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职业技术学院

发布时间:2021-06-13 点击:

鹤壁职业技术学院8篇

鹤壁职业技术学院8篇

鹤壁职业技术学院(1)

广东白云职业技术学院 白云职业技术学院

  白云职业技术学院。
  广东白云学院创办于 1989 年。
  是一所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成立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
  经过 17 年的发展。
  学院已形成了以工科为主。
  涵盖文。
  经。
  管。
  艺等多学科的高等工程技术应用型本科院校。
  为社会培养了大批应用型技术和管理人才。
  先后荣获全国民办高校先进单位。
  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
  中国民办高校综合实力 20 强 。
  中国民办高校就业竞争力50强第二名。
  全国民办非企业单位自律与诚信先进单位。
  广东民办高校综合竞争力第一名。
  广东先进民办普通高校等荣誉称号。
  已成为全国知名民办院校。
  中文名,白云职业技术学院。
  校训,就业导向。
  能力本位。
  面向市场。
  服务社会。
  所属地区,中国广州市流溪河畔。
  类别,职业中专。
  学校简介。
  学院坐落在广州风景秀丽的流溪河畔。
  交通便利。
  环境幽雅。
  现有固定资产 4.29 亿元。
  总占地320多亩。
  校舍建筑面积 27.6 万平方米;教学设施先进。
  有装备优良的实验中心。
  计算机中心。
  电教中心。
  信息网络中心。
  电子阅览室等基础设施。
  教学仪器设备 6000余万元。
  1000MB 校园网接入教室。
  学生公寓; 图书馆藏书 70 万册。
  报刊。
  广东白云职业技术学院杂志 1133 种;拥有标准体育场。
  游泳馆。
  体育馆和学生文娱活动中心。
  现有专任教师 421 人。
  其中正。
  副教授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教师 134 人。
  拥有博士。
  硕士学位教师 129 人。
  外籍教师 11 人。
  目前设有 8 个系 34 个本科专业。
  28 个专科专业。
  3个中英合作3+1专—本连读招生专业。
  在校生 9200 余人。
  广东白云职业技术学院办学宗旨。
  学院坚持就业导向。
  能力本位。
  面向市场。
  服务社会的办学宗旨。
  立足广东。
  面向泛珠三角地区。
  培养应用型。
  技术型。
  管理型的人才。
  学院十分重视学科和专业建设。
  实施模块化。
  项目化。
  职业化的教学模式。
  重视实践教学。
  坚持走校企合作。
  产学结合之路。
  目前建有实验室 168 个。
  其中与国内外知名企业合作举办的 34 个。
  引进企业设备价值3000 多万元。
  实训装备的先进性与生产一线趋向同步。
  每个专业均成立了专业指导委员会。
  聘请了 200 多位企事业管理和技术骨干和社会知名专业人士为专业委员。
  参与专业建设与教学改革。
  与广东珠三角 1000 多家企事业单位建立了实习或就业合作关系。
  建有校外实习基地 71 个。
  实施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双证书制度。
  教学方针。
  学院重视与国际教育的交流与合作。
  引进国外先进的教育理念和教育资源。
  2002 年以来。
  分别与英国布莱福德学院。
  德国 F+U 培训中心等国外教育机构合作办学。
  拓展学生海外求学路径。
  学生在校可同时修读中英两国文凭。
  也可参加寒暑假由学院组织的赴德国培训实习。
  并获得德国工商协会颁发的证书。
  学院重视学生思想教育和学生事务管理。
  以人为本。
  建设和谐校园。
  抓好学生党建工作。
  学生党员比例达到 5.7% 。
  注重拓展学生的综合素质。
  每年举办科技节。
  艺术节。
  体育节等活动。
