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结
  总结是事后对某一阶段的工作或某项工作的完成情况,包括取得的成绩、存在的问题及得到的经验和教训加以回顾和分析,为今后的工作提供帮
乡镇打击盗采矿产资源专项行动总结
  总结是事后对某一阶段的工作或某项工作的完成情况,包括取得的成绩、存在的问题及得到的经验和教训加以回顾和分析,为今后的工作提供帮助和借鉴的一种书面材料。下面是我爱文学网为大家整理的乡镇打击盗采矿产资源专项行动总结,供大家参考选择。

  乡镇打击盗采矿产资源专项行动总结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政府,向县人大常务委员会报告《xx县严厉打击非法违法采矿行为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一、基本情况

  乡宁是一个典型的山区资源大县,国土面积2029平方公里,占临汾市国土面积的1/10,是全市17个县市区中面积最大的一个县,含煤面积约1600平方公里,占国土面积的78%,储量153亿吨,是全国三大优质主焦煤基地之一和全国首批100个重点产煤县之一。境内还有铁、铝等矿产资源,具有储量大、质量好、埋藏浅、易开采的特点,给打击非法采矿工作带来很大压力。近年来,我们坚持“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原则,按照“牢牢抓住煤矿安全这个重点、坚决攻克非法开采这个难点,绝不放松大安全”的工作思路,始终保持打击非法开采高压态势,全县矿业秩序趋于平稳。“1.20”事件后通过摸底排查,全县非法采矿点650处,增加254处;关闭矿259处,主要分布在光华、台头、双鹤、关王庙、尉庄、管头、西交口7个乡镇。

  二、采取措施

  非法开采始终是我们的“心腹之患”,打击非法违法采矿始终是我们工作的“重中之重”。对待非法违法采矿行为,我们的态度始终是“坚决打击,绝不姑息”。特别是县委、政府换届后,高度重视打击非法盗采工作,出台的第一个文件就是以县委、政府名义制定下发的《xx县进一步加强打击非法盗采矿产资源工作的实施意见》(乡县办发〔2016〕30号)文件,召开的第一个大型会议是打击非法盗采暨安全隐患风险大排查整治再排查再动员再部署工作推进会议,扎实开展打击非法盗采工作。目前全县矿业秩序稳定。采取主要措施主要有:

  一是加强队伍建设,提供坚强组织保障。队伍是基础,制度是保障。为了确保打击成效,县委、县政府上调了领导组级别,由县委副书记、县长亲自任组长,政法委书记、分管副县长为常务副组长,国土、纪检、公安、监察、安监、公检法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行动领导组,下设由监察、国土、经信、公安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四个督查组;县公安部门专门抽调人员,组建了矿山治安管理大队;县国土资源局执法人员占到全局人员的60%以上;财政部门积极保障打击非法盗采工作经费,2016年换届以来累计投入1500余万元;各乡镇也都组建了打非办,充实了信息员,形成了县、乡、村打非一体化,为维护矿业秩序稳定提供了坚强组织保障。与此同时,我们不断创新制度建设,建立打击非法盗采矿产资源长效机制,以制度促工作,以制度抓规范,以制度保落实,完善了双包联制度、巡查监管制度、报告制度、联席会议制度、考核奖惩制、举报等制度,进一步增强了各级各部门打击非法采矿的主动性,确保监管网络正常运行。

  二是明确职责分工,强化各自责任落实。县委、县政府是全县打击非法采矿工作的坚强后盾,实行双包联制度,按照县领导包乡镇,乡镇领导包村委和相关单位包村委的原则,进一步建立完善县、乡、村和乡镇、村委、自然村两个三级监管网络,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责任,做到了每一处非法矿点、每一条沟、每一个山头都有具体监管人员。加大巡查督查力度和密度,制定了巡查督查的频次要求,县四大班子成员下乡检查工作,打击非法开采是必查内容,每个月对包联乡镇至少督查、检查一次;各村委、矿山企业一天一巡查,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每三天对辖区巡查到位一次,重点区域确保一天一巡查,县直单位每个月至少对包联村委巡查两次。在日常督查、检查、巡查中,严格按照巡查全留痕要求,做到了巡查有计划、有台账,现场有记录、有照片、人员有签字、发现问题有处理措施等。特别是非法盗采矿产资源易发区、重点区、热点区进行了认真细致的“反复巡查”,真正做到了日常监管无空隙、无漏洞、无死角、无盲区。

