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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

2023-12-06
  整改,是个汉语词汇,拼音zhěnggǎi,释义为整顿并改革。出自于谢觉哉《观花小记》。一路范文网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了检察院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检察院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

  一、基层检察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党组主体责任落实还不够到位。少数基层检察院党组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落得不够实,存在重业务、轻党风廉政建设的思想。党组专题安排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够经常,班子成员对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研究不深,对重点岗位、重点环节权力制约不够到位。检务督察部门对党组研究的重大事项、安排的重点工作等落实情况缺乏有效监督,跟进督察少,在执行制度时有面情软、执纪不力的现象。

  (二)干部教育管理不够严格。少数基层检察院党组班子成员对干部职工的教育停留在大会通报各种违纪案件上,对个别干部职工作风建设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发现纠正不及时、不主动,管理上老思维、老方法、老措施,没有很好的发挥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提醒警示作用,有的老好人思想严重,怕得罪人,批评干部不疼不痒,导致个别党员干部纪律松散,作风疲沓。

  (三)理论学习研讨不透不深。个别基层检察院党组班子学习方法单一,领读领学的多,分析讲解的少。个别领导干部政治敏锐性不高,政治理论学习浮于表面,政治鉴别力不强,对一些新政策新法规没有主动开展深层次研讨和交流,导致一些好的政策不能够完全落实到具体工作中,有的存在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等问题,平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少。把大部分精力和人员用在抓中心工作上,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缺乏有力的指导和督查,致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无人抓无特色无亮点,陷于被动。

  (四)班子引领作用不够好。个别基层检察院党组班子在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安排部署上不够具体,不够经常,工作重点不突出,针对性不强,对意识形态工作总结提炼少,考核评估不及时,机制不健全。班于以身作则,以上率下作用发挥不够好,对具体事务提要求多,亲力亲为少,安排部署多,亲自督查少,个别领导干部工作思路不清,工作不在状态,对自己分管的工作重点不明,政治站位不高。

  (五)奖惩机制不够完善。个别基层检察院党组班子在育人选人用人机制方面还不够完善具体,在“三项机制”运用方面存在“能上不能下”的问题,对个别党员干部工作中存在的慵懒散、在岗不作为等问题没有及时进行调整,班子成员只注重工作实绩,一味提要求,压担子,对干部职工思想动态掌握了解不够,班子成员平时主动和党员干部谈心交流少,工作方法简单,用命令下达任务多,事前征求意见少,对工作要求质量高,对干部私事过问少,导致干部职工产生抵触情绪,被功工作,效益不高。

  (六)制度执行还不够到位。个别基层检察院党组班子虽然制定了民主生活会,“三会一课”等一系列规范党内生活的制度,但没有完全按照会议规则定期召开各种会议,对“三重一大”事项的集体研究决策较少,中心组学习不够正常,在各种会议繁多交织的情况下,也存在以此会代警彼会,或者用不同记录代替会议落实等问题,导致“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流于形式,讲党课质量不高,存在消极应付的现象,还有个别班子成员在议事前功课做得不够,没有听取各方意见,交流讨论不充分,或者人云亦云,没有个人的见解,致使个别议题的质量和效率不够高。在班子民主生活会上,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不够,存在应付过关的思想。

  (七)工作不够积极主动。派驻纪检监察改革后,有的基层检察院党组存在一定的依靠思想,认为抓党风廉政建设是派驻纪检监察组的事情,工作不积极不主动,习惯于按部就班,纪委监委安排啥工作就干啥工作,缺乏自主意识,方式方法限于常规。

  二、基层检察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问题产生的原因

  (一)思想观念滞后。少数班子成员存在“重业务,轻觉建”思想,没有充分认识到政治建设的重要性,认为基层主要任务是抓落实,理论水平高低对实际工作影响不大,有的思想观念守旧,奉行经验主义、实用主义、本本主义,有的思想浮躁,静不下心来抓学习,不注重理论知识的积累和能力的提升,理想信念滑坡,缺少精神之“钙”,缺乏抵抗力。

  (二)精神有所懈怠。多数班子成员认为检察机关是法律监督机关、自身素质比较过硬,不会出现明显的违纪违法问题,思想上放松了警惕。有的认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是党组书记和派驻纪检监察组的事情,自己只要配合一下就行了,从主观上没有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在督促检查工作时,以检察业务工作为主,很少过问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有的存在严重的应付思想,上面不安排不检查,自己就不过问不强调,事不关己,高高挂起。