  丰富校园学术氛围和文化气息。
  锤炼学生的社会适应能力和开发学生的创新能力。
  学校就业。
  学院以学生充分就业为目标。
  成立了就业实习指导中心和大学生人才资源公司。
  专门负责学生的就业指导和就业服务。
  毕业生以其政治素养高。
  理论基础扎实。
  专业技能熟练。
  动手能力强。
  职业意识好。
  受到用人单位的欢迎和好评。
  就业率一直稳中有升。
  连续三年毕业生总体就业率达到 95% 以上。
  2005 年达到 97.18%。
  广东白云学院(原广东白云职业技术学院)创办于 1989 年,是一所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成立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经过 17 年的发展,学院已形成了以工科为主,涵盖文、经、管、艺等多学科的高等工程技术应用型本科院校。
  为社会培养了大批应用型技术和管理人才,先后荣获全国民办高校先进单位、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 中国民办高校综合实力 20 强 、中国民办高校就业竞争力50强第二名、全国民办非企业单位自律与诚信先进单位、广东民办高校综合竞争力第一名、广东先进民办普通高校等荣誉称号,已成为全国知名民办院校。
  学校简介学院坐落在广州风景秀丽的流溪河畔,交通便利,环境幽雅。
  现有固定资产 4.29 亿元,总占地320多亩,校舍建筑面积 27.6 万平方米;教学设施先进, 有装备优良的实验(训)中心、计算机中心、电教中心、信息网络中心、电子阅览室等基础设施, 教学仪器设备 6000余万元, 1000MB 校园网接入教室、学生公寓; 图书馆藏书 70 万册,报刊、杂志 1133 种;拥有标准体育场、游泳馆、体育馆和学生文娱活动中心。
  现有专任教师 421 人,其中正、副教授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教师 134 人,拥有博士、硕士学位教师 129 人、外籍教师 11 人。
  目前设有 8 个系 34 个本科专业(方向), 28 个专科专业(方向),3个中英合作3+1专—本连读招生专业(方向),在校生 9200 余人。
  办学宗旨学院坚持就业导向、能力本位、面向市场、服务社会的办学宗旨,立足广东,面向泛珠三角地区,培养应用型、技术型、管理型的人才。
  学院十分重视学科和专业建设,实施模块化、项目化、职业化的教学模式,重视实践教学,坚持走校企合作、产学结合之路。
  目前建有实验(训)室 168 个,其中与国内外知名企业合作举办的 34 个,引进企业设备价值3000 多万元,实训装备的先进性与生产一线趋向同步。
  每个专业均成立了专业指导委员会,聘请了 200 多位企事业管理和技术骨干和社会知名专业人士为专业委员,参与专业建设与教学改革。
  与广东珠三角 1000 多家企事业单位建立了实习或就业合作关系,建有校外实习基地 71 个。
  实施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双证书制度。
  教学方针学院重视与国际教育的交流与合作,引进国外先进的教育理念和教育资源。
  2002 年以来,分别与英国布莱福德学院、德国 F+U 培训中心等国外教育机构合作办学,拓展学生海外求学路径。
  学生在校可同时修读中英两国文凭,也可参加寒暑假由学院组织的赴德国培训实习,并获得德国工商协会颁发的证书。
  学院重视学生思想教育和学生事务管理,以人为本,建设和谐校园,抓好学生党建工作,学生党员比例达到 5.7% 。
  注重拓展学生的综合素质,每年举办科技节、艺术节、体育节等活动。
  丰富校园学术氛围和文化气息,锤炼学生的社会适应能力和开发学生的创新能力。
  学校就业学院以学生充分就业为目标,成立了就业实习指导中心和大学生人才资源公司,专门负责学生的就业指导和就业服务。
  毕业生以其政治素养高、理论基础扎实、专业技能熟练、动手能力强、职业意识好,受到用人单位的欢迎和好评,就业率一直稳中有升。
  连续三年毕业生总体就业率达到 95% 以上, 2005 年达到 97.18%。