  三是开展专项整治,严打私挖盗采行为。近年来,根据私挖盗采特点,我县先后开展了“秋季行动”、“亮剑行动”“利剑行动”等一系列专项整治,在行动期间,采取打防并举,坚持抓人、炸矿、罚款多管齐下,巡查、检查、督查多渠道介入,坚决攻克非法开采这个难点。在督查中,县四大班子领导身先士卒,多次深入包联乡镇开展督查打非工作,为全县干部树立了榜样;县打非领导组也召开多次汇报会、协调会,解决了一些困难和问题,保障了打非工作顺利开展。在排查中,公安、国土、工商、安监等有关部门坚持对全县关闭矿、养殖场、洗煤厂、储煤场进行全面排查;在日常巡查中,通过坑口检查,从源头上防范非法开采滋生、蔓延,通过机动路查,对可疑车辆检查,非法矿产品没收,并按规定处罚;在路查行动中,公安交警、安监、国土、治超等部门还组成机动小队,对“盯梢”车辆采取措施,确保查出成效。我们还采取边界行动,逐片、逐点、逐矿集中开展“拉网式”、“地毯式”的巡查、夜查和突查,做到日常监管无空隙、无漏洞、无死角、无盲区。在强化日常监管的同时,我们还重点加强针对“中秋”、“国庆”等节假日期间的监管,公开了举报电话,不给非法采矿可乘之机。“专项行动”期间,全县共出动8万余人次、18500余车次,对全县实施监管的重点区域进行严密巡查监管。特别是“1.20”事件发生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当天上午召开了紧急会议,印发了《2018年“两节两会”期间“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制定了七项工作制度,县委“五人小组”对乡镇书记、乡镇长和县直重点单位的负责同志进行了集体约谈;县纪委监委、组织部门对各乡镇进行了集体谈话,重点村支部书记书写承诺书,让乡镇和部门主要责任人得到思想上洗礼。抽调22个部门对重点村委进行包联督查。2018年春节期间抽调乡镇、交警、治超、国土等150余人组成13个流动检查站,乡镇自行设置6个流动检查站,各站卡人员认真值守,彻底斩断运输链条。县司法局发放了给全县人民的一封信4万余份。聘请两支专业爆破公司,对封闭标准不高的、两年内有过非法采矿行为的、社会影响力大的私开矿点进行高标准炸封。目前已炸封私开矿点123个,填埋加固193个、砌墙19个,治理明煤窝点13处,治理铝矿石窝点2处,植被恢复115亩,栽种侧柏1.26万株,拆除地面建筑物1970平方米,为开展打击非法盗采矿产资源工作夯实了基础。

  四是严肃责任追究,维护矿业秩序稳定。以问责促履职,通过县政府常务会议和县委常委会议,县委、政府制定了最严的实施意见,全县10个乡镇、10个主战场,大打攻坚战和持久战,在“秋季专项行动”攻坚战的基础上,全力打好持久战,对非法盗采行为,县委、政府启动问责机制:发现第一次集体约谈,第二次若当月有1处连续生产3天以上或分别有2处非法盗采矿产资源的,严肃追究乡镇、部门的领导责任,对直接分管的要免职,并且要延伸到基层站所、村委;对于发生事故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特别是对党员领导干部、国家工作人员参与或变相参与非法盗采矿产资源的,一经查实,一律开除公职,绝不姑息迁就,坚持露头就打、有行为就抓,对现场未抓获的限期抓捕,对已经在逃的网上追逃;对参与非法盗采矿产资源的务工人员、保护人员、望风人员,按党政纪和有关法律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截止目前,党纪政务处分18人,其中,科级干部10人,站股级干部8人;办理涉矿案件103案,其中刑事案件12案20人,行政案件91案116人,有力震慑了非法盗采行为。

  五是加大宣传造势,营造浓厚打非氛围全县上下通过电视、电台、标语、版面、宣传车等多种载体、多种形式、全方位深入广泛地宣传了《矿产资源法》等法律法规和打击非法采矿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县打非办在电视台开辟专栏,对全县打击非法盗采工作3天1次电视通报,通报内容主要是各乡镇打非动态和工作进展情况;对打击非法采矿工作中一些好做法和典型案件,以简报形式予以通报,现已印发简报4期、通报2期;建立政府系统、国土资源微信群,对开展打击非法盗采现场查处和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微信直播,引起乡镇和有关部门高度重视。重点乡镇还采取对有前科的私挖盗采矿主面谈教育、张贴打非公告、公布举报电话等措施,接受群众监督,营造了浓厚的打击氛围。截至目前,共出动宣传车400余台次,刷写固定墙标150余条,发放宣传手册10000余册,张贴举报奖励公告1000份。