  (三)领导能力不强。少数班子成员在作风教育工作中存在重安排轻督察、重形式轻内容,重表面轻实质的现象。在各种主题教育中,虽然都能按照上级要求抓好规定动作,但没有建立常态长效机制,存在作风建设抓时紧不抓就松的问题,少数中层领导履行“一岗双责”意识不强,自身能力不足,在干警中缺乏影响力和号召力。

  (四)纪律意识不强。少数班子成员思想标准不高,要求不严,把自己等同于一般干部,只求不违规,不求做表率,对执行纪律和落实上级决策部署被动应付。对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不研究不思考,对新问题缺乏应对能力。由于工作标准不高,执纪不严,导致一些抓教育转作风的措施不能落地生效,致使个别干警出现违纪违法问题,给检察机关造成不良的影响。

  三、抓好基层检察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几点建议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定理想信念。基层检察院党组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中省市纪委全会精神,持续深入全面从严治党,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推进党的各项建设,聚焦主责主业,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强化党的领导、持续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着力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问题,补足精神之“钙”,不断增强班子理论学习的针对性、实效性,扎实开展理论研讨,力争在提升理论素养上下功夫。深入推进“两学一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等专题教育活动,不断打牢高举旗识、听党指挥、对党忠诚的思想基础,充分运用批评与自我批评武器真查真改,自觉接受党员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不断增强班子的号召力、凝聚力和执行力。

  (二)强化责任担当,忠诚履职尽责。基层检察院党组把重实干作为成就事业的基础,做实事作为造福一方群众的追求,求实效作为一切工作的目标,忠诚履职,努力形成精神更加振奋、作风更加清新、工作更加务实的党委班子良好形象。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深入一线,解决问题,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严格落实“三项机制”,坚持严管和厚爱相结合,鼓励和约束并重,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灵活运用能上能下、鼓励激励、容错纠错三种手段、旗帜鲜明的为那些作风正派,锐意进取,又敢担当的干部鼓劲撑腰,最大限度调动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的活力和动力,坚持问题导向,深查细照、立行立改,真抓真改,结合工作买际,建立健全防止问题反弹的体制机制,不断促进作风建设常态长效。

  (三)强化作风建设,坚决整治“四风”。持之以恒地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劲头,坚决整治“四风”和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维护基层党员干部的良好形象,作为基层检察院党组,应认真对标对表,查找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新表现。严肃查处贯彻执行党的重要决策部署不敬畏,不在乎、喊口号、装样子以及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不作为、懒作为、乱作为等突出问题,坚持问题导向,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特别是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不正之风进行整改。开展专项整治,重点针对党员干部中出现的生冷硬推、“衙门作风”、弄应作假等坚决问费责,形成震慑。建立作风问题责任落实机制、定期排查机制、整改落实机制等,不断促进作风建设常态长效。

  (四)夯实党组责任,扎紧制度笼子。基层检察院党组最大限度发挥职能作用,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牢固树立民主意识,大力弘扬民主作风,完善并严格执行党组会议议事规则,确保重大问题由集体讨论和决定,进一步提高决策科学化和民主化水平,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制度,坚持谈心谈话制度,坚持对党员进行民主评议,让机关党支部成为团结群众的核心、教育党员的学校、攻坚克难的堡垒。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班于成员要带头履行“一岗双责”,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明白人”“责任人”和“带头人”,健全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做到“事事有规范、人人受约束”,定期督促检查,规范权力运行,杜绝各种违纪违法问题发生。

  (五)全面从严治党,树立良好形象。基层检察院党组全面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认真落实“准则”、“条例”,坚决把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同各项检察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形成党组总抓、检察长主抓,班于成员分头抓,层层抓落实,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夯实支持纪委履行好监督执纪问责责任,抓好思想教育,警示教育,使每一个党员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确保政治上坚定,思想上同心,行动上一致。抓好基层党支部建设,配强班子,激发工作活力,提高执行力,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正和反对“四风”,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加大执纪问责力度,用好“四种形态”,抓好队伍的教育管理,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可靠、敢于担当、清正廉洁、人民满意的检察队伍。