鹤壁职业技术学院(2)

【广西职业技术学院专业】广西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网站-广西职业技术学院分数线

  一、学院全称:广西职业技术学院    二、国标代码:11773三、办学地点:广西南宁市江南区明阳工业区(唯一校区、毗邻南宁吴圩国际机场)四、办学层次:高职专科五、办学类型:国家公办 普通 高等职业院校六、学习形式:全日制 二年或三年学制七、学院概况    广西职业技术学院创建于1965年,历经广西劳动大学、广西农学院热带作物分院(本科)、广西农垦职工大学等历史阶段,1998年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成为广西首批独立改制的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学院占地1130亩,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2500多人,开设的65个招生专业(方向),涵盖农林牧渔、制造、财经、电子信息、艺术设计、传媒等12个专业大类。 广西职业技术学院拥有一支人员精干、结构合理、水平较高的师资队伍。 现有校内专任教师406名,其中,教授及正高以上职称18人,副高职称103人,“双师素质”教师357人,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175人;兼职教师590人。 拥有广西自治区优秀教学团队4个、广西高校创新人才培养教学团队5个、自治区教学名师4人,首届广西高校杰出科技人才1人。 2010年,学院被教育部、财政部确定为“国家示范性骨干高职院校”建设单位。 近年来,学校抓住现代农业“接二(产)连三(产)”的产业链特征,整合涉农专业,形成专业链整体竞争优势,并带动各个专业共同提高,实现资源共享、协同创新。 目前有园艺技术、生物技术及应用、物流管理、电气自动化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等四个中央重点建设专业。 目前,广西职业技术学院建设了国家级精品课程4门、国家级职业教育实训基地3个、自治区优质、特色专业25个、自治区精品课程19门,自治区示范性高职教育实训基地10个。 完成国家、自治区、学校三级教育教学科研立项158项,其中主持或参与国家发改委项目1项、国家科技部重大专项1项、国家农业部项目1项,课题项目款共计500 多万元;每年为企业增加产值上亿元;获广西科技进步奖6项;为社会开展各类培训和技能鉴定2万多人次;连续11年被评为自治区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 广西职业技术学院紧紧抓住“中国东盟博览会”永久落户南宁和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开放开发上升为国家战略这一千载难逢的机遇,积极探索开放办学之路,与越南、新加坡、马来西亚、台湾等国家和地区开展多形式的交流与合作。 八、招生计划学院2014年度招生计划经教育部批准,各专业招生数、科类详见各省(区、市)招生部门公布的计划。 九、收费标准严格执行国家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在公布招生计划的同时公布学费收费标准。    (一)学费:艺术类专业:8000元/年.人;计算机技术类专业:6000-7000元/年.人;财经类专业: 6000-7000元/年.人;电子机械类专业:6500-7000元/年.人;食品类专业:6000-6500元/年.人;农科类专业:4000-7000元/年.人。    (二)住宿费:根据公寓结构和条件的不同,按实际住宿条件收取,350-1200元/年.人。 (三)书费:预收书费500元/学年.人,按实际支出结算,多还少补。 十、录取原则   (一)根据教育部的要求,在各省区市招生委员会的统一组织下,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招生体制,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的择优录取原则。    (二)外语语种要求:英语。    (三)男女比例要求:不限。    (四)身体健康要求: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规定执行。    (五)艺术类专业成绩:不实行单独专业术科测试,使用各省区市艺术术科专业统一考试合格成绩。    (六)投档录取:实行远程网上录取,按照各省区市招生委员会规定的投档原则和比例投档录取。     1.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区市或批次,实行“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无分数级差要求。     2.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区市或批次,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     3.进档考生专业确定办法: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顺序的原则,若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调录到相近专业或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则按退档处理。     4.艺术专业调档排序方案要求:按各省区市有关规定执行,以出档分数高低择优录取。 十一、单独招生单独招生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在广西招生考试院指导监督下,由院校“单独或联合组织入学测试,单独确定入学标准,单独实施招生录取”的一种新的选拔录取形式。 单独招生专业和计划纳入国家普通高校招生专业和计划内,获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需再参加6月份全国普通高考,学生入学后在管理、教学、学制、学费、毕业证等相关待遇均与参加普通高考入学的考生一致,具体内容请登录我院招生网站查阅《2014年单独招生简章》。 十二、新生入学和入学复查   (一)凡被学院录取的新生,必须按录取通知书的规定,按期到校办理入学注册手续。 无故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不予入学注册。   (二)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学院将对新生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的考生,取消入学资格。 十三、奖助学金为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学院不断完善“奖、贷、勤、助、免”的资助体系。 符合条件的学生可享受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广州助学金、广西政府奖学金、学院专业助学金和优秀奖学金等。 十四、毕业    1.学院对具有学籍的学生,在规定时间内修完专业教学计划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者,将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的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监制和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学校名称为广西职业技术学院。     2.通过职业资格考核的,同时获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3.毕业生就业实行学院推荐,双向选择、自主择业并按国家普通专科毕业生就业政策办理有关手续,使用统一签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 十五、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在学院招生网站或由各省区市招生部门通过媒体及时公布,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十六、我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从事代理招生工作。 十七、本章程由学院招生与就业处负责解释。 学院地址:广西南宁市江南区明阳工业区广西职业技术学院       邮编:530226招生与就业处电话: 0771-*******、4213131 传 真: 0771-*******Email: [email protected]      网 址:>