  三、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在打击非法违法采矿的各项工作中虽然做出了极大的努力,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双鹤“1·20”事件的惨痛的教训,值得我们深刻反思,暴漏出我们的工作还存在死角、盲区,还有不容忽视的短板和不足,还有很大的差距及问题。从主观方面来讲,一是个别领导干部在“打非”问题上态度不坚决,打击力度不够,措施不硬;二是个别成员单位和工作人员不能持续保持高压严打态势,时有麻痹松懈、心存侥幸、盲目乐观、畏难厌战等错误思想和情绪,导致监管的脱档、缺位,给非法采矿人员开采以可乘之机;三是一些权力机关、法律机关工作人员、执法人员与非法分子沆瀣一气、通风报信、充当保护伞和后台,给严厉打击打击非法采矿制造了很大的障碍;四是追责不严,习惯于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不能经常性运用执法监督“四种形态”教育,对工作人员过度保护从长远看就是一种害,从某种角度来讲就是纵容,小错酿成大祸。从客观方面来讲,一是我县煤炭资源储量大、质量好、埋藏浅、易开采的优点,从打击非法采矿角度讲就是缺点,一些非法盗采者与巡查监管人员打游击战,手段更加多样、行为更加隐蔽,随便找一处隐蔽处所几天就钻进私开口,有在住房里的、养殖场的、洗煤厂的等等,给打击非法采矿巡查监管带来很大难度;二是打击非法开采具有反复性,随着近两年随着煤炭市场回暖,一些非法矿主受利益诱惑,铤而走险,还存在很大隐患;三是非法开采矿产品数量无法准确界定,案件查处难、强制执行难;四是个别村民百姓的法律意识淡薄,沉浸在靠山吃山的旧思想,无持家一技,甚至好吃懒做,总幻想在农闲、节假日等时间赌一把,等等。以上诸多问题我们一定要在今后的工作中敢于直面并努力解决。

  四、下一步工作

  下一步,我们将坚定信心,加大力度,严字当头,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把打击非法采矿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以铁的纪律、铁的措施、铁的手腕,强势推进打击非法采矿工作,切实促进全县矿业秩序的稳定好转。

  一是加强源头监管。组织联合执法,清查全县所有洗煤企业原煤来源,取缔所有非法设立的路边及矿区储煤场、储矿场,对非法收购行为予以查处;加强销售渠道管理,对选矿厂、洗煤厂、储矿场,储煤场等进行综合整治,斩断收购、销售非法矿产品的渠道,切断非法采出矿产品的运输途径。

  二是健全信息网络。进一步健全网络监管责任制和逐级负责制,不断强化县、乡、村三级责任信息网格化管理,实行县政府党组成员包乡镇、乡镇干部包村和国土资源局领导班子成员包所制度,一级抓一级,层层实行目标责任管理,切实做到乡(镇)、村及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同时,加强信息员管理,充分发挥信息员的监督作用。

  三是继续加大投入。加大对打非工作人力、物力、财力投入,保障人员、车辆、炸封等打击非法采矿工作经费。同时坚持鼓励全员参与、社会监督,实行有奖举报,在护林员、网格员中发展一批眼线,对非法违法采矿行为举报属实的,给予举报人5千元的奖励;对举报重大案件线索的,给予1-5万元的奖励。

  四是创新巡查方式。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借助科技手段,有效利用无人机、遥感卫星等科技手段和“雪亮”工程等设施,不定期加强巡查督查,将突击检查、暗查、暗访作为常态化方式,做到地面监管和天上巡查有机结合,形成三维立体化监管,让非法盗采者无机可乘,让监管者不敢松懈。

  五是严格责任追究。把打击非法盗采工作纳入“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加强干部队伍的教育整顿,充分运用执法监督“四种形态”,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抓早抓小。对于因责任不落实、对非法采矿行为打击不力、监管不严、造成严重后果的,要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工作不认真、敷衍了事、走过场的乡镇、部门进行督导、谈话,直至问责。对于参与非法采矿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按照《xx县进一步加强打击非法盗采矿产资源工作的实施意见》进行党纪政纪处分,依法追究责任;对非法采矿当事人,从快、从严、从重进行经济处罚和刑事追究,让不法分子无力、无胆、无心再干。

