定成立由局长孙乐平担任组长,副局长赵建中,局党委副书记王大朴,副局长龙高猛任副组长,各所、站、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培训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法制股,具体负责组织实施、监督指导、综合协调等工作。联系人:魏振宇。从而,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法制部门牵头,相关部门配合的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培训工作有人抓、有人管、落到实处。

  (二)保证培训质量

  要加强对培训工作的监督指导,确保培训工作时间到位、内容到位、效果到位。按上级要求培训总学时不得低于90学时,其中,理论业务课60学时,队列、体能和执法技能战术训练16学时。开学、结业、实地调研参观等14学时。培训注重基础性、实战性、针对性,突出重点,根据学员特点和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工作要求,妥善处理基础知识的系统性与执法实战需要的关系,注重法律基础素质的养成和行政执法能力的培养。实行精讲多练、练讲结合,启发式与互动研讨,现场情景模拟训练,案例评析,反复练习、及时讲评等训练方法,努力提高培训质量。

  (三)保证培训经费

  此次培训涉及面广、人数多、要求高,要有必要的经费作保障。局财务股要负责落实培训工作的专项经费,将其列入年度财政预算,保证培训工作的开展。

  (四)加强监督、严格奖惩

  要加强对培训工作监督检查,将其纳入单位目标管理当中。未按照上级主管部门要求按期完成培训任务的单位,年度考评不得评为优秀。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未取得优秀成绩的,不得评为优秀,也不得晋升职务。

  交通运输局2016年行政执法培训计划3

  一、强化交通行政执法质量评查

  评查内容:规范性文件制定及备案情况;交通行政执法案卷(包括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其他等)办理情况;是否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情况;“96196”交通服务热线行政执法投诉办理情况;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开展情况;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情况;推行交通行政执法“说理式”文书执行情况;行政执法人员业务知识水平情况。

  评查办法:(3-5月份)监督规范行政执法情况;检查“五项执法行动”开展情况;测试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基础情况;评查交通行政执法案卷质量情况。

  二、注重交通法律法规研究学习

  检查内容:《行政强制法》颁布实施后,交通运输各行政执法单位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执行的清理、行政强制主体认定情况,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执行情况,网上执法程序、执法文书修改情况,宣传教育培训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的措施和建议等。重点检查《行政强制法》贯彻实施情况。同时,检查公路管理站《公路安全保护条例》执行情况;运输管理处从今年4月1日实施的新版《省道路运输条例》宣传贯彻情况。

  检查办法:(8月份)检查交通运输各行政执法单位的相关台帐资料,并对行政执法案卷进行抽查。

  三、开展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

  培训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行政执法基础知识、行政执法行为规范和交通行政执法文书制作。

  培训时间:(4-6月份)各单位要自行组织交通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更新培训、考试,迎接省交通运输厅开展的“交通行政执法技能大比武”活动。

  四、推进交通行政执法结果公开

  公开内容:涉及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等案件办理结果。

  公开程序:交通运输各行政执法单位在每月的3日前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案件办理结果报局政策法规科备案后集中上报市政府法制办予以公开。

  五、确保行权网运及时公开透明

  检查内容:行政权力库根据法律法规更新情况;行政权力事项的完整性(编码、事项名称、流程图、法定期限、承诺期限等情况);行政处罚裁量权设置的科学性、合理性及调整运用情况;案件办理程序、办理期限、附件(包括审批手续完备的立案表及处罚审批表、行政处罚决定书、告知(听证)笔录、送达回执、执行票据等)上传情况;处罚决定书说理情况;对法制监督系统中发出督办信息的整改落实情况。重点检查交通重大行政处罚案件网上备案审查。

  检查办法:(全年)依托行政权力透明运行系统和法制监督系统、电子监察系统进行网上检查,视情形采取上门检查和抽取案卷检查。对不合格许可、处罚、审批等案件发起督办信息,实现网上交通行政执法监督的常态化。交通行政执法监督检查中的有关具体方案由局纪检监察室会同政策法规科组织制定实施。交通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计划作为交通行政执法单位平时考核与动态考核的一部分,其结果将列入交通运输系统各行政执法单位年终行政执法工作考核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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