鹤壁职业技术学院(3)

【贵州职业技术学院专业】贵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网站-贵州职业技术学院分数线

  贵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学校全称:贵州职业技术学院                                  学校代码:14252 学校性质:公办                   学校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云潭南路3号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贵州省招生委员会、教育厅、省招生考试中心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的上级主管部门是贵州省教育厅。         第三条     学校为普通专科层次的高等职业教育学校,学制三年,学生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者,学校颁发国家承认学历、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第二章    报名条件         第四条    报名条件按教育部、贵州省招生委员会、教育厅、省招生考试院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章    录取规则          第五条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以高考成绩为主要依据,参考相关专业课成绩,综合`衡量德、智、体、美等方面的表现,择优录取。          第六条    执行教育部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考生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          第七条     能源专业原则上只招收男生。 空中乘务等专业录取需参加并通过学院组织的面试。 艺术类专业认同各省艺术类专业联考成绩。 第四章    录取方法          第八条    采取远程网上录取,录取结果通过网上公布。 第五章    收费标准           第九条    学校严格执行贵州省政府相关部门审核的学费及住宿费的收费标准。 第六章    奖学金及贫困生资助措施           第十条    国家奖学金: 品学兼优的学生可申请参加国家奖学金评选,奖金额度8000元/年; 国家励志奖学金: 品学兼优的贫困生可申请参加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选,奖金额度5000元/年; 国家助学金: 品学兼优的贫困生可申请参加国家助学金的评选,奖金额度2000元/年左右; 国家助学贷款:因家庭确有经济困难不能支付学习期间费用的学生,每生每年可一次性贷款不超过6000元,同时学院还可提供勤工助学等措施。 第七章   其他           第十一条   学校联系方式: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云潭南路3号;邮编:550081;联系部门:贵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指导中心;联系电话:0851——6867111;           联系人:何滨;Email:[email protected]。           第十二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第十三条  本章程自批准之日起执行。                                                                                                                                                                                             贵州职业技术学院                                                                                                                                                                                              2013年4月22日 。

贵州职业技术学院重点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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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壁职业技术学院(4)