  六是健全打非长效机制。坚持“预防为主、惩防并举”的方针,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实施常态化监管,建立健全双包联制度、巡查监管制度、报告制度、联席会议制度、考核奖惩制、举报等制度,构建更加完善的打击非法盗采矿产资源长效机制,以制度促工作,以制度抓规范,以制度保落实,维护良好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秩序。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非法盗采是一颗“毒瘤”,毒瘤不除,乡宁不宁。今后,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按照省、市安排部署,汲取教训,切实采取强力措施,扎实开展打击非法盗采人民战争,坚决铲除非法盗采“毒瘤”,确保全县社会安全稳定。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乡镇打击盗采矿产资源专项行动总结

  一、主要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我局全体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到稀土资源是国家战略资源,维护稀土矿业秩序,按计划有序地开采稀土资源,关系到国家、民族利益,坚决打击破坏生态环境非法开采稀土行为,保护好的青山绿水,是我们水保工作者一项义不容辞的责任,多年来我局一直把这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在县集中打击稀土非法开采行为活动领导小组领导下,我局相应成立了以局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股(室)、队、站长负责人为成员的稀土整治领导小组,制订了《县水保局关于开展集中打击非法开采稀土行为活动工作方案》。

  (二)加强宣传教育工作。一是翻印3000份《县人民政府关于打击非法开采稀土行为的通告》,发送到广大群众手中。二是印发《致广大农民一封信》2000份,发送到稀土资源集中乡(镇)、村。三是围绕《水保法》进行宣传活动,2013年开展了“十个一”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活动,2014年开展了“六个一”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活动,大力宣传水土保持生态文明,大力宣传非法开采稀土造成水土流失的危害。四是派出宣传车到全县各乡(镇)、县城主街道进行巡回宣传,悬挂宣传标语96幅,其中“三送”挂点村10幅,监管责任乡(镇)20幅,同时利用手机信息、电视等形式宣传打击非法开采稀土造成水土流失的人和事。

  (三)监管责任落实到位。我局根据工作方案,按南北乡(镇)分两个执法组,由两名副局长各带一个组,每组一部车辆,对矿区进行了常态化巡查,把监督执法人员责任落实到乡(镇)、村。另外对监管责任乡(镇细化了监管责任。

  (四)加强巡查,打击措施到位。一是加强巡查,去年以来共巡查169次,确保老点不再生产,新点不增加。今年以来,我局对稀土责任乡(镇)的监管工作列入常态化,对责任乡(镇)的老矿点进行每星期巡查一次。从去年9月份,全县集中打击非法开采整治活动后,我局加强巡查,通过巡查、群众举报及相关职能部门,矿管得到的一些信息,对部门想复产的'矿点及新开采一矿点进行捣毁。2013年10月份,与乡(镇)、矿管部门联合捣毁了乡村电站附近的原矿点。3月初,对镇地交界处有一处老矿点,非法业主企图复产,我局执法人员联合矿管、镇政府及镇及相关部门一同对该点一些设施进行了彻底捣毁。3月份对镇村小组一处老矿点企图复产,与县矿管、镇政府人员一同进行了彻底捣毁,同月对村泥竹小组一处原地开采非法矿点,联合矿管、镇政府及相关部门进行了彻底捣毁。3月底,联合乡(镇)、矿管对丹溪乡岑峰村门坑小组一处欲复查矿点进行捣毁。二是加大处罚打击力度,对县内34个非法矿点,对已够立案条件造成严重水土流失的矿点,坚决进行立案处罚,并且按上限给予处罚,已立案处罚9起,对于其他矿点进行了捣毁、整治。

  (五)切实指导乡(镇)矿区复绿工作到位。一是编制了《县稀土集中整治矿区复绿技术要点》。二是负责培训乡(镇)技术人员。三是给予资金扶助,种草每亩补助资金200元。四是实行技术干部与乡(镇)结对帮扶责任制,协助乡(镇)做好废弃矿区水保复绿各项工作。到目前为止,已种植杉树、松树、桉树等树苗10万余株,播散草籽600余公斤,大部分树苗、混合草长势良好。

  (六)自查自纠工作到位。严禁本单位干部职工以任何形式参与非法开采经营稀土及为其他人当保护伞,不得为违法违规者说情,阻碍公正执法。

  (七)发挥监督和举报作用。我局设立举报电话:xxxxxxx,电子邮箱:xxxxx

  (八)加强县内开采许可证稀土矿点监管工作。要求业主严格按照水土保持方案落实水保措施,避免产生新的水土流失。

  (九)加强长效管护。我局出台了《县水土保持局关于加强稀土监管长效机制工作方案》,从宣传、预防监督执法、指导乡(镇)实施废弃矿区复绿、实施小流域治理工程、稀土责任辖区监管工作等方面明确了要求,实行常态化管理。