  检察院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xx年3月8日至6月8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中共xx市xx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以下简称“xx区检察院党组”)进行了巡察,7月22日,市委巡察组向xx区检察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增强政治、思想和行动自觉,抓紧抓实整改工作落实

  xx区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严格按照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全面深化整改落实,切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巡察组反馈意见后,xx区检察院党组第一时间组织召开了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主动认领、照单全收、坚决整改,以严的措施、严的要求、严的纪律,不折不扣抓好整改落实。二是强化组织领导。党组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格落实班子成员主体责任,成立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整改工作方案,严格按要求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入剖析问题根源,明确整改措施,建立巡察整改领导小组周例会制度,定期通报巡察整改工作情况,进一步压实巡察整改责任。三是落实整改任务。建立了整改落实督查台账制度,实时跟进巡察整改进度,全面掌握整改工作情况,持续巩固整改成果,坚决防止问题反弹。

  整改期间,党政纪处分并作警诫谈话2人,提醒谈话12人,已制定和完善规章制度31项。

  二、坚持问题导向,认真对照巡察反馈意见,逐条逐项落实整改措施

  聚焦巡察组的反馈意见,坚持问题导向,突出精准整改、立行立改,举一反三、标本兼治,把整改措施抓紧抓实抓到位。

  (一)“审查起诉重大疑难案件证据收集不足,程序违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以案为鉴,召开会议通报相关案件存在问题,责成承办检察官对存在问题作出书面说明,进一步做好调取、审查讯问笔录、同步录音录像等应诉准备工作。二是深入学习《关于办理刑事案件严格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加强对证据收集合法性的审查力度,严防再次出现类似情形。三是督促各办案部门认真落实及时备案、风险评估、程序报批等环节的工作。

  (二)“对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重要讲话精神学习研究不够深入”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共召开28场党组会议进行学习并提出贯彻落实意见,党组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共3场。二是制订出台《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工作方案》,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专门召开党组会议、党组(扩大)会议和支部党员大会进行学习研讨,深刻领会重要讲话精神的重大意义、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重要讲话精神上来。

  (三)“‘第一议题’制度落实不够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章》、《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区委《全面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的若干措施》,并提出了具体的贯彻落实意见。二是重新修订《党组会议事规则》,今年以来,通过召开党组会议、党组扩大会议以及支部“三会一课”等会议147场次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均提出贯彻落实意见。

  (四)“‘三重一大’制度不健全”问题

  整改情况:修订《党组会议事规则》《检察长办公会议事规则》,制订《“三重一大”制度实施办法工作细则》,完善建章立制,细化工作规则,明确了不同事项上报党组会议或检察长办公会审议的工作流程,严格执行规范落实,共召开28场党组会议研究“三重一大”事项44件。

  (五)“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作用弱化”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3月至今共组织召开党组会开展第一议题学习28次,切实加强政治领航、理论武装的作用。二是加强对办案工作的领导,巡察整改期间党组专题听取了第一检察部关于降低审前羁押率、第二检察部关于餐饮具集中消毒卫生安全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案件办理情况等专题汇报,对该两项工作各提出了四个方面的工作部署。三是强化制度机制建设,制定本院《关于强化刑事检察的工作意见》《关于强化公益诉讼检察的工作意见》《关于强化行政检察的工作意见》《关于强化民事检察的工作意见》及相关配套制度。四是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研究通过《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制定请示报告事项清单、明确时限提醒机制,自年初向区委专门汇报检察工作11次,向区委、市院党组汇报意识形态工作各2次。

  (六)“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造假”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把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造假问题列入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自查自纠内容。二是修订完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及时印发《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xx年度学习计划》,对全年学习重点进行布置,根据学习计划每季度专门印发《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资料》,明确集中学习、自学的内容和学习交流、心得体会文章的要求,3月份以来,共组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4场、党组扩大会议(专题学习)6场次、党组书记上党课2场。

  (七)“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不落实”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工作机制。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订《落实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意识形态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印发《20xx年意识形态工作要点》、制订《涉检网络舆情引导处置工作制度》,修订完善《官方微信微博管理暂行规定》,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民主生活会、述职报告、党员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二是加强工作研判。召开党组会议对意识形态工作进行研判,组织召开意识形态工作联席会议,专门印制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听取各部门责任落实情况。三是落实工作责任。落实政工部门定期汇总各部门意识形态工作情况,落实领导干部每年到所在党支部上意识形态工作专题党课一次,今年以来,共组织上意识形态专题党课3场。