【德州职业技术学院专业】德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网站-德州职业技术学院分数线

  德州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第一章    总  则为保证德州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德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德州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职招生工作。 第二条  德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德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第四条  学院全称:德州职业技术学院    学院代码:13389第五条  学院地址:山东省德州市大学东路689号   邮编:253034 第六条  学院办学层次、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院校第七条  学院批准成立的时间及荣誉称号:我院是2005年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教育部备案,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 近年来,学院先后以优异成绩荣获山东高校“文明校园”、“德育工作优秀高校”、“依法治校示范校”、“全省企校合作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被中共山东省委宣传部、省委讲师团确定为“科学发展观宣教基地”;被山东省经贸委、教育厅确定为“山东省企业职业教育培训基地”;被山东省职业技术教育师资培训中心确定为培训基地。 2007年12月被山东省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命名为“省级文明单位”,2008年8月、2012年12月先后被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确定为“国家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 2013年12月2日被省教育厅、财政厅共同确定为山东省技能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立项建设单位;2013年11月7日被山东省教育厅确定为2014年春季高考技能考试主考院校;2014年1月26日被山东省教育厅确定为2014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招生工作试点院校。 2009年12月通过省教育厅组织的高职院校人才培养评估。 2010年,我院顺利通过山东省委高校工委“平安校园”建设评估。 2011年9月,在由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山东省教育厅,联合组织的“山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检查评估”中,我院毕业生就业工作受到专家组的高度评价。 第八条  基本情况:★学院品牌我院是由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高职(专科)层次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院校。 学院以从事高等职业教育为主,同时兼顾预备技师、高级技工和技师的培养培训任务,是融高等职业教育和高级技工教育为一体,培养高素养、高技能“双高”人才的新型高职院校。 ★地理环境学院座落在具有“九达天衢,神京门户”之称的德州市经济开发区,占地面积1190亩,建有高标准教学楼、实习实训楼、图书信息楼、体育场、学生公寓、餐厅等。 校园布局合理,功能齐全,环境幽雅,文化气氛浓郁,是莘莘学子学习知识、掌握技能的理想园地。 ★办学条件学院装配高标准实验室、实训室150多个,电子阅览室、多媒体教室50多个,先后建成了数控机床、综合机械加工、电工电子与自动化、计算机网络、汽车维修等实训中心,建有实习工厂和汽车驾驶学校,其中机械数控、电气电子、汽车工程实训设备超过教育部规定的国家级实习基地标准,实验实训设备总值9000余万元。 ★师资力量我院现有教职工863人,其中专任教师524人,专任教师中具有硕士以上学历的61人,高级职称的155人,中级职称207人,“双师素质”教师占专任教师的61%。 聘请省内外大型企业高层管理人员、高级工程师人员212人担任客座教授。 有一支总体素质好、结构合理、专业理论水平高、实训能力强的师资队伍。 ★   办学理念学院以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的高等职业教育办学理念,秉承“崇德尚能,至和图新”的校训,形成了“以教师为主导,以学生为主体,以德育为先导,以能力为本位,以校企合作为平台,以工学结合为切入点,以实现理论实践教学一体化为方向,培养高素养、高技能人才”的鲜明办学特色。 学院把校企联系作为学院发展的生命线,提出坚持“两个不动摇”的办学思路,即“坚持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相结合、与企业合作办学不动摇,坚持强化实习实训教学不动摇”。 联合企业成立“校企合作理事会”,目前合作企业已达289家,其中全国500强企业55家,年销售收入10亿元以上的企业78家,使校企合作向更广领域、更高层次发展,为企业订单培养高技能人才,毕业生有稳定的就业渠道,实现了毕业生的充分就业。 第三章        招生计划    2014年我院普通高职(专科)拟在山东省、河北省、内蒙古自治区、黑龙江省、河南省、安徽省、青海省、吉林省、陕西省、山西省、甘肃省、贵州省、辽宁省、重庆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15个省、自治区投放计划。 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报考指南公布的为准。  第四章     组织机构第九条  德州职业技术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十条  德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指导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德州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职(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一条  德州职业技术学院纪检委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五章     录 取第十二条      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监督的体制,按考生德、智、体三方面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第十三条   为认真贯彻国家和山东省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有关规定精神,报考我院的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体育测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必须达到“合格”以上,职业技能成绩必须达到相应专业要求。 学校在招生录取和安排专业时,相同条件下优先考虑“高中学业水平考试” 外语听力成绩高的考生。 第十四条   外语语种要求:语种不限。 第十五条    男女比例:报考各专业不限男女比例。 第十六条  身体健康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七条   录取方式:(1)    实行远程网上录取。 (2)    根据各省的志愿设置及投档录取原则进行录取。 先从报考我院的上线第一志愿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录满为止;若上线第一志愿不足,则从第二志愿考生中录取,依此类推。 若一、二志愿均不能满足招生计划,可从服从调剂的考生中进行录取,对未报我院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不予录取。 第十八条  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招办咨询电话,学院招生信息网、录取通知书等。 第六章  学费标准第十九条  学院严格按山东省物价局等有关部门的规定收费。      理科专业:5000元/年       文科专业:4800元/年       住 宿 费: 8人间        600元/年人第二十条  退费:退费规定按照《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鲁政办发【2008】65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学院设立奖学金制度,对品学兼优的优秀学生给予奖励。 第二十二条  对家庭特别困难的考生,学院根据考生个人申请,经考察核实后,按国家规定可给予助学金或学费减、免、一次性困难补助或提供勤工助学岗位等帮困政策,对家庭困难、学习刻苦的学生进行救助奖励。 第七章  其  他第二十三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1、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德州职业技术学院2、颁发学历证书的证书种类:颁发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第二十四条  联系方式:学院地址:山东省德州市大学东路689号(德州职业技术学院)邮    编:253034联系电话:0534—2557117    2557176   2557127   传    真:0534—2557117网    址:>