  二、下一阶段工作打算

  1、继续加强巡查力度和打击力度,按片区责任分工,进行常态化巡查。同时加强监管辖区的巡查监管力度,督促乡(镇)落实监管责任,落实“三不留,一填埋一复绿”的工作要求,确保新点不增加,老点不复产。

  2、抓好稀土监管长效机制的各项工作,切实指导各乡(镇)废旧矿山复绿工作。

  三、工作中的几点建议

  1、对职能部门监管责任乡(镇)按期进行调整或加强监管力量。我局的四个责任乡(镇)都是与交界资源富集的乡(镇),情况复杂,涉面广,监管难度大。

  2、加大非法开采的查处力度,要从林权方面着手,严禁擅自转让林地经营权非法开采稀土,违者从严查处。

  3、要充分发挥村组干部、村矿产协管的基层网络作用,掌握信息,才能及时遏制非法开采稀土的现象,把破坏稀土资源行为控制在萌芽状态。

  乡镇打击盗采矿产资源专项行动总结

  为了更好地保护生态环境,合理利用稀土资源,严厉打击非法盗采稀土行为,维护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正常秩序,xx乡党委、政府把打击非法盗采稀土行为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认真抓落实,依法打击无证非法开采稀土矿行为,现将工作开展情况作如下汇报: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目标任务

  为使打击非法盗采工作有序开展,乡党委、政府制定了《xx乡进一步打击非法盗采稀土矿产资源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以乡党委书记为组长,乡长为副组长,国土所、司法所、派出所、安监站等部门负责人及各村主干为成员的打击非法盗采稀土资源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专门的办公室,并进一步做好分工,明确职责,制定措施。同时,由国土所、安监站、各村两委干部抽派相关人员组建了打击治理工作小组,划分片区,明确稀土资源管理的职责和目标,在全乡上下形成打击非盗采稀土工作责任明确、齐抓共管的局面。

  二、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舆论范围

  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打击非法盗采稀土资源的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广播、板报、宣传栏、宣传单、宣传横幅等媒体进行宣传,组织干部到村、组、矿区广泛宣传《矿产资源法》、《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几个月来,全乡共刷写和粘贴宣传标语130余条,悬挂大横幅标语20余条,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出动宣传车50余次。通过宣传,让群众认识到目前打击非法盗采稀土资源工作的严峻性,增强群众守法意识,强化群众的监督职能,让群众参与到打击非法盗采稀土资源的队伍中来,保护我乡的稀土资源。

  三、打击措施有力,工作落实到位

  投入专项经费,组建打击盗采稀土资源治理工作小组。对全乡范围内的矿山开采点逐一排查摸底,对非法盗采行为进行严厉打击,杜绝被取缔、关闭的稀土盗采点死灰复燃。从2011年3月开始,在本辖区内进行了13次矿山排查,共发现了桐坑务路坑上洋、莒林官田坑、桐坑高速路边;梧地下棚(2处)、内包地、包地马古坑、包地白米际、桃家山(3处)、华腾半坑等地共12处无证非法开采稀土矿点,依法对其进行取缔,并将盗采点捣毁。

  四、坚持打防结合,建立长效机制

  1、完善巡查监督。坚持对乡域内矿山进行全面巡查,对已排查的12处无证非法开采稀土矿点,逐个编号登记,建立档案。并继续对其进行跟踪,坚决打击,不让死灰复燃。安监站、国土所、各村、组不定期进行巡查,发动群众加强监督。

  2、确保信息畅通。各村、矿山企业对收集到的各类情况信息要及时向乡党委、政府报告。发现非法盗采稀土情况及时进行打击治理,发现一起制止一起。

  3、建立奖赏制度。实行有奖举报制度,对举报非法盗采稀土资源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凡举报情况经核实属实,将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形成全民参与打击盗采稀土资源行为的良好氛围。在乡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我乡治理非法盗采稀土资源工作

  取得一定的成绩,但是,打击盗采稀土资源工作是一项长期而持久的工作,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加大辖区内巡查打击治理力度,做到发现一起彻底捣毁一起,不留死角,确保国家稀土矿资源不受破坏。


乡镇打击盗采矿产资源专项行动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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