  (八)“干部人事工作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订《干部岗位交流制度》,根据人员编制的存量,制订干部交流计划,提拔部门正职1名、副职2名,内部交流1名;今年4月,3名新招录的公务员已报到,目前全院公务员平均年龄为39岁、平均降低1.2岁,队伍年龄结构得到优化。二是严格按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规定,专门制作《干部选拔任用流程表》;自市委巡察以来,共调整干部12人(次),其中公务员职级晋升9人、中层干部岗位交流1人、检察官入额并套改职务1人,执行干部撤职处分重新确定职级1人,且均按照完善后的流程要求实施做好。三是专门印制院管干部选拔任用纪实材料清单,共补充完善“干部推荐考察工作方案”5个、党组会议纪要7个、考察谈话记录9份等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实材料。四是严格按照因私出国(境)管理制度及相关工作规定,对原违规人员2人分别进行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讨;制定《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申请审批表》,落实专人管理全院干警职工出国(境)证照,对全院干警职工需按规定集中管理的证照全部实现集中管理。五是成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专班,并按区委组织部的要求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加强对干部“三龄两历一身份”进行“过滤”,对纳入审核范围的档案做到应审尽审,对所有21个干部人事档案进行目录资料的补充和整理装订,现已全部完成。

  (九)“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现象”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党组会议听取并研究部署党建工作情况,落实各级党组织传达学习上级关于“三会一课”制度不严实情况的通报精神,阶段来组织开展专题学习会议4场,并将学习贯彻情况向市委巡察组作情况汇报。二是修订完善《党建工作责任制》、《党支部议事规则》、《党支部组织生活制度》,研究制定《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xx-2023年)实施方案》。三是通过出台《党建工作责任制度》《党支部议事规则》,强化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贯彻执行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制度,各支部今年3月份以来累计召开支委会45场次、支部大会(学习会)59场次,党课辅导10场。

  (十)“组织生活质量不高”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党总支(扩大)会,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强化严格执行组织生活制度的政治责任意识,通报市委巡察反馈问题。二是组织召开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落实领导干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并在会上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活动,今年3月份以来6名班子成员累计参加支部组织生活56场次,班子成员到所在党支部讲党课6场次。三是落实党支部坚持每月开展1次主题党日活动,今年3月份以来三个党支部累计开展主题党日活动21次。四是修订完善《党建工作责任制度》《党支部议事规则》。五是组织对各支部“三会一课”党建材料开展自查,形成《20xx年开展党建工作自查情况表》,将整改意见反馈给党支部,完善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落实。

  (十一)“民主生活会‘好人主义’明显”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党组会组织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等党内法规。二是制订《中共xx市xx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实施方案》,认真开展各项会前准备工作。三是8月23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和成员对照巡察反馈的问题深入剖析,主动认领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开展严肃批评与自我批评,共提出批评意见12条。

  (十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有待加强”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工作部署。制定20xx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和《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召开季度党风廉政建设联席会议3次。二是落实监督问责机制。针对队伍中违法工作纪律、工作不规范、工作不力等问题,对14名干警分别作了提醒谈话和批评教育。三是加强警示教育。制定《关于贯彻落实“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实施方案》,专门召开警示教育大会,组织检察人员开展“三个规定”应知应会知识测试,并签署《检察机关工作人员遵守“三个规定”承诺书》。

  (十三)“检察长‘头雁效应’不明显”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明确检察长主要办理案件范围,组建检察长办案组,主办审查起诉案件和评查案件共5件。二是修订完善《检察长接待日工作细则》,实行检察长值班接访制度,落实院领导带班接访登记;及时发布《xx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接待日通告》,提升群众知晓率和参与率,3月份以来,共接待来访群众9批13人,办理信访事项15件,接听12309检察服务热线12次;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4件,发放救助金12万元。

  (十四)“审查起诉不充分导致无罪判决”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及时召开部门会议通报相关案件存在问题,责成承办检察官对存在问题作出书面说明。二是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及《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严格把握证据审查标准和起诉标准,强化办案责任意识和预防风险意识。三是制定出台本院《适时介入引导侦查取证工作机制》,加强对公安机关侦查取证、逮捕后继续取证、退查补充侦查取证的引导侦查取证工作力度。

  (十五)“未及时纠正公安机关违规变更强制措施行为”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出台《关于开展决定取保候审强制措施不规范专项整治工作的方案》,组织部门检察官开展对检察机关决定取保候审强制措施不规范问题开展自查自纠。二是召开落实巡察意见整改工作专题会议,以《关于20xx年至20xx年审查起诉阶段建议公安机关撤回起诉情况通报》对案件情况及今后注意事项开展通报,把对公安机关变更强制措施的审查工作纳入审查报告必要说明事项。三是与xx市公安局xx分局联签《刑事案件信息通报制度》,建立刑事案件信息通报制度。