鹤壁职业技术学院(5)

鹤壁职业技术学院(6)

【陕西职业技术学院专业】陕西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网站-陕西职业技术学院分数线

  一、院校名称:陕西职业技术学院        国标代码:12831二、办学性质:公办三、办学层次:高职四、招生计划:2014年安排高职(专科)招生计划2950名(文史类845名,理工990名,艺术类60名,单招180名,自主招生700名),其中面向山西、内蒙古、河南、甘肃、青海、宁夏等六个省安排招生计划175名,面向陕西省安排招生计划2775名。 四、办学地址:西安市长安区西杨万甲字1号         邮编:710100五、录取规则:1、凡达到考生所在省、市划定的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且第一志愿填报我院的考生择优录取。 2、外语语种要求:除应用英语(商务英语方向)专业外语语种要求为英语外,其他专业外语语种不限。 3、男女比例:无。 4、身体健康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并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的标准执行。 5、录取具体方式:对所有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依志愿按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同一专业,成绩高者优先。 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调录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 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6、调档比例为1:1.2。 六、收费标准:严格按照陕西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的收费规定,装潢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音乐教育、装饰艺术设计和空中乘务专业学费为7500元/人·年,其他专业均为5500元/人·年。 七、奖学金政策:1、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2、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3、国家助学金:1500元/年-3500元/年4、校内设立有综合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八、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陕西职业技术学院九、证书种类:普通高校专科毕业证书十、联系电话:029-********   029-********   029-********传真:029-********十一、网址:>>

鹤壁职业技术学院(7)

【深圳职业技术学院专业】深圳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网站-深圳职业技术学院分数线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  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 在各省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在保证完成招生计划的前提下,制定具体录取标准,按照文科类、理科类、美术类、音乐类分类录取。   第十八条 根据生源情况确定投档比例,投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0-120%以内,学校视生源情况在此比例内作适当调整(省外生源按生源省招生层次及投档比例)。   第十九条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学校投档要求的情况下,学校依据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择优录取。   第二十条 专业分档时按分数优先为原则,在第一专业志愿额满的情况下,按考生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依次类推,根据考生专业填报顺序,总分相同时,专业相关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第二十一条 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总成绩并兼顾单科成绩,调剂到招生计划有空额的专业录取,如不服从调剂,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二条 对深圳市外(含省外)的考生,其户籍待遇按《关于普通高等、中专学校新生户口迁移问题的紧急通知》(广公(户)字〔2003〕186号)办理,即学生入学时可自愿选择是否办理户口迁移到深圳市的手续。   第二十三条 外语语种要求:除应用法语、应用德语、商务日语专业外的其他专业以英语教学为主,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第二十四条 对美术类、音乐类专业录取的基本原则是:专业成绩及文化成绩分别达到生源省(直辖市、自治区)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按照该省(直辖市、自治区)招办的投档原则投档后,学校根据考生填报志愿情况按照考生文化课总分乘以30%,加上术科总分乘以70%,再按合计的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同时参考相关科目成绩。   第二十五条 在广东省,报考学校文科类、理科类专科层次的考生,三门学业水平考试均须获得等级成绩,且至少有一门达到C级及其以上等级。   在广东省,报考学校美术类、音乐类的考生,要求三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至少有两门达到D级及以上等级。   当考生考试成绩(或排序)相同时,综合素质评价及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优秀的考生可优先录取。专业录取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第二十六条 对省招生办公示通过的当年度《普通高等学校照顾加分考生资格》中的加分予以认可。符合国家和省招生办公示通过的各种符合优录条件的考生,学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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