  (十六)“担当作为精神不足,以‘建议公安撤回起诉’代替不起诉决定”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关于加强和规范补充侦查工作的指导意见》等,强化法律监督意识和担当精神。二是全面开展相关案件的集中清理、通报,落实各检察官办案组严格适用有关法律规定,杜绝以“建议公安撤回起诉”代替不起诉决定的情形再次发生。三是形成《关于20xx年至20xx年审查起诉阶段建议公安机关撤回起诉情况通报》,落实各检察官办案组严格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开展工作。

  (十七)“对公安久立未决的刑事案件监督信息掌握不及时,监督纠正力度不足”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与xx市公安局xx分局联签《刑事案件信息通报制度》,建立刑事案件信息通报制度,强化开展对基层派出所刑事侦查活动监督工作。二是建立“一案一审查”工作机制,将发现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的事项列入案件审查报告必要说明事项。三是将侦查活动监督质效列入检察官绩效考核内容,定期通报检察官办案组开展侦查活动监督工作情况。

  (十八)“审查起诉中对发现的新犯罪事实侦查不力”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会议通报相关案件存在问题,责成承办检察官对存在问题作出书面说明,要求承办检察官迅速向公安机关跟进了解我院发出的《补充证据材料通知书》办理情况,严格审查公安机关补充、答复材料。二是再次向公安机关发函,进一步细化取证提纲,督促公安机关完善取证工作。三是及时向市检察院请示汇报,研究解决补充侦查取证存在的难点问题。

  (十九)“法律文书及程序不严谨不规范现象多发”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开展的案件评查工作进一步排查案件中存在的程序性问题,开展自查自纠,并将有关情况列入检察官绩效考核。二是组织检委会委员集体学习4次、审议事项10项、研究案件1件。三是严格按照《人民检察院诉讼文书立卷归档办法》收集、整理内卷材料,将法律文书制作规范、案卷归档等工作列入检察官绩效考核。

  (二十)“未监督公安机关对无罪人员及时终止侦查”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不构成犯罪作出不捕不诉案件进行集中排查,要求公安机关就相关案件的撤案、终止侦查情况书面说明及提供相关文书材料,根据不同处理情形发函督促整改或者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予以纠正。二是与xx市公安局xx分局联签《刑事案件信息通报制度》,建立刑事案件信息通报制度。三是落实检察官办案组监督公安机关对无罪人员及时终止侦查的情况纳入审查报告必要说明事项。

  (二十一)“‘三个规定’执行有差距”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通报高检院发布的检察人员违反“三个规定”典型案例,各党支部组织集体学习“三个规定”有关规定及案例。二是组织检察人员开展“三个规定”应知应会知识测试,并签署《检察机关工作人员遵守“三个规定”承诺书》。三是通过楼层电视屏滚动播放“三个规定”宣传小视频、通过“两微一端”发布“三个规定”相关学习教育内容。四是制定《关于贯彻落实“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实施方案》,把贯彻落实“三个规定”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体系和干部年度绩效考核评价体系。

  (二十二)“案件评查工作有待进一步完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学习《人民检察院案件质量评查工作规定(试行)》《广东省检察机关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实施办法(试行)》。二是建立健全案件评查工作长效机制,修订《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办法》,对检察官业绩考评相关指标分值进行调整,适当提高评查中发现实体问题的分值。三是组织对20xx年第四季度和20xx年第一、二季度办结的案件开展质量评查。

  (二十三)“‘少捕慎诉’理念贯彻有落差”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成立降低审前羁押率措施不到位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出台《强化刑事检察工作若干措施》,建立业务数据通报机制,召开相对不起诉公开听证,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二是出台《关于开展决定取保候审强制措施不规范专项整治工作的方案》,组织开展决定取保候审强制措施不规范问题自查自纠,落实对公安机关变更强制措施的审查工作纳入审查报告必要说明事项。

  (二十四)“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力度不足”问题

  整改情况:专门组建未成年人案件专门办案组,对涉未成年人案件开展一案一分析、一案一整改,针对个案向区教育局、区公安分局发出检察建议书2份;积极履行“谁执法谁普法”主体责任,加强与教育局沟通配合,落实好检察长担任法治副校长的要求,3月份以来共开展法治宣传进社区3次、进学校9次、进机关1次、进企业1次,接受普法教育人数累计达到2000余人,发放宣传册2000余册。同时,就做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我院还下大力气做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1)建立健全常态化工作机制。制定《关于在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中贯彻少捕慎诉慎押的工作要求》,并牵头与区法院、公安机关、司法局联签《关于在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的工作意见》,使政法各家形成保障刑事强制措施依法规范执行的一致共识。(2)全面落实未成年人特殊保护制度。坚持未检业务统一集中办理,完善机制衔接,进一步落实好法律援助、社会调查、犯罪记录封存、法定代理人或合适成年人到场等各项未成年人特殊保护制度,今年以来,共开展家庭回访11次,对2名未成年被害人发放司法救助金6万元。(3)大力加强各部门沟通协作。进一步加强与公安机关、人民法院、司法行政机关的沟通协调,与妇联、团委、街道、社工组织等加强联系,形成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工作体系,今年以来,与妇联、街道社区、社区矫正机构等相关部门开展联合走访、工作座谈等8次。

  (二十五)“公益诉讼工作力度仍需提升”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关于加强公益诉讼工作内外协作的若干规定》,强化与纪检监察部门的协作配合,建立信息共享和线索移送的工作衔接机制。二是组织开展专项活动走访调查近50次,发现线索近80条,部分通过口头纠正及时落实整改,部分予以立案监督。针对食品药品安全等问题发出磋商函7份,检察建议书2份。针对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问题发出磋商函2份,检察建议书1份;针对红色革命资源保护台账不完整、机制不完善等问题发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1份。三是积极开展专项监督,走访辖区工业区、大厦、医院、机关等公共场所的电梯管理工作22次,提醒并督促监管部门积极履职;在对文物保护不规范问题并立案38件,制发了类案监督连号检察建议书。

  (二十六)“对检察建议书效果跟踪监督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检委会专题组织学习《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工作规定》《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督促落实统管工作办法》《xx市检察机关加强检察建议督促落实统管工作实施办法(试行)》。二是成立本院检察建议落实工作分析督导小组,开展检察建议评查工作,检委会专题审议本院检察建议分析报告。三是确立“谁制发、谁跟踪”的检察建议负责制,对20xx年以来制发的30件检察建议落实效果进行全面核查、分析评估。

  (二十七)“公开听证效果不佳”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流程》,督促各业务部门按照上级要求和“能听证尽听证”原则开展检察听证工作。二是院考评委对开展听证工作的案件,在检察官业绩考评中予以加分。三是开展“检察听证:让公平正义看得见”第二届新时代检察宣传周活动,开展检察听证工作4件,其中2件公开听证提前通过本院微信公众号发布《xx市xx区人民检察院公开听证公告》,对拟决定不起诉案件公开听证根据《人民检察院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规定》,邀请人民监督员参加。

  (二十八)“对移送线索处置缺乏跟踪”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线索登记台帐,及时更新线索办理进展情况,定期开展问题线索处置情况专项检查,对处置不当的问题线索予以反馈督办。二是向相关部门发函督促其反馈相关问题线索,落实了线索办结监督跟踪工作。

  (二十九)“对办案涉及的社会治理问题关注不多”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已生效的经济类、侵财类案件及时开展查纠工作,督促公安机关依法追缴相关财物,对无关的财产依法解除查封、扣押、冻结措施,依法监督法院执行财产刑,追缴17名涉案融资人非法获利,解除查封、冻结与案件无关财产。二是制定《强化刑事检察工作实施计划》,加强打击惩治网络犯罪工作举措,针对网络犯罪多发、易发领域和群体开展针对性普法宣传。三是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工作。选派1名干警脱产单位挂钩社区为期3年的乡村振兴驻村第一书记,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组织干警全力协助开展乡村振兴、森林防火、防汛防涝以及交通志愿服务等活动,阶段以来,共组织干警286人次办理各类实事9项48次。

  (三十)“‘四大检察’发展长期不平衡”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在刑事检察方面,研究制定《强化刑事检察工作若干措施》,明确7个方面的具体措施,进一步细化新时期强化刑事检察工作的目标任务;与区公安分局联签《刑事案件信息通报制度》,进一步畅通刑事诉讼监督渠道;深入贯彻“少捕慎诉慎押”司法理念,成立开展降低审前羁押率措施不到位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积极推进降低审前羁押率专项工作;加大对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力度,专门组建未成年人案件专门办案组,及时梳理分析相关单位在未成年人保护和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疏漏并落实做好防控措施;积极履行“谁执法谁普法”主体责任,加强与教育局沟通配合,落实好检察长担任法治副校长的要求,3月份以来共开展法治宣传进社区3次、进学校9次、进机关1次、进企业1次,接受普法教育人数累计达到2000余人,发放宣传册2000余册。二是在民事行政检察方面,推进虚假诉讼监督、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监督、法院指令再审民事审判程序监督等多个专项活动,并组织梳理自然资源部门2018年以来办理的土地行政处罚案件、向人民法院申请土地执法领域行政非诉执行案件对发现的问题作出相应监督。三是在公益诉讼检察方面,持续开展“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守护江河海”等法定领域专项监督活动,创新拓展“红色革命资源保护”、“文物保护”、“保护个人信息安全”、“公众聚集场所电梯安全”等新领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

  (三十一)“内部管理较宽松”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开展消防隐患大排查,及时解决消防措施不到位的问题,对办公大楼内存在的废弃固定资产进行清点分类存放,建立台账,对已达到报废年限的以及未达到报废年限但已无法使用的固定资产,按照程序清理处置完毕。二是落实对全部公务用车均安装GPS定位系统,并作标识喷涂,落实定点维修、定点加油,实时对车辆行驶情况进行监督,做好日常用车派车管理工作,严格执行派车审批流程。三是对扣押财物进行清理并依法作出处理。四是建立法警训练档案,制订《司法警察大队警用装备管理规定》、《领用警用装备审批表》以及《警用装备使用管理登记表》,完善警用装备的工作台账。

  (三十二)“工程手续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专班对政府采购业务进行自查,整理出广东省省本级政府采购合同备案明细表。二是制定政府采购工作流程表,规范完善采购呈批手续。三是建立修缮工程台账管理机制,对历年修缮工程项目资金逐条逐项进行清理登记,并落实项目预算同步录入工作。

  (三十三)“自立名目发放补助”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对本院工作人员津补贴发放项目进行全面排查,并开展自查自纠,严格按财政的核定数额发放政府购买服务人员的薪酬。二是组织专班翻阅各会计凭证及账簿,将2016年12月至今的授课报酬补助发放情况进行彻底清查,并建立清理台账,经全面清理,发现历年共向15人发放课酬,随即向相关人员发出通知并已于8月19日将发放的课酬全部追回。

  (三十四)“财务管理有漏洞”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工作专班对历史借款借条梳理统计并进行追讨,对原计入库存现金余额按规定挂其他应收账处理。二是及时对暂扣款账户、基本户、住房公积金账户进行清理,并将账户的利息收入及余额上缴至国库。三是组织专班对基本户、暂扣款户及住房基金户的银行余额及利息收入进行彻底清查,确保上缴金额正确有效,对挂存的办案费作“转结转结余”的核算处理。

  (三十五)“工会财务收支不合理”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专门组织工作专班,建立在职会员及退休、离职人员工会费补缴台账,严格按照标准补缴工会费。二是针对工会以现金的方式发放节日慰问的问题,原党组班子成员坚持以身作则,主动退缴“2015年节日慰问”,并对原分管工会的院领导作提醒谈话,以自律的做法杜绝今后类似情况发生。三是加强建章立制,制定本院《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工会经费支出报销审批制度》,切实规范工会经费使用,管好用好工会经费。

  (三十六)“食堂存在白条入账、公务接待审批不严等问题”问题

  整改情况:制订《公务接待和加班用餐制度》,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审批制度,杜绝公务接待活动无公函、接待对象无名单及人数等情况发生,对院职工食堂实行外包服务,有效防止“白条”入账的情况发生。

  三、持续跟进、长期坚持,巩固整改成效

  阶段以来,xx区检察院党组整改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对照上级要求和群众期盼仍有差距。接下来,xx区检察院党组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市委巡察整改,持续巩固提升整改成效,奋力推动xx检察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是善始善终,在抓好持续整改上下功夫。认真开展“回头看”和不定期抽查,经常自查炉灶,举一反三、以点带面,坚决防止“回潮”和“反弹”,抓好成果巩固,夯实整改成效,驰而不息落实“后半篇文章”。二是善作善成,在强化制度执行上下功夫。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制度,严格贯彻落实上级各项决策部署,持续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加强巡察整改期间形成制度的落实执行,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强化督促检查,推动形成长效化常态化的工作机制,确保各项规章制度落地生根,见到实效。三是善治善能,在推动检察工作上下功夫。把巡察整改工作与贯彻党委和上级院决策部署结合起来,把积极谋划和推进检察工作相结合,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提升检察工作质效的强大动力,运用好巡察整改成果,全面提升检察工作质效,助推“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协调充分发展,着力为服务保障xx全面建设宜业宜居宜游的粤东明珠提供更加坚实有力的检察保障。

  检察院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

  党的十八大之后,中省市纪委对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为顺应新形势、解决新问题,黄陵县纪委信访室就全县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进行回顾的同时,发现了目前存在的突出问题,同时提出了一些对策建议。

  一、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县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情况

  一是主动顺应“三转”要求。高度认识“三转”的必要性和必然性,提高职能科室的工作要求和标准。做为执纪监督者,按照忠诚、干净、担当的要求,切实抓好纪检监察信访干部自身建设,以实际行动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

  二是畅通和拓宽信访举报渠道。畅通“12388”电话专线和“12388”网络举报平台,积极推行“周一接访”、“领导干部挂牌群众点名接访”和我室工作人员“下访”等制度,多方受理和接访。在基层设立信访举报联络点,及时处理和处置群众反映的信访问题和违纪线索。

  三是加大政策法规宣传力度。印制、发放宣传资料8000余份、便民服务卡5000余份、“民情直通车、邮政绿色通道”专用信封2000余份。在黄陵廉政网上公布信访举报网页和信访室邮箱xx.com,方便群众投诉举报。20xx年以来,我室共撰写纪检信访工作信息90余条,上报市纪委信访室信息60余条。

  四是加强基层业务督促和指导。加强与基层沟通联系,及时掌握和了解信访举报问题基本情况。采取明查暗访等形式,及时掌握和了解基层发生的违纪问题或线索。对发生在扶贫领域涉嫌违纪的信访举报问题线索或案件,进行快查、快办、快结;采取以干代训、以老代新、以案代训等形式,对各镇(办)纪委(纪工委)书记和纪检干部进行为期3个月的跟班培训。

  五是创新和完善信访工作制度。全面推行《领导干部挂牌群众点名接访制度》、《信访举报民情直通车制度》;相继出台《关于纪检监察干部接访的通知》、《关于各镇(街道办)纪委(纪工委)书记在本镇(街道办)便民服务大厅实行定期接访的通知》等文件,确保制度在我县落地生根。在处置异常访和突发事件上,做到事前有措施,事后有预案。

  二、当前信访举报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

  (一)匿名举报信访量较大。在我们受理的信访举报件中匿名举报占信访总量的70%以上,匿名举报大多线索不清、内容不具体、调查难度大,无形中加大信访举报的工作量。

  (二)业务范围外信访量增多。由于基层群众对纪检监察机关工作职能和职责范围了解不够,导致出现“有问题就找纪委”的局面。

  (三)重复访和越级访增多。信访人由于种种原因,或是对基层不信任,或是对处理结果不满意,或者纯粹是为了达到个人目的、满足个人无理诉求,造成重复访、越级访的情况增多。

  三、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信访举报工作的几点建议

  (一)坚持服务大局,主动承担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任务。在完成信访举报工作任务的同时,必须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为切入点和着力点,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为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提供政治保障。

  (二)重视源头治理,做好信访预防和处置工作。一要加强宣传和引导,规范信访行为,维护信访秩序;二是要转变工作作风,变群众上访为干部下访;三是对初信初访,加大查办和查处力度;四是要建立、健全县直部门和各镇(办)、村(组)信访工作信息员互动体系,便于纪检监察机关掌握信访举报工作主动权。

  (三)强化监督机制,加强对信访举报件的管理。逐步建立健全领导干部亲自阅信和接待来访群众,建立联席会议工作机制、信访问题清单、社会参与解决纠纷、首访负责制等,加强协调配合,形成解决问题的整体合力。同时,要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信访举报工作责任制。对移送的信访举报件要建立反馈制度,对交办、转办的重要举报件要建立台账并加强督办催办。对上级机关交办的信访问题要认真处理,并按照要求及时反馈。对署名举报的,按要求进行限期答复。通过强化内部管理和制约,努力推进信访工作机制的创新,不断完善科学规范的信访处理程序,形成信访举报工作合力,提高解决问题的效率,使信访举报件的管理和处理更规范、更有效。

检察院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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